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三生与子千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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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不惜。”
孟婆又白了我一眼:“你就一棵小梅花,清蒸红烧又有多少养分?早知你今日要这般作践自己,当初你就该变个兔子。”
这话说得极是,我娘便是兔子,若是我变兔子,颇有来由。
我本想自告奋勇临时变回兔子,但见孟婆在沉思,定是在想如何救无过的法子,没胆子打扰。
沉思良久,孟婆说道:“我虽有心,能力也是有限的。不如让他在忘川河里历练一番,忘川河里虽痛苦,若能历过初始的煎熬,也能助他的修为。当年你元神四散,也是在这里恢复的,况且他有这个宝贝护着,可省好些气力。”
“如此,多谢孟婆。”除此以外,我别无他法。
孟婆摘了河里几片硕大的荷叶,将无过的身子托起,无过安然地睡着,随着河水沉沉浮浮,周围裹着一道道深蓝的光环。我知现在是最痛苦的时候,我也曾在这里历练过五百年,没人比我更了解忘川河里的痛苦517Ζ。如今无过与我一样,也到这里受起罪了。
“无过在这里,我很放心,以后,有劳孟婆照料了。”我看着无过缓缓说道。
孟婆看着我:“听这意思,你要走,你不陪他么?”
我难掩的苦涩,我何尝不想留:“我杀了很多人,天君必定不会饶我的,我呆在这,只会无端带累你和无过。倘若……倘若他有一日能醒来,劳烦你跟他说一声:疏影此生欠他的无以为报,若来世彼此还是妖精,我就遂了他的心愿从了他。那时,他要不忘了我才好,若是忘了我,我就……我就……叫他从了我罢。”
孟婆瞪着眼睛朝我点了点头:“好。”
无过安详的神情和着满身的伤痕甚不搭调,我蹲下来,静静地看着他,幻想着无过突然从菏叶里爬起来,朝我温暖地笑着,捋一捋散乱的头发:“同是天涯沦落妖,不如我们相爱吧。”
“好。”我伸手,想抓住无过的手,触及的只有冰冷的河水,那不过是我的幻想罢了。
第二十六章 孤独
京城汉罗街新开了一家首饰店,闲来无事,我便去逛逛。首饰店里,人群熙熙攘攘,令我颇为惊讶。毕竟买首饰不比买菜,区区几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摞,顺便挽了袖子还还价也可。待我真正走近了,才知看热闹的甚多,真正买的寥寥无几。苦的是看店的伙计,须得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摸走一二。
不才在下我,也是看热闹的人之一。
看了一会,觉得首饰店里多是俗物,终究没什么兴趣,加之人实在太多,便抽了身出来。
走到门口,余光瞥见角落里一个物件极为眼熟,仔细一瞧,竟和无过身上带的护身镜有几分相似,不禁心下一动,也没还价,掏了银子便买了下来。
伙计难得成交一笔生意,又是这等爽快的,对我无比殷勤,我十分受用,昂着头走出首饰店。
我仔细端详着手中的小物件,若不细看,真会与无过的护身镜混淆,不知做这物件的人是否见过无过那宝贝。
屈指一算,无过离开我已整整两百年。
两百年前,无过与无名妖精大战一场,又被人割血喂樊天,撑着一口气见了我一面就再没醒来。我怒上心头,没能控制自己,杀了陈王府一干侍卫。陈王府血流成河,王府上空阴气半个月挥散不去。
我自知罪孽深重,把无过交托给孟婆,让他在忘川河里历练,自己离开奈何桥,不想在阴间的路口遇见明出。明出拦了我的去路,一脸严肃地跟我说:“太上老君接了天君的旨意,要凡间的道士收了你。我承了这差事。”
彼时我觉得他严肃得十分不贴切,在我看来,他应该幸灾乐祸地冷笑着跟我说:“哈哈哈,小梅花,你又落到我手里了。”是以我觉得他的严肃不过是惺惺作态。
于是十分英勇地迎上前去:“收吧,是将我交到天上受雷刑,还是你自己就散了我的元神?劳烦你自己动手麻烦了些,不如将我交给天君那老东西,我已千把年没见过他了,临死前让我骂骂他也好,以前我想过,总也没做过。”
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你可知我为何要承这差事?若我真想让你死,何苦要我亲自动手,普天之下,多少僧人道士等着收服你以修功德。”
我对他的话十分不解,肥了胆子猜测道:“听道长的意思,似乎想放了我?”
