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素光同-第9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念卿救下她,将她藏匿起来,要他取消逮捕令,并释放已被关押在狱的章秋寒的丈夫,发放通行证让他们逃离重庆——这实在是一个太讽刺的玩笑。
那算什么丈夫,不过是个蹩脚的幌子。
他们惯常以假夫妻的身份做掩饰,名为夫妇实则同党。那被捕的男人是通缉已久的要犯,四莲随之潜入重庆,以他秘书监太太的身份秘密活动。若不是四莲负伤出逃,遇上念卿,或许这二人已被双双枪决。
四莲,这久违的名字,已是世上仅剩的茗谷故人。
许是缘分未尽,从不涉足风月地的念卿,偏偏就在舞厅遇上四莲。
四莲于她,并无亲厚情分,如今更成了陌路之敌。
他的立场,少将处长薛晋铭的立场,沈念卿难道会不明白么。
她自然是明白的,却只因四莲是霍家故人,便有了不顾一切也要维护的理由——“不管有什么政治分歧,不管章秋寒是什么人,我只知她是四莲,就算子谦不在了,她也还是我的家人。”
她这样对他说,态度慎重,目光诚恳,“我请求你不要伤害她,请释放她的丈夫,让他们安全离开。”
他还能怎样拒绝呢。
纵然念卿不来求情,事实上,他也不会为难四莲,自当签发通行证,让她离去。
既已踏上另一条路,往后各谋其政,再相逢已是死敌,只盼她能好自为之。
身在其位,他所能做的不过如此。
然而章秋寒的丈夫赵任志,是通缉已久的要犯,大费周章才将其抓捕,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此人潜伏重庆,已掌握不少重要情报,活生生放了回去,必有极大麻烦。
念卿从来不是不明轻重之人,他深知她的明理,也深知她对四莲的愧疚,深知她维护章秋寒,是为偿还昔日误杀子谦,令四莲失去丈夫和孩子的愧疚,因此他愿意为她放弃一次立场。
赵任志不一样,念卿并不欠此人情分,甚至与他素不相识。
他没有想到,他会不顾他的立场,一味固执,仅仅为了四莲的感受,执意要他释放这个人。
如今的四莲早已不是昔日霍家少夫人,念卿并不糊涂,她不是看不出四莲的改变,可他是知道的,但凡能与霍氏沾上一丝半分联系,便是她心底不可触犯的禁区。
他拒绝了她的要求,下令枪决赵任志。
他亦着恼,负气拿起听筒,当着她的面,便要拨电话到警卫室。
电话却被她拂袖摔到地上。
他震惊,全未料到她会发这样大的脾气。
她问他,“薛晋铭,你知道你在做什么,知道你杀的是什么人?”
他冷冷答,“我要枪决的是一个犯人。”
她笑起来,“什么犯人?汉奸还是国贼,他有什么不容于世的恶行?你杀日本人是为护卫国家,可如今杀中国人又是为了什么?”
他变了脸色,目光转寒,被最亲近之人戳中最不愿触及的隐痛,“政治上的事,霍夫人应当很了解,不必我来解释。”
她骤然失语,悲哀地望住他,良久哑声道,“既然你要提醒我的身份,也容我提醒你,先夫霍仲亨留有八个字——兵以弭兵,战以止战!这是他毕生的愿望,他弃甲归隐,甘愿将江山拱手,为的又是什么?付出数十年征伐的代价,总算盼来南北一统……倘若他今日尚在,亲眼见到外敌的飞机天天在我们头顶盘旋,你们却还在对付自己同胞,就为了排斥异己,为了可笑的政治分歧?我不敢想,不敢想仲亨若在这里,他会作何感受!”
