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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他是谁 -希区柯克经典悬疑-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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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丝坚持说,照片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全是亨利自己嫉妒心太重,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那是司各特的一张大头像,面露微笑,显然是拍给经纪人和导演看的。上面写了一段很夸张的献辞,那是典型的演艺圈人的风格:“献给我的女主角——你永远的奴隶。” 
  路易丝向亨利解释说,这话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所有的演员都写这一类的话,其中没有任何真情实感。她和司各特的交情很一般,只不过在那个演季一起演过几场对手戏,吃过几顿饭,如此而已。 
  但是,任凭路易丝怎么说,亨利还是不相信。亨利记得那些舞台上的爱情场面,记得在那个炎热的夜晚,他在台下是如何地坐立不安。还有,当初路易丝在要不要跟他结婚这件事上,是很犹豫的——是不是因为她那时和司各特有暧昧关系呢?结婚后,司各特经常到他们家来,其频繁程度让亨利起疑心。路易丝说,这是因为司各特喜欢到别人家蹭饭。亨利不相信这种解释,嫉妒和猜疑像癌细胞一样咬啮着他,直到他再也忍受不了那种疼痛。 
  就在这时,他在她的抽屉里发现了那张照片,看到那张微笑的脸和那些肉麻的题词,他知道,他必须干掉司各特·兰辛。 
  因为他无论是清醒还是睡觉时,都无法摆脱那张脸,那张脸似乎无处不在。他环顾四处,看到的全是那张脸,那张脸无时无刻不在凝视着他,甚至进入了他的梦中。那张脸越变越大,占据了他的生活,破坏了他的生活,他别无选择,只能消灭那张脸的所有者。 
  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再受那张脸的折磨。 
  警察最后一次离开的那天,他感到如释重负,就像一个人终于把自己身上的肿瘤连根切除了。他对路易丝喊道:“它永远消失了!我彻底消灭了司各特,就像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我再也不会看到他或想起他了!我彻底摆脱了司各特。明白吗?” 
  她正视着他,这是她发现他是一个杀人犯后,第一次正视他。 
  她的眼睛很平静,什么表情也没有。他知道,她仍然感到震惊。也许现在她对他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但这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会改变,他会促成这种改变的。现在司各特已经死了,他们会变得亲密无间,会化为一体,这是他一直渴望的境界。 
  她开口说话了,她的声音中只有好奇,她问道:“你真的这么想吗?你真的可以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生活吗?你会受到惩罚的,亨利。” 
  他非常生气,现在是他的胜利时刻,她居然想要破坏他的美好心情。他很想打她几个耳光。“别冲我说教,”他吼道。“我杀了你的情夫,就像我杀了那些威胁我们的野兽一样。谁都会这么做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哪儿谈得上什么惩罚不惩罚的呢?” 
  那是她最后一次想让他相信,司各特和她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是她结婚前十几位朋友中的一位。结婚后,面对她丈夫的粗鲁和乖戾,他是唯一一位与她保持友谊的人。为了独占她,亨利把她其他的那些朋友都赶走了。 
  亨利发现,甚至在谋杀后,那张脸也并没有消失。 
  他们夫妇参加了司各特的葬礼,并送了花圈。在葬礼中,他们静静地坐在长凳上,就像司各特的两个亲戚一样。 
  亨利本来以为,在葬礼结束后,那张脸就会永远消失了。 
  但是,那张脸不断地出现在他面前。他开始担心,这是不是司各特的什么遗物在作祟。他仔细翻检路易丝的东西,把她过去的纪念品和节目单都搜出来,凡是与司各特有关的都烧掉。他没有发现那张照片。 
  他气坏了,最后,他质问路易丝,那张照片在哪里,她很冷静地回答说,她已经把那张照片烧掉了。 
  他安静了几个小时。 
  但是,接着,那张脸又出现了。 
  被他杀掉的那个人的幽灵,会不会就呆在这屋里呢?他是从十二层高的阳台把司各特推下去的,司各特的幽灵会不会仍呆在阳台上呢?路易丝是在客厅看到那可怕的一幕的,客厅会不会有幽灵呢? 
