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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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真不是废话啊……(上架感言)
好久没再章节里废话了……仔细一想……挠头,好想也没多久……尴尬。
那啥,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开个单张写点自己想说的话,个人感觉真他娘的爽,至于你们爱不爱看……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想能坚持到看到这里的朋友应该已经习惯了我的絮叨,婆婆妈妈,傻不拉几。
你看,那个自言自语的家伙。
嗯哼,以上依旧是废话,之所以说废话……是因为我知道在不久之后,或许有些人就会看不到了——选择离开,选择分别,对心里一直期望大圆满的我来说,莫名的有些难过。
难过如何,失落如何,不是扮矫情,这个现实就是这样,就像我在昨天的章节里写的,仗义之辈多屠狗,冷暖自知就好,说出来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说些什么而已,无他。
今天晚上在公司正在吃饭的时候,小五给我打电话,他说烽烟上架了,我嘴里吃着鸡蛋面嗯了一声,他说上个月买的月票竟然要下个月投,他在骂娘,我在微笑,脑里浮现出小五的面孔,就像我现在打出这行字的时候,小五那瘦瘦的面孔又浮现在脑海,就在刚才小五说他难过,我和冷冷问难过什么,他说他看到了一个女人,像他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人。
你看,就是看到像曾经喜欢过的一个人小五都会难过,那些爱的死去活来的人呢?再见到曾经的他或者她的时候?
你们喜欢过烽烟么?喜欢我的文字么?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坏呸在书评区留言说看的很焦心,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在这里说句抱歉吧,烽烟我想写的是看着舒心,没想到却背离了初衷。
嗯,还有小标,mihu,步兵,这几个看完新的章节就会冒泡的读者,记得笑葒尘和m1a1a这两个读者已经好久没冒泡了,估计已经把烽烟下架了,其实,留下来也好,离开也好,在我看来,人生就是这样,能一起走过一段路,已经很值得庆幸了,再奢望不离不弃,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奢侈。
笑。
先说一下开这个单张的目的。
一个字,干!你非要说不明白这个字的意思,好吧,那我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的心情,干丫的!
作为一个码字的家伙,作为一个码字自认为写出的文字对得起自己的家伙,我可以选择安安静静的把烽烟写到快完本的时候在上架,但是,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原因很简单,适者生存。
我不怕烽烟的订阅少,我只怕自己没有斗志。
订阅这玩意毕竟要让你们掏钱看,所以你们花钱乐意不乐意我说了不算,毕竟以前的我也是看盗贴的,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有能力的,买一张十五块钱的完美一卡通吧,然后充值订阅一下,千字三分的价格,差不多能把烽烟看完本了,十五块钱,多么,不多,你们不订阅只能说明我写的书够渣,另外呢,就是希望别下架,你要是不知道看盗贴,看完盗贴再回来投票,我只能沉默以对了。
到了拼订阅的时候了。
所以,我用干字表达自己的心情。
就像苏秦以后会用杀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一样。
而让你们别下架的原因是你们一年半载后可以通过我的烽烟知道我的新书的情况。
我说过,这条路我会一直坚持下去,从江山到烽烟,在从烽烟到下年想写的人渣,这是我的一个人生规划,我想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为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坚持一下。
这是一种胆大的尝试,我没想过失败了如何,我只想不想让自己后悔,就这么简单,不然等到老了再说哎呦当初小爷要是坚持着就怎么怎么也太操蛋了一些。
我写烽烟到现在将近四十万字,纵横网站给我发了一个月的全勤三百块的稿费,其他的收入就是读者朋友们的捧场,说不想挣钱是虚话,但是写书真挣到钱了么,没有,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为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坚持着,是真的挺牛…逼的。
最后,你订阅不订阅是你们的事,下架这个我也管不了,但是,不管如何,为了烽烟以后能被人更多的熟知,还是想求下订阅,烽烟三千收藏,五十个人里,敢有一个人订阅么!
订阅过百,怎样?
订阅过二百,又怎样?
