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惊悚最佳小说-迷失男女-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为自由作家,居于上海。
个人小说作品包括:《一只黑猫的自闭症》、《六翼天使》、《同居笔记》等,及散文随笔集若干。
翻译作品有:《红颜》、《我的坏蛋男友》、《兰德尔历险记》等。
/* 3 */
死去的母亲1(1)
南希?安德西的死过于突然,就好像一个意想不到的耳光猛地掴在人脸上。蒂姆对南希的事几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她丈夫的老哥。他几乎不敢说自己当真认识南希。回首往事,蒂姆对这位弟妹的印象只限于几张快照式的闪影:一九九○年蒂姆去拜访弟弟一家,南希跪坐在两岁的儿子马克身边,脸上挂着黯淡虚弱的微笑;还有,也是那次,南希突然一把抱起婴儿椅里的马克,她和儿子都在哭,她抱着他冲出了阴暗的餐室,房间几乎没怎么装修过,而菲利普,这个坏脾气的弟弟不停地数落妻子的毛病,把她逼出厨房后,自己却坐着发愣,盯着一锅逐渐干硬的焖肉,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兄长的存在。最后,菲利普抬起头来,说,“怎么?”
唉,菲利普,你总是这样古怪。老爸曾说过,这个孩子不变成狗屎才怪,好像只有这样他才会感觉舒服。
关于南希还有另一张记忆快照,那是一九九三年,蒂姆去米尔港看他们,那次拜访怪事连连。他从拉瓜伊拉机场出发,飞了两个半小时才到达,很多证据能够显示:他今天搭乘的航班恰好就是那天坐过的。南希站在苏必利尔街的小房子里,透过纱窗一看到蒂姆就笑起来,一路小跑,穿过没有开灯的走廊来给他开门。这位“出了名的”大哥虽然没有事先通知就到来,但南希反而惊喜得红光满面。(“出了名的”,她私下里一定是这样说他的。)在那个瞬间,蒂姆能够清楚地意识到,南希非常喜欢他,很简单,就是喜欢他。
那个场景静静地将南希刻画在蒂姆的头脑里。他总觉得是她丈夫让她不幸,将她牢牢嵌进这场婚姻中的决定因素似乎更超于爱情,准备上千顿饭菜、没完没了的家务事仿佛更能给她带来满足感,让她心甘情愿待在这个家里。当然,马克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也许她的婚姻生活比蒂姆想象得要开心点——为了南希,也为了每一个人——蒂姆真的希望如此。
接下去的几天里,菲利普的表现可能会解答蒂姆的种种疑惑。至于菲利普,总是需要有人为他“解释”。自从菲利普得出结论——长兄生来继承了所有安德西家族最优良的品性素质,生来就有一双利爪,闪着令人畏惧的冷光——之后,菲利普便把自己栽培成了一个永远不会满意的人。菲利普小的时候,无论他得到什么、获得怎样的成功都似乎一文不值,只不过是对长兄的一番模仿,哥哥总是优等典范,自己是赝品。(坦率的说,蒂姆并不否认自己曾在弟弟面前逞过威风。但哪个当哥哥的不这样呢?)在菲利普的成年岁月里,这种怪戾个性就仿佛长在他的体内,成为一个颇有天赋的演员,时时刻刻为菲利普扮演恶声恶气的角色。蒂姆很想让自己相信,真正的菲利普必然存在,有高兴、温暖、宽容和无私的能力。真正的菲利普隐藏得极深,他应该被南希神秘的死亡所唤醒。菲利普若想迎面接受悲恸,他需要“那个”自己,因为悲恸必须由他来面对;更何况,为了他的儿子,他也需要“那个”自己。如果他只是把妻子离奇的死亡看作是另一桩标标准准的“倒霉事”,和其它事情的区别仅仅在于麻烦的程度更甚,那么,对于马克来说就太糟糕了。
