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再现-第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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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对抗敌人,这城堡就成了她作恶的最终场所。
在她的地下室里,她的四个仆人和她一起用小刀、针或其他各种方法折磨本地少女。她们中的大部分来自农民家庭,一般被送来做女仆,因为这样农民的女儿就有可能接受教育。
事实上,她让人给少女放血,然后用这些鲜血沐浴,或者干脆喝掉。这是一种愚昧的、古老的驻颜秘方,被很多民间小说引用。伊丽莎白在她的孩子出生之后仍继续虐待农民的女儿,据考证她三年之内甚至虐待死了589人。
但是这一切只持续到他丈夫的战死为止——1610年12月,图尔索伯爵带领农民占领了她的城堡,霸占了她的财产之后把这女人送上了法庭。同年,伊丽莎白的三个仆人被处以极刑,另一个不知下落。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因为她显赫的身世免予一死,但被终身监禁在城堡的一个塔楼内,每天由专人负责送饭。
四年之后,她被发现在自己的城堡中自尽,但是在下葬的当天尸体不翼而飞,最终埋在墓地中的只是一具空棺材——三个月后,图尔索伯爵被人发现在自己的卧室中被人杀死,死因是脖子上的两个血洞,就像是獠牙所咬的一样。
……
大师兄费了这么大劲搞出来三个人物的资料,当然不会是给我搞科普长见识的,所以我也顺理成章知道了他的理由——大师兄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怀疑现在出现的吸血鬼是这仨货之中的一个!
我们的目标是英国城市爱丁堡,这里位于苏格兰中部低地的福斯湾南岸,是英国文化古城,苏格兰的首府、经济和文化中心。依山傍水,风光秀丽。气候湿润温和,年平均温度8度。除春季多风外,夏秋两季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古代宫殿、教堂和城堡点缀其间,文化遗产丰富,是英国最美丽的城市之一,素有‘北方雅典’之称。
我们赶到爱丁堡的时候又是晚上,不知道是因为时间老是没计划好还是习惯使然,反正到地方就是晚上——当我和十三正满大街转着找门牌号的时候,突然听了一声熟悉而懒倦的喊声:
“你俩还真是磨蹭啊,我都到了半天了!”
一转身我差点没把眼珠子掉下来——居然桑榆正笑盈盈的坐在街边个石阶上,双手撑着下巴,一副满不在乎却有洋洋得意的样子埋怨我们:“你俩到底是不是故意的啊,知道我要来,所以半路上故意赖着等我把旅店给你们定了?”
十三自然无所谓,微微一笑打个招呼:“嗨!”那样子感觉像是买菜碰上了邻居似的波澜不惊,而我则是一脸的愕然——这事你叫我怎么给老爷子说啊?
他还不得当我是私下给桑榆说了?
顿时脸色就跟个苦瓜似的了。
见到我俩的表情,桑榆脸上更加的不在乎了:“没事,这个可以有!”
我咳咳干笑两声,苦着脸:“这个真没有……”
“不管你有没有,反正现在我是把你们的前站给打好了。”桑榆很明确、直接的告诉我:“你要是敢偷偷摸摸自己去找那尸魃,可就别怪我到时候坏了你的事!”
“呃,不敢不敢……”我哭笑不得:“你说我多老实一个人,这样你还信不过,居然准备后手这种事都做出来了——桑榆,你不厚道啊!”
“那是——和厚道人打交道自然厚道,和那些习惯性偷偷摸摸溜号的就得有点防备。”桑榆扔一鄙视的白眼球给我:“反正今天我是先给你说了,现在我是一个人过来的,王熙和手下是个都没带,但要是你动什么心思的话,我就从家里调几十个保镖过来陪我自己调查,到时候会不会坏事我可就说不准了!”
这下明白了,桑榆为了怕我拿师傅的命令当借口,算是把什么都给我安排好了——意思很明白啊:
你可以不带姐玩儿,但是你无权阻止姐自己玩儿是吧?
第二百八十五节 苏格兰驱魔人
桑榆这一招扎扎实实抓住了我的软肋,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我拒绝的后果——估计王家人还没有赶到英国,我的行踪连纳粹和鬼道众屋里的蚂蚁都能拿来当谈资了!
认了呗!要不怎么样?