生活不会有多大改善,只是会让我把这条路走的更宽更远而已。
记得曾经和冷夜扯过一次,我说订阅过二百,烽烟我敢写二百万字,订阅过三百,我能写三百万字,过五百,我靠,这是做梦。
当时小五说看你那点出息,别否定自己。
冷夜说刀妹啊,你有种情况没说,我说啥情况,冷夜说要是没一个订阅呢。
我说怎么会,小五最少会订阅啊。
然后小五这个时候冒泡了,是啊,我会订阅,然后第一个月就我一个人订阅咋弄,我说不是还有冷夜的么,冷夜说第二个月我订阅,哪第三个月呢,我说不是还有我的号订阅么。
然后小五又冒泡说,第四个月我小五一号订阅……第五个月我小五二号订阅……烽烟你好好写上几年,写个三五百万字,订阅会过百的。
我彻底被这俩货纠结的无语了。
你看看,就是没有一个订阅我都没想过太监,我他妹的是不是真的太牛…逼了。
写到这里,忽然觉得累了,明天还要上班,就不写了,喜欢看的嫌充值麻烦的,看盗贴吧,记得别下架,把烽烟扔在书架里落满灰尘吧,记得偶尔点开看看书评区或者其他的吧。
嗯,就这样,最后,有句话想了想,还是说下吧,别因为上架,书评区太冷清,小标,mihu记得有空来继续留言,有精华我还是会加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烽烟的订阅,过二百,均定过二百多好。
痴人说梦么,笑。
就算烽烟不能,但是,我总有一本书会远远的超过这个目标,我相信,而且深信不疑,前提是我坚持下去。
烽烟四起,群雄逐鹿,大浪淘沙,胜者为王。
任何一个读书网站到最后都会实行VIP,在我看来,订阅是检验一个作者实力的炼金石,上架不是自信,我只想在纵横这偌大的江山里争得立足之地,所以选择上架,尽管可能导致有些人的离开,但是不后悔,在这里对那些离开的人说句抱歉,谢谢曾经的陪伴,谢谢你们的红票和点击。
而那些花钱订阅正版的朋友,你们不是傻子不知道有盗贴,咱们一起继续在这条江湖上走下去吧,踩死别人,或者被别人踩死。
抱抱。
然后,默然前行。
——狼烟起,江山北望,苏秦三年后回头看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如同现在的我一样,喜欢曾经那个在深夜里带着一点期盼的自己。
不遗憾。
值了。
安。
第一百一十六章 翻寻一章一回的烽烟 下
(月票这玩意太烧钱,投的都是看情分的,一天的时间杀入前十,不得不说你们很风骚,嗯,谢谢你们,不管如何,咱们多牛一天是一天。有空的投下红票吧。)
相较于门庭若市的光明府而言,罗府因为门前的一则通告则要显的冷清的多,但是依旧有不死心的人想通过罗五这层关系以其得到陆天宇的青睐——不知道是谁传出了消息,前些日子光明府和城主府之争,罗五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罗五在大家的眼里成了光明府的红人,还有人说接下来陆天宇会给罗五一个职位,让罗五掌管光明府的军务,士乃军之本,军乃国之源,由此可见罗五在陆天宇心里的地位,随着炎国这些年举贤任官的世风盛行,家里有点钱财,或者在其他城池有偏远的亲戚有点权势的,都想让罗五开口在光明府谋个一官半职,毕竟随着《赋税律》的颁布,让那些有些家底的人越来越觉得,当官好,哪怕是芝麻大的小官,所以,即便罗府大门紧闭的铁门上说罗五身体欠安的通告,他们还是源源不断的把礼品从家里带出来,写上拜帖。
他们并不知道,此刻的罗五并不在罗府里,而是去了他们眼中应该恨罗五恨到要死的城主府,他们更不知道,此刻看着寂静的罗府里其实里面早已因为一个人到来,而掀起了一丝波澜。
就在罗五去见李浩然的时候,在罗府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来人看样子并非不请自来,这点从刘仪看到来人之后脸上露出的欣慰表情就可以看出一二。
来人人高马大,说话声音洪亮,一张面孔虽然布红润,但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从他眉角的皱纹里看出他的年龄已经到了中年。
“仪哥,好久不见。”看着面带微笑的刘仪,来人抱拳说了一句,说完他的目光从刘仪身后的几个人面孔上看过,最后轻轻的说了一声,“兄弟们好久不见……”说到这里来人一顿,接着道,“浩宇归队了。”
听到上官浩宇的话,虽然早就知道结果的刘仪还是开心的爽朗一笑,接着上前拍了拍上官浩宇的肩膀,“能来就好,兄弟们一别十八年,现在就你混的人模人样了。”
微微一笑,上官浩宇谦虚的说了一句让仪哥见笑了。
“见笑?”刘仪摇了摇头,“这么多弟兄里,有谁拉起来上万人队伍?你啊……”似乎想起了什么,刘仪顿住了话语。
“是啊宇哥,虽然在世人眼里你是草寇,但是你那上万人的暗屠盗贼团不知道令多少人头疼呢。”小七接口说道。
上官浩宇没在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表情沉稳的看了几人一眼,然后问了一句莫大哥不在?