蒂姆只是偶尔回米尔港看他们,就那么几次,但他还是感到马克有所困扰,尽管他一点儿不希望如此定义自己的侄子。他不开心,很显然;烦躁不安;恍惚不定;青春期躁动,这孩子受着折磨;可是蒂姆还觉察出,同时折磨他的还有一颗善良温柔的心。这样的组合就充满了矛盾,自然令他坐立不安,缺乏专注的对象。据蒂姆的记忆,马克应该过了十五岁。这孩子健康结实,从体貌上说更像他母亲:黑头发——不过现在他的头发剪得很短,贴着头皮,因此看起来是一片深色阴影,并不能确定是黑色;黑眼睛;额头饱满;还有一个线条坚毅的下巴。在他的右耳上两枚钢环沿着耳廓排列。宽大的T恤,几乎把他埋没起来,牛仔裤也是超了好几个码。他带着耳机,脸上的表情跟随音乐痛苦又怪异地扭曲,至于那个播放器,看起来不太会是iPod①或其它牌子的MP3。马克对音乐的喜好有奇特的交集:一方面是威尔可乡村摇滚、磁场、白条纹、重击、尤拉弹戈、灵魂、真宗等等另类摇滚乐队②;另一方面他也爱听小甜甜布兰妮、吉米?拉菲、和痞子阿姆③,马克特别崇拜阿姆的愤世嫉俗。至于他的“梦中女孩”,曾写在给他伯父的电子邮件里,是“耶耶耶”乐队的卡伦。
①iPod,苹果品牌的MP3播放器。
②这些摇滚乐队的原名分别是:Wilco,Magic Fields,White Stripes, Strokes,Yo La Tengo,Spiritualized,Shins。
③这些流行乐手的原名分别是:Bruce Springsteen,Jimmy LaFave,Eminem。
④耶耶耶乐队的原名为,Yeah Yeah Yeah。
在过去的16个月里,马克曾给他伯父蒂姆发过4次电子邮件,所用之词都是典型的网络聊天用语,亲热、自由、口语化的超级缩写,虽然行文有点罗嗦,但还是让蒂姆大感新鲜。马克的第一封信写得最长,内容是询问长辈的建议,蒂姆猜想,这只是一个借口,用来打开他们之间沟通的大门。
寄件人:munderhill697@aol。
收件人:tunderhill@nyc。rr。
/* 4 */
死去的母亲1(2)
发送时间:周日,4:06pm,2月3日,2002年
主题:聪明人,回话!
嘿!
我是你的侄子马克,说出来是因为怕你看完了也猜不出是谁。因为我和我老爸有1点小口角⑤,所以想来问问你的意思。不管怎么说,你成功地离开了这个小镇、到处旅游、还写了不少书、还住在纽约、一切都证明你的思想更开放。希望如此啦~
你、只有你能决定我下1步能做什么。我爸爸说他1准儿听你的,不管你怎么说。我不知道,大概是因为他不想做决定吧。(妈妈说,开引号:别问我,我听都不想听。关引号。妈妈就是这样说的。)
下个月我就14了,我很想打个舌钉来庆祝生日。我有1个朋友就打了1个,他说1点儿都不疼,1瞬间就能完事。我真的特想打1个。你不觉得14岁是该出去闯世界的好年纪嘛?出去干点酷酷的事儿?假如你也认为在自己舌头上打1个钉很酷,那我怎么能没有呢?大概过1、2年吧,我会取下它,回到无聊的正常样子。嗯,你的意思如何?要不那时候再换上更酷的文身?
期待得到出了名的伯父的回音
M
① 1点小口角,作者采用网络缩写,即“一点小口角”。下同。
寄件人:tunderhill@nyc。rr。
收件人:munderhill@aol。
发送时间:周日6:32pm,2月3日,2002年
主题:回复:聪明人,回话!
亲爱的马克:
首先,收到你的来信真是太高兴了!以后我们要常来常往。我确实非常喜欢Email这种沟通方法。
我一直在考虑你提出的问题。我得说,一开始我感到受宠若惊,毕竟是在这样私人的事情上你想得知我的想法。你父亲把问题推给我,我同样也很高兴,不过我猜想他真的不愿意去想象自己的儿子舌头被打上一个洞!如果我有一个儿子,我也不愿意。
可能你也会猜到,在舌头上打洞穿钉,这主意实在让我倒胃口。我很喜欢你的耳环,它们很衬你。但是舌钉不一样,每次看到小年轻的舌尖上露出一颗小钢球,我就浑身不自在,对这种组合深感不适。是不是吃起东西来也会很麻烦呢?说实话,我真不想这么对你说,我觉得舌钉确实疑似自残行为,不合情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你显然比我前卫了。
我敢说,这不是你期待的答复。我很抱歉,可能碍了你的事,可你既然问了我,我就必须真诚地回答你。我会想你的,不过是舌头上没有钉子的你。对不起,小鬼,但无论如何我是爱你的。
想得到什么特殊的生日礼物吗?也许我能为你张罗一下,毕竟,我是个乏味无聊的中产阶级。
伯父,蒂姆
第二天,蒂姆的信箱里躺着两封家信。
寄件人:munderhill697@aol。
收件人:tunderhill@nyc。rr。
发送时间:周一7:32am,2月4日,2002年
主题:回复:聪明人,回话!
