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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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次在墓园发现的身穿红色旗袍的女尸,让人们重新回忆起之前那些恐怖的流言。本地的一位老历史学家表示,正是对墓园的毁坏引发了红旗袍杀人案。几个月之前,有人说看见一个身穿红色旗袍的女人夜里在墓园里走来走去。按照这位历史学家的说法,那是一位死后被埋葬在这座墓园的电影明星,但他拒绝透露这位明星的身份。她生前曾屡遭不幸,死后更未得安宁。她的尸身被拖出棺木,身上的红色旗袍被红卫兵们撕破。而这正是红旗袍案中那些死者身穿老式旗袍的原因。
……
文章非常长,于光明实在懒得再读下去了。媒体这么一掺和,会让市政府和公安局更加头疼。案子一日不破,此类猜测就一日不会停止。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猜测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对于光明这样的警察而言,整件案子也透着一丝灵异的气息。尽管警方部署严密,凶手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以其独有方式杀死四名年轻姑娘。他更像是一个幽灵,特别是在百乐门。当晚他每一步行动都有被察觉的危险。他从侧门离开,随时可能被服务生看到;他穿着夜总会制服,搀着不省人事的晓红,很容易引起怀疑并被夜总会员工拦下……然而他还是轻易逃离了。
于光明翻开另一份报纸。这是局里很重视的《东方早报》,其中写道:“昨夜警方突袭了百乐门夜总会,目的是抓捕三陪小姐。也是在昨晚,红旗袍案惊现第四名死者,弃尸地点远在虹桥区某墓园。”
他相信记者们查出晓红的身份也只是个时间问题。正在他继续读报纸的时候,技术科同事打来一个电话。
“老于,你在第三名死者脚趾发现的那根纤维是羊毛,是她袜子上的吧。我认为应该是双红色的羊毛袜。”
“谢谢。”于光明说道。他老婆佩琴也常穿羊毛袜,因为现在天气很冷,她上班的那家饭店又没有暖气。但在关掉手机的一瞬间,他想起一件事。根据第三名死者邻居的描述,当天死者出门时穿的是丝袜和高跟鞋,怎么又变成羊毛袜了呢?
“你好啊,于警官。”
于光明一惊,抬头看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来者名叫段平,是《文汇报》记者,曾到局里采访过陈超。
“你读过了?”段平指着桌上那篇名为《墓园艳尸》的文章。
“写得也太扯了吧。”
“人世间的事儿啊,谁也说不清。阴间的事儿也一样,”段平说道,“最近这段时间的事儿,毛主席要是地下有知也不会安心。”
“你自己编鬼故事别扯上毛主席。”
“这就是个鬼故事,爱不爱看是你自己的事儿。大半夜的把尸体扔在坟地里,为什么?凡事皆有缘由,大家相信这是因为很多事之前在这里埋下了伏笔。他们相信是鬼魂复仇,凶手拥有非凡的力量。否则还能有谁杀人之后选择在这里抛尸,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反正我是理解不了。于警官你有线索吗?”
“你说的些这纯粹是迷信。那些暴行都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事,如果真是鬼魂报复,它二十多年前就报复了,何必等到现在?”
“这你就不懂了吧?当年人们还笃信毛泽东思想的时候,这些鬼魂当然不敢出来惹事儿了;可到了如今这个年代,它们已经无所畏惧了。”段平说道,“现在还有一种新的说法,我也是二十分钟之前才知道。红旗袍案里这些被害女子都是当年红卫兵们的后代。”
看起来人们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按照那个历史学家的说法,因为墓园中埋葬着一个哀怨的女子,所以才有了红旗袍案;然而此刻,事件在人们眼中,已经演变成墓园里的阴魂向当年掘坟者的后代集体复仇的故事了。
“简直是无稽之谈。”于光明说道。
“于警官,我想问你个问题。在你看来,‘文革红旗’有什么意义?”
“你的意思是?”
“你没看到《上海晚报》上那则奇怪的广告吗?署名就是‘文革红旗’啊。想想这次发现的死者吧——之前先后有过陪唱小姐和陪酒小姐了,那则广告里的信息是有道理的。我听说当年捣毁这座墓园的红卫兵团体就叫‘文革红旗’,这其中的联系多明显啊。所以你不能说这些是无稽之谈。”段平说道。
“这也太异想天开了。应该是巧合。”虽然嘴上这么说,其实于光明也不相信仅仅是巧合,“你是怎么看到那则广告的?”
