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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天行健-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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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究竟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是他在军校时上一门《共和国发展史》时第一次开始思考的。在那本书里,共和国从初起,到壮大,再到得势,写得很是详细,其中最为详尽的是抗击蛇人的七年。然而,他发现那本书却只字未提那七年里依然存在的帝国和共和国的关系,似乎,帝国已经成为一个幻影,就此不存在了。他也问过老师,但老师却以“书上说得很明白”来回答。

这只是一个搪塞。郑司楚明白,老师并不想让自己知道,尽管帝国的灭亡至今仅仅短短十二年而已。但他知道一定可以明白真相的,毕竟时间仅仅过去了十二年,有太多的当事还活在世上。

他走到老吴住的门房里,道:“老吴,你住得惯么?”

老吴笑道:“惯,惯,老爷……啊,郑先生真和气,老头子要说住不惯,那真是良心都没了。”

郑司楚淡淡笑了笑。父亲作为共和军的高级官员,一直对这些工友十分和气,这也让他感到自豪。只是今天他并不是想来听老吴给父亲歌功颂德的。

“老吴,你今年几岁了?”

“我啊,都六十二了。”老吴一说到年纪,马上就来劲了。“身子还好得很,一顿能吃两碗饭。”

“那好啊。对了,你跟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做什么?”

这已经是个小圈套了。郑司楚说出这句话时,心中有些微微地颤动。共和国明令不得再提十几年前的帝国,而且将雾云城大大小小的街道都改了名,似乎这样就可以将帝国永远埋葬。但郑司楚知道,在老吴他们的脑子里,依然还保留着帝国的影子。

“那时啊,我能做什么?好几十年了,那时我家里穷,我也只有去扛包赚钱。那时苦啊,做死做活,一年也吃不上几口饱饭。”

这些话也都是老生常谈,不过也应该距事实不远。郑司楚听老人们说过,帝国时贫富相差极大,雾云城的乞丐比现在多得多了。他道:“你还记得那时的事啊?那时都活不下去了么?”

“我记得可都是真真的呢。说人人活不下去那也是假话,不过,那时当兵的哪有现在的兵好,一个个凶神恶煞也似,凶极了,也就是那大帅的兵还和气。”

郑司楚皱了皱眉:“大帅?”

“是啊。大帅的兵都很不错,行军时睡觉都睡在露天的,从来不抢人东西。”老吴说到这儿,似乎觉得有点多嘴,忙加了一句道:“当然也没有现在的兵好。”

郑司楚只记得学校里说过,帝国军纪败坏,士兵烧杀掳掠,无恶不做,也没说过有个大帅有过严明的纪律。他道:“你记得是哪个大帅么?”

因为帝国灭亡没有多少年,有些帝国的降兵可能还在军队里,共和军的信条是既往不究,所以除了已经死了的帝国将领,别的一律不提名道姓,他也不知道帝国到底曾有过多少大帅。

“大帅能有几个,就一个啊。那大帅年纪也还轻呢,当上大帅时好象连三十岁都不到,这倒是个好人啊。”老吴咪起眼,似乎回想起当初的事来。“那时若不是怕死,我都差点参军了。嘿嘿,要是一参军,大概也活不到今天的好日子了。”

“他叫什么?”

老吴一怔,敲了敲头道:“都十几年没提,那大帅叫什么来着?看我这记性。”似乎忘了他刚自吹自擂过自己的记性。郑司楚小心地道:“那他姓什么?”

老吴道:“姓那个……咦,就在嘴边上,怎么想不起来了,姓……”他皱起了眉,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但看样子实在想不起来。郑司楚有些失望,道:“真想不起来了么?”

“好象很熟啊,可是……看我这记性,真想不起来了。”

郑司楚有点失望,他还想再让老吴想想,这时有人在外面忽然大声叫道:“司楚!郑司楚!”

那是他在军部的同僚程迪文。程迪文和他是同一年从军校毕业的,也一块儿进入军部当行军参谋,平时无话不谈。此时他骑在马上,站在了街对面,满头是汗,似乎有点急事。听得程迪文的叫声,老吴忽然“啊”了一声,郑司楚却已急忙走了过去,也没注意到。他到了程迪文马前,道:“有什么事么?这么急。”

程迪文带着马,大概跑得急,马还在地上打着转,他用力勒住缰绳,气喘吁吁地道:“军部有令,紧急集合。司楚,快去吧。”

军部有令?郑司楚吃了一惊,道:“是不是剿匪军失利么?”

