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腔-第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将那一串数字认真记在自己的名片背后,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
他想要拨通她的电话,可在紧要关头又将号码删除清空。
数不清多少次徘徊不定,当他终于鼓起勇气在地铁熙攘喧闹的人群中再度拿出那张写有她手机号的纸片时,他的余光越过人来人往,准确无误地锁定了自动扶梯下方的佩妮。
不只有佩妮。
与她同行的是一个英俊而瘦削的年轻男人,一手亲密无间地扶揽着她的腰。
空气陡然间变得窒闷沉滞得令人无法呼吸。亚瑟疾步走进地铁车厢,车门在他背后关上。
他回到公寓,将那张纸片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
静坐了约莫半小时,他毫无预兆地霍然从沙发上弹了起来,蹲到废纸篓旁边翻找了许久,最终捞出皱巴巴的纸团,耐心地将它铺展摊平。
☆、第48章 访谈
我坐在摄像机旁的矮凳上,头戴着的收音耳机里此刻一片静谧。我能听见亚瑟均匀绵长的呼吸声仿佛就在耳边盘旋,连同他湿热温滞的吐息和声带震动时带有的独特颤音,像是铁轨上烰枯枕木残留的余热,又如同在轻巧拨弄大提琴第一根细韧的弦。
我注视着摄像机上即时同步的显示画面,感到有种皱巴巴的干燥感从喉咙烫到嘴唇。亚瑟的神色平淡,眼光中也没有透出多余情绪,要不是在持续了将近半分钟的漫长沉默里,他的表情细微到难以捕捉地几度变幻,我几乎就要产生他对这个问题根本无动于衷的错觉。
克丽丝汀并没能捕捉到亚瑟脸上那些过于微小的变化。她也不出声催促,交叉着双手耐心等待着,只有唇边偶然浮现稍纵即逝的松懈意味,原本犀利的眼神放得愈发平缓,慢慢带上了一股不以为然。
看得出,她自诩有十足的把握认为亚瑟会矢口否认。
我局促而紧迫地盯着他半侧的脸,感到一滴汗水顺着额角淌下来濡湿了睫毛,情绪在最微末的毛细血管里滚动,发出低轻到无法听到的咕噜声响。
他会将一切和盘托出吗?
台上射灯的亮光强度没有丝毫减弱,亚瑟的眼睛却没来由地蓝得更幽深了。
他的背弧依然保持挺直,微弯的肘部和膝关节每一个西装叠出的褶皱折角都规整得仿佛经过精心设计。
“我看到有人说我和佩内洛普小姐从同一所大学毕业。”
冷调光线渐渐在他眸底转暖,他的声音徐缓而流畅,透过耳机倾泻进我的双耳,“他们错了。”
克丽丝汀跟在场观众一齐发出了一声拖得很长的“噢——”。
她看似早有准备,公式化地稳定微笑着:
“所以你的意思是,麦考伊先生,《y》里的‘佩妮’另有其人?”
亚瑟不置可否地抿了抿嘴角。
“我的意思是……”
他说,咬字的方式也变了,眉心拧了起来,坦然地看着对方,“我们不止上过同一所大学。”
台下一阵沸腾的哗然。
我面上腾起一阵浮热,很久回不过神。
亚瑟独有的嗓音和腔调还在继续:
“我在七年级第一次遇见她。”
我一手握着耳罩中间的细柄闭上眼,甚至不用费上多大力气,就在脑中确晰地构筑出了书中描写的那间中学餐厅,和我记忆里的那个午后渐渐熔融重合。
——我看见哄笑的人群、打翻的餐盘,和只及皮特胸口那么高的亚瑟。他孤零零地站在一群比他高出一个头的大个子中间,透蓝眼眸里氤氲着懵懂失措的神情。他缓缓皱起眉毛,认真地看了看自己长裤边缘沾溅的苹果汁的污痕,又仰头望向为首的恶霸皮特。
对于这种事儿我早就见怪不怪了。只是一个微妙的转念,那天我忽然就想帮他一把。
拉着皮特离开以后,我特地没回头去仔细看他的模样。没过几天,我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亚瑟还在以平铺直叙的口吻述说着:
“八年级她第一次认识我,我第一次亲吻她。”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那天在餐厅里是我先看到了他。
但我当时的确没把走廊上大胆告白的青涩男孩儿和一年前餐厅里的矮土豆联系到一起。我是说,谁能想到短短一年之间,以前根本不敢和皮特对视的胆怯少年就能发生如此大的改变?
