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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再落花-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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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的胸前挂一块艳红色龙决,照的他胸前的皮肤像是透明似的,一个汗毛的毛孔都看不见,细致的连我都忍不住小小的嫉妒下;阎的伤好的很快,一点疤痕也没留下,他的恢复能力比小强还小强。
  沐浴好,换上我最爱的淡紫色的衣衫,将头发扎起,一跟紫色的丝带系好,一个翩翩佳公子出现。
  “紫薇,你再用这种迷恋的眼神看我,我会忍不住以为你爱上我了哦!”勾起紫薇的下巴,邪媚的笑,不想却惹的紫薇红透了脸,眼睛闪躲不看直视我,我哈哈大笑,紫薇好可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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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不是随便喝酒的人]
  既然到了桑原城,又恰逢桑原城主的大寿,不趁着热闹去拜访下也太不够意思了。
  明早去拜访完继续赶路!
  江湖人豪爽,一般很少点茶,大家都是一坛一坛的点酒。
  看着客栈里皆是喝酒的人,不论十六、七的少年少女,还是五、六十岁的老江湖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偶尔也能瞧见几个斯文的,一般也都是世家的公子小姐。
  这个时代的酒酒精度极低,只比现代的啤酒稍微高那么两度,所以众人也不喝醉。
  品着茶,悠然的观看众生百态,我在观赏这样喝酒的风景,同样我也是别人眼里的风景,这不?来了一个热情的。
  “兄弟,咱们真的是太有缘了,在这也能遇见你?太好了。”客栈门口进来一个彪形大汉,一双铜铃似的大眼,一开口便引的所有人的注目,但他却丝毫感觉都没的,声若洪钟似的,直向我奔来;一巴掌拍在我孱弱的肩上;妈呀;差点将我拍的内伤。
  我纳闷的看着这个大嗓门,身形魁梧的大汉,心想,我认识你吗?
  “兄弟,我是银彪啊!”年轻大汉见微微皱眉陌生的看着他,立刻自报姓名。
  “银彪?”我思索着,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么一个人。
  “你不认识我啦?前两天在茶楼,我的钱袋丢了,还是兄弟你帮我付的帐~~”彪形大汉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
  “哦~~~我想起来了,是你啊?银彪~~你也是来给桑原老爷子贺寿的吧!”难怪我觉着瞅着眼熟,原来是他呀,不过当时根本没想到和他还会有交集;所以根本就没用心去记他当时说了什么,这个也很快就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没想在这里遇见了。
  “兄弟想起来啦,哈哈。”银彪笑的十分爽朗,完全当客栈是他家的了,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的大嗓门会不会吵到其他人,不过性子豪爽的他并不招人讨厌。


  接着他转头向小二叫道:“小二哥,来两坛好酒,今天我要和我兄弟不醉不归。”银彪放下身上的行李,往我旁边的座位上一坐,端起我的茶就‘咕咚咕咚’的灌两大杯,后似乎发觉这样喝不过隐,就直接端起茶壶‘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我看了那个叫无语啊,有这样喝茶的吗?真是糟蹋了我的好茶啊!!
  “你很渴哦?要不要再来一壶?”喝也喝了,就让他好好喝个够吧,看他渴成这样,多少天没喝水啦?
  “还有?好啊!”大汉非常高兴的点点头,对我露的笑那个灿烂啊,像花儿一样。
  “兄弟,你是不知道,大哥这两天急着回去拿钱,上次的钱袋被偷了,这一来一回可把我赶的,骑死了三匹好马;就怕赶不上桑原老爷子的大寿;哈哈;可让大哥我赶上了。”正说话呢,小二将酒拎上来了。
  “你慢慢说,别急。”看他那样子,唉!“小二再来一壶茶,顺便再上点吃的。”
  “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来,喝酒,今天大哥请客。”银彪拿着两大碗,斟上满满两大碗。
  “对了,还不知道兄弟你的大名呢!”
