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开棺人-第4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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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华不怕,他有他不怕的筹码,如果自己被杀,胡顺唐等人永远都找不到那份秘图所在。
夜叉王在一旁气得发抖,原本相对冷静的葬青衣也有松开他,让他揍死小金华的冲动,可胡顺唐抬起手来示意她拉住夜叉王的手不要放下来。
“好,五成,你说清楚。”胡顺唐先答应了小金华。
小金华抽着烟,假笑了下,弹了弹烟灰道:“那份藏宝图中的东西,如果找到我占五成,原本我想占更多,但是看你们有三个人,加上一只狼,我就知道你们肯定不是什么新人,也不是骗子,因为新手和骗子没有那种能力驯服一只狼。”
藏宝图?胡顺唐忍不住笑了,原来小金华将那份秘图当做是藏宝图,所以才说了“五成”这两个字,不管藏着炙阳简的地方是不是有宝藏,他都没有兴趣,于是胡顺唐道:“我们只要那里的一样东西,不要说五成,除了那件东西之外,其他的都归你,怎么样?”
小金华一愣,随即又笑道:“朋友,你又犯了个错误……”
“我知道,你想说,我不应该告诉你我只要一件东西,这会让你认为那件东西的价值高过于其他,从而让你有占有那东西的念头。”未等小金华说完,胡顺唐抢先道。
小金华点头,满脸笑容,掐灭烟头:“是,我现在就想说那句话,不过我不是傻子,也不是高智商的人,我只是个买卖人,我们现在可以达成个协议,如果那件东西对我有利,那我肯定会要,如果那件东西对我有害,那我肯定不会要。”
“你可真聪明!”夜叉王此时冷笑道,“你心中一定在想,如果那件东西对我们有利,肯定也对你无害,所以你要定了!”
胡顺唐看了夜叉王一眼,也不接话,只是盯着小金华,他心中也明白小金华必定是这样想的,谁知道小金华摆手道:“误会,你们误会我了,比方说吧毒蛇会吃有毒的蟾蜍,但是毒蛇不会中毒,人吃就会死,就是这个道理,也许你们拿着无害,但对我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同意!我们同意你所说的,签字画押都行,现在把秘图交给我们吧!”胡顺唐摊开手道。
小金华拍了拍手上先前找打火机留下的灰尘,走向门口道:“东西在我家里,你们可以跟我去家里拿,但是呢还是个前提条件,必须答应的前提条件!”
夜叉王咬牙闭眼,尽量不让自己发作,胡顺唐皱眉问:“郑先生,生意人好像没有你这么容易磨蹭吧?”
“这个条件很容易,其实对你们也有利,那就是我必须得跟你们一同前往!”小金华靠在门口,扫了一眼在屋内略微惊讶的三人,露出满脸的商业笑容。
一小时后,小金华的家中,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围坐在一张圆桌前,小金华特地还给修罗准备了一把椅子,说这是对客人的尊敬,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是贵客就应该有一张属于它的椅子。三人一狼看着小金华遣人送来了一盘盘可口的菜肴,不乏有价格昂贵平常人连问都不敢问的东西,例如松茸、极品双头鲍等等东西。
菜肴上齐后,小金华又开了一瓶红酒,在胡顺唐用手遮住自己跟前的高脚杯后,小金华笑道:“这是苏维浓红酒,虽然很多人没听过,但这可是新西兰麦克雷酒庄的上等货,现在我是这种酒的中国代理商,我是个对酒很挑剔的人,不过这种酒真的不错,你们可以试试。”
苏维浓红酒、麦克雷酒庄。这两个词语为什么会那么熟悉?似乎在哪儿听说过,胡顺唐扭头去看小金华手中的那瓶红酒,就连那酒瓶自己都觉得非常眼熟,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小金华以为胡顺唐听完自己的话,对酒有兴趣了,举瓶又要倒,被胡顺唐用手背托起酒瓶道:“我真的不喝酒,发过誓的,行业规矩,见谅。”
小金华见胡顺唐这么说,不再勉强,又来到夜叉王身边,夜叉王也表示不喝,脸上的怒气还未消散,就在小金华准备给葬青衣倒酒时,葬青衣却直接一把将那红酒瓶拿了过来,撩开了自己的蒙面布,对着瓶口一口气直接将那瓶红酒给灌下了肚,随即一抹嘴巴,皱紧眉头道:“好……”
小金华见葬青衣一口气将红酒全部喝完,哈哈大笑夸奖葬青衣是女中豪杰,但随后笑容停止了,因为葬青衣说了四个数字加一个汉字:“2004年。”
小金华何其聪明,立即意识到葬青衣说的是这酒的灌装年份,而先前自己拿瓶的时候,手抓着瓶子葬青衣隔那么远也看不到,就算是最后她仰头喝酒时,写有灌装时间的文字也在下方,她根本无法看到。
“奇人……”小金华转身又进屋拿了一瓶酒,这次是白酒,他还刻意将标签都扯了下去,装在一个普通的陶瓷酒瓶之中,葬青衣见他拿了类似白酒的瓶子前来,脸上有了笑容。胡顺唐和夜叉王对视一眼,只能苦笑——葬青衣的酒量是他们两人有目共睹的。
葬青衣拿过小金华递过来的那瓶酒,喝了一口后,就说了四个字:“笛女大曲……”
说完,还在小金华惊讶的时候,又喝了一口,而且是猛喝,紧接着眼珠子一转道:“1988年!”
