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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逐日传说-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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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走上前去,云艳艳见到我,立刻站了起来:“你来了?好久不见。”   
  她旁边的男子也站起来,他身材很高,和我相比也不相上下,但比我要瘦了一些。云艳艳给我介绍道:“这是我的亲哥哥云啸。”   
  我呵呵一笑:“在电话中听你说过了。”伸出手道:“你好。”同时打量着他,和我想象中有些差异。   
  这是一个比云艳艳大概大二三岁,看上去稍微显得有些颓废的年轻人,不修仪表,留着一嘴的胡渣子,头发留得长长的,有些乱蓬蓬,一套衣服泛黄,似是穿了许多年没换过那样,和豪华的酒店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整个人看上去很有几分落魄艺术家的气息,然而他并不是一个艺术家,而是一个摇滚歌手。话说回来,他们兄妹俩对音乐都是极其的喜欢。   
  云啸也伸出他的大手和我握上,一笑道:“我该叫你许逐,还是妹夫好呢?”   
  看来他也是一个幽默的人,但令我颇为不解的是,我和云艳艳的男女朋友关系是有名无实的,他难道不知道吗?抑或是云艳艳并没告诉他。   
  “哥……”云艳艳娇嗔一声,我还从没听过她撒娇时那甜腻死人的声音,不由心中一酥。   
  云啸爽朗一笑:“呵呵,艳艳害羞了,这还真是少见。”   
  云艳艳的脸似天边红霞一般,我疑牍更深,为什么她不否认。   
  云啸道:“既然是自家人,也不用太客气了,我们坐下慢慢谈吧。”   
  我一个劲地给云艳艳使眼色,但她低下了头,只当没看见那样。   
  “这个,妹夫,是我托艳艳叫你出来的,我有一事相求。”   
  这个称呼让我觉得甚是别扭,但还是默认了:“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呢?”   
  “我是一个摇滚乐队的歌手,艳艳应该和你说了吧?”   
  我点了点头,云啸继续道:“说起来我和你还是校友呢,我是一年前在医科大毕业的。但我自小喜欢摇滚乐,一直到大学,因此毕业后我没有选择医学方面的工作,而是和几个爱好者组建了一个乐队——真理乐队,为此我还和我们家老头子还吵了一架。”   
  云艳艳不满道:“你别老是这样叫爸。”   
  云啸笑了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从小就这样叫他了。”   
  顿了下又道:“以前我学医时本就是迫于他的压力,然而大学四年下来却是对这方面一点兴趣都没有,摇滚乐方面的兴趣反是越来越浓了。”人是心理就这样,越是被限制的东西就越想得到,更何况是人自身的狂热追求。   
  云啸笑了一下:“我违背了老头子的意愿,他大为光火,说我在乐队这边发展也行,但从此不许再踏进家门一步。我早已决定,就这样和他闹翻了。你我不是外人,这家丑我也不隐瞒你了。”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你和爸都是牛脾气的人,死要面子,其实爸心里还是软的,他整天没事都要到你的房间门口看几眼。哥,你就别老惹他生气吧,他年纪也大了。”   
  云啸叹了口气:“音乐这是我一生最大的理想,是绝不会放弃的,我也不想和他斗气,但他不支持我,我有什么办法。好在你还支持我,我们组建的乐队熬了一年,在一些酒吧,舞厅演出,渐渐地也有了些名气。下个星期莎华集团美女两年一度的选拔新人的大型活动就到了,莎华你应该认识吧,一家有名的音乐制作有限公司?”   
  我点了点头道:“那很好是,是个机会。”莎华公司是一家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的老牌劲旅大公司了,在音乐界是鼎鼎大名的。据说它有一个习惯,每隔两年都会在某个大城市举办一个音乐盛会,以此来挖掘新血。   
  这给一些默默无闻的乐队提供了一个成名的好机会,在娱乐界要为人所知是非常困难的,许多人只知道艺人镁光灯下的辉煌拉风,却不知其出道时的辛酸。   
  莎华的音乐盛会有点像古时几年一次的书生赶考,带来了绝佳机会的同时,其要求也是非常苛刻的,能选中的都是拥有最强实力的人。每逢盛会期间,全国各地的大小乐队都会到其举办地来碰一下运气,以求一夕成名。竞争可以说是空前激烈。要在数百支乐队之中脱颖而出,那简直是难比登天。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他说的这些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真理乐队对此次盛会很有信心,准备了许久,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但此时却发生了一件我们意料之外的事,”   
  云啸终于转入了正题:“我们乐队的吉他手半也是和我一样违背家里人意愿,放弃了帮他选好的工作而加入乐队的,但前两天,他母亲以死为威胁,要他回家。他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乐队了,他是一名好吉他手,大家在一起又配合了这么久,早生默契。在这紧要关头,哎……”   
  我也有些惋惜的道:“那确实是要命啊!”   