“莫大哥……已经不在了。”看着沉默的众人,刘仪缓缓开口说道,说完,刘仪低下了眉目,似乎无脸见这个曾经扬言一起打天下的弟兄。
“莫大哥……死……了?”听到这个消息,上官浩宇有些难以置信的反问了一句,说完这话浑身不知觉的流露出一股杀意,刘仪看着面色突然阴沉的可怕的上官浩宇,感觉室内的温度似乎都降了几分。
曾经一人一刀敢笑对上千人马的上官浩宇在刘仪的印象里是一个一言不合就敢拔刀相向的主,但是刘仪很清楚,他清楚的知道在上官浩宇心里对暗香小队每个队员的感情,特别是莫离,当初如果不是莫离,上官浩宇或许就不会加入暗香小队,说不定上官浩宇现在还在离火城某家地下赌场当一个籍籍无名却本事惊人的护院。
仅凭之力一个能建一个上万人盗贼团,上官浩宇靠不是财大气粗,靠的不是八面玲珑,而是他的一身热血,一身是胆的男儿气概,就像几年前,有好事之徒没事的时候给炎国的盗贼团制作了一个排行榜,说论盗贼团首领的凶狠程度,暗屠盗贼团的团长上官浩宇位列第二,原因是上官浩宇由此在西凉城,路见不平,手里拿着一把长枪,从街头杀到街尾,在他面前横尸的官兵在百人以上,当时上官浩宇一袭染尽鲜血的红衣,令西凉城的守城士兵吓破了胆。
虽然暗屠盗贼团的人数在盗贼团里不是最多的,虽然暗屠盗贼团的实力在盗贼团里不是最强的,但是暗屠盗贼团的名声却很大,论其原因,无非是上官浩宇的行事作风影响了暗屠盗贼团的团员,就像上官浩宇喜欢用钉子形容一个人的拼劲,在暗屠盗贼团里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那就是上官浩宇每次带着团员出去杀官兵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是站着撒尿的男人,就跟我往前冲。
关于上官浩宇的传闻不止这些,但是真假无从考证,有一点倒是事实,那就是暗屠盗贼团一直被列为炎**部的一级剿杀对象,甚至关于上官浩宇人头的悬赏这些年都翻了几倍,到了上万两两真金白银。
世人都说盗贼团凶残成性,研究过每个盗贼团的成长或者说历史的人应该发现一个问题,暗屠盗贼团只杀官,不杀平民,这也是暗屠盗贼团为什么喜欢抢劫官家粮草的原因所在。
“怎么死的。”看着刘仪,紧握着拳头的上官浩宇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了一句。
“这个……”刘仪看着上官浩宇的样子,沉默了一下,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听到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扭头看了一旁的严守成一眼,刘仪回头低声对上官浩宇说了一句,“乔二哥来了,莫大哥的死,我正在查。”
刘仪原以为上官浩宇会明白自己话里的意思,可是他忘了上官浩宇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脾性,“没什么好查的,你给我说怀疑的对象就好。”上官浩宇话刚说完,见到来到大厅的乔二,上官浩宇上前一步,大声的问道,“乔二哥,你这些年和莫大哥走的最近,莫大哥是谁杀的?告诉我,我挖他祖坟灭他九族!”
“部族的人杀的。”乔二看着上官浩宇,脸上露出一丝伤感的神色说道,说完后上前拉住了上官浩宇的手,“兄弟,这事咱们要从长计议,你知道主母在这里,光启城又这么乱,你的盗贼团的人最好有个准备。”
“他们都分散在光启城三十里范围内,只等我一声令下……乔二哥要是有什么需要,我义不容辞。”
“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