“你忘了我与你说过,要你和我一道做神仙的么?你也是答应了的。我还未做成神仙,你就死了,我岂能让你死得那么痛快?”
我“哈哈”笑了几声:“道长,妖精的话也能信么?再说,我几时答应过你了?天宫又不是你那寒潭,你呆了千儿八百年,成了你的老巢,想来想去就去的,枉你做了几千年妖精又做了几十年道士,幼稚啊幼稚。”
两百年来,我一直十分后悔那时逞一时之口块,戳了明出的伤疤,以至于明出十分生气,使了道行将我的法力和妖气敛在封印里,将我打成个凡人,扔在京城里自生自灭。
倘若他刚将我打成凡人时我能开口求上一求,或者改口称赞他老人家志向远大,坚定执着,必能得偿所愿云云,或许他一时心软也能网开一面,我终究修行不够,脸皮太薄,脾气太硬。别人是吃一堑长一智,我是吃了十堑也长不得半分智的。
他把我变成凡人,还一副不得已而为之的德行:“当日我留你在陈王府,是想叫你助我一把,取他府上一样东西,不想被你搅成这番模样。我还得收了八十一个妖精才能成仙,到时候再来找你。如今你身上没了法力和妖气,不能再以法力伤人,也不会叫僧道们找到。你自己好自为之。”
说罢,撇下我便走,走了几步又折回来,往我脖子里套了颗红线穿着的木头珠子。
“若是有紧急的事,握着它唤我的名字。”这次他拍拍我的头,转身便走,没再折回来。
为此,我无比感慨。我朝阴间走去时,尚且是个妖精,从阴间走出来,就已成了个冒牌的凡人,不过一日的功夫,命运叫我无比唏嘘。
更让我唏嘘的是,回到京城,我看见满大街贴着寻我的画像,听茶楼里的说书的传,樊天在他被误认为死掉的那几天里,他的九个老婆死了一个,走了一个,另外七个给被其他兄弟瓜分了。等他醒来,一个也没剩下。不过,他对其余八个倒不怎么上心,惟独对那个时男时女的妖精小妾十分挂心,满城找的只那一个。
我明白他们嘴里说的那个时男时女的妖精正是小妖我,虽然我曾有冲动想到樊天跟前问些什么,终究没有勇气也觉得没有必要问些什么。赶紧找了个僻静的地方隐居起来,这一隐居就整整隐了两百年。
不出三年功夫,樊天便抑郁而终,他死的时候,听说宫里那位娘娘亲自到陈王府看他,把王府的人吓得以为我又杀回去了,闹了不少笑话。还听说那位娘娘是带着三个孩子去的,一女两男,其中一个还抱在怀里。不久,就听说皇帝体恤樊天没有子嗣,将皇后生的小儿子过继给樊天,继任陈王一职。
此举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度被市井流传得沸沸扬扬,人人都在慨叹皇帝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弟弟,抢了人家的妻子,送给他一个儿子,更有胆子大的人猜测那小儿子本就是皇后与陈王偷情所生,如此不过是顺水推舟做了人情罢了。
我凄凄小人心地想,那是皇后想自己的两个儿子独占太子与陈王之位。
我的生命中曾或长或短地出现过三个男人,却都在同一时期离我而去,这两百年来,我过得甚是孤独。
第二十七章 灵悟
我怀揣着那物件美孜孜地回家。说起这个家,不得不说说灵悟那个老头。
灵悟是京城边上青苍山脚下的土地公,青苍山在万灵山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两百年前,我成了假凡人,准备学着文人雅士归隐山林,却没胆子再回万灵山,想着青苍山离京城近些,偶尔也可到京城见一见世面,毕竟我尚未看破红尘,红尘里的事,偶尔还是想惹一惹的,比如吃吃肉,喝喝酒,到茶楼里听听戏,十分割舍不下。
果然青苍山上是没有妖精的,我那时虽被敛了妖气,没了读心术,却仍可从周围的气息感受出一点端倪。青苍山洁净得很,除了青的苍的再无其他。
我安心地在山上搭了个茅草屋,闲来无事酿些酒,桂花酿,桃花醉,梅花吟,还有各色果酒,酿了满满一屋子,谁想,我自己尚未一饱口福,却引来一个嗜酒的老头。
那日我刚摘了一筐野果回来,就见一白胡子老头两手抱着我的酸梅果酒的坛子,头埋在梅花吟里,脚却勾着桃花醉,正在那呼呼大睡,一张老脸满面红光,看情形醉得不轻。我一细数,十坛却没了八坛。