蒂女母(姆),是我,非(菲)利普,在用马克的电脑子(电脑)。他(给)我看了你的回信。我敢(感)觉你总算做对了一件事。嗯,好吧,多谢。我也讨厌那种古月(胡)搞。
寄件人:munderhill697@aol。
收件人:tunderhill@nyc。rr。
发送时间:周一5:31pm,2月4日,2002年
主题:回复:聪明人,回话!
>想得到什么特殊的生日礼物吗?
既然是你提了,耶~,那就要军火武器吧:)
m
总算有了一次,蒂姆很感激互联网,就像他弟弟表现的那样——对方不能将恶作剧付诸实际——也就是说,菲利普的胳膊肘不会撞在自己肋骨上了。菲利普错误百出的电子邮件包含着某种不同以往的信任,并且成功发送给了蒂姆。
老爸在世的岁月里,兄弟俩还不算是针尖对麦芒,蒂姆每年都从纽约飞回米尔港的老家,至少一、两次。但老爸去世后的五年间,他们几乎没有说过话。老爸曾来过纽约一次,当时母亲已经去世两年了,老爸年近八十,声称想看看大城市人究竟在瞎忙什么,便住进了蒂姆位于五十五号大街的工作室公寓①。老人家抱怨这种房子住起来很不方便,一点儿不舒适。上上下下三层楼梯,走得他膝盖发疼,蒂姆无意间听到他向亲爱的迈克?普尔抱怨这种没必要的艰难,他以为自己的儿子有了点小钱,至少应该装个电梯吧。(“我以前是个电梯管理员,你知道的,”老人家这样对迈克说,“在著名的圣?阿怀恩酒店,就在猪镇上。所有了不起的音乐家都在那里住过,包括黑鬼们。”)迈克?普尔和麦姬?兰住在上一楼层,她是个大美女,两人都非常可亲可爱。过了一天,在一次非正式聚会上,蒂姆见到了麦姬和迈克,还有文西?柴恩,他和麦姬合伙经营一家名叫“西贡”的越南餐厅,也在五十五号大街上。老爸又转向迈克说道:“你知道吗?医生,我才不关心别的呢,等我一死,就算整个地球立马爆炸我也无所谓。我干吗要关心?”
“蒂姆的弟弟不是有一个儿子吗?”迈克反问,“你难道不关心自己的孙儿会怎么样吗?”
“一丁点儿都不他妈的在乎!”
“你是个硬心肠的老混蛋,是不是?”麦姬说。
/* 5 */
死去的母亲1(3)
老爸朝着她咯咯直笑。伏特加酒让他醉得恰到好处,迷迷糊糊之中老人家认定这位狡猾的华裔美人能穿透他皱纹密布的表层伪装,一眼洞穿他内心里的诱惑和下流想法。“我真高兴在纽约有些人能理解我,够聪明。”他说。
①工作室公寓,原文Loft,是指顶楼用作单元住宅或艺术家工作室的这种楼层,多用钢铁楼梯、平台等划分空间,因此下文中老人会抱怨走得累。
蒂姆意识到自己手中崭新的书已经翻过了好几页,那是乔治?皮勒坎奴斯的最新小说。可是自己除了记住个别单词,什么都没有看进去。他抬头看着过道,发现空中小姐正在分发独立包装的午餐,已经分到了他前面两排。中西航空的单舱航班意味着宽敞的座位空间,周到体贴的服务,因此即将分到手的空中午餐至少还能引起一些食欲。
金发的空中小姐带着标准米尔港口音,递给他一份鸡肉恺撒沙拉,比普通航班中的要可口多了。过了一分钟,另一个一模一样的小姐在他的中西航空的酒杯中倒入四分之一英寸高的上等红葡萄酒,他抿了一口,酒顺滑地流下喉咙,真实的感觉令蒂姆反应过来,他本想利用之前的二十分钟好好欣赏乔治?皮勒坎奴斯,然后享用美餐,再为“非常难以定义”的新项目做点笔记,可是他却完全沉浸在对弟弟的回忆中,而且想不出个所以然。
假如他真打算在这次短途旅行中完成部分工作,他就不得不停止在弟弟身上苦思冥想,相反,得把注意力放在另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