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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最牛国医妃-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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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红和绿?那怎么成?连自己的官帽上戴的是红珠子或是绿珠子都不知道的话——”
    “什么?”王兆雄是近期都躲在家里避祸,什么事儿都不想沾,因此宫里的消息都慢半拍,今日刚发生的事儿,定不是马上能传到他耳朵里。
    公公那个突然的好心肠,贴着他耳边说:“杂家这也是有点看不过眼了,觉得华婉仪和王太医分明是被人欺负来着。实不相瞒,等会儿王太医入宫给华婉仪保胎,也不能去咸福宫了,得去霄情苑。”
    “霄情苑?!”岂不是冷宫?怎么一日之间,全变天了。王兆雄不得不大惊失色,急忙让家里人再拿来些金子银子疏通公公,让公公再给他透露一些情报。
    掌心里掂着金子的公公,露出分疑惑来,质问他:“王太医是真不知情,还是假不知情?”
    王兆雄苦笑不已:“本官这段日子由于腰痛的毛病,真是哪儿都没有去,很久没有去宫里奉职了,怎么知道呢?”
    “不是。王太医误会杂家的意思了。”公公嘘声说,“王太医真是没听明白红珠子绿珠子的故事吗?”
    “什么红珠子?绿珠子?”
    “你看看杂家这串腰牌上的穗珠子,看看,哪颗是绿的?”
    王兆雄虽然听不出所以然,但还是照公公的话做了,对着一点烛光看了看公公给他看的那串珠串儿,看了会儿,说:“本官看,这个第三颗是绿珠子。”
    公公猛的打了个寒噤,那眼光,再看到王兆雄身后站着的儿子孙子,几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公公的这串珠儿,颜色肯定没有皇家的首饰那样鲜艳,所以,红的,绿的,都是颜色比较暗淡的。可是,正常人,都是能看出哪颗是绿的,哪颗是红的。绿的是前头末尾那两颗,中间的,全是红的。王兆雄说第三颗是红的,岂不是说明了和李华一样,红绿不分。
    这家人真是够悲催的,世世代代都要红绿不分了。
    公公那双可怜的目光射过来,王兆雄紧跟着莫名其妙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问:“公公,莫非本官说的不对?”
    摇头的公公,慎重地再摇了摇脑袋:“错了,这串珠儿,只有第一颗与第六颗是绿的。”
    王兆雄的脸上猛的晃过一丝煞白。
    公公想着既然事情都如此了,不如说的更明白一些,告诉王兆雄:“要不,你问问,你的孙子哪颗是绿珠子?”
    或许公公自己眼睛花了,王兆雄想,毕竟公公年纪也有,可是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快也眼睛老花了,王兆雄都快想不明白了,于是,按照公公的话,把自己那四五岁的小孙子叫过来。
    小孙子听到爷爷的命令走上来,说是挑绿珠儿的游戏,和十六那样很兴奋很仔细地挑着,结果挑出来的珠子,让王兆雄更大吃一惊。
    “爷爷,这颗珠子是绿的,对不对?”小孙子挑出来的是第五颗珠子。
    公公自此,对他们一家人的表现只能说怜悯至极了来形容,对王兆雄说:“不知是哀还是幸,杂家都说不清了。不过,早知道这回事也好,对不对,王太医?”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王兆雄都察觉到哪儿肯定是不对了,激动地叫着。
    “隶王妃对皇上说的,说这是人的眼睛天生缺陷,有些家族可悲一些,一代传一代,怕是千秋万代,都是红绿不分了。”公公说到这儿,对王兆雄一拱手,“本来,皇上以及杂家,都觉得隶王妃的话太匪夷所思了,都听都没有听说过,哪有这么玄乎的事儿。可是,杂家现在,对隶王妃只能信服到五体投地。要是王太医聪明,杂家看,还是学学静妃娘娘吧,多费点心思教孩子们怎么掩饰这个缺陷,毕竟是治不了的。”
    王兆雄要是装不明白的话,站在王兆雄身边的王夫人,定是听明白了。王夫人那双吃惊的眼神像要吃了自己老公一样,没等公公离开,马上冲着丈夫咆哮大骂:“你这是欺骗我吗?欺骗我吗!”
    “欺骗你,我欺骗你什么了?”王兆雄的小胡子哆嗦了两下,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那你告诉我,我这头顶上戴的珠钗,哪颗是绿的,哪颗是红的?”