我指的当然不是他的身高。
他踮起脚亲吻我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当即做出回应。唇间的触感来去匆匆,我略低着头抬手拂上嘴唇,他留下的味道还尚未完全弥散,就像一种还没熟透的甜涩水果。
我当时还不算是个有耐心的好姑娘,可不知为什么竟然强忍住了没发火,告诉他“我不跟还没讲台高的男孩儿约会”时态度也是少有的和善。
事实上,那时我很想伸手去触摸一下他的头顶,试探那簇淡金色的漂亮头发是不是跟看上去一样绒软。
亚瑟的一只手肘微弯,指尖浅搭在西装铮亮的纽扣上,轻缓地摩挲着:
“她的高中毕业舞会后,我和她见了第二面。”
他嘴角紧绷的肌肉松弛下来,随着音调的破碎沉坠,语速也被放慢,“她第二次认识了我。”
周围绵软的纳声墙壁顷刻崩塌,冷黑色天花板轰然塌陷,满目人影被淡化抹去,紧接着分崩离析的影像在虚空中拼接重组,卡迪夫那段一度被我摒遗忘却的记忆重构眼前。
那天我偷溜出旅馆,招手拦下出租车时才勉强系好高跟鞋冗赘的绊带。一手提着松松晃晃的鞋跟一瘸一拐地跳上车,我打开窗任由潮风旋转着扑上面颊,余光却不由自主地往旅馆不大的门面那边瞥,心里忍不住想——如果他醒来看到枕边空无一人,会不会感到失望?
有一个瞬间我的脑袋里窜出一个疯狂的想法:要是我立刻跳下车,说不定我会幸运地赶在陌生的他睁眼之前回到房间,然后顺理成章地和他在楼下那间小家庭厨房共进早餐,通过愉快交谈将前半生的琐事娓娓道来,可能最后再牵着手去旁边看上一场电影,用嘴喂对方裹着糖浆的奶油爆米花,顺便在荧幕里上演激烈交火时见缝插针地接个吻……
然而我所做的只是将背靠回车座,随手摇上了车窗,用另外一只手掌遮掩住眼帘。
亚瑟从台上的扶手椅间站直身体,饱含了太多的复杂语声却意外显得平稳熨帖,所有强烈的语气起伏都被压制:
“我爱了她十年,从来没有放弃过,从来没有停止过。”
他转而望向副机位的摄像机——至少克丽丝汀和所有观众都是这么认为的。
只不过,他的视线擦过镜头,落在了我蓄起热意的眼底。
“因为爱她,我曾经失落,沮丧,愤怒,绝望。”他说。
“但也是因为爱她,我体验到的幸福无以言表。”他说。
他垂下眼帘,薄唇合拢,掩去声息和叹息。
全场观众都不约而同地缄口静默着,等待他接着说下去。
过了不久,亚瑟的嘴边泛起一丝极其淡薄的笑意,眸中仿佛有冷蓝的坚冰彻底融破,引燃了身边的空气都升腾起快乐而明亮的光:
“没人要求我一直爱着她,忠实于她,可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这么做。”
空气里像是浸着温过的蜜酒,灼烧得我的喉咙有些发疼,又有些发痒。
所有浸没在回忆里时而鲜明时而黯淡的场景,就如同经受风挟的砂砾那样倏忽飘散了。
伊恩莱斯·亚瑟·麦考伊。
起初他默默无闻地爱了我十年。
现在他一直想要说出口的话,被我和千千万万的观众一起听见。
暖气好像才刚刚发挥作用,热意从脚尖爬到胫骨,我伸手堵住涌到唇边的轻声啜泣,喉头一阵哽咽。
身边陌生面孔的摄影师循声望来,继而大惊失色地瞪圆了眼睛:
“你是谁?怎么在这儿?”
我迅速从台上收回视线,跳下侧位摄像机旁边的塑料椅子,头也不回从后门飞快跑出了摄影棚,踩过防滑垫一不留神被鞋跟绊了一跤,说不清是不是踝骨断裂般的剧痛使然,我的眼泪在一个低头的刹那间突然滚了出来。
我想进洗手间简单整理一下狼狈不堪的脸,却在门口撞见了同样眼眶发红的爱丽丝。
“他每说一个字我都能想到书里对应的情节。哦,快过来……”
她擦着眼角紧紧地抱了我一把,“那些都是真的吗,佩妮?”
