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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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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你,是鸠摩罗什!!!你居然是鸠摩罗什!!!天哪,你是鸠摩罗什!!!你居然是个真实存在鼎鼎大名的人!!!”
  我语无伦次,激动得辨不清东西南北。如同追星族突然之间见到自己的偶像,我穿越居然碰到了知名的历史人物,回去后可有骄傲的资本了。
  一杯水出现在我面前,额头上拂过一片清凉。我抬头,看到两波深潭里蕴着关切:“你的额头有些发烫,似是着凉了。明日我叫人熬些药给你喝。”
  在两潭深不见底的水里看到自己手舞足蹈的倒影,喝着水,呼吸慢慢平静下来。不好意思地傻笑:“呵呵,我失态了。”
  他也笑:“我还从未见过艾晴这样呢。对了,你一直喊我鸠摩罗什,鸠摩罗什是我的汉文名么?”
  我点头。丘莫若吉波是他的梵文名,“丘莫若”不就是“鸠摩罗”么?但是“吉波”怎么变成“什”的?鸠摩罗什,这个不知谁给他翻译的名字,的确比我随便用“丘莫若吉波”文雅许多。而我之所以一直没认出他,一是自己把时代搞错了,以为到了汉之前的“秦”。二,也是这个“吉波”与“什”发音相差太大。所以我一直懵懵懂懂,不知道自己每天相处的是与玄奘一样伟大的中国佛教翻译家。
  问他这个梵文名字是什么意思,他说“鸠摩罗”是他父亲的姓,意为“童子”。“吉波”是他母亲的名,意为“寿”,所以他的名字汉文含义可以是“童寿”。 用父亲的姓,母亲的名起名字是天竺的风俗,有时还要再加入其它寓意,所以天竺人的名字都很长。难怪以前看佛教史时,那些西域和印度僧人的名字怎么也记不住,实在是太长太难念了。
  我记得他父亲名叫鸠摩罗炎,而我之前给他母亲起的音译名“吉波”其实早已有了约定俗成的中文翻译了,是耆婆。西域和印度僧人用的是自己俗世名字,不像中原地区僧人另取法号。
  他将素描本推到我面前:“你能把我的汉文名写下来么?”
  我一笔一划写下:鸠-摩-罗-什
  他仔细地看,又念一遍,抬头看我,眼底尽是喜色:“好,鸠摩罗什。既是艾晴取的,我从此汉文名就叫鸠-摩-罗-什!”
  我猛地抬头,看到他清澈眼波里浓浓的笑意。突然神思恍惚,茫茫然不知身处何方。从来没有记载是谁给他起的汉文名,难道是我?我在21世纪读到他的名字,居然是同一个我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起的。也就是说,我的穿越时空,我与他的相遇,都是必然。这是怎样的逻辑关系?我到底游离于历史之外,还是我在不知不觉间已然融入了这个时代?
  我要辞职(修改)
  我跟鸠摩罗什母子还有温宿国王大臣一起在城门外迎接龟兹王。既然知道他就是鸠摩罗什,我当然就知道为什么这个文述尔听上去这么耳熟。原来是温宿,是新疆阿克苏旁边的一个县。两千年前这里是个很小的国家,隶属于龟兹。
  而这个小国之所以能在我脑中留下印象,还是因为鸠摩罗什。那场辩论在历史上被称为温宿论战,是鸠摩罗什少年成名的一个重要事件。书上的确说过,因为这场论战,鸠摩罗什“声满葱左,誉宣海外”,“诸国皆聘以重器”,所以龟兹王得亲自出马,迎接鸠摩罗什回国,免得被其它国家捷足先登。
  眼下这个欢迎仪式越发隆重,地上铺着红毯一直到王宫。音乐声不绝于耳,鲜花不断抛撒。记得这个国王名字叫白纯,白家是班超扶植起来的,班超的西域都护府就设在龟兹。从班超时代一直到唐末龟兹被回鹘灭亡,八百年间基本都是白家人做王。
  打量这个龟兹王白纯,跟耆婆长的挺像,也是细白皮肤,高鼻深目,眼睛很大,褐色眼珠,眉庭开阔。看上去不到四十岁,年轻时应该长得不错,可惜现在身材走样。不像其他人的发式是剪发及肩,他前额短发中分,但是额后长发盘到头顶,系以彩带,垂在后面。
  有意思的是他的头也是扁的,我记得玄奘《大唐西域记》里就记载过龟兹以扁为美,他们用木板压小孩子稚嫩的脑袋。不过只有王室贵族才能压扁头。幸好鸠摩罗什从小出家,不然一代帅哥的形象就这么被毁了,多可惜。
  继续看国王的穿着。他也跟其他男人一样穿翻领窄袖束腰式短袍,高及膝盖的靴子,但是另外套有一件半袖衫,用金线绣出复杂的图案。他身后佩剑,手上还有一柄短剑,看来龟兹王对剑的爱好不一般。