“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人搜查了上海晚报社,我们和他们就在一座楼里办公啊。我觉得凶手想把人们的目光引向‘文化大革命’时代的某些人的暴行,特别是针对一位曾经穿过红旗袍的女性的暴行。你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到这则广告了吗?”
“省省吧你,‘文化大革命’时代红卫兵组织叫那种名字的多了去了。我得提醒你啊小段,你可不能这么信口开河,传播谣言是要负责任的。”于光明说道。
“于警官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只要案子不破,这样的传言就只能越来越多。我估计我的很多同行马上就要赶到这里了。”段平指着一辆正准备停在墓园门口的车说道,“顺便问一句,陈大探长怎么今天没和你一起过来?回头代我向他问好啊。”
随着记者越聚越多,于光明觉得自己还是早撤为妙。他一边快步走向墓园后门,一边拨通了陈超母亲的电话。
“小于啊!谢谢你给我打电话。我挺好的,不用担心,”陈妈妈说道,听上去她好像一直在等这个电话。
“大娘,我想找陈超,您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你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这个……两三天前吧,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要出去执行重要任务什么的,估计是不在上海吧。我还以为他告诉你了呢,出啥事儿了?”
“没啥,估计他走得匆忙。不过大娘您别担心,他肯定会联络我的。”于光明安慰道。
“要是有他的信儿一定告诉我啊。”陈妈妈说道。她也意识到这次发生了不寻常的事,否则自己的儿子不会连于光明都瞒着。
“一定。”于光明回想起前阵子陈超有点不在状态。也许如佩琴所说,是压力过大吧。但于光明不这么想。谁身上还没点压力啊。
“哦,对了,昨天白云给我打电话来着。”陈妈妈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她说超儿一切都好。”
“看来他给白云打过电话了。我回头有他的消息一定打给您。您多保重!再见!”于光明挂断了电话。
话虽这么说,但眼下他有更火烧眉毛的事情要解决。手机还没揣回兜里,李书记的电话就来了。
“今天由你去主持新闻发布会。”电话那头命令道。
“可是李书记,我从来没主持过新闻发布会啊。”于光明说道。
“别蒙我,你以前跟着陈超参加过不少新闻发布会了,就算是个香炉也得薰出点味儿了吧?”李书记说道,“对了,陈超到底跑哪儿去了?”
“我刚给他发了短信,很快他就会回我电话的。”
在回公安局的路上,于光明打电话给佩琴,要到了白云的号码。
他心中暗暗叫苦。跟陈大探长做搭档,真不是啥美差。
二十一
星期三早晨。陈超已经回到上海。此时,他正坐在出租车上,晓红的死讯让他深感震惊和无措。
一个星期之前的今天,他正坐着一辆豪华的大奔前往度假村,以便调整自己糟糕的精神状态;如今却要赶回局里,为红旗袍连环杀人案的最新情况伤脑筋。在他像个白痴一般躺在度假村客房里柔软的床上,为千百年前的爱情故事劳神时,上海这边发生了太多的事。
陈超想到上个星期五早晨自己在山村集市买纸钱的事,顿时感到脊背发冷。他并不是个迷信的人,但这次的巧合让他不寒而栗。因为警方发现晓红尸体时,正是上个星期五凌晨一点钟。
于光明联系上了白云。虽然她也意识到事情很严重,但由于担心陈超的健康问题,她似乎不情愿第一时间把晓红的死讯告诉他。这不能怪白云,她毕竟不是警察。当听说陈超的状态几乎已经恢复正常,她才将百乐门发生的事告诉他。得知这一切之后,陈超立刻终止了休假,甚至没来得及给裴经理他们打招呼,就乘早晨第一班长途汽车回了上海。
坐在车里,陈超的脑中总是浮现出晓红的形象。之前他并不熟悉这个姑娘,直到红旗袍案发生后两人才算真正认识。
据说晓红的男朋友在中日友好医院当外科大夫,并且一直劝她改行,在他看来,晓红当警察既危险又赚不到钱,更何况每天还要为她担惊受怕。但晓红却深爱着自己的职业。在一次局里的新春茶话会上,她朗诵过一首名为《人民警察》的小诗,其实那都算不得诗,却表现出了一位年轻警察维护一方平安的热忱。陈超记得其中一句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只是她却再也看不到这每天冉冉升起的朝阳了。