她语声越来越急促,血色涌上苍白面颊,嘴唇微颤,“你所做的事,无论旁人怎样看,我向来引以为荣;你对日本人痛下辣手,对汉奸赶尽杀绝,我也深以为傲……哪怕我知道,你所杀的人,并非每一个都非杀不可;我也知道不只日本人在杀中国人,中国人也在杀自己人!可我相信你的分寸,相信你不会越走越远……”
“够了!”他冷冷打断她,铁青了脸,目光黯淡的近乎森然。
“我放人。”他转身走到桌后,拿过桌上的笔,语声平板,“你要的通行手令,这也写给你。”
那日还是初春时节,重庆潮湿阴冷的夜晚让人遍体生凉。
他握笔签字的手异常僵硬,将名字写的潦草,指尖或许是冷的,连笔也有些捉不稳。
她一动不动立在桌前,看着他签名,垂在身侧的手握了起来,握得指节发白,越发衬得无名指上那一圈光晕璀璨,戒面托起的钻石亮的刺目,仿佛在无声提醒他——她是霍夫人,霍仲亨夫人,即使褪去前半生显赫光环,在战火纷飞形影相吊的黯淡岁月里,在她这一生最孤单无依的境地,她也还是那个冠以高傲姓氏,有着冷冷目光,不需要依赖任何人的霍沈念卿。
一个“铭”字,只剩签名的最后一划,笔尖的力气陡然泄尽。
他悬腕停笔,目光定定盯着纸面。
却听见她说,“我知道强你所难,这次之后,我不会再以任何事为难你。”
他抬头看她。
彼此目光僵持,将各自的影子都冻在了眼底。
他陡一扬手,将笔狠狠掷在地下。
墨水溅在她素白旗袍前襟,一串墨点刺目狼狈。
她低头看自己衣襟,又看向掷在地上的笔,然后抬眸看他……幽幽两点漆色,转得艰涩,眉梢眼角都似有霜覆。他直勾勾瞧着她衣襟上墨痕,目光移上,触到她翦翦目光,仿佛看见一只毫无戒备的鹿,胸膛被人刺入长矛,尚来不及疼痛。
二十四章 (2)
来不及后悔,甚至来不及明白彼此都说了些什么。
他只知道,那个春日桃花的幻梦,在这一刻倏然惊了、碎了、没了。
不是没有过放手的念头,也曾惜取新人,竭尽所能遗忘她的一颦一笑,却输在与自己的搏斗里,输在这可笑的误会上——当那人还在的时候,她不需要他,他可以死心远离;当那个人去了,他在天涯海角也赶回来,只因以为,她会需要他。
却未想过,他是错的。
原来她并不需要,她活在她的回忆里,并不需要在回忆中多出另外一人。
如今她要怎样且都随她,愿意守着故去的时日,甘愿心如死水,都好,都好……何必在苦苦拖拽她,昨日欢笑,是她心底不可覆盖的绚烂,哪怕是昨日泪水,也如水晶莹然;今日扰扰,天地间黯尘遮蔽,她连睁眼看一看的心思也没有了。
还能说什么,无非是,罢罢罢。
一丝模糊钝痛不知是从伤处传来,还是自心底泅开。 非~凡~
下巴被割出的伤处仍在渗血。
薛晋铭拿毛巾擦去血迹,穿上熨烫笔挺的卡其色夏至军服,走进卧房倒了杯酒仰头喝下。风扇嗡嗡转动,带起阵阵凉风,透过玻璃窗犹能望见远处废墟上未散的硝烟。
“处座?”秘书君静兰在外面敲门。
“进来。”薛晋铭自窗前转过身。
“时间差不多了,是否可以动身……呀,处座,您在流血!”君静兰猛然瞧见他下巴的伤口,不由吃了一惊。薛晋铭皱眉低头,血珠子不慎滴在衣领上。
君静兰转身出去找了药棉,回来时忘了敲门,恰撞见薛晋铭脱下弄脏的衣服,赤裸着上身,正要换上干净衬衣。那欣硕身躯映入眼里,令年轻俏丽的女秘书顿时脸颊耳背都发了热。
薛晋铭系好衣扣,回转身来,不以为意地一笑,接过她手上药棉,“谢谢。”
“我来。”君静兰踮起脚尖,将沾了消毒药水的棉团小心翼翼按上他伤口。
他低了头,眼睛微阖,薄唇抿起的时候总有一种微笑弧度。
成熟男子的气息如醇酒般醉人,他的气息却是酒中最清冽的一种,遥遥一嗅,足可沉醉。
她的心跳得急乱起来,试探地挨近他,娇软身子几乎倚上他胸膛,“还疼吗?”