我这人有个特点,遇上了这种事情特别想得开——于是我很快找到了桑榆同来的好处,其他不说,至少吃饭住宿坐车干嘛的是不用我掏钱了嘛。
按照桑榆的说法:‘在成功把这俩不开眼的东西制服之后,我带着他们没二话,直接就赶到了和沃尔森先生约定的地方碰头——来的人欧洲著名的猎魔人威廉姆先生。’
当时老爷子和我交代事情的时候没有避开桑榆,所以她早就知道了目的地,凭借多年世界各地旅行的经验,桑榆来这里的短短几小时已经顺利准备好了车辆和地图……呃,车辆?难道目的地不在爱丁堡么?
桑榆相当鄙视我:“你以为那地方是你随便找个什么出租车就可以到的么?调都不调查一下!”然后点点头叹气:“真不知道我要是不来,你俩会不会把自己给就丢在英国了。”
我和十三:“……”
从爱丁堡出来一直朝南走,经过特威德山谷,随处可见起伏的山峦、森林、城堡、废弃的修道院和独具浪漫情调的边境小镇。根据桑榆所说的情况我看了看,山谷西面比较荒凉和空旷,但是郁郁葱葱的特威德山谷一千年来一直都是个富饶之乡。
这里的人口大多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墙之内的小镇中,之一便是我们的目标。
这个小镇完全是一片宁静祥和的景象,砖木混建的哥德式房屋充斥整个小镇,一路上看见身着古装的面包店妇女、嘎吱作响的小酒馆、穿着苏格兰格子裙的男人……让我感觉顿时就异样起来,好像穿越者来到了异世界大陆似的,看什么都有点怪怪的。
我们来到小镇的侧面,这里有个孤零零的古旧建筑——木头的屋顶和外墙看上去斑斑水渍,灌木杂草贴着墙壁生长,半面墙壁都爬满了一种藤蔓植物,露台上有几张厚重、发黑的小圆桌,旁边零散着几把椅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居然摆着俩杯子,然后是一瓶喝了一半的苏格兰威士忌。
一块挑着的木牌在风中摇摇晃晃,上面写着两个大字——‘风笛!’
(不错,当时是英文,但是现在我全部换成了中文来说,你们就当我看见的是中文好了。)
月光把夜色中的小镇笼罩得无比美丽,虽然晚了,但是这一切却别具种异域风情的美,甚至这混合着酒精味道的小酒馆,看上去都完全没有荒凉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宁静而悠远、苍老的厚重质感,就像是个悬挂千年的古钟!
一切感觉就像是美国西部的景象,荒漠之中的小酒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俩牛仔来——正当我想这事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屋里叫起来:
“嘿,你们就是中国来的朋友么?”随着说话,出来了俩牛仔……,呃,不是,出来了俩人!
两人都是牛仔裤短T恤的打扮,但是下摆全部塞在裤子里,让自己的双手能够完全解放出来。他们的裤脚都有点微微的隆起,看得出来靴子里面应该是塞了匕首之类的东西。
说话的人看上去四十来岁年纪,个子挺高面容和善,整个身材属于中等,唯一感觉就是身体应该比较强壮,像个很普通的修理工或者什么的——他手中拿着几个杯子,另外一个人则拿着两瓶酒。
拿着酒的少年约莫十七八岁,脸上有些细密的雀斑和红晕,看着我们的时候还有些羞涩,一看我们盯着他,眼光不自觉就转到了地面上。
“呃,我们是啊!请问您就是威廉姆先生么?”
那修理工模样的人一听桑榆的回答哈哈大笑:“我就是威廉姆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就见外了——你们是中国的驱魔人,又是沃尔森和老鼻子的朋友,还客气什么啊!”
我疑惑的重复了一句:“老鼻子?”完全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先一愣,然后又笑了:“老鼻子也是你们朋友啊,他有个女儿不是嫁给你们中国人了么?记得叫什么……什么……”他想了想似乎没想起来,于是大手一挥:“嗐!别管了,反正嫁了个女儿就行了!”
这时候我也反应过来了,那说的老鼻子估计就是蔷薇姐的父亲了,虽然不知道这老鼻子是什么意思,可我照桑榆的翻译直接也就这么称呼了——大不了叫鼻子叔?
我面露大悟的神色:“原来是他啊,我知道了!”
威廉姆把几个杯子重重的放在桌子上,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分明是几个啤酒杯……难道苏格兰有这风俗?没事弄点威士忌当啤酒来欢迎客人?
顿时就怵了——尼玛,这杯子能装一瓶子啤酒吧?
