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主的必备技能-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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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手术费用搁在稍稍富裕一点的人家,不算是什么事,但对于连书父子两,却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积蓄都给连书上大学用了,一下子也拿不出做手术的钱,连父在家心情沉重,连书在外也丝毫轻松不起来。
心知告诉他也没用,但连父还是打电话跟他说了连母的情况,或许是一个人在心里憋了太久,纵使没有什么用,说出来也能缓一缓那扼住喉咙的感觉。
一米八的大个,高高大大的大男孩,站在拍摄人群外不远的地方,就那样握着手机红了眼睛。
电话挂了以后,一回头才发现兰歌站在他身后不远处,面上没有表情,眼风似扫非扫地从他身上略过。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他却觉得自己像被剥光了呈在人前一样。
尴尬、难堪、局促,还有一丝丝的委屈。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平,有的人苦苦挣扎一辈子,从没做过坏事,善心善行坚持了几十年,临老被病魔折磨,却连救命的钱都拿不出来。而有的人,才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经名利双收,样样不愁。
人和人的差距如此直白明显,纵使他心里知道这个世界本就如此,但幸运的像是上天宠儿的她站在他面前时,他还是不可避免地感到痛苦。
就在那一瞬间,他有一点讨厌她。
而后来,也正是被他讨厌的她,向他伸出了援手。
她还是一副懒散冷淡的模样,两指夹着一张银行卡轻轻扔在了桌上。
她说,“这里是十万块,就当是我借给你的,你反正是我的助理,钱就从你工资里扣,没有还完别想着落跑。你马上就要毕业了对吧?毕业了那就实习转正吧,不然那点实习工资该还到什么时候去。”
她这样说着,没等他回答就起身走开,走了几步又停下,背对着他补充,“不够的话跟李庆说,他会给。”
李庆是她那时候的经纪人,当时她在一年之内接了十多个广告,赚的钱不知是那张卡里的多少倍,只要她开口了,经纪人断没有不给的道理。
连书是想拒绝的,他的自尊心告诉他应该拒绝,可是他还是面对现实,低下了头。
手术费只要八万,有了那笔钱,他的母亲做了手术,也保住了命。
从那以后他再没有离开过她,身为金融系高材生的他却跑去考了经纪人资格证,李庆离开以后,接替李庆成了她的经纪人。
他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经纪人,兰歌却是摇钱树是金凤凰,如果没有她点头同意,他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相识六载,相守五载,他没变,却也变了。
后来她要保持身材,要维持高冷的形象,再没有吃过猪排饭,从艺时间越久,脸上的表情也越假。那样喜形于色的她,越来越少见,甚至再没出现过。
“我一直都没有跟你说过,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连书轻轻眨了眨眼,“现在我也依旧这么觉得,只是……我不想你认为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你了。纵使他们都走了,我还在这里,永远都在这里,你在哪,我就在哪。”
“不管你是光芒万丈星光璀璨,还是深渊低谷前路渺茫,对我来说,你就是你。”
“难为你还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兰歌鼻尖一酸,嘴角轻轻颤了颤,眨眼的瞬间眼泪也随之滚落。
连书没有变,他依旧是那个有些自卑的他,但他却也变了,当初的嫉妒不喜,从她指尖轻甩的动作开始,一日一日地变成如今这满心的喜欢。
他比谁都了解兰歌,她是最娇纵跋扈的,却也是最心软良善的。
连书握住她的手,“现在,连人带钱全都还给你,我这一辈子,就当做是那十万块的利息,虽然少了点,请你收下。”
兰歌的嘴角颤地更厉害了,她偏开头,咬着牙呜咽地哭了起来——
***
两年后。
在闹出了解约风波后转型以演员身份出道的兰歌,不久前才获得了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但这早已不是新鲜的新闻,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她结婚的消息。
在欧洲某个海岛举办完婚礼的兰歌匆匆度了蜜月,便马不停蹄地赶回国拍新电影。拍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到了快要杀青的最后关头。
这个剧组里除了有名的几个戏骨以及担纲主演的兰歌以外,还有一位友情客串的艺人——陶梦。
陶梦的戏份在尾声,虽是客串,镜头也不是一天能拍完的,所以进组以后,她和兰歌两人难免有一段相处的时日。
两个人对彼此都很冷淡,早前陶梦出道的时候两人就有过不合传闻,如今看来,这传闻倒像是有七八成真。
剧组的工作人员都是这样想的,就连一起工作的其他演员也这样认为。
某一日,在休息室里看剧本的兰歌被女四号缠住了。或许是为了巴结她,又或许是针对陶梦,那个女四号从一开始的攀谈,变成了说陶梦的坏话,「我看陶梦根本就比不上兰歌你」、「她算什么不过是靠着后台才走到现在的」、「我以前可喜欢听你的歌了你比陶梦唱的好多了」……这种话一句接着一句。
兰歌耐着性子,听到后面越来越不耐烦,最终忍不住打断她,“我和你很熟?你要是闲的慌,爱干嘛干嘛,但是能别来打扰我看剧本么?”
