红旗袍-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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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人的某些故事版本中,卓文君被描述成一位不祥的女子,并给人一种举止轻浮的感觉。陈超在笔记本上抄下这样一句话:“因为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她跨越了礼教的樊篱。”礼教,在古代称之为“礼”。他在这个词下面重重地画了条线,想起孔子的一句名言:君子之行也,度于礼。
可如果人们坠入爱河,这“礼”又算得了什么呢?
陈超决定去借更多的书。苏苏告诉他可能要等一等,因为此刻正值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午餐时间。于是陈超也决定去吃点午饭。在这个季节,如此温暖的午后还是很难得的。
他记得不远处的人民公园里有一家不错的小吃摊,多年前母亲曾带他去过。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开了手机,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那小吃摊。他点了一份炒饭,一份葱拌牛肉,还有一碗鱼丸汤。他闻了闻牛肉,心想,但愿这味儿没变,就像小时候和母亲一起吃的那样。
想点一瓶正广和柠檬水,却只看到可口可乐之类的洋饮料。可口又可乐,嗯,起码这翻译还是挺有中国味儿的。陈超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打来电话的是老陆,他中学时的好友,归国华侨。这家伙开了一家名叫“莫斯科郊外”的餐厅,专卖俄罗斯菜,还雇了一群俄罗斯姑娘当服务员。
“哥们儿,你在哪儿呢?”老陆一如当年的口气。
“在人民公园吃盒饭呢。这个礼拜我请假了,在家写论文,关于中国古典文学的。”
“别扯了。如今你可是平步青云啊,还有时间研究古典文学?”老陆似乎很吃惊,“我都说多少回了,啥时候你不想干警察了就来跟我混呗。就凭你的人缘,慕名而来的食客还不得把我这儿的门槛都踩破了?”
其实陈超很清楚,那些所谓的人缘,都是因为他在公安局里有点权力。一旦不干警察,谁还认识他啊。所以他才不会去跟老陆开饭馆,也不想谈这个话题。
电话那边老陆却还在喋喋不休:“到我店里来,我这儿的俄罗斯女服务员都改穿旗袍了,绝对是一景!老外穿旗袍!西洋景啊!秀色可餐……”
“我想应该是颇有异域风韵吧。”陈超答道。
对老陆这样的商人来说,抓住一切机会赚钱是一种本能。他们才不在乎是土还是洋,是好看还是难看呢。
“我管它哪国风韵。哎,盒饭哪是体面人吃的,你这么讲究的人,吃盒饭不是自降身价么!赶紧来我这儿……”
陈超打断了他,说道:“我一定去,不过现在我得去图书馆。有人等我呢。”
其实是盒饭在等他,再不吃就凉了,凉了就真没法吃了。
没承想他刚打开盒饭,电话又响了。早知道就不开机了,陈超郁闷地想。这次打来电话的是刑侦队廖队长的助理晓红,他皱了皱眉,按下了接听键。
“晓红啊,你吓我一跳。”
“不好意思陈队长,我刚从于警官那里问到了你的手机号。我先打了你家里电话的,可没人接。”晓红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拘谨。
“没关系。”
“有个案子要向你汇报。”
“我还在休假哪,晓红同志。”
“可这案子很重要,李书记和廖队长都让我联系你。”
“好吧。”陈超应道。在那位李书记看来,这世上就没有不重要的案子。至于廖国昌,他让晓红打这个电话无非就是摆个姿态罢了。
“你现在在哪儿呢?我马上去找你。”
看来又是那种“敏感”案件,不方便在电话里多说。可是,在人多耳杂的图书馆也不方便说啊。
“我在人民公园,你从三号门进来就能看到我了。”陈超对电话那头的晓红说道。
“你这个假期过得……人民公园,太巧了。”
“你啥意思?”陈超一头雾水。
“今早发现了第二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就在人民公园一号门那个阅报栏前。哦,忘了告诉你,于警官也被调入这个案子的特别调查组了。”
“什么?难道是连环杀手?”陈超回想起早晨在那附近的确围了很多人。他当时没怎么注意。现在想想,当时的情景的确很不寻常。
“所以我给你打电话啊,他们让我打的,说陈队长不会拒绝女孩子的请求。”晓红说道。
这种时候碰上这样的事儿真是雪上加霜。看来他没法安安静静地写论文了。他得去做些什么,对于局里来说这是“第一起”连环杀人案。陈超觉得自己起码得做出一个关注案情的姿态。
“晓红,你把相关材料带过来吧,我晚上回去看一下。”
“好的,我马上过去。”
陈超手里的盒饭一口没动,却早已凉透了。他顺手把它扔进垃圾箱,站起身,若有所思地走向公园门口,回忆着早晨看到的那一幕。
那个阅报栏位于南京路和西藏路交界处,周围路边是禁止停车的。任何车辆停在那儿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那附近整晚应该都有警车巡逻。