薛晋铭垂下目光,看进她盈盈妙目,拂上脸颊的气息暖暖酥酥,制服包裹下的身躯玲珑浮凸,领口隐隐现出曼妙沟壑,年轻的肌肤上散发出诱人甜香。
眼前青春曼妙的女子正幽幽咬唇望着他,毫不掩饰眼里的爱慕和引诱。
世上有百媚千红,只要愿意,随时可以抽身离去,从那纠缠半生的无望漩涡里退却,割裂那生生折磨人的相思,斩断痛苦根源。
忘便忘了,何必徒劳挣扎,何尝没有软玉温香在怀。
薛晋铭迷离眼底慢慢浮起自嘲的笑,任凭君静兰的手攀上他颈项,任凭她湿润红唇轻点,似蝴蝶如蜻蜓,巧妙试探着接近,软绵绵贴上他的唇。
他默许了她的撩拨,闭上眼睛,睫毛密密遮去眼底情绪。
她的手灵巧滑下,一粒粒解开他衣扣,舌尖痴痴流连,勾勒出他薄唇的轮廓,一时间心旌摇曳,丹唇似火的吮了下去……他蓦地睁开眼睛,直直盯住她,盯得她心神俱寒。
君静兰惊愕得睁大眼睛,却见他双眉紧皱,狠狠甩了下头——仿佛有看不见的魔魅缠上来,令他神色如此痛苦,目光如此迷茫——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狼狈的模样,在她眼里这个神秘又强大的男人,竟像是一瞬间被什么击退,却连还手之力也没有。
她吃惊又惴惴地望着他,环绕在他颈间的手臂也僵硬了,不知如何是好。
他颓然仰头笑,笑出了声。
“你……”
君静兰咬唇,第一次没用敬称,直呼了这个“你”字。
他将她手臂慢慢推开,迎着她失望的目光,叹了口气,“对不起。”
君静兰粹然别过脸,眼里浮起泪水。
他怜惜地看着她。
这也是个痴人。
然而谁又真的清醒。
那个名叫沈念卿的人,已是不可救药,而薛晋铭,你有何尝不是自甘沉沦。
这世上有一个多么痴顽的沈念卿,就有一个多么愚妄的薛晋铭。
上午轰炸过后便停了电,风扇一动不动,绿纱窗外一丝风也没有,酷热的午后,床上竹席被蒸烤得发烫,慧行睡得满头大汗,不时嘟嘟囔囔,挠着被汗水刺痛的脖子。念卿俯身拿湿毛巾替他擦了擦脸颊,轻摇手中纸扇,低哼催眠曲。
念卿鬓发已全湿了,碧绉旗袍领口解开,白玉似的肌肤微微泛红。
午后困意渐浓,昨夜轰炸扰得人大半夜不能入睡,此时越发困乏。念卿斜斜倚了床柱,却不敢阖眼睡着,夜袭警讯还未解除,谁也不知下一刻日本飞机会不会突然冲出天幕,向毫无防备的平民投下死亡的阴霾。
窗外晴空万里无云,慧行睡得熟了,念卿依然轻摇着扇子,倦倦拿了床头一卷旧书,低头信手翻开一页,不经意看见霖霖留在页眉的批注。那是乔吉的一句“凉风醒醉眼,明月破诗魂”,霖霖圈出那一个“破”字,秀朗笔迹写下“如何破法”的疑问。
看着眉批,仿佛能想见她偏头寻思的认真模样。
念卿微笑。
霖霖少时,便是仲亨亲自教她读书,教的小小女童一口老气横秋的边塞诗,年长后对诗词曲赋的兴趣越发浓了,常爱读些老掉牙的线装书,和一般摩登少女热衷学习法语、英语的风潮迥然相异。这一点上,念卿是无可奈何的,自己早年离乡去国。除了幼时那点启蒙,对中国古典诗文倒远不如对英伦十四行的熟悉,过去常被仲亨取笑“假洋鬼子”。
那时他也会在闲暇时陪她读书,挑些自己喜欢的句子,细细说给她听。
旁人或以为霍仲亨只是戎马驰骋的武人,往往不知他也博闻广识,雅擅书法,到底是世家出身。旧时茗谷,藤萝绕窗,明月在户,他提笔写就一手潇洒行草,笑轩浓眉,慨然念道,“谈笑十年事,风流两鬓丝”。那也是乔吉甫的句子,她深深记得的。
只是,日后记得更深的,却是王实甫的那一句,“新啼痕压旧啼痕,断肠人忆断肠人。”
修削手指停在书页,念卿恍然想,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呢。
算来不过十余年,却已恍如隔世,久远得像前生的前生。定格在那些时光中灿笑浅嗔的女子仿佛已死去很久了,而今只剩一个躯壳,或喜或悲,都只残存一半,世间再无完整的沈念卿。
只因她的生命早与他息息相连,如双生如并蒂,若要割舍一半,她便不再是她了。 非~凡~
世上大多数人,皆有一种坚韧本能,可以断尾求生,割舍一段已失去的生命,在残躯中重生,长出另一个完好的自我——像四莲,像燕绮,她们舍得下亦做得到。
而她非不能舍,只是不愿舍。
怎舍得那些相濡以沫的岁月,怎舍得言犹在耳的誓约。
霖霖的委婉暗示,蕙殊的直言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