  云啸话锋一转:“幸好有妹夫你。”   
  我奇道:“有我?”心里隐隐感到有些不妥。   
  云啸道:“对,就是你,时间紧迫,我们仓促间找了好几个吉他手,但都极不满意,此时艳艳说能帮我找一个实力雄厚的吉他手,然后她就极力推荐你,说你绝不会让我失望的,我这妹妹要求苛刻,眼界也非常高,还是第一次对一个人赞誉有加,她的话我自然是相信的。”   
  我隐隐已猜到了个大概,把询问的目光转向云艳艳,云艳艳刚好也正望着我,和我的目光一触即收,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我甚是为难:“这个,我只怕难胜此重任啊。”   
  云啸激动起来,搭着我肩膀道:“妹夫,这个你一定得帮我,我相信你,云艳艳推荐的人绝没有错。”   
  我看看云艳艳,又看看云啸:“这个,这个……”   
  云啸打断我道:“别老是这个那个的了,你看我这几天人都愁得憔悴了,胡子一大把的。”   
  云艳艳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不是这样了?”   
  云啸有些尴尬:“艳艳,你就不能在妹夫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吗?”   
  看到我还在沉吟不决,云啸站起来道:“别犹豫了,去试一下不就行了。走,立刻到我们的工作室去。”拉着我的手就欲走。   
  云艳艳把他的手打下来嗔道:“哥,你别老是那么急性子好不好,先吃完饭再说,人家还空着肚子呢。”   
  云啸一拍脑袋道:“哎,你看我这人,妹夫你勿怪,我只是有些迫不及待了。先吃饭,慢慢来,慢慢来。”大声喊道:“服务员,可以上菜了!”   
  接着脸上神色怪异地望着我,看得我一阵毛骨悚然他才道:“我这妹妹心高气傲,我只道这世上没有他看得上眼的男人,想不到始终是被妹夫你征服了。女生外向是没错,为出嫁前就什么都为你着想,怕你饿着了,嘿嘿,嘿嘿。”   
  我也陪着干笑两声,却不知自己笑的有什么含义。   
  云艳艳不依了:“哥——”   
  她将一个“哥”字拉的长长的,娇媚的声音顿时将我的心也拉长了。就连云啸也招架不住:“好,不说了,我不说了。”   
  我看着道:“你们乐队准备的曲子是以什么内容和创意为主的?”   
  云啸道:“青春,朝气,不羁,奔放让人热血沸腾,反映现代城市中的年轻人渴望自由,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的理想,这也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创意,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我看着眉飞色舞,满怀信心,像获得新生的云啸,和为哥哥高兴也面含笑容的云艳艳,虽不忍心打击他,但有句话还是不得不说:“其实,我会弹奏的只是略带点伤感的歌,要我演唱激情奔放的,只怕……”我停了下来,意思不言而喻。   
  云艳艳和云啸脸上的笑容褪了下来,面面相觑。   
  因为即将写到臭虫步入社会了,所以会逐渐出现更多的新面孔,人际关系会的复杂一些。而反映的东西也会慢慢发生一定的改变,毕竟人生分几个阶段:初中纯真,高中懂得一些世事,大学和大学以后就要变的成熟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辣妹    
  云艳艳道:“没关系,我对你有信心,而且我发现你近来和以前不大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了?”我被勾了兴趣。   
  “以前的你,眉宇间总带点淡淡的忧愁,记得在风月……”云艳艳脸一红:“记得在我们第一次约会那时吗?你总是开心不起来,但现在的你神采飞扬,想是有什么好事了吧?”   