小金华看着手中装有四川大足所产的“笛女大曲”的陶瓷瓶子,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这酒算不上什么老酒,是在建国后1976年才建的厂,最早也是生产名为“龙岗”的酒,1988年才改了笛女酒厂这个名字,而自己手中这一瓶正是当年第一批出厂的白酒。
“奇人!真的是奇人!没有想到真有这样的人存在!”小金华惊讶道,又看向胡顺唐和夜叉王,心中寻思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都具备这种能力,那么这两位必定也不是什么普通人?虽说之前就有判断,不过他们到底会什么还不知道。
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并不知道,他们在小金华的心目中,完完全全就是那种职业的寻宝猎人,而办这桌酒席的目的,就是想在吃饭间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是否是碰巧在找那张地图的江湖骗子,没有想到第一次试探,葬青衣就让他大吃一惊。
“对了,还不知道三位怎么称呼?靠什么谋生呀?”小金华话中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说到这时候了,你们两位也该露一手吧?
夜叉王冷笑一声,指着前面那面离自己还有五六米远的墙壁冷冷道:“小金华,我可以一拳把你的脑袋打下来,再不出第二拳的情况下让你的脑袋飞到那面墙角下,你信吗?”
小金华笑道:“信,当然信……”
小金华虽然如此说,但也没有离开夜叉王的身边,势必想要夜叉王表演一下。胡顺唐知道为了那张秘图有些事情不得不去做了,只得点头向夜叉王示意,让他露两手,适可而止就行了。
夜叉王“嗯”了一声,也不起身,猛地拔出了匕首,从小金华的后背绕到前身,随即将匕首回鞘,拿起筷子夹了块肉放进葬青衣的碗中,葬青衣大口吃完,直接伸手拿出夜叉王的匕首,将离自己最近的烤乳猪切成两半,拿起左边一半就开始大啃起来。
小金华看着葬青衣,正在笑,又准备奉承两句,在身子微动的时候,自己的外套从前到后竖着裂成两半,裤子的皮带也随之断裂,慌忙一把伸手将裤子给提住,脸色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好看,赔笑道:“原来这位是用刀的……行家!”
夜叉王不答话,吃的也甚少,只顾着给葬青衣这个口称“不吃肉没力气”的女孩子夹肉,除了肉类之外,她几乎什么都不吃,剩下的就只有喝酒了,完全没有一个正常女孩儿的模样。
桌子另外一头的胡顺唐笑眯眯地看着小金华道:“我比较笨,学了点太极拳而已,要不,你打我两拳试试?”
小金华赶紧举起一只手晃动着,另外一只手还提着裤子道:“不用了不用了,见识了见识了,几位还是好吃好喝,我先去换件衣服,失陪了。”
“哎哟喂,是吗?如果我想打两拳试试,您愿意吗?”此时一个声音从阳台方向传来,胡顺唐、夜叉王和葬青衣一听那声音,包括在椅子上坐着的修罗都齐齐扭头去看,看那从阳台上慢慢走过来,穿着一身白色西服,手持一束鲜花的莫钦。
第六章(上)杀手再现
莫钦的出现,虽说让那三人一狼很意外,可最意外的还是小金华。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家阳台上什么时候藏进来了这样一个打扮古怪的人,虽说自己没有什么保镖,但周围谁都知道这是他的家,要有人爬阳台肯定早就报警了。
小金华打量着莫钦,烫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发型,穿着白色的老土西装,还打着一个商店里十来块钱,随处可以买到,但一般宠物店最常出售的领结,手拿一束鲜花,鲜花还是用玫瑰和送妈妈的康乃馨混合在一块的那种,脚踏一双白色鳄鱼皮纹路的皮鞋,整个人完全一副被不良影楼欺骗的模样。
当然,来樟木拍婚纱照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很罕见。
胡顺唐等人看了莫钦一眼,不再搭理,继续吃喝。小金华本就是个察言观色的精明商人,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断定胡顺唐等人认识莫钦,也没有发怒,只是提着裤子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位朋友也是好身手,藏在阳台这么久我们都没有发现!”
