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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醉卧花都-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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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又转念一想:“钟云飞这人死心眼,要是让他看出我跟一般人不同,不是又要把我跟刘易的事情扯在一起?还是不要请他了,虽然请他的话,他应该会来。”

“我怎么会私吞呢?”李明辉皱眉道,“你太多心了!”

“可是,要是你们走漏消息,当年让袁树平失踪的人不会跟来吧?他们既然看上了古董,知道你们又来找古董,肯定也会来吧!换成是我,不跟踪你们才怪!”林烟忽然东张西望,面露担心之色。

袁优脸上一慌,忙道:“真的吗?他们在哪儿?”

“那,在那里!”林烟忽然大声道,吓了所有人一跳。

李明辉却是不上当,只道:“如果他们真跟来,大不了古董给他们就是了。”

“那他们杀人灭口呢?”林烟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故意说道。

李明辉听了,倒还当真了,自言自语道:“别说,还真有这可能!看来这事必须得联系警察才行了!”

“我们镇的警察恐怕都放假了吧,而且,我好像都没看到过他们有枪,万一和犯罪分子火拼起来,那就完蛋了!”林烟添油加醋地说道。

“我要请,肯定就只请市警察了。”李明辉道,“可是,该用什么理由呢?”

林烟道:“我看不如这样,你把这里有古董的事情告诉媒体,让他们在你们脸上打上马赛克,跟踪报道。警察一看媒体介入,肯定要跑出来表演一番的。不但如此,这市里的怎么考古专家啊、地理专家啊之类的,也肯定会不甘寂寞地钻出来的。然后就又会有村里的老前辈跳出来讲一讲这地方以前的神话传说。到时候收视率上升了,警察的表率也有了,专家的权威也有了。我们这清天寺周围的农村也跟着出名了。你们要找的线索,不也找到了么?”

第三十章不甘寂寞

“媒体?”李明辉面露几分古怪之色,笑道,“我妻子其实就是从事媒体行业的。只是这件事情并没有确定,就拿出来大肆报道。万一最终情况不属实,那该怎么收场?你难道不知道,媒体大都是事后报道吗?全都是重新演一遍的。”

“是吗?这么假啊!那我以后再也不看这样的电视了。”林烟听了解释,信任度增加了很多,也就开起了玩笑。

“你愿意帮助我们了吧?”李明辉笑道。

“我就怕有危险,你们有带武器吗?清天寺从这里出发,可要好几个小时呢!那上面,荒无人烟的,万一有匪徒跟踪,等到你们找到价值连城的古董的时候,他们一起冲出来,‘不许动,把东西交出来’,然后怎么办?让我想想,他们一定会在抢过古董之后,将我们全杀了灭口,然后弃尸荒野。那样,即使警察找到我们尸体,也找不到什么线索,时间一长,我们被杀的案子也就无果,自动销案了。”林烟笑眯眯地说道。

“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袁优忍不住笑道,“不就一件古董,能有什么了不起的?”

“有的古董一件都是上亿的大钞,杀几个人算什么?”林烟吓唬道。

李明辉道:“我们都是普通人,怎么可能有武器?虽然你说的东西有些夸大其实,但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看来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了。”

“清天寺周围有古董!”

“宝贝!”

院子里听到他们对话的人都纷纷骚动起来。

李明辉听了林烟的建议,果然动用自己的人脉,没急着马上上山,而是留在这院子里面,打电话给熟人,看能不能请到警察来。

吃过饭的林烟则带着袁优李明辉他们到这附近的猫尿沟,游玩起来。

正愁没时间打发的林烟带着袁优在河边四处指指点点,告诉她一些过往的孩童趣事。袁优也表现得很有兴趣,连连发问。

林烟也知道了这七个人各自姓名。李明辉的长腿老婆名叫赵雅颂,据介绍说是一个搞摄像的!和林烟不对路的眼镜男叫秦南阁,还有三个男的,名字各叫王嘉乐、杨欣、肖祈云。

“我们小时候真的一起在这里洗过澡?可是这里没水啊!”袁优红着脸问林烟,“你不会是骗我吧!”