  我不禁大讶,云艳艳的确心细如发,当时我为丽丽的事所困,现在得知她并没死之后,心情自然是发生了大大的变化。   
  云啸却是注意到了云艳艳另外一句话,瞪大双眼道:“艳艳,风月什么?难道你们去了风月酒店?”   
  云艳艳整张脸简直红到了耳根,连声否认:“没有,没有。”   
  云啸半信半疑,云艳艳道:“哥,我们还是说正事吧,音乐会也没剩几天了。”   
  一提到音乐会的事,云啸的心思立时就被岔了开来,此时服务员已把饭前的第一碗汤“八仙过海”端上来了,云啸焦急道:“对,事不宜迟,妹夫,我们吃了饭后立刻到工作室去一趟。”   
  云啸的工作室和其乐队名一样,就叫真理工作室,在市郊祖的一套大房子里面。房东已移民到澳洲,几乎从不回来,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因此租金很划算。另一方面,这附近都没什么人居住,大部分都是外籍华人,多数在外国定居了,再吵也不会影响他人。对乐队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说是工作室,其实甚是简陋,基本上是空旷的,除了一个饮水机,一张长沙发,和一个飞镖环供累了时候消遣之外,就基本上没什么东西了。乐器倒是一应俱全,吉他,鼓,钢琴,大提琴,横箫,贝司,风琴,筝……简直是应有尽有。   
  这就是狂热的摇滚歌手的生活了,基本上每天都在练习,不断练习,用汗水来创造实力,为自己提供机会。   
  还没进门就可以听到火热震天的音乐声,带着狂放,自由,不受拘束,放纵自我的元素在内,这是年青人所极力追求的东西了。我的心志比起一般人来要老成了些,但毕竟还是个骨子里跳动着青春去激情的年轻一代,也感到一阵的热血沸腾,他们的音乐,确实是很有感染力。   
  美中不足的是,音乐声中有些瑕疵:没有吉他声。吉他是非常流行的一种乐器,也是一支乐队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摇滚乐队来说,说它为灵魂乐器也不为过,一般的摇滚乐队中都会有一个钢琴手,一个鼓手,一个贝斯手,但吉他手可能会有两个,甚至是三个都不足为奇。   
  一些音乐爱好者也喜欢在空暇之余弹弹吉他,唱唱歌,还有部分人玩吉他纯粹是为了扮酷,实在是居家旅游,泡妞显炫的必备工具。   
  正因吉他的作用如此重要,一支乐队是万万不能缺少的。   
  走进房子,里面的几个人正在弹唱,完全沉浸其中。我们进来时他们也目不斜视,直至一曲已完,才纷纷把目光调转过来。自然都是把注意力放在我这个不速之客身上。   
  他们共有四人,钢琴手是个瘦瘦的男子,戴着一副厚厚的眼睛,一副书生之样,实在是难以将他与摇滚乐联想在一起。   
  鼓手也是个男的,在所有人当中应该是最年长的,长的比较强壮,不时将两根鼓棍上抛下接,或在手掌中风车似的转来转去,根本不需眼睛看着就能玩的出来,像是在耍杂技一般。   
  贝斯手居然是个女子,还是个美女,最显眼的莫过于她那头火红色的浓密卷发,呈波浪形地滚动,将人的眼睛和心都映得一片火热。   
  房子里有暖气,并不冷,再加上演唱时热力四射,因此她穿的极为火辣。上身连外套都没有,只着一件短短的低胸蓝色T 恤,露出一小截浑圆雪白的乳肌,随着她喘气而一起一伏,煞是诱人,下面连性感的小肚脐都无法遮掩得住。蓝色牛仔裤将她结实修长的大腿勒得紧紧的,完美的曲线展现无疑,休闲式皮带的最后一截也不缠在裤子上,而是随意地甩在一边,一派放纵自我的形象。   
  钢琴手道:“云啸,今天早上来应试的吉他手我们试过了,还是不行。”   
  云啸春风满面地走上前道:“不用再找了,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我找到好吉他手了。”   
  鼓手停下手中抛动的鼓锤,大喜道:“真的?”   
  “艳艳也来了,好久没见你了啊。”红发女子腰肢摆动中,已来到了我们身前。一阵夹带着香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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