女四号明显愣了,她强撑着笑脸说:“我只是替前辈您不值……谁都拿陶梦跟您比,她……”
“你这智商也能混娱乐圈?”兰歌皱眉,“我和陶梦合不合是我们的事,要拿我当枪使或是想贬低陶梦来和我套近乎,你还是省省吧。”
一语道破,女四号有些尴尬。兰歌虽然转型做演员,名义上是个新人,但到底多年天后,人气和根基都在那,比她这种新人牛太多,所以她才会想着要套套近乎抱抱大腿。谁知道,兰歌说起话来竟然这么不留情面。
“我这么跟你说吧。”在她怔愣间,兰歌继续道,“我是不大喜欢陶梦,但和你比起来,她强了太多太多,明白么?”
说完兰歌就拿着剧本站起身,刚转身,却见陶梦正站在门口。
兰歌顿了一瞬,复又提步继续走。两人擦身的时候,陶梦开口对她道:“多谢。”
“没什么好谢的。”兰歌很快回答,“话说你果然如我所想的逊呐,就连这样的人也敢惦记你。”
没等陶梦回答,兰歌便出了休息室。
和导演等人道别,兰歌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而后安心地站在原地玩手机。
娱乐新闻里有不少她的消息,全是关于这次电影的,对于她之前在那部电影里的表现,大众都很买账,所以这一次,舆论大多都是期待的。
笑了笑,兰歌把手机收起,心里有淡淡的满足感。
这是从前没有的。不管拿多少奖,被多少人称赞歌艺好,她都没有现在这么开心过。
比起录音,还是拍MV的时候更高兴一点。
和之前的经纪公司解约以后,她再没有出过唱片,除了经纪公司的高层,其他人都不知道她不能唱歌这件事。
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在意了,就像突然发现自己有了唱和写的能力,又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这种能力。
失去就失去吧,那种不踏实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她该庆幸。
在绕了这么大的弯以后,终于想起了自己最开始的梦想和愿望。
比起唱歌,她更喜欢演戏。
天蓝的不像话,兰歌眯眼看去,正觉得惬意无比,响着喇叭的车刚好在这时停在她身前。
“我来晚了,今天还好吧?”车窗摇下,连书的脸出现在她视线范围里。
“当然啦,也不看看我是谁!”兰歌笑着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坐好以后系上安全带,侧头在连书唇上轻轻一吻,而后笑的无比欢欣,“回家吧~老公!”
连书温柔地看着她,摸了摸她的发顶,发动汽车朝家开去。
不是她的公寓也不是他的住所,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
有他和她,以后还会有他们的孩子。
八年相识,七载相守,接下去的年岁,不管是好是坏,只愿日月星辰,一路共舟。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有更新了,抱歉!本来打算连帝舒的番外一起的,结果只能分开了……
感谢所有给我留言的妹子们!