陈超心想,这凶手一定计划得非常周密。
早晨的时候那有许多人在围观,但阅报栏周围却没有警方的封锁线。在案发现场也没看到警察的身影。
就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眼前走过一位穿着白色风衣的年轻姑娘,在阳光映照下犹如一朵清丽的梨花。这么比喻可能有点牵强,毕竟现在才刚刚入冬。那姑娘自顾自地走过,她并不是晓红。
几位老人正站在阅报栏前,一如往常地边读报纸边谈论天下大事。不过让陈超颇感不可思议的是,来读报的人们更多关注的是股市新闻。有张报纸的头版头条写着一行大字:股市涨势喜人。
四
于光明今天到家比平时晚了些。
公用盥洗室里,水池边的折叠桌上放着一个塑料盆,他的妻子佩琴正洗头。这个盥洗室和旁边的厨房是一楼五家住户共用的。于光明走到妻子身边,轻轻站住,爱怜地望着她那一头满是泡沫的秀发。佩琴笑了笑,示意丈夫先进屋。
走进家中,于光明看到桌上放着一盘肉末炒年糕,还有一盘泡菜。因为之前在局里已经吃了两个包子,他想,这炒年糕可以拿来当夜宵。儿子勤勤此刻应该正在学校上晚自习,为高考做着准备。
于光明转过头,眼光落在床铺之上,顿感疲惫。绣着龙凤呈祥图案的棉被已经铺好,松软的枕头也已安放妥帖。他甚至连鞋都没脱就一头扎到床上。可过了不到两分钟他又坐了起来,斜靠在床头板上,点燃一支香烟吸了起来。佩琴大概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而他需要整理一下自己混乱的思绪。
烟雾缭绕,脑中却依然如一团糨糊一般。于是他决定将红旗袍案的调查过程重新梳理一遍。
这一系列案子发生之后,局里就像是炸了锅。大家各显神通:有的人引经据典,有的人旁征博引,有的人更是就案情争得面红耳赤。似乎所有人都对案子了如指掌。
李书记“依靠群众”的调查方法未能奏效。案发现场附近的那些居委会老大妈们调查了无数“有作案嫌疑”的人,可被调查者都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没有任何突破性线索。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因为住房条件和生活资料配给制等原因,居委会曾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的得力助手。当时许多家庭都聚居于一处,共用厨房和卫生间,邻居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粮票之类的发放大权掌握在居委会手里,因而居委会在老百姓中间拥有比较高的权威。然而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和配给制的废止,居委会在老百姓生活中的地位就没那么重要了。虽说在那些待拆的贫民区,居委会还有一定影响力,但本案凶手貌似并非贫民区住户。他应该居住在更高级更私密的地方。时至九十年代中期,居委会干部已经不能像过去阶级斗争时代那样随便硬闯民宅了。
廖国昌提供的信息几乎没有任何价值。虽然那些物证看上去似乎缩小了调查范围,但那些有性犯罪前科的家伙没有符合这一范围的。他们大多生活贫困,只有两三个人是独居,而有车的更是只有一位出租车司机。
而对红色旗袍本身的调查也是徒劳无功。警方已向所有生产旗袍的工厂和裁缝店发出了协查通报,以征集信息。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关于这种特殊款型旗袍的线索。
日子一天天过去,似乎距离下一位姑娘遇害越来越近了。
于光明看着自己吐出的烟圈出神,这时他听到佩琴在盥洗室倒水的声音。他赶忙熄灭香烟,把烟灰缸藏了起来。
他可不想听到佩琴因为抽烟的事对自己唠叨,他希望同她探讨一下案情。从前她曾经用自己的方式帮他梳理过许多案件的调查思路。而这一次,她至少可以谈谈对那件旗袍的看法。像大多数上海妇女一样,她很喜欢逛街,虽然也跟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一样都是只看不买。
佩琴走进房间,边走边擦着头发。
“老公,你看起来气色不好。今天早点休息吧,我弄干头发就来。”她温柔地对丈夫说道。
于光明点点头,脱掉衣服躺下。被窝里有点凉,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很快就感到一丝暖意。
佩琴回来了,光着脚走过来,掀起被子躺在丈夫身边,调皮地用冰凉的脚踢着他的腿。
“老婆,要不要帮你灌个汤婆子'3'?”于光明怜惜地问道。'3'方言,盛热水后放在被中取暖的用具,多用铜合金或陶瓷、塑料制成。
“不要,有你就行。”她紧紧抱住他,“将来勤勤考上大学了,这儿可就只剩咱俩了。到时候家里肯定空落落的。”
“担心什么,”他抚摸着妻子鬓角的一丝白发,借机直奔主题,“老婆,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
“别哄我了。”
“我今天在商店看见一件旗袍,很适合你。你从前穿过旗袍吗?”
