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君少的心尖宠-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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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施年不说一句话,在助理保镖的簇拥下上了车,关上车门,坐车离开。
助理留在原地,解决着记者的问题,回答地滴水不漏,不让人抓住一点把柄,不留任何炒作的机会。
何姿在路边等待着红绿灯的变换,待到绿灯时,抱着书穿过马路。
“彭,”一台架着摄影机的记者不小心撞到了她的肩膀,书全散落在马路上。
记者为了赶时间,见撞到了人,不好意思地赶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既然都是无意的,她还能说什么,摇了摇头。
蹲下身来捡地上的书,揉了揉后脑,有些疼,刚才被摄影机撞到了。
傅施年的车就停在不远处的路边,通过后视镜看见了她,手动了动又放下了,眼神漠然,“走。”
司机不明,但还是听了他的话,准备离开。
谁知,刚准备开车,后面的车门立刻被打开了,一个人影冲了出去。
绿灯剩余的时间不多了,车流密集,她还在马路中央稀疏的人群中蹲着捡书,如果车开过,她在车流中会很危险。
何姿不知道,捡好书,见一支笔滚到了不远处,伸手要去捡。
猛然,一只手扯着手臂,把自己拉到了路边。
同时,一辆货车呼啸开过,那支笔被碾成了粉碎。
很险,如若不是被人拉开,被撞的人一定就是她了。
她转头看着手臂上的那只手,又看了看那人,是傅施年,许久不见了。
傅施年的手依旧还握着她的手臂,手掌很烫,看了看那张略显苍白的脸,心中的怨和怒都生不起来了,视线向下移了移,陡然紧锁,眸子中的戾气很盛。
她脖子上挂的玉露在了衣服外面。
第八十章 惊 以后不办那样的婚礼
马路上,车很多,形形色色的车开过,留不下一点痕迹,一辆紧接着一辆,只是觉得眼前掠过的影子很多。
他紧握着她的手臂站在影子旁,有风。
梦里,他梦见过很多次这样握着她的手,握得紧紧的,五根手指并拢,就这样一直把她握在手里,她就走不开了。
“别走,陪着我。”
“好。”
他听过很多次的“好”,近在耳畔边,嘴角的弧度就会勾起很深,可是等天一亮从枕边醒来,才发现两手空空,没有她,哪里会来的“好”?
他病了,病得不轻,一睡就会发病,难道不睡就不会了吗?
那唯一能医治的药叫何姿,可是那药离得远,够不到。
衣前那块暴露在空气中盈盈发亮的玉深深地刺痛了他的眼,握着她手臂的温度骤然低了,最后放开垂落下来,骨节苍白,指尖流动着阴暗的孤寂。
指尖颤抖了一下,但还是伸手去摸了那块灼眼的玉,质地纹理触摸在指腹上,咯手得很,这块玉他怎么会不认识?
小时候和君喻一起爬山时,他领口的玉掉了出来,他见了在掌心翻来覆去地看了看,纹理质地看得清楚,看完后又被他塞回了衣领里面,珍贵宝贝得很,走到哪里都贴身戴着。
那块玉是伴着他长大的,一代代传下来的,意义非凡,从不离身。
如今他竟然把那块玉轻易地给了人,真是大方。
他送她项链,被她原封不动地退还回来,君喻送了她玉,她便贴身在脖颈处戴着。
想到这里,他不禁冷笑起来,太可笑,人家的脖子上都已经戴着玉了,怎么还会去戴你的项链?
“这玉,挺好看的,戴得很久了吧。”良久,他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话音听似很平缓,但阴沉多太多。
何姿沉了沉声,低头看了看脖颈上的玉,“有月份了。”这玉戴了有月份,有半年了。
马路上车的引擎声,鸣笛声在耳边响起,路人在身边匆匆走过,他们夹杂在路人中间。
“何姿,有时候我真希望你没来T市,或者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里,那该多好。”说这话时,他嗓音夹杂在鸣笛声中显得沙哑,指尖蜷缩放在西装裤线旁。
那样,他还会把爱情看做是一场游戏,无聊时的一种调剂品,女友还会一个又一个地去换,不会有心。
她仰头看着他,没有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的话吗?对他有用吗?他该是不屑的。
一个站在顶端俯视别人的人,风光无限的人,比君喻大三岁,正在美国进修经济学博士的人,怎么会需要这些?
