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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尤异闻录-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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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萨有些感动:“谢谢。”

“少喝点就是谢我了。”华花略带责备地说道。

酒会很尽兴,大家都喝得七七八八,群主居然还没忘记华花请客的事情,几个没有尽兴的也嚷嚷着要去。于是一行人醉醺醺地去了夜总会,华花很大方地开了个包间。

维萨自然也跟着来了,那几个假装喝醉的男人要送她回家,尽管意识已经模糊,可女性特有的警惕性让她拒绝了。况且这么晚,喝醉的单身女人坐出租车,在印度无异于自杀,于是就跟着华花,等夜场散了,让他送回家。

酒确实喝多了,时断时续的记忆里,只剩下华花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在包厢里做了什么,她已经完全忘记。好像身体和意识都不是自己的,有什么东西在偷偷地溜走。

散了夜场,坐上华花的车,回到租住的地方,维萨彻底失去了意识,任由华花搂着她上了楼。



在药店买了药回家吃下,维萨只觉得全身酸痛,看着凌乱的屋子,她有些后悔昨晚发生的事情。

不过既然发生了,也无法挽回。华花有家庭有孩子,这么好的男人只能怪自己没有早遇到。

收拾着屋子,她只觉得头越来越疼,全身冰冷,开始剧烈地咳嗽,可能是感冒了。她喝了杯热水,钻进被窝,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床下,慢慢探出一条影子,在地上聚成一条狗的形状,爬上了床,罩在维萨身上,啃着她的脸。

一丝丝白气从维萨鼻孔中冒出,被张开的狗嘴吞噬,影子顿时涨满,又悄悄爬回床底。

维萨醒来时,天已黑透,头疼得更厉害。更要命的是,她发现身体如同灌了铅,沉重得根本起不来,反倒是心里面空荡荡,似乎少了很多东西,像是一个倒空水的杯子。

她拿起手机,跟闺蜜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刷着推特,发了条“生病了,没有人照顾”的消息,等了半天也没人回复,让她更加失落。又躺了一会儿,胃里阵阵恶心,她用尽全力从床上爬起,扶着墙走进卫生间,蹲在马桶前吐个不停。

擦了擦嘴角,她几乎是爬回床上,拿着手机想给华花打个电话。可是看了看时间已经半夜,想想还是算了。

身体越来越烫,耳朵好像出现了幻听,远远听到有狗叫。手机从手里滑落,她又昏睡过去。

狗影又从床下爬出,明显比白天大了许多,探着鼻子嗅着维萨垂在床外的手,伸出舌头舔舐。维萨留了好几个月的指甲被舔得越来越短,直到和指肉齐平,才又潜回床底。

刺眼的光亮让维萨眼睛生疼,伸手挡着阳光睁开眼,才发现不知不觉又睡了很久。脑子依旧混混沌沌,好不容易适应了光线,她觉得自己的手有些不对劲。仔细看了半天,指甲里的月牙白不见了,留了半年的指甲似乎被剪掉了。

她怔怔地想了想,完全想不起这一天一夜发生的事情,难道是在半昏迷状态下剪掉了指甲?她越想越觉得这个情节很像小时候母亲给她讲的“吃指甲的老婆婆”的故事,索性不去想,挣扎着爬起来,连澡都没洗,胡乱穿了衣服,下楼去药店买感冒药,顺便吃点东西。



华花心情很好,刚谈成了一笔生意,最少又能赚十几万卢布。他握着方向盘,两根手指跟着哼的曲子左右摆动打着拍子等红灯,悠闲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维萨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才一天半没见,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时不时轻咳着,乌黑的眼圈里隐隐透着青色的血丝。

华花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目送着维萨进了药店。正巧一个瘦削的中国少年从药店出来,有些奇怪地回头望着维萨的背影,像是察觉到什么,目光穿过人群,刺进华花的车里。

不知为什么,华花如同被一根针扎进眼球,痛得流下了眼泪。他轻哼一声,揉着眼睛,再向药店看时,维萨走了出来,中国少年不见了。

药店距离维萨家足有三条街,看她走路虚浮的样子,一时半会儿走不回去。刚才突然出现的中国少年让他心里有些不太踏实,华花想了想,还是一脚踩下油门,呼啸而去。

维萨拎着药袋去超市买了些速食,只觉得如果再不回家,可能就会死在路上,只好拦了辆出租车。到了家门口,她数了好几遍才数清楚该付的卢布,在司机嘟嘟囔囔的抱怨声中下了车。