程迪文道:“你可真聪明,好象是的。快换衣服吧,我还得通知几个呢,集合令下得太急了。”他说完,一打马,又沿着路飞奔而去。

共和国建立已经有十七年了,统一全国也已有十二年。但这统一其实只能说是统一了全国的十九分之十八,西面的朗月省一直没能收复。朗月省地势极其贫瘠险峻,人口也很少,帝国灭亡后,有一支残兵流窜到那里,建立了割据势力。由于朗月省实在太偏远贫瘠,共和国建立后百废待新,一直抽不出力量去解决那支残兵,原本也以为在那种地方帝国的残兵一定呆不久的,没想到那支残兵却象生命力极强的杂草一样,在那块土地上扎下了根。共和三年,国内初定,曾派了一支偏师前去,结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战果,但一直未能将那支势力连根拔除,后来无暇西顾,朗月省也实在太穷,这个省份几乎要被共和国遗忘了,直到今年三月,军部才真正将解决朗月省的问题提上了议程。五月,趁天气转热,由共和国名将上将军方若水统率两万人组成剿匪军出师征剿。两个多月过去了,按日程安排已经开始征剿行动,但听程迪文连夜传令的意思,看来方若水出师不利,竟然吃亏了。

郑司楚急忙家门口走去。军部既然有紧急命令,该马上换上军服前去报到了。他走到门口,老吴迎上来道:“少爷,我想起来了!”

郑司楚已没心思再听他说帝国的事,道:“我得去换衣服,出来时你再跟我说吧。”

他风风火火地冲到自己的书房里,换上军服,佩上腰刀,又从马厩里拉出马来。再到门口时,老吴还站在那儿,他道:“老吴,我得出去了,军部有事。那大帅叫什么名?”

“叫什么名我还想不起来……”老吴也一下看到了郑司楚脸上的不悦之色,忙道:“方才我听得那位将军叫你才想起来,那大帅姓楚,旁人叫他楚帅!”

郑司楚已将马拉出门外,听得老吴这般说,忽然一怔。但他马上跳上马,加了一鞭向军部奔去了。

姓楚……

在马上,他喃喃地说着。这个并不太常见的姓氏恰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老吴也听得程迪文叫自己才想起来的吧。可是,他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另一个人。

他的枪术老师。那个没有官职,但很受政府中官员尊敬,处于半隐居状态的中年人,他就是姓楚啊。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

军部的紧急召集令正是关于剿匪军的事。由于要携带大量辎重,剿匪军是一个月前才抵达朗月省的。方若水是共和国的名将,仅次于三大元帅之下,是五上将中的第三位,匪军数量也不太多,按理不会有失败的道理,但方若水还是失败了,两万剿匪军损失了三千人,更让人担心的是,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偏僻省份里,士兵的士气越来越低落。此事有关共和国的颜面,大统制已下令,不惜代价也一定要将匪军清除,所以势必要组织一支援军,为剿匪军补充辎重和鼓舞士气。

组织会议的是共和国五上将中的毕炜上将军。毕炜统领的是一支使用远程武器的军队,也有相当出众的格斗能力,被称作火军团。虽然毕炜上将军年事已高,快到六十岁了,本就处于退伍致仕的边缘,但这一次还得由他统领这支曾屡建奇功的军团出征,看来大统制对此次征剿已是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了。

毕炜上将军分派了随军出征的将领名单。两天后就要出发,郑司楚和程迪文作为行军参谋,都在名单之列。

郑司楚在马厩里给爱马梳洗着。天气很热,马身上也很容易出汗,一出汗就连毛都搭在一处。虽然这种活都该是马夫做的,但对于这匹名谓“飞羽”的爱马,他实在不放心让马夫去做。

郑司楚将一盆水细细泼在马身上,再用一柄软刷轻轻刷着。刚过了七月初九建国节,天就热得如在燃烧。清凉的水洒在飞羽身上,再由软刷梳洗,飞羽舒服抖动细长的双耳,不时打个响鼻。