“哎呀,你啊。你啥时候见我穿过旗袍?咱们上中学那会儿不是都说只有腐朽的资产阶级才穿那东西吗?后来咱们去云南插队,穿了十年军装。再后来回城了,住在你爹那儿,连个衣柜都没有。老公,你一点儿都不疼我。”
“现在咱们有自己的房子了,我以后要好好补偿你。”于光明说道。
“不过你怎么突然对旗袍这么感兴趣啊?哦,我知道了,又是案子。红旗袍杀人案,我都听说了。”
“你对旗袍懂得肯定比我多。没准在商店里试穿过吧。”
“可能试过一两次。不过我可从没逛过那些高档专卖店。你觉得像我这种在小饭馆打工的中年妇女,穿旗袍合适吗。”佩琴笑道。
“怎么不合适了?”于光明用手抚摸着妻子玲珑有致的身体说道。
“少来,别跟你们陈队长学那一套甜言蜜语。旗袍才不适合劳动妇女穿呢,特别是我这种天天在饭店里烟熏火燎的。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过一篇关于旗袍的文章,很长。不过我实在是弄不懂这玩意儿怎么又流行起来了。还是说说你的案子吧。”
于是于光明开始讲述案情,包括同事们为破案所做的努力,以及调查过程中遇到的挫折。
听完他的讲述,佩琴说道:“你跟你们头儿讨论了吗?”
“昨天我俩通过电话了,他正在度假,写什么文学论文呢。关于这件案子,他所说的都是些让人听不懂的哲学词儿,估计是翻译东西把脑子翻傻了。”
“我觉得他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凶手是个疯子,那么旁人很难理解他的行为。因为疯子遵循的都是他自己的逻辑。”她说。
于光明等待着妻子说下去,却发现她似乎对这段讨论有点心不在焉。
“你们头儿学的是什么课程?他准备改行?”佩琴突然转移了话题。
“我不知道,谁知道他到底想干啥。”于光明答道。
“估计他正面临中年危机呢——工作缠身,压力又大,一个单身汉回家也没人疼。他现在还跟那个叫白云的姑娘约会吗?”
“应该不了吧,他从未跟我提起那个姑娘的事。”
“可是人家姑娘对他一往情深呢。”
“你咋知道?”
“他随队出访的时候人家姑娘多照顾他母亲啊,这还看不出来?”佩琴一笑。
“哎,没准儿他付她工钱呢。”
“不是,人家姑娘不像是冲着钱去的。老太太挺喜欢她的。大学生,又知书达理。在老太太看来这可是儿媳妇的不二人选啊。再说他可是个大孝子。”
“这倒是,他一直都跟我说自己对老妈不够孝顺。他说,他继承父亲的事业,而且至今没能成家,已经够让他老妈失望的了。”于光明说道,“昨天我们通电话的时候,他说这次报名参加学位进修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老妈。老太太身体不好,却还惦记着他。他很明白这一点,所以说即便这次拿不到硕士学位,至少也能拿个文学方面的文凭,对老人也是个安慰。”
说到这儿,于光明笑了笑,叹了口气:“听说算命先生说他交不上桃花运。不都说事业成功者多半爱情不顺嘛。”
“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