    小孙子见爷爷被欺负,忍不住再开声:“奶奶,你头上戴的珠子哪是绿的红的,分明是灰的。”
    王夫人听见孙子这话,突然间,两眼一黑,直直地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要不是李敏说起,谁能想到,竟然有人有着连红绿都分不清的一双眼睛。
    太医院里的众太医们,像沸腾的大锅议论这个事儿。
    毕竟这件事儿,比起李敏之前拿什么神药去给大皇子治病,是更神了。
    “据闻,皇后娘娘宫里有人已经猜测隶王妃是神仙。”
    “如果隶王妃不是神仙的话,怎么可能连人,上天赐给人的双眼会红绿不分这样的事儿都能知道?”
    “你给说说!要是隶王妃真是神仙的话,会是什么样?”
    “什么什么样?你没有听说过吗?皇上今日本想赐隶王妃国医的头衔,可是隶王妃拒绝了。而且,听说隶王要带隶王妃回北燕。”
    太医院里竟是抽寒气的声音。
    神仙如果随着隶王回了北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可想而知。
    李敏和丈夫坐的马车,一路朝护国公府驶去。由于走的是大道,刚好,街道两边,一些商铺夜市张灯结彩,红绿灯笼华光流离,美丽堂皇。
    大明王朝在万历爷的统治下国泰民安多年,造就了京师今时今日的如此繁华。平心而论,这个皇帝,做的是一代明君,至少,京师的百姓多数都是安居乐业,有的吃有的穿,冬天过的暖和。
    李敏极少有这样的机会在马车上欣赏京师的夜景。
    太美了,繁华的古都,那些挂着灯笼的客栈酒楼,比古代电视剧里的场景更美,因为真实,这些人,都是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里面,为了一斗米辛勤劳累。
    不知道今晚上为什么丈夫突然是心情好了起来,竟然有了带着她逛夜市的想法。本来,他在离开锦宁宫的时候,心情貌似是低气压的,黑云密布的。
    只怕这个男人,其实都不知道自己气什么,因为,他是个素来冷静的人,不会让自己轻易发脾气。
    马车突然停在了一家酒楼前面。
    他靠在马车那只虎皮上绣了两只小龙的软枕上,冲她慵懒地射来一个眼神,说:“据说,上次王妃在一枝香吃了一个叫做小笼包子的东西,感觉十分入口,多吃了好几个。”
    李敏听说他这句话,只差没有给他个白眼:这有什么好妒忌的?啊?
    她不过是那天在十一爷强行拦车的情况下,被迫和小叔上了一枝香吃了点东西。但是话说回来,一枝香的名气做的那么大,人家聘请的顶级大厨,确实也不是盖的。
    在一枝香里头,她找到了几样小吃,做的味道很是正宗,一如她在现代吃的一些老祖宗留下来的点心一样的味道。大概是触景怀乡之情作祟,她就此多吃了几个,哪里知道这样一点小细节,都能被小叔给抓住了向他高密。以为她真稀罕那几个皇子请她吃大餐吗?
    朱隶瞧着她脸上那丝郁闷,就知道她会错意了,从软榻上直起身来,对着她眼睛,深醉迷人的声音说:“总不能让王妃以为本王真是一个寒酸至极的人了。”
    以往,她都从不知道他有过上酒楼的,再说,他向来都和她更喜欢在家里吃多一点,护国公府里作风属于朴素,不喜欢铺张浪费,她就此认为,他是舍不得花钱上酒楼奢侈的。
    其实,倘若真是如此,正好。她喜欢这样简朴的男人。虽然自家有银子,但不代表可以无所顾忌地浪费。天下多的是吃不饱饭的贫民呢,要多想想这些人。
    点了下巴,对着他眼睛说:“妾身是不爱上酒楼里吃饭的。可能王爷之前误会了。”
    他那只白皙漂亮的手指尖儿,像是妖孽似的,在她的小下巴上捏了一下,道:“本王自然是知道自家夫人持家勤俭朴素,堪为良妻。然而,本王总得惦记着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得饱吧?为了孩子的肚子,抛几颗金子,本王是出的起这顿饭让孩子吃饭。”
    对着他那双黑黝黝的里头却像是放出狼光一样的眼睛,李敏顿然毛发竖立,脸蛋红了一半儿,同时是找不到话来驳斥他的嘴。
    他担心她吃不下饭,继而影响到孩子发育是没有错的,他这样做,作为父亲是应该的。
    她该高兴,他为孩子和为孩子娘着想的想法。
    “下去吧,去一枝香。趁这个机会,本王也可以了解了解自己王妃的嗜好。”
