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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穿越之农妇难为-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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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来的庄稼粮食都是分好的,哪个是哪家的都分得很清楚。接着兄弟几人又忙着到山上伐木烧碳了。

罗云初不必跟去收木薯也不用跟去烧炭,她留在家里,翻晒这些收回来的粮食,还有就是刨木薯了。这些天她除了烧饭吃饭睡觉外的时间全都花在刨木薯上面了。宋母也差不多一样,天孝也带着语微饭团一起帮忙,只是小的两个娃儿没什么定性,刨了几根,便又去玩了。独天孝定定地坐在那帮忙,罗云初看着他那张严肃的没有笑容的脸,叹了口气。

看到那两堆小山似的木薯,罗云初既开心又头疼。开心的是,庄稼丰收,总是好事,头疼的是这么多的木薯,她要刨到什么时候呀?她以前也不关心一亩地能产出多少粮食,这个时代的庄稼产出肯定比不上他们那个年代的,而且这些木薯全是夹着其他作物一起种的,八亩地种下来,她估计也就八千斤左右吧。

后来她比照钓青蛙那会,想了个办法,让天孝把他的小伙伴都叫来帮忙。完了后每人给他们些香芋做的吃食,还另外给了一两枚铜板。

如此一来,才四五天时间,便把两堆小山似的木薯解决了。

“哟,宋二嫂,来洗衣服呀?过来过来,这里有位置,咱俩还能好好说个话。”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人称李大嫂。

罗云初提着一桶衣服来到溪边,便有熟人招呼她过去。“嗯,就来。”

“呵呵,那两袋木薯是你家的吧?”李大嫂指着水底的两麻袋东西笑问。

罗云初定睛看了一下,笑道,“可不是?前几天让二郎扛来泡的。”

前几天他们刚挖木薯那会,二郎挑了十来根嫩的来尝鲜。罗云初很自然地想到以前他们老家自己做的一种吃食,原料也是木薯。只不过木薯不是要新鲜的,而是要放在溪水中泡一两个月,等它差不多能用手就捏开时便行了。到时直接炒来吃或者晒干后磨成粉来做饼子都是很不错的,比没泡过的木薯要好吃多了。绵软粘腻,而且也比较香,一想就让人流口水,于是,她让二郎扛两麻袋扔溪边泡着。

这木薯不值钱,她也不怕有谁会偷走。旁的人见二郎这边干,虽然不明所以,便也跟着扛了一袋来扔到溪边泡着。所以她们洗衣服这码头水下已经堆了十几麻袋的木薯了。

“嘿嘿,听我家小子说,你做的香芋饼啥的特别好吃。可惜我家的香芋还要再过小半个月才能挖,要不然我肯定厚着脸皮央求你教我。等我学会了就做给那几个臭小子吃,省得他们成天乱跑!所以呀,这回我就特别好奇你打算用这泡过水的木薯做啥呢?”

“可不是吗,我就不明白那破香芋有啥好吃的,家里头大把香芋他们不爱吃,偏偏要去帮人干活拿那么点吃食!真是气死我了!”张大婶插嘴进来,一副酸溜溜的口气。也难怪了,最近农忙时候,哪家不缺劳力啊,半个的孩子也顶半个劳力啊。偏她家的孩子顽皮不肯帮忙,常常跑去玩,孩子不懂事,没法,玩就玩吧。岂知后来她得知几个臭小子跑去宋家帮人家干活去了,你说能不把她气得倒昂?

罗云初自动忽略张大婶的酸话,对李大嫂笑道,“这个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等这木薯泡得了,你来我家,我示范给你看。”

“成,到时候你吱一声,我过去瞧瞧,你可不能藏私啊。”

“晓得了。”

接下来的日子,宋家仍旧很是忙碌。罗云初见不少妇女都开始在空出的水田上种些萝卜头菜之类的,他们后院的菜园子里她之前也种了一些萝卜,但只是种来生吃的。用来腌的话肯定是不够的。于是她便让二郎抽空帮她梨出两分地,也撒下几把菜籽。

二十来天的时间里,他们又卖出了万把斤木炭,陆续全让柳掌柜给运走了。于是家里又分了一次红,这次得了十七两银子。

期间罗云初要是得空也会到镇上卖些香芋糕饼之类的,这段时间大家已经开始陆续地准备年货了,加上有不少人家也到镇上卖粮食换钱,所以镇上很热闹。罗云初的生意也挺不错的,平均下来每天都能赚个两三百钱,除去平日里的消费,二十来天也积攒下来三两银子。