  这汉子还挺可爱,左一声兄弟右一声大哥;叫的恁是亲热。
  这汉子的神经也是粗的可怕,完全将我一旁的阎忽视的彻底,别人都害怕他的蓝色眼睛,这汉子倒特别,完全没感觉,光凭这一点,我就对他的印象又好了不少。
  “兄弟酒量不佳,不能喝酒!”我摆手推辞:
  “朋友们都称我为九公子。”晗曦这个名字现在几乎是天下皆知,暂时还是不露身份的好,省的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九公子?姓九名公子?”银彪疑惑的抓抓头:
  “这姓倒是挺少见的。”这傻汉子真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
  “是啊,在下就是姓九,这位是我大哥九王子,这位是我二姐九公主。”我笑着对他介绍,却见银彪睁大桶铃似的大眼,惊讶毫不掩饰。
  “九王子?九公主?乖乖,够响亮!”这家伙是真天真还是假天真啊?瞧这赞叹的表情也不像假的啊。
  “来,兄弟,咱喝酒!”说罢,倒满两大碗酒递给我一碗。
  “在下不甚酒力!”我还是笑着推辞。
  “来!兄弟,你不喝就是不给我银彪面子,是男人的就干了!”银彪很豪气的先干为敬。
  见他这样,我也豪气顿生,接过大碗,仰起头咕咚咕咚喝干,喝完后碗被我‘哐’一声摔在地上,我一只脚架在板凳上,一只将放是地上,手猛的往桌子上一拍,朝着他大吼道:
  “老子可不是随便喝酒的人,但老子随便喝起酒来他妈的不是人,今儿老子就陪你喝他个三百碗,不醉不归!”
  我豪气万丈,动作很大咧的朝店小二打了响指:“小二,上大碗,上好酒!我要和我银彪大哥干他三百碗!”
  小二怔愣的看着这个喝酒之前优雅斯文秀美,喝过酒之后立刻变的粗鲁豪迈的少年,讶异前后变化怎么这么大,但还是很机灵的说声:“好勒!”很快便又端来很多大碗,紫薇连忙将碗里都倒满酒。
  银彪也愣了一秒,马上有恢复,哈哈大笑,不仅不觉得我满口老子没礼貌,还倍觉亲切,也学的样子特男人将碗往地上一摔,大声道:
  “好,够痛快,够爽快,这才是男人嘛,来,咱们再干!”
  “干!”端起大碗,我咕咚咕咚喝的一点也不含糊,喝完后碗随手往后一扔,又端起一碗咕咚咕咚的灌下去,银彪见我喝的痛快也很痛快的连续喝了好几碗。
  我估计他是很久都没这么痛快的喝酒了,也没见过比他喝酒还不要命的人,简直就像灌水一样往肚子里灌,每喝完一碗,我们就砸个碗,再碰杯,喝完再砸。
  我估计喝的差不多了,就学着段玉和乔峰喝酒时用内力将酒从手指逼出,我由开始喝酒时两只手端碗改成一只手端,将酒精逼至于手掌的毛孔,再聚集于指尖,手扶梁柱,将酒悄悄从指尖流出,顺着梁柱直流向楼下的荷花池中。
  我去酒楼不论是用餐还是喝酒,都喜欢坐在角落靠窗的座位,故而我这个小动作除了一直在冷眼观看的阎之外,并没有别人看见,而阎对银彪左一句兄弟右一句兄弟,叫的这么亲热满脸寒霜,但银彪这家伙的神经比板凳腿还粗,根本无视阎抑制不住的杀气。
  六月的天已经相当热了,阎的杀气是冷的,刚好给我们当空调使,环保!
  客栈里的其他人,包括一直对我放电的江湖小姑娘们,看我此时喝酒的样子,果然是随便喝起酒来不是人,说三百碗,现在喝了起码也有几十碗了,地上的坛子都摆了好几个。


  虽说江湖人能喝酒,但也没见过这么喝的呀,看这小兄弟年纪轻轻,斯文秀美,没想到酒量这么好,喝到现在还脸不红气不喘,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就是和他对喝的那位彪形大汉也喝的满脸通红了,他居然还是面不改色的一碗接着一碗在灌。
  我心中恶作剧的嘿嘿直笑,今天不把你灌醉我就不叫水晗曦,不醉不归,今天你就别想归了,不喝个三百碗今天休想我放过你,呵呵。
  此后的两年,只要我一叫银彪喝酒,他就立刻像脱了缰的野狗似的;跑的比谁都快;嘴里还嚷嚷着要去茅房,每次都是尿遁屎遁,用了两年都不知道换一个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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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酒后]
  任我再好的酒量也经不起那样不要命的喝法,虽说逼出体外不少,但残留在身体里的酒精也不容小看啊,看我的头到现在还痛就知道了。
  而银彪,呵呵,估计接下来的一个月是见到酒就想吐了。
  半眯着眼,静静躺在阎的怀里,似乎只有睡着了,才能什么都不去想,可以这么任性,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因为我喝醉了。
  这段时间相处,发现阎是个很勇敢的人,对待自己想要的一直很勇敢的在追求,但同时他也是自卑的,他的易怒,他的残暴,他的霸道,无一不是在掩饰他的自卑,在我看来他根本没必要自卑,但别人的眼光,使他在面对我的时候会担心,是不是在我眼里他也是个另类。
  即使隐藏的很好,可还是从一些细微之处能看出来,与其说他不在意别人的眼光,还不如说他已经习惯到麻木了,从小到大,包括他的父皇都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他已经有了免疫。
  两个人在一起,常会不经意间暴露一些缺点,我的所有缺点在紫薇眼里都是优点,我很懒,这在紫薇和阎的眼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好像不算缺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我不懒他们才奇怪呢。
  我很贪玩,还有一点就是很自我,我总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很少会问他们愿意不愿意。
  我最大的缺点应该就是自私和胆怯,我看似很勇敢,在某些方面来说的确很勇敢,可在有些方面却出奇的胆小。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或许就这样和清胥在一起带着小胥晗,过一辈子也不错,很安心,很塌实,生活总不可能每天都是激|情澎湃的,再刻骨铭心的爱情到最后总会归结于亲情,既然如此,就这样守护清胥一辈子也许是最正确的选择。
  可是~~~我的笑容为什么开始带着阴霾,不再疏狂明朗?