    听他这话,分明是又想歪了。
    嘴皮子痒痒的,李敏不禁回了一句给他,哪有被他一直口风占上风的道理,说:“酒楼里有啥?来的客人多是公子爷。爷们哪个不是喜欢听歌女唱个小曲儿。”
    听她意思,风流的男人无论是酒楼或是去青楼,都是找女人找乐子。这话本是没有错。但是,人家爱风流,不关他护国公的事。他护国公的作风不是这样的。
    朱隶忽然黑了脸,对伏燕说:“去,进酒楼里告诉掌柜的,爷今晚上,要找几个男角小生,唱得好的,唱给本王和王妃听。”
    李敏因他这话差点儿脚下一滑。
    谁说唱歌唱戏的非得是女的,唱的好的角儿,男的可是会少。
    李敏方才知道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眼看丈夫来了气,是玩大的了。
    知道来了贵客,酒楼里招待客人的小厮们争抢着上来,给他们两个带路。最后,类似现代酒店经理的掌柜走出来了,亲自带着他们上楼找合适的雅间。
    夜晚看不到青山绿水,倒是风大,因此,最好找了一间相对安静并且暖和的屋子。
    路过楼下大堂的时候,李敏看着来吃饭的吃客们,比起那次她白天来的时候是更多了一些,而且,里头参杂了多一些不是本地人的客人。
    原来,一枝香四周多的是客栈。来京师里做贸易的外地人,在附近客栈落住,知道一枝香是京师里最有名的美食酒楼,就此白天忙完生意,夜晚为了酬劳自己,来一枝香吃顿好的,回去,也可以向家乡人夸耀在京师里哪里哪里吃过东西。
    除了吃饭,一枝香斜对面那个花香满堂,同样是这个京师里面最有名的青楼。是男人,如果不到花香满堂里逛一圈再走,肯定会觉得遗憾。
    花香满楼,白天早上是稀稀落落,几乎没有开门营业的。一般过了中午,到了晚上,真正的红火。那个灯光,是全京师最灿烂的一家。
    李敏过路时,刚好听见大堂内一些吃客议论到对面花香满堂里今晚谁谁谁,说是第一夜迎客,金主们都在那边挥金如土呢。
    来古代来久了,整日忙着生计和家里事,在宫里和家两点跑,对民间的世俗却是了解甚少。李敏听的是津津有味,想那会是怎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妖艳美女。
    跟随丈夫上了二楼的楼梯,一个斜眼,望下去,忽然觉得中间一张桌子边上坐的男人有些熟眼的样子,仔细一想,原来是由于对方眼瞳是蓝的,是东胡人?
    东胡人虽然和大明王朝交恶,可是,边疆的贸易却没有完全停止。所谓,只要有需求就有市场。有的东胡商人,自称不是和大明王朝打仗的那个部落的,照样带着货品越过边疆,长途跋涉来到大明的城镇卖土特产,赚了不少银两,再换了大明有名的丝绸罗缎等东西带回去,再赚回部落里自己人的钱,可谓两头赚的好生意,谁不想铤而走险
    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大明王朝的商人同样如此。这样的话,哪里能顾得上什么国家情怀,民族恩怨,没有,一切朝钱看。
    坐在桌子上,提着酒壶把自己酒杯灌满的大胡子东胡人,粗哑的嗓子用一副很不可置信的口气问:“你说什么?”
    在他身旁坐着的另外一名东胡人,留的是嘴唇上两撇小山羊胡子,像小阿凡提似的,个子比大胡子小了一个个头,手指搓着被冻红的红彤彤鼻子说:“天气冷,如果这次走的话,走回北边,今年可能是最后一趟了。”
    “用得着想吗?”大胡子说,“每年不是这个时候回去,明年开春再来的。”
    “但是,我听说,京师里有人闹病了。”
    “闹病?”大胡子手里的酒壶放了下来。
    “是,我听这京师里的人说的。说是皇宫里闹出来的。前几日,李掌柜拖家带口,说是下江淮去了,怕给染上病。”小山羊胡子说到这儿猛打了声喷嚏,“你看看,这个鬼天气,冷不冷,热不热的,据说这两日上药店抓药的人多了不少。”
    “你意思是,我们带点药回去?”
    “带些药材回去,可汗可能也会买呢。”小山羊胡子说到这儿,低下头,往四处瞅了下没有见到人留意,赶紧和大胡子商量,“京师里出了个神仙。”
    “什么神仙不神仙的?之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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