“那时候上面还没修水渠,河水一直流下来,多得很。现在上面水源被水渠引走了,所以才没水了!你脸红个什么,那时我们都小得可怜,你还怕我记得你身上有什么?”林烟摇头一笑。

“流氓,不跟你说了。”袁优跳到赵雅颂那边去了。

林烟没有跟去,而是偷偷注意着李明辉和其他人神色,看他们到底是不是坏人。

说实在的,林烟倒希望他们是坏人,但不要有枪!如果真是那样,这日子就过得刺激了。

不得不说,林烟这想法,实在是不符合一般的华夏人。

这也是他现在,换以前,是不会这么想的。

可是李明辉的解释都挺合理的,不像是坏人。林烟对此,颇有些失望,同时隐隐还在幻想,会不会真有黑势力跟踪他们,等到了清天寺,再发生一场大战,就好像电影里放的一样?

或者黑势力将袁优他们绑了,然后林烟他智勇双全,跑去营救,然后袁优感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袁优原来是农村人,可六岁以后就去城里生活,加上失忆,也就对农村的环境十分陌生而新奇,从开始到现在,脸上都没有半点不耐之色,这让林烟看在眼里,好感大增。

秦南阁这四个大学生也都是城里人,在这穷乡僻壤里面刚开始还玩得有劲,时间一长,就都失去了兴致。

反观李明辉和赵雅颂两人,则是聚在一起,嘀嘀咕咕,不知说些什么。赵雅颂手里的相机明显是高级货,偶尔捕捉一些特异的焦距,咔嚓一声,将画面定格了下来。

她给每个人都照过相,本也有提议给林烟照几张的,都被林烟以不上镜的借口拒绝了。

这让原本还想和他合影纪念的袁优稍稍失望了一把。

这可不是所谓的林烟帅得掉渣使袁优一见钟情,不过是因为林烟是她儿时伙伴,想留影纪念一下罢了。

李明辉上溯了一截河流,见前面不好通行,就又折回来。林烟看在眼里,思在心里:“莫非,那藏古董的地方就在这水的源头上?”

事实上,这猫尿沟的源头,就是清天寺所在的那座高山。

清天寺并未建立在山巅上,而是选了一个一般寺庙都不会考虑的山阴处,那里比较阴暗,也很潮湿,颇有些邪气的味道。

而且清天寺的遗址显示,它原先最鼎盛时期也只不过是一座小庙,几间土房子,和一般的山神庙差不多规模。

像这种不起眼的破庙,整个华夏,多得不得了。

下午五点,李明辉接到一个电话,就带着袁优他们开车,下山去了。

看来是有人跟他们约好,在镇上碰头。今晚上他们多半也会住在镇上。

临走前,林烟本以为李明辉会和他约定时间明天碰头,却不想李明辉只点点头,就走了!

“难道明天不需要我帮忙了?嫌我问得太多?”林烟一阵疑惑,转念一想:“不请我帮忙正好,免得沾染是非!袁树平和王丽云既然无故失踪,一失踪就是这么多年。这件事,以我的直觉,一定不简单!我明天还是躲家里睡觉好了。”因此,也就没去在意。

是夜,林烟坐在天楼上,仰望夜空,因为是阴天,所以一颗星星都看不见。

田清荷忽然上来,对林烟道:“夜深了,怎么还不睡觉,也不添件衣服!”

林烟对田清荷道:“妈,我听说下午有人去清天寺找宝贝去了,他们回来了吗?”

“早回来了,难道还在那上面过夜啊!”田清荷笑着把衣服扔给他穿上,“不过我听说他们明天还要去碰运气呢!你爷爷本来也想去的,被我劝住了。”

“在我们国家,地下的东西,都是政府的,他们挖到了,不交的话,可是违法的。这些傻子真不怕警察?”林烟笑了笑,道。

“别人的事情少管,快去睡觉吧!”田清荷将林烟拉起来,往楼下走去。

林烟望了一眼遥远的天边,摇摇头,回了房间。

第二天,林烟醒得特别早!无心再睡之下,林烟出门,趁着无人,在公路上狂奔起来!

感受了一会儿疾速奔跑的快感,林烟身上起了汗,呼吸有些凌乱,也就减缓速度慢跑。

等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林烟看了一会儿红彤彤的朝阳,然后回家,在房间里面练了一会儿俯卧撑。别说,一口气连做一百个不累!

这换以前,做十几个标准的都要累趴下!