若是往日,我定会平头浇上一盆冷水,以泄夺酒之恨,但那时我却并未动手,一则看他年过花甲,二则吃亏吃得多了,吃出了经验,这老头看起来仙姿卓然,十之八九是个神仙。
我趁他酣睡之际,又酿了几坛,待他醒来,连夸我是个懂事的好姑娘,边夸边拉我一起喝了三坛。三坛酒下肚,老神仙便开始老不正经地编排地天上地下的事来,他说他原是天上的司命神君,一次天君的大公主犯了事下凡历劫,叫他写个命格,素日里他便不大喜欢大公主,于是给她写了极差的命格,天君原想着怎么差也该是个王侯家的女儿,没想到司命胆大包天,竟给写到青楼去了。天君一怒之下,就将他贬到地上做个土地。
我十分佩服,敢在天君嘴上拔胡子的,我还只听说过他一个。
“老神仙的胆识非一般神仙能出其右啊。”我难得夸一回别人,有些不大上口。
果然他十分不满我的夸赞,虎了一张老脸说道:“我很老吗?我不过活了区区三万岁而已啊。”
我一口酒卡在喉咙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老的老神仙体贴地在我背上拍了几下,才终于缓过气来:“是,是,您看起来一点也不老,适才我称呼您为老神仙,实为尊重,实为尊重。”
灵悟体谅我年纪尚小,没多与我计较,只是叫我务必叫他的名字。我推脱几下推不动,只得为小不敬地直呼他“灵悟”。'网罗电子书:。WRbook。'
看来神仙都怕老的,孟婆如此,灵悟亦如此,下次见着一个千年万年的神仙,务必称呼一声“小上仙”才好。
自那以后,灵悟时常到我的茅屋里要酒喝,亏得他的保护,我在山上才安生过了两百年。灵悟从未问过我是何方人氏,我这两百年容颜未改,想必他心里早已知晓,却从不点破。
原以为我便要在这青苍山上等个几百上千年,谁知灵悟老树逢春,看上了灶神婆。灶神婆顾名思义便是灶神公的婆娘,灶神公当初骗到灶神婆时还不是灶神,他比灶神婆大了两万岁,于天宫也是垂垂老朽一只,灶神婆那时还是一介小仙,初尝情爱滋味便遇上情场老手的灶神,几下就被虏获芳心,跟了他两万年,老夫少妻的结果是到头来总得落单一个。灶神上了年纪魂归大虚,于是空出了灶神一职和婆娘一个,一并被灵悟觊觎了去。
灵悟含羞带臊地跟我抖了心事,一张脸没喝酒却红到了脖子根,估计几万年也不曾这般害羞过。
一把年纪还能有此等少男情怀,着实不易,我表示十分支持。
灵悟见我同意,仿佛获了家长许可似的,开心得如一个老小孩一般,当即骗了我两坛酒去勾引良家寡妇。
一来二去,两老郎情妾意,挑了个吉庆日子就到天君那挑了关系,天君罚了他上万年,气也消了,不忍他再做个老鳏夫,便默了一默,终究点了头。
灵悟升迁为灶神,每日有人酒水供着,不必在深山里偷酒喝,又有美人相伴。快得十分快意,他念及我那些酒的好,不忍将我一人丢在青苍山,便设法在京城给我弄了个小院子,闲来无事,照旧到我家里骗酒喝,以前是一个人骗,如今带了灶神婆一同来骗,老家伙越来越狠了。
我离京两百年,总算又回到京城,安了一个家。
我还未见家门,就闻见阵阵酒香。灵悟老两口又在没受供奉的时间里不务正业跑到我这骗酒喝了。莫倪耳根子软,听不得别人几句赞美,时常被这两老哄得连我宝贝的似的老酒也搜出来孝敬了,典型的吃里趴外。
对了,莫倪是我刚到京城落户时捡的小丫头,眉眼细细的,不知为何,总让我想起陈王府那个莫倪,我便如此称呼她。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两老跟前,挑了张凳子坐在对面,顺手倒了杯竹叶青。
灵悟已然喝得有些上头,白发白胡子衬得脸红若桃花,若不是满脸的褶子倒俏丽得很。
“丫头,你这酒酿得越发顺我的口了。我成日里受供奉,竟没一家的酒能喝出你这味道的。”
灶神婆应和着说了两声:“说得极是”。便一头栽进灵悟怀里,睡得酣畅。
莫倪在一旁细着眼缝“吃吃”地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