延安路上车来车往,人声鼎沸。陈超知道,如果不能抓到凶手为晓红报仇,他的心中将再也无法回复平静。
他打开文件袋,想要开始翻看红旗袍案的资料。前几天在度假村他努力说服自己不去捧这些东西。可这次刚刚打开文件袋,就看到自己的手机装在其中。当然,是被关掉的。原来自己居然还是把这东西带去度假村了,陈超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去度假之前是决定不带手机的,他实在想不明白这玩意儿是怎么跑到这个文件袋里来的。也许弗洛伊德的遗忘机制理论可以解释这一切吧。不过陈超明白,此刻可不是琢磨弗洛伊德的时候。
打开手机,很快收到了许多之前被错过的短信。内容几乎都是于光明、李书记以及其他同事在急切召唤他归队。甚至连于光明的父亲——局里的老资格老于头都因为他不在而感到不安,发短信催他回去。一位年轻警察在侦查连环杀人案的过程中献出了生命,而凶手却轻易逃脱了追捕,这是公安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耻辱。
更有甚者,他们都不能公开调查,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一旦公众得知最新一名死者的真实身份原来是卧底警察,这将不仅仅是警方的耻辱,更会在社会上引起严重恐慌。
虽然公众尚未知悉晓红的身份,但局里每个人都知道,纸里是包不住火的。按照于光明一条短信上的说法,记者们已经有所怀疑。如今于光明和其他同事更关心的是,这周还将会发生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还有不到两天时间又是星期五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想出办法并阻止凶手,简直是天方夜谭。
陈超看了看手表,已是上午十点。他决定先不去局里,甚至暂时不打算联系于光明。
他发现整个事件中有一处疑点。这次围绕百乐门发生的事,从报纸上的奇怪广告到舞厅酒吧间的暗门,似乎凶手在晓红决定去卧底的那一刻就计划好了一切。凶手的一切行动都拿捏得极其精准,可谓天衣无缝。陈超越想越觉得当时登在报纸上的那则奇怪的广告是刻意为之。这一切,极有可能是凶手在掌握了内部情报的前提下设置的反陷阱。
所以说,无论陈超下一步要干什么,都要绕开局里的那些人。既然已经有人说他陈超为了查案和写论文迷失了自我,那就让他们去说吧。他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继续保持在幕后。
“师傅,我突然想起件事,咱们改去百乐门吧。”他对出租车司机说道。
“百乐门?上个礼拜警察刚查了那儿呢。”
出租车司机这大概是出于善意的提醒吧。陈超此刻的打扮,看上去倒真像是一位不愿错过这座城市任何一处景点的游客。
“对,就是那个百乐门。”他点了点头。
陈超认为自己比局里任何人都更应该对晓红的牺牲负责。如果他没去度假而是领导破案的话,一定会在晓红去百乐门之前就阻止她;或者至少他自己也可以与其他警员一起埋伏在舞厅门口。
陈超拿出那份在汽车站买的《东方早报》。报纸上刊登着晓红躺在墓园里,四肢张开的照片。她身穿一件红色旗袍,与墓园里东倒西歪的墓碑形成鲜明对比。照片下方是这样两行字:这身穿红旗袍的魅影,仿佛潮湿枯枝上的一片花瓣。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出租车终于钻出滚滚车流,来到了百乐门。
此刻尚早,还未到常客们平时来玩的时间。楼前只有两三个拍照的人,估计不是游客就是便衣警察。陈超低着头走进大楼,坐在前台的中年男子对他的到来几乎毫无反应。
陈超明白,局里的同事们应该已经彻底搜查过这里,自己也找不到什么新的线索。但他依然想亲眼看一看这里的一切,仿佛要找寻死者与生者之间的某种联系。
走在靠边的楼梯上,他看到墙上贴着三十年代的电影海报。那上面的明星都来这里跳过舞。时过境迁,他们留给后人的也只有海报和那些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