“小姐,行行好,给点钱吧。”楼道门口坐着一个乞丐,乱蓬蓬的头发打着油绺,根本看不清楚模样。

维萨已经没有心思顾乞丐的死活,只想回家吃药吃饭休息。

“小姐,给自己积些福报吧。”乞丐抬着头举着碗,一上一下地颠着。

想起前天晚上和华花做的事情,维萨心里一动。难道酒后一时冲动,遭了报应?她打开钱包,把所有的卢布都放到乞丐碗里,默默地念着“舍即是得,报即是回”,拖着沉重的脚步上了楼。

乞丐把钱迅速塞进怀里,警惕地左右张望,急匆匆走了。

拐角处闪出那个中国少年望着乞丐,抬头看看楼房如同鸽笼般的一扇扇窗户,好像在犹豫接下来该怎么做。片刻,他摸了摸鼻子,又隐回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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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七楼的家里,维萨累得几乎虚脱,就着凉水吃了药,扒拉了几口饭,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把刚吃的东西都吐出来。她到卫生间冲了把脸,猛地抬头,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成片的毛细血管密布在额头,如同一丛根须,向脸上蔓延。两腮深深凹陷,颧骨支棱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嘴唇干裂出道道血口,白色的死皮被唾液湿成一团团小球,粘在嘴角。她摸着干枯没有光泽的脸,手指与脸皮摩擦“沙沙”作响,像是摸着一张砂纸。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不能再扛了。”维萨只觉得体力越来越弱,进了卧室一头栽到床上,连平时睡前玩手机的兴致都没有,很快睡着了。

“呜……呜……”低哀的狗鸣声从床底传出,影子化成的黑狗轻轻探出头,胆怯地左右张望,又很快缩了回去。它在床底继续哀鸣,爪子挠着地面,似乎拒绝爬出来。

“吱吱”声响起,它全身向后紧绷,四肢死抠着地面,脑袋却不自然地向前探伸,脖子被拽得很长,好像被人用绳子勒住脖子,强行拉了出来。

它匍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仰头望着熟睡的维萨,眼中滚动着两团淡淡的白气,如同两滴眼泪。

维萨翻了个身,把被子蹬掉,露出丰满圆润的大腿。黑狗像是见到了骨头,猛地往前一冲,又忽然意识到什么,控制着身体,强忍着冲上去的欲望。

但是,它的眼睛变得越来越红,两抹贪婪的凶光迸射而出。终于,它扑上床,伸出无数道黑气组成的舌头,沿着维萨的脚踝舔到大腿根部。

一遍一遍……

维萨的腿上浮现出青色的毛细血管,丝丝白气从毛孔中渗出,钻进黑狗的嘴里。

窗外,中国少年默默地站着,推开窗户,跳了进来。

黑狗受到惊吓,瞬间化成一团黑影,飘在屋顶,过了两三分钟才又重新聚成狗的模样,站在维萨身上,龇出黑色的牙齿,喉间发出凶狠的“呜呜”声。

“既然不愿意去做,何必要为了一个人勉强去做?”少年试探着伸出手,想摸摸狗的肚子,表示友好。

黑狗“汪呜”叫着,张嘴咬下。狗嘴触到少年的手,化成团团黑影穿过手背,在手心又重新聚起。

少年收回手,望着白气从手心冒出,向黑狗飘去:“我不想伤害你。但是……”

话音未落,两枚桃木钉从少年手中飞出,刺入黑狗双眼。一声凄厉的哀嚎,黑狗挥舞着爪子大声惨叫,身体骤然缩小又瞬间膨胀,化成一大片影子向窗外窜去。

少年一把抓住影子,死死摁在墙上,又摸出两枚桃木钉,把它牢牢钉住!影子在墙上拼命挣扎,变幻出无数张不同女人的脸,最终定格成一个苍老的狗脸,悲伤地看着少年,低声叫着。

“这么多女人被注了煞运,丢了元气。”少年扬了扬眉毛,原本对黑狗的怜悯表情瞬间变得冷酷,“做任何邪恶的事,都要付出代价!”