他根本没注意我脸上当时有多害怕,热情的冲下来拉着我握手,嘴里连连说道:“欢迎,欢迎……”把我连连朝上面带,“走,上面去喝一杯解解乏,顺便尝尝我们苏格兰的好酒。”
我们只得蹭蹭蹭就跟着上去了。
坐在圆桌旁边,看着桌上那两瓶颜色成蜜糖色的威士忌,不用开瓶似乎都闻到了浓郁的酒香——我顾左右而言他,用力摇了摇椅子,赞道:“不错,这椅子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坐上去还真是扎实,做俩二百斤大胖子都点问题没有!”
“那是。”威廉姆听我这么说,自然也就引出了话题:“这酒馆已经很多年了,从我父亲那一代就一直在经营,看上去样子不好看,可酒是整个爱丁堡最好的……”伸手一指瓶子:“这瓶酒你猜猜,多少年了?”
酒这东西就是个坑,谁知道你多少年了?可是也不能不回答是吧?我偷眼看看桑榆和十三,现在她们一个目不斜视若有所思,另一个抬眼望云老僧入定——这是摆明了都不知道是吧?
于是我一咬牙,心一狠:“二十年了!”
“好啊,不错啊!”威廉姆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渐渐变成种遇见知音的欣喜:“真的是二十年的酒——想不到刘先生对于我们苏格兰威士忌居然有这么深的认识!”他说着说着就伸手去拿瓶子,嘴里叫道:“既然你都猜出来了,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
这喝酒和猜不猜出来有毛的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你有没有拿出来才对——我心里腹诽:“你都拿出来了,那就算我没猜出来你也要说‘既然你没有猜出来,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反正换个说法,一定要叫我们把这酒喝了不是?”
但是脸上我还是堆着笑:“不用客气,不用客气……”
威廉姆比我想象中的动作更快,我还没有说上两句,他已经把一瓶子酒均到了四个杯子里,一边把杯子给我们递过来,一边给旁边的少年说:“去把我准备那芝士生牛肉片和肉卷端出来,给朋友们当晚饭。”
这时候他才想起似的介绍了一句:“这是我酒馆的小家伙,服务生,名字叫康纳利……”
谁知道话一出口,那走了两步的康纳利居然停下了,回过头来小声反驳了一句:“……我是驱魔人。”然后立刻红了脸,迅速转身朝里面走了过去。
小伙子还挺较真。
这俩菜是地道的苏格兰菜品,那生牛肉就真是生的,把牛肉切成片浇上新鲜柠檬汁,旁边搁了瓶子胡椒粉和盐、番茄汁等调味品,感觉上和吃那刺身差不多,反正都是生的——不过也不知道是牛肉确实好还是切片很薄的原因,倒是没有多少腥味,反倒有种麻辣鲜香的感觉。
苏格兰肉卷也是牛肉做的,感觉上就是碎肉加入香草、蒜蓉、面包糠等等调好,炭火中烤熟切片,吃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各种调味品,那味道酥软鲜嫩,倒是蛮不错的。
除了这两样之外还有一大罐子果酱和面包——细看那罐里的果酱,都已凝成了晶莹剔透的冻子,满满的舀出一大勺,凝结在冻子里的块块果肉,浓稠到摊在吐司上都推不开。
这东西入口先是爽朗的橘香,涌动着果肉的甘甜,而那入口即化的果皮,却又在舌尖上渗出丝丝幽深的甘苦。
仨菜,都好!
路上吃的不怎么好,估计大家都饿了,这一顿吃得是皆大欢喜不亦说乎,唯一比较我不太适应的就是威廉姆那喝酒的本事——三两口就把半杯子威士忌给干了,还连连说我们客气不给面子。
英雄本色都是在危难时候才显现出来的,没想到最能喝酒的居然是十三,丫的实在拗不过才端起了杯子,咕噜咕噜两口就灌了下去……从来没见过他喝酒,我还以为这一下坏事了,谁知道十三喝下去以后面不改色心不跳,自己拿起瓶子又添满了杯,还端起来给威廉姆示意!
这家伙!看那气定神闲至少是二斤的量!
有了十三的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我和桑榆就轻松多了,他俩喝着酒,我们倒是看看了那小伙子康纳利——孩子一见我们看他,立刻又羞红了脸……
可那一杯杯闷头喝酒的感觉,让我和桑榆顿时汗颜了一个。
居然两瓶子威士忌估计三斤多的量,就被他们仨不显山不漏水的给干掉了!
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