如此一来,罗云初他们这个小家也小有积蓄了,她掐着指头算了算,她家现在已有了四十四两银子。挺多的,呵呵。想着这些银两,她晚上睡得格外踏实。

时间来到十一月初了,天气已经很冷了。罗云初趁上街时买了几斤棉花,回来给他们一家三口各做一件棉衣。她也不懂怎么做,就仿照着她以前穿过的羽绒服来做了,弄成一格一格的。

距离大嫂上回偷偷回来看望孩子,已经过了一个月了,罗云初从一开始的担心,到后来渐渐放下心来。再过半个月,估计这木炭也快烧完了吧。那么

后来,她才发现,自己放心得太早了。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48、杀鸡取卵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尽管他们很低调也很保密,但他们卖炭的事还是被村子里的人察觉了。陆续有人上门打探他们在山上做的事,里正的弟弟也有其中,甚至还有人尾随着他们上山。大郎当机立断地把那个土窑给踹了,将那些半干的木柴全部都弄回家里。

“这样不开工也不是办法啊,哪有千日防贼的盗理。”烧炭这门生意,确实红火,每日都有一些银子进帐,现在突然不干了,二郎心里难受。

“一开工就有好些人偷偷跟上山去偷看,哪里开得了工?”大郎的心情也不是很好。

“是啊,如今连黄连生都伸手了,不停能怎么办?”黄连生是里正的弟弟。

是啊,防得了一时防不了一世。

“要不,咱们不理会他们行不?我们自己烧自己的炭,他们要学就学。”二郎有点自暴自弃地道,这样下去实在太憋屈了。

“你傻啊,你当人家是傻子学不会是不是?”罗云初白了他一眼,这家伙的脑子不好使,还尽出馊主意。

“学会了又如何,咱们一起卖炭呗,他们卖他们的,咱们卖咱们的。”

“笨,人家学会了,咱们就卖不了高价了,到时炭价可能贱得连一文钱都卖不到,看你怎么办?而且法子是咱们自己的,凭啥要给他们学去?”

二郎被自己媳妇说得哑口无言,他真没想到什么这样。

这话一出,大家都沉默了。

罗云初赌气地说道:“算了,咱们把烧炭的法子卖掉吧。”这样还能赚一笔,若不然,空有法子,却动弹不得。该死的地方,没有专利权!

“媳妇,这样不太好吧?”这么赚钱的法子,卖了,太可惜了。

“是啊,我们不把法子告诉黄连生,他会不会记恨我们啊?而且里正是他哥,万一那可怎么办?”大郎很担忧。

“可恶,白白浪费了几斤好肉和几斤好酒,喂了狗都比孝敬他来得好。还有那吊钱!”二郎一捶桌子,气愤狠了。可恨的是,第二回卖炭的时候他们还给了他一吊钱,现在想来,真是太不值得了。

哼,人家胃口大,你们孝敬的那点怎么够?

“他想要,是吧?让他拿银子来买!”卖一份是卖,卖两份也是卖,为什么她不能多卖几份?她一次捞个够本,还不用那么辛苦呢。

他们烧炭这事被人惦记上了,除非他们没有动作,一有动作总是被人盯着的。还不如把它处理掉了。哼,你们想要法子是吧,那就拿银子来买!罗云初在心里发狠地道。

烧炭的法子是罗云初想出来的,她要这么做,他们也不好说什么,而且现在想想,也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大哥,我知道你们心里舍不得,我也舍不得,这烧炭的生意我们要是能继续下去,只要两年,咱们家就富起来了。但是现在不行啊,村子里多少人盯着,咱们一动别人就知道,与其被他们看到进而转手卖出去,还不如咱们自个儿卖呢。而且即使咱们卖了方子,若来年行情好的话,咱们照样可以烧炭。到时我们大可以不管多少人模仿。”

众人默默地听完,想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于是便同意了其做法。

“我们该卖给谁呢?”

“黄连生是肯定要卖的了。柳掌柜嘛,他现在吃的货大,我们又不供应了,到时咱们问问他要不要,如果要的话可以算他便宜一点。”

“对了城里有几家炭店?”

“六家。”

“哪些信誉好哪些信誉差?或者说,哪个店在道上有背景?”