林烟越发地感受到身体的结实和强大,没健身,也没干力气活,身上也自动隆起了肌肉。而且柔韧度也自动变强了许多,以前弯腰用手按地,直着腿的话,膝盖会很痛,现在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因此,林烟现在可以一脚踢到头顶,掌握好平衡的话,还能学少林寺和尚一样,把一只脚举到脑袋上单脚支地!

“我现在要是练武功,肯定比一般人快得多!只是没人教,也没有秘笈,真是浪费人才啊!”胡乱锻炼一番后的林烟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听到田清荷喊吃早饭,就又起来出了自己房间。

吃了早饭,林烟就在家里坐着看电视。

一直到了中午,林烟都没等到李明辉他们,也就确定了他们放弃找自己帮忙的想法。

“奇怪,既然他们把事情经过都说给我听,为什么今天又不找我帮忙了?难道有什么古怪?”林烟暗想,心里跟猫抓似的,直想把事情弄个明白,却又一阵矛盾和犹豫。

“他们应该已经上山了吧!现在大概到什么位置了?”林烟最终按耐不住,吃了午饭,跑出家门。

找公路边居住的邻居问了问,他们果然又上山了!

越野车在上午的时候,就经过了邻居家门口的公路。具体是几点,邻居没注意。

林烟想了想,耐不住多管闲事,顺着小路飞快地登起山来。

这山间公路都是蜿蜒崎岖,往往从小路只有一小段距离,从公路就要绕老大一弯子。没办法,汽车不能走小路,只能跟着公路绕了。

林烟体力充沛,就算是上坡,奔跑起来,也能持续半小时不休息!

因此,他的速度,比汽车绕路更快!

只是对方先自己好长一段时间,林烟除非会飞,不然别想一下子追上。

从林烟家到清天寺,一般人脚程起码也得五六个小时!不过林烟却硬是能在两小时内跑到!

关键在于他体力好,不用休息。同时他速度快,脚步稳,又知道哪条路更近!

若不是袁优和自己小时候关系要好,现在又长得十分漂亮,林烟才不会浪费力气地追上去呢!

这倒不是林烟起了要把袁优弄到手的心思,而是但凡男人,特别是年轻男人,都喜欢美好的东西,不忍这种美好受到伤害,至少不忍这种美好受到别人的伤害!

因此,林烟也就权当是锻炼身体了!反正田清荷管得又不严,就算天黑透了回家,她也不会揍人,怕什么。

这也算是独生子女的好处了,凡事都当个宝,不忍体罚。

第三十一章会不会长针眼?

有人看见的时候林烟还是会放慢脚步,以免让人觉得奇怪,一到没人,那就是狂奔。特别是平路的时候,林烟速度快起来,比奥运会冠军都要快得多!

毕竟,参加奥运会的,都是普通人。其中冠军,也只是普通人的冠军。

林烟已经不算是普通人了。自从神秘金光改造林烟身体之后,他就跑得非常快!然后随着时间延长,金光继续潜移默化地改造他身体,林烟的身体强度,已经不下于一般练过武功的强者。只是他对用劲不太擅长,控制肌肉的本事也很一般,无论是力量还是动作,遇上身体强度差不多的练家子,都不是对手。

现在的林烟,无论从哪一方面,都比杀死刘易那晚上又强了一些。

林烟以最快的速度奔跑,在他的感官下,就仿佛随着自己呼吸之间,他整个人都轻了起来!

五分钟以上程度的休息,林烟只经历了七次,以他极好的视力,终于发现了李明辉的车!

他的车停在一路边的农户旁边,不是前面没公路,而是前面的公路是下坡,通往山下。

要继续上山,就只能步行。

林烟经过越野车的时候,瞟了一眼,发现车窗紧闭。虽然这玻璃一般人看不穿,可林烟眼睛金光一闪,就看清楚了里面没有一个人。

有的只是门户大开的农舍,里面坐着一老翁,在用竹条编制背篓,时不时转过头望着这车。林烟推断,这老头是在帮李明辉他们看车。

于是林烟没把自己暴露在他视线范围内,而是绕了一个圈子,从另外一条小路穿过去,然后继续奔向清天寺。

一会儿后,让林烟哭笑不得的是,身后追来了两条大黄狗!

原来,林烟经过一地儿,那里有两条黄狗在玩耍。

农村的狗一看到陌生人都会发威,龇牙咧嘴地叫。凶的还会扑上来咬人!

而且这种狗有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你越跑它越追着咬,你一停下来蹲下去捡石头,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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