他凝视了她许久,转身缓缓离开,地上的身影被拖得很长,黑色西装仿佛与地上的身影融为一体,一步步在她面前走开,那挺拔的背影里,是少不了落寞的。
她站在原地,看着他地上的背影在一点点拉长,什么都没有做。
能做什么?做什么都是在伤害他。
傅施年是个骄傲的人,无需其他人,他自己就可以让伤口悄无声息地愈合,只是需要时间罢了。
他希望她没有来到T市,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哪里就是她能决定的了,若是能决定,她会决定不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在天明园里看夕阳的位置很好,坐在落地窗前就可以清晰地一览西方的流霞晕满天际,染红了周围的建筑,千万道流光映射在空气中,仿佛伸手可触,美不胜收,再看着它一点点的消失殆尽,黄昏日暮,夜幕降临。
有好多次坐在落地窗外,就好像那西方的天空就在头顶,产生了多次的错觉,伸手便可以浸入那满眼的晚霞,双手染满了金橙色。
偶尔会异想天开地想,那晚霞放在嘴里会是什么味道的。
君喻回来时,看见她正坐在书架下,排排厚实的书籍下坐着一个人,那人很小。
“怎么坐在地上?”好在地上铺了地毯,不会有冷气。
何姿闻声仰头望着他,望得脖子都酸痛了,“你好高,我脖子都酸了。”
君喻身高一米八几,她坐着自然就觉得他很高。
他听了,嘴角勾起,眉间柔和,弯腰陪她坐了下来,“现在脖子还酸吗?”
君喻近在眼前,衬衫袖子处解开了纽扣,挽起至手臂,慵懒地坐在地毯上,随意自然。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蹭了蹭他的衬衫,“不酸了。”
见他的手,便不禁起了玩心,放在手里把玩,手掌握住他的左手,打开手掌认真看着,轻轻地勾勒着掌心细长的掌纹。
“你会看掌纹?”见她看得仔细,有模有样。
“略懂一些。”她的嗓音拉长了些,颇有几分卖弄的意味。
君喻笑了,摊开手掌随意让她看,“没想到我的小姿还能看懂掌纹,真是厉害。”
“那是当然。”她也不谦虚,翘起了尾巴。
看了一会儿,“你的事业会很旺,将来的财运很好,生命线很长,将来寿命会很长,爱情线看得不是很清楚。”她说得头头是道。
君喻听她徐徐说着,听得认真。
听着事业很旺,财运好,他习以为常,这不奇怪,他是君喻,寿命会很长吗?
循着她蹙眉的视线看向自己掌纹上的爱情线。“看不清吗?”
何姿点了点头,指尖来回勾勒着那条模糊的掌纹。
“我看得清。”他上扬着唇角,眸子泛着点点的晶光。
她疑惑地抬头望着他,他看得清吗?
“爱情里有你,会很长。”语气笃定,望着手掌上的掌纹,悠悠说道。
何姿这才明白过来,他指的是什么,浅浅笑着。
“我渴了。”头埋在他的脖颈处,喃语吟道,很软。
“好。”他起身走向厨房,泡了一杯温热的蜂蜜水,放在她的掌心。
“想要看书架上第六层棕色书皮的书籍。”她喝着微甜的蜂蜜水,捧在手心。
君喻伸手抽出了那本书,一本川端康成的《山之音》,这本书他之前看过。
她接过书,他坐在一旁,书在膝盖上翻开,两人一起看着,适时地再翻过新的一页,他看完了全本,但还是陪她从第一页重新认真地看着。
落地窗外繁星点点,天已经黑了,鹅黄色的灯光充斥在每一寸空气中,国内外溢满了书香卷气的书架下,地毯上相偎坐着两个人,一杯蜂蜜水静静地放在一边,一本书在指尖摩挲,那一个个字好像都被光镀上了暖色,变得异常柔软。
时间,走得慢了,缓了步子,很美好。
一杯蜂蜜水,一本书,两个人,就什么都足够了。
五月,何姿收到乐宝儿发来的结婚请帖,结婚新娘不是她,而是她的姐姐。
早早挑好喜饼,本该去年就结婚的人,因为受到某些阻碍而无奈推迟,最终定在今年五月中旬结婚。
“去年为什么不结婚?”她接到喜帖时,是这么问的。
乐宝儿耸了耸肩,叹了口气,“我姐姐本来有一个男朋友,我爸妈嫌他没钱,硬逼着我姐和他分手,我姐真的很爱他,为了他一向脾气温和的姐姐居然和家人顶撞吵架,可最后无奈还是分手了,认识了现在这个我父母介绍的人,家境很不错,去年本来要结婚的,可是前男友舍不下情来闹,无奈就拖延到了今年。”
她一边把玩着手里的结婚请帖,一边很疑惑不解,“我能看得出姐姐还是爱前男友的,可还是选择嫁给现在的这个人,说日久说不定就会生情,我不明白,就算日久会生情,可她深爱那个前男友是真的,她为什么这样勉强将就自己,现在去嫁给一个不爱的人?”