  他开始考虑搬出现在的房子。在一个不熟悉的环境里,他和路易丝可能会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她仍然躲着他。自从他杀了司各特后,她从来没有和他做过爱,她似乎很厌恶他碰她。她越来越多地和她母亲在一起,好像和她母亲在一起,能让她暂时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他认为,他们应该搬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 
  如果我能带着她远离这里,那么那张脸就无法跟着我们了。 
  亨利的运气真好,他刚想离开这里、这机会就来了,看来,命运之神在对他微笑。他被提拔为中西部地区的经理,这意味着他要搬到芝加哥,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更高的工资。 
  当然,路易丝开始不愿意离开。她不想离开她母亲,不想离开她在纽约仅有的几位朋友:她不喜欢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 
  亨利有自己的办法。 
  “你的老母亲!”他不屑地说。“你总是拿她做挡箭牌!” 
  “她身体真的不好,”路易丝恳求道,“我必须考虑这一点。我不能扔下她一个人在这儿。” 
  “你给我好好想想。想想你的情夫,想想我为什么杀掉他。你想把这事告诉她吗?你最好不要告诉她,那对她的健康没好处。” 
  “从她的眼睛里,他看出她在想什么。她惊恐地意识到,他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如果她不顺从的话,他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既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她无助地问道。“但是你要向我作出保证,保证我可以经常回来看望她。” 
  他做出了保证,但那是空洞的保证,没有什么意义。他们俩都知道,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从此以后,她只能过两个人的生活了。 
  他们离开纽约那天,大雨倾盆。亨利小心翼翼地开着车,汽车后座上堆着路易丝不愿让搬运公司搬运的一些东西。 
  “天气一晴,我们就可以看到美丽的田园风光了,”他们穿过乔治·华盛顿大桥后,亨利说。“我们不用着急。我一个星期后才报到呢。我们可以轻轻松松地,想停就停,想玩就玩。这就像度第二个蜜月,只有你和我两人。这正是我一直渴望的。” 
  她打了个冷战,紧了紧身上的厚大衣,没有回答。他意识到,他必须给她时间。她会逐渐恢复过来的。那时,他就什么都有了——金钱、成功,还有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妻子。最终他将完全彻底地摆脱司各特。 
  傍晚时分,大雨仍然下个不停。能见度低,再加上道路很滑,车开得非常慢。亨利驶下高速公路,想找一家汽车旅馆。在第二条公路上,他们紧跟在一辆大卡车后面。连续几英里,他们的汽车一直被那辆汽车堵着,那个庞然大物慢吞吞地在他们前面开着。 
  亨利越来越不耐烦。他轻声咒骂着,不停地按喇叭。那辆卡车终于向路边让开了,并且慢慢了下来。亨利脚猛地一踩油门,越过白线,向前飞驶而去。 
  就在那一瞬间,一对耀眼的车灯迎面扑来。从对面驶来的一辆汽车,正对着他们冲过来。 
  亨利赶紧刹车,但已经太晚了。两辆车迎头撞个正着,亨利被从挡风玻璃上抛了出去。 
  但是,他没有死。他对此感到非常高兴。路易丝只受了一点轻伤,当她来到他床边,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所说的惩罚纯属瞎扯!按照你的说法,这次车祸应该要了我的命。可是你瞧,我还活着,医生说我会活下来的。” 
  他脸上缠满了绷带,他几乎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但他说的是实话。医生的话就像最美妙的音乐一样在他耳边回响。 
  “这是一个奇迹,托曼先生,但是你会恢复过来的。我们不久就会让你恢复原状的。” 
  亨利必须把这些话告诉路易丝,虽然他连说话都很困难。“一个奇迹,这就是他的原话。这个词是用在圣人身上,而不是用在罪犯身上的!”他得意地说。 
  她要他别说话。后来,她在他病房呆的时间越来越多,她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高兴地告诉自己,在差点失去他之后,她现在终于意识到他的可贵了。 
  当然,老在医院里呆着,这让他很烦躁。在床上度过了几个星期后,他经常对护士和医生恶言相向。他觉得他们故意延长他在医院的时间,不让他和妻子团聚。 
  从他车祸后一直负责他的那位医生告诉他,他的苦日子快熬到头了。“你很快就会出院了。你有什么可着急的呢?你的职务还给你留着,这是你的妻子为你争取的。你不用为医药费发愁,保险公司会付这笔钱的。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你受伤的脸部做个整容手术,然后你就可以去工作了。” 
  这时亨利才知道,出车祸的那天晚上,他的脸几乎全部给毁了。如果他不想成为一个人见人怕的怪物的话,那么就必须做整容手术。 
  那是他唯一的希望。 
  大家都极力安慰他,告诉他说,现在的整容手术非常先进,能够创造奇迹。手术后,不会留下伤疤,他的容貌会完全恢复到过去的样子。 
  也许医生、护士甚至路易丝以为他很害怕做整容手术,所以才这么安慰他。其实,他根本不怕做整容手术。现在,他认定自己是上帝的宠儿,是不同于一般人的。他杀了人,却逍遥法外。他遇到了一次可怕的车祸,却活了下来。为什么他要害怕一次小小的脸部整容手术呢?在他刚打了麻醉药,等着被抬进手术室时,他轻声地嘲笑路易丝说:“你说犯罪就会受到惩罚,怎么这惩罚没有来呢?” 