一团糯米洒出,狗脸像被泼了沸水,“嘶嘶”冒着烟,痛苦地扭曲。终于,狗影变得越来越淡,消失了,屋子里瞬间弥漫着一股子腥膻味。¤硪勼嗳手ホ几電孒書網¤

少年拔下墙上的桃木钉,走到维萨身边,摸着她的头发,忽然把手指放入嘴里咬破,血珠滴在维萨嘴唇上,慢慢渗了进去。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你虽做了错事,但是好心肠让你有了回报。没想到应你‘舍’因的‘得’果居然是我。遇见你、助你,是我的命。”

几乎要遍布维萨全身的青色血管消退了,皮肤恢复了光泽,干瘦的躯体圆润起来,干裂的嘴唇红艳了。

维萨眼皮不停地眨动,眼看就要苏醒。少年微微一笑,在她额头轻轻一吻,从窗户中跃出,消失在孟买如墨的夜色中。

伸了个懒腰,维萨张开眼睛,有些茫然。她看了看手机,发现居然从夜总会回来到现在,睡了足足两天!

“华花真是个好人,没有趁我喝醉了……”她感激中带着遗憾,“这么好的男人,可惜结婚有孩子了。”

她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很美丽的梦:在芬芳的鲜花丛中,她是熟睡的公主,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风度翩翩地走来,俯身吻着她的额头,用爱把她唤醒。只不过王子不是华花,而是一个瘦瘦的中国男孩。细碎的覆额头发里,藏着一双细长的、满是笑意、足以融化坚冰的眼睛。

“好像在哪里见过。”维萨轻轻摸着额头,心里很暖很踏实。



华花刚参加完另外一个圈子聚会,回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很烦躁,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看了看车子后备厢,他重重拍了几下,才进了别墅。

他根本没有理睬熟睡的老婆孩子,冷笑着上了别墅三楼,反正给她足够的钱,就不会管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女人,不就是为钱活着嘛!失去了经济来源,她还不如一条狗!

三楼只有一间巨大的储物室,他掏出唯一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推门而入。

“啪!”昏暗的墙灯亮了,华花点了根烟,顺手摘下脖子上的金链子,从香壶里抽出几根香烛,点着插进祭桌的香炉里。

墙上挂着一张黑框照片,照片两侧的储物架上,摆着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玻璃瓶子,里面塞满了长长短短的指甲!

“老婆,你陪我走了这么久,谢谢你。”华花盘腿坐在蒲垫上,仰视着照片,“我知道你从未离开我,濕始终保护我。一个穷小子能混到今天,生意运势越来越好,多亏有你。你以后也要继续帮我啊!”

“如果她死了呢?”储物室角落堆满杂物的木架后,中国少年走出,身体隐在影子里。

华花一惊,急忙跳起,回身喝道:“你是谁?”

“像你这种龌龊肮脏伪善的人,没资格知道我的名字。”少年微笑着打了个哈欠,“忙了大半晚上,还真有些累了。”

“你是怎么进来的?”华花很快恢复了镇定,背着手偷偷把铜质香炉抓在手里。

“为什么愚蠢的人都会问愚蠢的问题?”少年从木架影子中走出,双手相互捏着指节,“你通过卑鄙的手段诱骗善良的女人发生关系,把煞气注入她们身体,来转自己的运。居然还有心思关心我是怎么进来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我听说在印度的孟加拉邦南部山区的一个神秘部落中,流传着奇怪的风俗。如果孩子第一颗牙齿长在上齿龈,必须要和一条狗结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我觉得很好奇,就去部落了解这种风俗。结果没想到,让我得知了更奇怪的事情。”

少年眯了眯眼,冷冷地继续说着:“这样的孩子天生就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灵,还能够看运势。当他们发觉运气不佳的时候,就会找人转运。至于目标,自然是处在生理期前后,而且运势极佳的女性最好。说起来也有意思,他们会化装成乞丐,沿街乞讨,应了自己的煞运,也在观察施客的气。如果气佳的女人给他们施舍钱财,就等于把气、运、命给了他,还会产生好感。盗气之后,他们会换回正常身份,通过各种方法接近女人骗上床,然后通过精液把煞气注进去,完成转运。

“转运盗气需要三天,必须把深爱他的人的鬼魂留在女人家中,每夜为他盗气。直到把所有的气盗走,女人只剩下他注入的煞气时,这个女人或者重病,或者霉运缠身,用不了多久就会死掉。

“而盗气的人则会好运连连,事半功倍。我感到很好奇的是,这种人如何掌握自己运势?直到刚才我发现了这些装着指甲的玻璃瓶才明白。指甲尾端为阳白,是体内阳气的象征。阳白越多,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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