  紧闭着眼,将陶醉的身躯往阎的怀里钻了钻,依恋他身上的味道,似洞房花烛萦绕的馨香,紧紧锁住了神魂。
  阎感受到我的动作,身体顿了一下,继续抱着我回房间。
  撩起心中寸寸柔肠,将头在他怀里埋的更深,偷偷藏起片片残花般的愁肠;自清楚自己的心意后,就无法再像原来那样,活的恣意洒脱,总是在清胥与阎之间,亲情与爱情之间做抉择。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清胥不是鱼,阎也不是熊掌,亲情和爱情本来是没有冲突的,可清胥的那份执恋,让我不敢再轻易放旷张狂,我可以负天下人,绝不会负清胥。
  对阎的感觉和清胥是不一样的,却再次有了当初和辰在一起的感觉,不一样的是,对阎少了曾经对辰的那份决绝的信任,完全将自己交托给对方的感觉,好无保留的,如一盏青灯照着萧瑟的冷屋,我吝啬自己的爱,吝啬自己的付出,我是这么的吝啬,这么的残忍,对阎残忍,对自己残忍!
  紧紧抱住阎,就是不想放手。
  心里已经决定要放手,做了决定之后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不舍,我多想像之前的我那样,可以骄傲大声的对着天空高喊:“男人算什么,我放弃一棵树还有整个森林呢!”
  但找到一棵让自己愿意栖息的树是多么不易,我很幸运,前世今生都遇到了,只是他们终究不是我的归宿,我是一片漂泊的落花,风扬起,我便追随它的脚步继续飞翔,再次落地时,已经不知是身在何方。
  请原谅我这一刻不小心流露出的软弱和彷徨,请原谅我这一刻的迷恋,请原谅我在这一刻的傻,我也想拥有童话里的爱情,就这一刻,原谅我,我只要这一刻就好。我喝醉了,因为醉了,所以我又忘记了教训,开始迷恋爱情,虽然这藏在心底的爱还没出生就被我决定扼杀,残花片片,醒来后便掀翻蝴蝶的梦想。
  心头辰和阎的影象混合在一起,我分不清谁是阎谁是辰,阎是辰,辰也是阎,可看到的分明都是阎的脸,为什么我分不清他们了?
  头忽然就痛起来,一阵一阵的往大脑的深处猛钻,胸口的凤决也骤然间热的发烫,这一切不知是我的幻觉还是我不知不觉间在阎的怀里睡熟,进入梦里,一定是在梦里,头痛的我忍不住呻吟出声,清晰的感受到眼泪不由自主的从脸颊上流下的痕迹。
  不知为什么疼成这样我还能清晰的思考,还能清晰的想着事情,却分不清眼前的身影的是阎还是辰。


  “阎?阎?阎~~~你在哪?你在哪?阎~!”我大声喊叫,却没人应声:“阎,救我!好痛~‘!好痛,我的头好痛!”我紧紧抓住阎不敢松手,我知道自己抱着的人是阎,我怕我一旦松手就会被卷进旋涡再也出不来。
  一早,小花栏里的红芍药娇小可爱的露着尖尖的花苞,如美人的头簪,还滴着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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