“这个,我们以前也没买过炭这个东西,加上又不常进城,说实话,还真不知道。”

罗云初沉吟了下,“明天我们一起乔装进城,然后去茶肆和酒肆打听一下这几家的情况再说。阿德,你也一起去吧,有可能到时我们得分开行动。”

方子卖给城里的炭店才是大头,不过卖给哪几家,却得好好斟酌一下。一个方子同时卖给几家,不管放在古代或现代都是有点忌讳的。而且她只想好好赚一笔钱,可不想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物。如果哪家炭店的背景不妥,她宁愿不交易,一切以安全为主。本来她是打算卖到邻城的,兔子不吃窝边草嘛,但一想到那边人生地不熟,运气背点的话,被人宰了还不知道。想想还是在本城吧,乔装一翻,应该可以了。

次日,他们便出发了。到了镇上,为了节省时间,他们咬了咬牙,掏了银子租了一两马车。到了城里,他们找了个客栈做为落脚点,然后分为三波前后在几家茶肆酒肆打探了情况。

“二嫂,我们打听到了,要说信誉好的话就属东华炭店,不过范记炭行也不错,还有两家毁誉参半,最后的两家风评最差,特别是李记炭王,据说他们长期养了一帮混混,专门对付那些不遵守规矩的顾客。”宋铭承把他们收集到的信息说了出来。

罗云初对照了一下他们这边的,没有多大的出入,便道,“那我们就兵分两路吧,去东华炭店以及范记炭行,你们觉得怎么样?”她求稳求安全,况且这两家也算得上是城里数一数二的炭店里,这生意若做成了,想必银子是不会少的。

“嗯,赞成。”众人都点头。

“那行,一会我和二郎去东华炭店吧,阿德你和大哥三弟就去范记炭行。你们到了后,就先问一下他们的意愿,愿不愿意买,对了,带上咱们的炭样。如果他们愿意了,你们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把写好的方子给他们。然后让三弟拿了银子先走,大哥和阿德就留下教他们怎么挖窑。记住,这窑才是关键。等他们明白了后就赶紧回客栈,不要多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反正她仔细想过了,只有这样才算安全。“还有,那方子别卖便宜了,底线是二百两!”

众人点头,表示明白。

尽管两家店的口碑不错,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乔装一翻还是要的。罗云初他们这次带来的衣服都是很大众很普通的,换上后就是放到人群中都差不多,找都找不着。出门前,她还蹲下来,往脸上均匀地抹了两层泥。

罗云初他们的卖炭方子之行一切都按照她预想的计划走,东华炭店的掌柜一见着他们带来的炭样以及开明白他们的来意后,立即把他们的大掌柜请了出来。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讨价还价后,罗云初他们以三百两的价格卖了那方子,虽然她脸上做出一副忍痛割爱的亏死了的表情,其实心里早就乐歪了。三百两啊,相当于五万斤炭啊!不过一想到这相当于杀鸡取卵的钱,又不觉得有多兴奋了,五万斤炭,两三个月便能赚到了。现在,唉!

罗云初提出不要银子,让那掌柜给他们一张面额三百两的钱记银票,这钱记银票是全国通用的,放在身上比拿着银子安全。

以前的电视罗云初可没少看,古代里的小偷花样多着呢,偷了你都不知道。

拿了银票,罗云初便提出告辞了,留二郎在这,被他们带到后院讲解挖窑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这是他们之前便商量好的。或许是明白他们的担心,那大掌柜倒也没有为难他们,直接让罗云初走了。

罗云初最后看了二郎一眼,二郎冲她笑笑,示意他没事,她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路有惊无险地回到客栈,才发现她是最先回来的那个,她有点不安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大概过了两刻钟左右,阿德才回来。

“咋了?满头是汗的?”罗云初从包袱里拿出一瓶水递给他,他们也不敢用客栈里的吃食茶水。

“刚才有个穿红色衣服的一直跟着我,我不敢回客栈,带着他晃了几条街,趁他不注意时躲进了一个布店,才把他甩了的。”

跟踪人还穿红色?!真不敢想象。

罗云初听他说得惊险,差点吓坏了,“走,一会咱们换个衣服就走。”按照计划,只有他们拿着银子的人先走了,二郎他们才安全。

他们刚走出客栈,上了雇来的那辆马车,便看到一个长相猥琐的红衣男子在客栈四周四处张望。罗云初吓得赶紧把窗幔放了下来,不敢四处张望。

“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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