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拈花二笑-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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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倦地被老陈送到了凯旋大厦外门口,隔着茶色的玻璃,我看见了她。
老陈接到了个电话,整个人脸色大变。问他,才知道,他的醋坛子老婆要来“捉奸”。
他假装满不在乎地撇撇嘴,可额头上的汗雾却出卖了他。我哈哈大笑,倒是觉得有趣得很。
打开车门前,我指着她跟老陈说,我要在这大厦的最顶层应聘Ellen国际顶级杂志的封面模特,而那女孩是我的竞争对手,帮我绊住她,明天我请你吃大餐。
他说,好,我义不容辞。
下车,走过她的身边,唏嘘不已,却装作毫不认识她。
老陈搭讪成功,她傻乎乎地落入了我的圈套。
我拨了个电话给就在这附件的老陈的老婆,她果真如狂风般旋到了这里。
尖刺的女声,划过长空。
“你这个贱人……”
“就凭你,还学人家当小三,你不掂量下自己的分量和我抢?既然你活腻了……”
我看见一辆集装箱卡车正快速驶来,我连忙上前劝架。
然后,高跟鞋一滑,我的手用力一推,“你去死吧。”
她就倒在路的当中。
我笑了,我想我笑得一定很阴森。
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可谁知,那胖女人疯了似地,见人就打,就在我得意的那一霎那,她也将我推到了马路的中央。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在洛杉矶的家里,这时父亲的生意刚失败,我们举家正要从洛杉矶回到了父亲的故乡下江市。
我很清楚地认识到,我重生了!
我又一次遇见年少的他。人海茫茫中,我静静地凝望着他,耳边响起张爱玲的名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想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我感谢上苍,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里能再遇见了他。
可上苍的好人只做了一半,这世里,她竟然也在一中。
不过,没关系,这样正好,她不再是遥不可及。近在咫尺的东西往往都是廉价的,不让人珍惜的,最易错过的。
我很容易地接近了他,当然是以朋友的身份。如前世一样,他对爱慕他的女生很是忌讳,而我却百般讨厌那些围着我的苍蝇。我们俩很有默契地达成了统一战线。
前世里,他说过,他曾在她的数学中上写过诗,我偏偏要了过来。然后再制造声势,让众人误以为是写给我的。
接近她的好朋友,让她孤立。
想当学生会主席,想更配得上他。
日子在我紧锣密鼓的筹措中逝去。那日,去陪妈妈去日晷山烧香,里面的一个老和尚告诫我,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我偏不信命,幸福是靠自己追求而来的。
欲望是一个可怕的生物,我精心饲养它,它也越长越大,直到最后它大到能让埋藏欲望的人变质和发臭。
我知道曹渊喜欢我,我利用这点让全世界的人都误会她、摸黑她、打压她。
他起了疑心,我先他一步在保安部拿到了监控带。他查未果,很失望。
他很失望,我希望他能对她失望,走出初恋情结。
可终究逃不过宿命,命运的年轮惊人的相似。
滑雪时,她说他们在一起了。
一刹那间,只觉得脑子中一阵刺痛,然后剩下来的是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五脏全被撕裂了,'·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竭力想装得满不在乎,胸口像火烧一样。
没有人会懂我的感受,可我不想相信,老天爷安排我重生,就不该让我再走一次同样的路。
《牛虻》中有一句话曾说:要一个人忘记一桩事情是很困难的。……还魂的鬼是丑恶的。
我这只丑恶的鬼,在他们出国之前,跑到了他家,跟他表白,我说我一直,一直都喜欢他,暗暗都不记回报地喜欢,又说我会祝福他们的。但是,我希望能得到一个他的吻留作永世的纪念。
他不同意。
瞥见在窗外偷看的她,我怎么能容他不答应。我故意突然献吻,怔住了他,震跑了她。
按我的计划,和他双宿双飞地回了美国。
我为了他,准备再在MIT附件找所戏剧学院读书,他却断然拒绝了我,让我打消这个念头。
他在美国过着苦行僧的日子,他拼命学习。
与他志同道合的同学很多,他们一起追究自己的梦想,他忙得来不及主动和我联系。
妈妈说,我脾气拗。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说,只怕,到了黄河,我仍不死心,撞了南墙,我仍不回头。
他回国了,我跟着他一起回国。
在飞机上,我碰见了她,她和以前不一样了,成了女飞行员,那股从容不迫和淡定的气质,让我第一次有了赢不了她的感觉。
下了飞机,还是被海关以莫须有的罪名扣了下来。可这次我有了十足的准备,借此机会,一炮而红,成了一线演员。
我出席了感动中国的节目录制。
这届感动中国俨然变成了日晷火灾的表彰大会。
就在那里,时光转角处,我看见了她和曹渊。她成了救火英雄。
剪裁精致细腻,质料考究上乘的飞行员制服,穿在她身上尽显王者风范,比在场任何一位女星都要耀眼。
她从市长手上接过水晶做的奖杯,道了声谢谢,退到台下,开始对曹渊和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打趣。
宴会落幕,曹渊提议老同学一起聚聚,我和她皆同声拒绝。
坐回加长礼车,随手翻开报纸,看到了关于他的最新消息。
我的星路一帆风顺,而他的仕途却一塌糊涂。他失去了自己的公司、爷爷和他的狗,他从云端落进了泥里,几乎一无所有。就这样,我趁他心灵空虚之时走进了他的生命。
他开始放荡不羁、不思进取、自我放逐。我每天要照顾他,还要外出拍戏。我累了,我倦了,我烦了,我哭了。
我开始动摇了,这么多年来,我到底爱他什么?
老陈一语道破说,我对他的爱是一种崇拜,而崇拜不足以支撑琐碎的日常生活。走下神坛的他也要去大便。所有的美感、光辉都没了,只剩下世俗的厌恶和无知的后悔。像我这般注定是上流社会的女子怎能和个落魄浪子一起一辈子呢?
我爱他,千真万确,千丝万缕,爱了双生双世,但我不会为他毁了我的生活。
寂寞的人生长街,我终于转身。没有半点犹豫地离开了他,走上自己事业的巅峰。
五年后的某天,我指着环球金融中心上他大幅英俊的肖像,对身边的女伴笑嗔,这个男人,我曾经拥有过,可惜,得到后又觉得太无趣,便马上抽身离开。语气似弃他如敝履,极尽嘲笑之能事。
已经死去的还是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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