  然后他紧紧地咬着牙齿,决心在麻醉解除前一句话也不说。 
  这是唯一让他感到不安的事,他担心自己在麻醉时说出不该说的话。 
  手术结束后,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问护士,他在麻醉中是否说了什么。 
  “一句话也没说,”护士安慰他说。“你非常安静,一动不动。” 
  太好了。他唯一的担心也烟消云散了……当他们给他解绷带时,路易丝就在他身边。她带来了一个带手柄的镜子,这样他就可以看到手术后的结果了。他从床上坐起来,她把镜子递到他的手中。这时,医生和护士退后了几步,赞叹地看着外科医生的杰作。 
  亨利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抚摸柔软的、新移植过去的皮肤。医生告诉他,要用一种特殊的护肤油擦脸,一直到这皮肤变得结实为止。 
  “因为这皮肤非常娇嫩,所以你一定要好好保护。”医生对他说。 
  亨利不耐烦地咕噜了一声,举起了镜子,看着他的新面孔。 
  在那噩梦般的一瞬间,当他发出一声尖叫时,他明白了,他突然明白了,路易丝这几个月来,一直保存着司各特·兰辛的照片。 
  当外科医生在楼上手术室给他做一副新的面孔时,他们依据的就是那张照片。 
  从镜子里瞪着眼睛看着亨利的,正是司各特·兰辛的那张脸。 
《 完 》

邂逅
  我们第一次在哈里顿公园的手球场见面。 
  那是个初夏的周六上午,天气晴朗,万里无云,阳光和暖,但不会让人难受。 
  当我抵达那儿的时候,他单独在球场里,我看着他猛烈地把球击在挡球网上,做运动前的准备运动。 
  他虽然没有朝我这边看,不过,我肯定他知道我在看。 
  当他停歇时,我说:“赛一场如何?他看看我这边,说:“有何不可?” 
  我们玩了两个小时,或者两小时多一点,也不知道打了多少场,我比他年轻几岁,也比他高出几寸。每场球赛都是他赢。 
  当我们休息的时候,太阳高挂在正空。天气比开始时炎热得多,我们汗流浃背地站在一起,用毛巾擦脸上和胸膛的汗水。 
  “打得痛快,”他说,“没有像这样痛快过。” 
  “我希望你至少是做了练习,”我抱歉地说,“我的球技太差,不配说是比赛。” 
  “哦,不必为那种事烦心,”他说,闪过一道虚伪的微笑、“说老实的,我喜欢赢。进进出出球场,倒真给我着实练习一下。” 
  我大笑,“事实上,这一玩倒是玩渴了,喝两杯啤酒如何?我请客,算是缴我玩手球的学费。”他咧嘴笑,“有何不可?” 
  我们并没有谈什么,至少在餐厅的座位上坐下来之前。 
  我们坐的那张坚实的橡木桌面上,留有一代代大学生所刻的各种希腊文字。 
  我正待向他道歉,说球技的拙劣时,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面,从烟盒里抖出一支烟。“嘿,算了,干吗?也许球场失意,情场得意。” 
  我放了一阵没有欢乐的大笑说,“假如我那种情场算是得意的话,那么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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