莫钦笑嘻嘻地看着众人,完全不搭理小金华,拿着花就准备到葬青衣的跟前去,谁知道刚走过小金华身边,抬眼看到的就是葬青衣大嚼烤乳猪的模样,立即刹住脚步,心想:我去!这女的吃相怎么这么难看?不是吧?还抱着这么一大瓶子的白酒?
莫钦正想着,又见葬青衣举着瓶子将其中最后一口酒给喝尽,接着眉头一皱,正要开口叫小金华拿酒,被夜叉王瞪眼制止,只好继续埋头啃烤乳猪。
夜叉王一边给葬青衣夹菜,一边说:“郑总,这种情况下应该叫保安或者报警,这算是入室盗窃!”
啃着烤猪肉的葬青衣也闷声闷气地附和着,一侧的修罗也只顾吃着前爪按住的那只烧鸡,懒得搭理莫钦。胡顺唐则夹了块松茸,斜坐在椅子上,抬手搭着椅背,笑看着莫钦道:“郑总,叫保安或者报警是绝对正确的,他可是危险人物,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你如果给他钱,他连婴儿都不会放过。”
“谁说的?”莫钦笑道,将花束扛在肩头,“那也取决你能拿多少钱?”
“拿多少你才干呢?”胡顺唐收起笑容。
莫钦继续笑:“足够我死后贿赂阎王爷的,这样我就不用下十八层地狱了。”
小金华商场如战场打滚这么些年,这种场面一看一听就知道是双方认识,却有些小矛盾,只是语言摩擦,还不至于动刀动枪,寻思了一下赶紧退开,转身回房间换衣服去了,算是给他们留个解决问题的空间。
“你还是贿赂下孟婆吧,至少让她保留你前世的回忆,下辈子记得逐一偿还。”胡顺唐侧身面朝桌子,却放下了筷子,所发生的事情永远超出他们的预计,铁翼山脉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狮子军的目的竟然是用钻地弹炸开阴阳缝,还牵扯进了王安朝创立的DWS集团公司,虽说知道了一部分夜叉王曾经的事情,但还未有机会深查,古拉耶夫就被俄军带走了,最惨的是魏大勋死了。
莫钦出人意料地坐在小金华的椅子上,也不吃东西,只是拿出了自己的一个酒壶自顾自地喝起来,气氛又一次变得非常奇怪。夜叉王厌恶这个家伙是因为他是个色狼,只知道缠着葬青衣,而葬青衣呢?对莫钦的“厌恶”完全是顺从夜叉王,而此时她的大吃大喝完全是在自我疗伤:王孤独之死,在她心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还未愈合的伤口。
胡顺唐与莫钦坐得最近,一直侧头看着他,忽然问:“你在铁翼山脉的最终任务就是为了杀死狮头?”
“不是,那是亏本买卖,我附送给雇主的礼物,那几颗子弹价值不菲,我可是花了大价钱在泰国找人特制的,而且我说过,雇主是让我去保护你们的生命安全的。”莫钦不以为然地说,“狮头这种心口不一的家伙该死!如果他不是个虚伪的混蛋,说不定我还会放他一马,反正这种人,早就上了全世界各国的黑名单,恐怖分子嘛,人人得而诛之。”
“看来你对付怪物还是很有一手。”胡顺唐将一根筷子在手指上绕着圈,虽说莫钦使用的是枪械,但是却抱着一种随时都可以去死的信念,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被夜叉王制住的时候,拿出个阔剑地雷来,“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种地的普通农民。”莫钦笑道。
胡顺唐也只是笑笑,没有说话,只是寻思怎么从他口中套出关于李朝年的讯息。
“怎么?不相信?好,我发个誓!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如果我刚才撒谎了,就死一户口本!”莫钦喝尽酒壶中的东西,舔了下嘴角流出的那发红的液体。
夜叉王继续给葬青衣夹菜,也不看莫钦:“你有户口吗?你有家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