这匹马只有十二岁口,如果是人的话,就是二十四五的年纪,正是身强力壮之时。一身的黑毛,只有四蹄和头顶一片是雪白的,整匹马漂亮得简直让人不相信。与俊美相匹敌的是飞羽的神骏,他在军校读书时飞羽还是匹儿马,就已经有军校所有的马匹都比不上的脚力了,此时长成了,奔起来更是风驰电掣。当郑司楚一身戎装骑在马上时,雾云城大街两边的楼上,几乎所有的少女都会向这个俊美的少年投来爱慕的眼神,这也让他感到有些得意。

马的寿命平均为四十年,那么飞羽还有二十八年的寿命。一想到这点,郑司楚就有些不快。只是,二十八后,自己也已经足足四十七岁了,那时一个老头子骑着匹老马,大概也更相配吧。他有点自嘲地想着。

“司楚。”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从他背后响起,郑司楚吃了一惊,将刷子放一来,转过身,低下头道:“父亲。”

父亲看了看飞羽。因为停下了刷背,飞羽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父亲低声道:“马上要出发了,是么?”

“是,明天就要出发。”

“是火军团的毕炜统军?”

“是。”

父亲背着手,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匹骏马,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司楚,你一直在打听帝国的事?”

他从小到大都对父亲有种惧意。从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似乎能洞察自己的一切,五岁时想要什么玩具,十五岁时第一次爱慕某个女子,父亲对他的想法总是了若指掌,从那时他就知道不该去瞒着父亲。他低下头,道:“是的。”

“你在军校中难道没学过纪律么?任何人都不得谈论前朝之事,你刚毕业就忘了?”

“孩儿知道,以后再不问了。”

父亲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个时期,司楚,你不曾经历过那时,许多事也不必多问,不然是自寻烦恼。”

“是。”

他的额头沁出了微细的汗珠,但并不是由于天热的缘故。虽然也不至于有什么大罪,但对帝国好奇,总是一件有违国家法律的事。幸好父亲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道:“洗好马向你母亲告辞吧,她还不知道你要出发的事吧?”

“是,孩儿原也准备就去告诉母亲一声。”

父亲眯起眼,又看了看这匹马,不知为什么,又叹了口气,道:“我得去办公了。司楚,一路小心,朗月省是边远蛮荒之地,那些匪军又凶残成性,不要再象以前那样心软了。”

他毕业后原本因为火器学一课成绩最好,分入了火军团,但在初入军营时曾不顾一切为一个犯了军纪当处斩首的士兵求情,和长官毕炜闹了不大不小一场矛盾。那时若不是他有个当国务卿的父亲,只怕毕炜会将他也斩了。这件事以后,父亲动用了手中的权力,将他调离毕炜麾下,成为一个清闲的行军参谋。他也叹了口气,道:“是,多谢父亲。”

父亲没再看他,转身走出门去。父亲的车已经在门外备好,郑司楚听得门外的马嘶,知道父亲已经走了,才松了口气。父亲身为共和国的国务卿,素有铁石心肠的风评,但他也许更象母亲一些,总也难以硬下心肠来。

给飞羽洗刷完了,让马夫上些好料,郑司楚换了套便服,转身向母亲房中走去。向母亲禀报了要出发之事后,他才如释重负。母亲与父亲分居以久,但两人难得见一次面也还是相敬如宾。郑司楚听说母亲年轻时也曾是军中统领,而他的外公更是共和国早期名将,在历史教科书上都提到过。对于母亲来说,出征厮杀也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吧。

向母亲告辞后,天已不早了,只是离黄昏还远。也许该向老师去辞行?老师虽然说过,平时没事的话不要到他那无想水阁去,可是现在自己马上要出征了,大概不算没事吧。他牵出马来,走出门去。

无想水阁在城外西山山麓。西山上只有零星几家猎户住着,很是偏僻,老师住的无想水阁建在山腰上的一个潭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径通到那里,因为走的人少,这条小径上已长满杂草,几难下足。郑司楚走了一程,路越发难行,他跳下马来牵着马走。幸好还不算太过偏僻,走了约摸半里路,转过几个弯,便能听到倾珠泻玉般的水声。

那是无想水阁前的瀑布。这瀑布不大,若是连着一个月不下雨,瀑布便会变得很小,只能听得淅淅沥沥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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