“我们之前分手了。”
我强迫自己扯出一个笑容,尽管我现在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上会儿。
“……”
爱丽丝定定地看着我,那眼神就像我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半晌过后又一次不由分说地展开双臂,将我结结实实搂进怀里,“你真是个幸福的倒霉蛋!”
“……”
我默默承受着她收紧的手臂,在心底叹了口气。
我不是什么倒霉蛋,是个幸运儿。
那次访谈不出所料成为了红极一时的争议性话题。街边巷尾大小书店、和各种网上销售渠道的《y》被抢购的热潮席卷一空,亚瑟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也借机依靠营销手段频繁地进入大众视线,我负责的那档插播节目收视率更是直线飙升,带动这个一度濒临倒闭的小电视台积攒了一定的名气,广告合约源源不断。
克里斯蒂安对他一手营造的结果表示相当满意,直接把我的职位从劳苦奔波的现场记者转成了一档晚间新闻节目演播室主持人,除去薪水翻了一倍以外,播出方式从直播变为录播,我也有了更充裕的闲暇时间……和亚瑟约会。
网上愈演愈烈的热议从“谁是佩妮”转到了“佩妮到底有没有认出亚瑟”“他们曾经在一起过吗”“他们为什么会分手”……我明智地选择了袖手旁观。
访谈结束后,我们四分五裂、陷入绝境的恋爱关系好像自然愈合了。
每周我和亚瑟都会抽出几天单独约会,或者是他带我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品尝一些布莱登从不让我接触的“正常”食物;或者去到哪家私立美术馆,他负责欣赏那些不知所谓的艺术画作,而我则负责目不转睛地欣赏他。我们会躲到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偷偷接吻,然后他开车——是的,这辆新车还是我们一起挑选的——送我回家,带着几分绅士式的克制给我一个恰到好处的拥抱。
如果气氛和情调刚好,我总会牵着他的领带将他扯进卧室,两到三个小时后轮番钻进年久失修的浴室、伴随着忽闪的弧光灯洗个热水澡,他顶着星辰稀疏的夜空离开前会回头亲一亲我的额头。
……说是“自然愈合”,又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后来我想通了:他每次到我的公寓都来去匆匆,这总让我对我们目前的关系感到患得患失。
“我想换个房子。”
一次晚餐桌上,我一面用餐叉对付碗里滑腻的意大利面,一面小声对他说,“我不喜欢那儿的环境。”
现在我比初到伦敦的那段时间有钱得多。在新闻演播室里,我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半个月以后就有几家至少我听说过名字的电视台找上了我,想提供同一类型的节目交由我负责。
这里头或多或少有着《y》巨大影响力的功劳。所以我眼也不眨地委婉拒绝了。
克里斯蒂安听说了这件事,认为这是我对他宣示忠诚的体现,还提前给我发了年度奖金。
“嗯。”
亚瑟探出一根手指,替我擦掉嘴角沾上的一小块肉酱,欲言又止地迟疑道,“或许你可以……”
他终究没有把这句话说完。
半小时后他照例送我到了楼下。
时值午夜,狭隘的巷道上只剩左侧一排路灯笔直站成一线,散发出的沉光喑哑昏黄,交相融汇,在柏油路面两边映起半明半昧的分界:一部分明亮鲜洁甚至可以捕捉到灯下成团的浊尘,另一部分却黑魆魆教人看不清脚下的路。
外头正在下雨,他没带伞,我便叮嘱他留在车里,自己小跑着一头钻进楼道。
双页门的安全锁早就锈坏了,近日来连绵的阴雨让台阶上的湿气霉味更重。我屏住呼吸转到第二层,脚下的灯光虚晃了两下啪地熄灭,只有楼道尽头一粒老旧的灯泡孤独地亮着。
我走到房门前掏钥匙。
走廊拐角处传来一阵沉甸甸的脚步声,一团高大模糊的人影被灯光拉得很长。
夜半,旧公寓,独身女人……
直觉警惕地尖叫起来,危险的气味让我头皮发麻,翻找钥匙的手更加急促。
有如重锤的脚步声忽地快了一倍——
我果断转身想跑向楼梯,不料被人一把扯了回去捂住嘴按倒在墙壁上,脖颈间横上一把雪亮的刀片,陌生人浊重的喘气声就在我头顶漂浮,背光处我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听到奇异生硬的异国口音冷静地说,“不要动,不要叫。”
他握着刀的手在哆嗦,连提带着我的心也跟着忽上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