要好好休息哟,天气转凉了记得添衣,大家每天都吃的饱饱的就好啦~
☆、第25章 女医篇…痴汉徒弟爱医仙1
大祁京都城郊的一方小院里,一名少女与一名老妪,正往竹架上摆放着书籍。
这京城里,稍微有点钱财的,都可劲儿地往内城挤。那热闹繁华的地方谁不爱住,兼之又是天子脚下,景象自然不是别处能比得上的。
只这座宅子的主人,素来都是喜静的,别人往内城挤,他偏偏一个劲的往这城郊来,不仅住的地方偏远僻静,身边伺候的人也只有那么少数几个。
若说环境,这宅院倒是极雅致的。
院子里,少女和老妪晾晒的书籍都有些年头的,纸页泛黄,带着一股沉年的旧味。只是,这味道虽然不好闻,可书籍里的那些内容,却是普天之下行医人千金也难求的宝贝。
这可是神医池保留下来的医书,许多都是已经失传了的。
这些宝贝的主人自然也不是一般人,他正是师出神医池的医者,世人皆称之为医仙的顾人轩。
顾人轩今年才二十又八的年纪,不仅医术高明,人长得更是好看。眉眼如画,唇红齿白,虽有女儿家的美貌,却又不失男儿英气。
但他的性格和那张柔美的外貌却一点都不相符,整日里板着张脸,活像个鬼见愁。
只不过,敢像这样说他的,除了他的徒弟,再没有别人。
“陶梦姑娘。”老妪一边给木架上的书籍翻页,一边和少女说话,“你说前几日那事儿,能好么?”
这少女正是陶梦,前几日的「陶梦」是正主不是她,老妪口中的事情她也没有经历过。
还好系统早已把资料传输给了她,陶梦抿了抿唇,手下翻书的动作不停,神情之中不见轻松之色,她叹气道:“我哪知道,横竖师父自个儿有分寸,我们担心也没什么用。人常道祸从天降,我们这可不是祸从天降麽。”
“哎……”老妪脸上的皱纹因着这烦心事,褶皱似乎更深了些,“先生医术高明,想来应当比那些个庸医强的,保不准荣老王妃的病,先生能给治好了也不一定。”
听出她语气中淡淡的期盼,陶梦敛下眉眼,“谁知道呢,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正说话间,看门的老张头从外面奔了进来,一边跑嘴里一边喊着,“不好了!不好了!先生不好了!”
“张叔这是怎么说话呢。”陶梦微蹙眉,“师父怎么就不好了,这不是咒他么。跑的这样急也不知是什么事,上次摔了还没好全,现在又这样毛躁,跌了可怎么是好。”
“许是有什么事吧。”老妪笑了一下,又觉得现在似乎不是笑的时候,很快敛了笑意。
老张头一路奔进顾人轩的屋子,陶梦和老妪两人在院子里张望一会,没多久见老张头从里面出来,她们便招手把他叫到面前。
“张叔,腿还没完全好呢,又跑这么快!”陶梦说着从腰间掏出一个只有两个拇指那样大的小木盒,叮嘱道:“这是师父给的药膏,您拿去,记得按时擦药。”
停了停她又问,“发生什么事了,您跑的这么急?”
“姑娘你不知道。”老张头接过药以后用袖子抹了抹汗,“刚刚荣王府差人送信来,说不能再等了,明天就要把先生接到王府去。”
“什么?”陶梦一惊,“不是说好要让师父考虑考虑的么?”
“是啊,他们之前是那样说,可是现在……”老张头也有些急,“没办法,他们既然已经派人送信来了,肯定不是说说就会罢休,看来是动真格的。”
几个人又言语两句,陶梦把晒书的事情全托付给老妪,自己则去了厨房。
顾人轩的医术好是整个大祁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只是,医术好到一定地步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小毛病。
顾人轩也不例外,他最不喜的便是给那起子恶霸治病,不管出再多诊金,不医就是不医。
而这次请他过府的荣王,那可是出了名的霸道嚣张。早些年他助当今的大祁皇帝争皇位立下了不小的功劳,皇帝即位后,他便很识趣地放出手中权利,功成身退,一心只做个富贵闲人。帮忙夺了皇位,天下大定后又不弄权,这样的皇弟哪里找?是以,当今圣上对荣王那是相当好。
荣王每日里闲着没事干,今天打打尚书,明天揍揍丞相,哪怕把京城闹的鸡飞狗跳,皇帝也从来没有动怒过,依旧护他护的紧。后宫那些妃子都没有荣王那样的好待遇,要真计较起来,荣王才更像是皇帝的真爱。
他嚣张跋扈是出了名的,不管那些传闻是真是假,总之,这样一个人,顾人轩是无论如何都不想与他打交道的。
可是人家却请上门来了。
荣王虽然没有亲自来,却派了王府总管,登门拜访了三次。三次都被顾人轩以考虑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