乐宝儿思想很简单,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喜欢的人才能在一起,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何姿看着请帖上相依的两个名字,相信她姐姐是有思量过的。
事事不如意也是有的,老天哪能让人次次的美梦都成真?往往是折磨人次数多。
婚礼举办时间定在周末,地点是位于市中心的酒店。
出发前,何姿在衣橱里挑选着衣服,君喻坐在沙发上看报表。
“你觉得这件可以吗?”她拿着一件浅蓝色的长裙,询问他的意见。
君喻抬眸看了一眼,“再选一件。”
她又在衣橱里选了选,挑了一件及膝白裙,又开口问了问。
君喻放下报表,起身走到衣橱前,挑了一件白衬衫和浅色七分裤,“这套挺合适。”
“不会太简单了吗?”她看着手中这套搭配,去参加婚礼合适?
“不会,正好。”
何姿听了他的,去换衣服。
她穿裙子很好看,可去参加那么多人的婚礼,还是不要穿了,人太多,特别是男人。
在酒店门口遇见她时,乐宝儿惊呼她穿得也太素了,这么简单一穿就来了。
反观她自己穿了白色抹胸长裙,戴了珠宝项链,还化了妆,很正式,和她一比,何姿素得不染尘埃。
“你家那位把你藏得也太好了,不施粉黛。”乐宝儿不得不感叹,君喻很精明。
不愧是个商人,商业场上的天才。
进了婚礼现场,现场来的人不少,大多是新人两边的亲朋好友,方子城也来了,当伴郎。
说起他当伴郎的事,乐宝儿一抹就是一把辛酸泪,她苦求了他好久好久,要脸不要脸的招数都用了,就差抱着他大腿哭爹喊娘了,这才好不容易把他请来。
当看见他穿一身正式西装,自己一身白色纱裙时,乐宝儿娇羞地捂嘴偷偷笑了,乐得很。
何姿不用想就知道,她那一脸偷偷乐的娇羞样,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一对新人出来时,何姿看见了乐宝儿的姐姐,那人长得很漂亮,嘴角是笑着的,男的长得还算斯文。
大家的笑声很浓,祝福声一声高过一声,接连不断,祝贺声此起彼伏。
试想:如若今日和她结婚的是那个穷小子,还会有那么多祝福吗?来的人还会那么多吗?
新娘和大家敬完酒,转身的那一秒,何姿看见她嘴角的笑淡极了,最后彻底没有了,就像燃尽的烛光在拼命地燃着最后一点光,最后彻底熄灭化为黑暗。
她没有笑了,酒倒是喝得多了,眼睛不时看向门口处。
是在看着谁?亦或又是在不舍着谁?
方才她父亲将她的手交到新郎手中时,她隔着薄薄的白色头纱,湿了眼睛,哭了,哭得无声,但泪流得厉害,这次把手一交,就是把一辈子交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手里,和他捆绑住了,走不了了,完全属于他了。
大家当她是舍不得父亲,所以才哭的。
新娘丢捧花时,是乐宝儿兴致最高的时候,一直挤在人群中,拼了全身力气在和别人争抢,捧花从台上丢下来时,一道白色的抛物线滑落在空中,乐宝儿挤掉了别人,顺利地抢到了捧花。
她笑得很开心,宝贝似的捧着花,走到方子城身旁。
乐宝儿一脸幸福地看着方子城,而方子城的目光却落在了别处,和她交汇不到。
抱着捧花回去时,乐宝儿突发奇想问何姿,“你和君喻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啊?”
何姿听见这个问题,呼吸不由得停滞了一下,呛了口气,结婚?太早了吧!她才多大?“没有。”
“要是你们结婚,那婚礼肯定会很盛大的,男的西装,女的婚纱一定会迷死人,倒时候一定要记得邀请我!”她幻想着那一刻,肯定会美得不像人,怀里的捧花始终不离手。
“你呢?”见她这副兴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