  看到鸠摩罗什母子,龟兹王大步上前,激动地将他们母子搂住怀中。母子俩也很激动,毕竟离家四年了。我听懂了一部分他们的对话。国王祝贺鸠摩罗什学成归国,论战成功。已经在龟兹做好准备就等他回去等等。
  当龟兹王的眼光落到站在耆婆身后的我身上时,微微有些吃惊。我正努力练听力,没提防他会看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对他,居然傻傻地扯了个笑。笑完我立码觉得不对,完了完了,我的形象毁了,昨晚白学那些礼仪了。
  龟兹王也住王宫,不过是另一个宫殿。晚上有宴会,还是在大殿,我也跟着去。由于鸠摩罗什和耆婆都不吃晚饭,我们只能喝点水。我眼巴巴瞧着两个国王几案上的烤肉,拼命咽口水。宴会上也没有歌舞助兴,所以这场夜宴就变成了拉家常。实在是很无趣,我又开始偷偷挪屁股了。
  突然感到有两道熟悉的目光在注视我,是鸠摩罗什。他抿着嘴在偷笑,我四下瞅瞅没人注意,冲他挤挤鼻子吐舌头,惹得他想笑又不敢笑。他转过身对两位国王说天已晚,王舅一路劳顿,宜早点安顿。于是大家把酒(我们是水)言欢,结束夜宴。
  回去后我已经饿得两眼放光,赶紧让服侍我的侍从给我弄点吃的来。等待的过程中为了减少体力消耗,我就在床上躺着不动。迷迷糊糊间闻到一股肉香,立马跳起来,看到两汪深潭蕴着笑意站在矮榻前。他手里的托盘上,肉香四溢。
  我一把搂住他脖子:“罗什,你真是太好了!”
  我一直考虑怎么叫他。他的梵文名太拗口,叫“鸠摩罗什”字多又显生疏。各种典籍里对他的简称有“罗什”和“什”,确切地说,古文里更多简称他为“什”而现代提他都是“罗什”。其实严格说起来“鸠摩罗”是姓,“什”(音SHI;十)才是名。可是单叫一个“什”太别扭,这个字发音也不顺口。所以思考再三,我就按照现代的习惯叫他“罗什”,他也笑着接纳了。
  放开时发现他脸上麦色肌肤红得像苹果,眼睛躲躲闪闪不敢直视我,那股清纯可爱的模样真的很惹人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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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哟,我刚刚干了什么?猛拍一下自己的脑袋,吓得他赶紧问我:“艾晴,怎么了?”
  盯着他羞赧的俊脸,尴尬地笑笑。接过他手上的托盘,投入地啃肉来掩饰自己的懊恼。怎么可以让他知道,我在后悔自己的孟浪。就算他还小,我也不可以用现代的方式跟他这么亲近,他毕竟有个不可更改的特殊身份。
  他脸上的嫣红好半天才褪下去,没话找话地问我:“今天要学什么?”
  我叹了口气,停止啃肉:“你去找别人教吧,我教不了你。”
  他大吃一惊,刚褪完红色的脸上开始有些泛白。“为什么?罗什有什么地方做错么?”
  “你怎么会有错?是我,我是真的没本事教你。你可是鸠摩罗什哎。”
  讲《论语》,我没有书,也背不全,只是把会背的部分教给他,顺序肯定是颠倒的,背也肯定有背错的地方。他聪明到听一遍就能记住,我再讲下去到时他满脑子错的东西,一代大翻译家岂不是被我毁了。我担不起这么大责任,中原佛教事业还等着他去发扬壮大呢。
  “可是,可是,你教得很好啊!”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你讲的得很有趣,我一听就能记住。”
  “那是因为你聪明,不是我教的好。”
  我望入两汪清澈的深潭,认真地说:“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他的声音柔和得像醇厚的美酒,同样认真地回答:“艾晴,你也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子。你懂很多东西,最难得的是你对佛法的悟性。有你为师,罗什对中原汉地很是向往。有朝一日,罗什希望能亲历汉地,看看是怎样的水土育出艾晴这样灵秀的女子。”
  这么温暖的话,用如此真诚的语气说出,我的信心不由小小膨胀了一下。禁不住联想,他对中原最初的兴趣是不是源自于我啊?不过我马上就垂头丧气了,因为我那不叫聪明,叫剽窃。我连他的翻译都剽窃过,而他这个事主,居然还称赞我有慧根。拿现代,那可是侵权啊。我耷拉着脑袋,一脸痛苦状。
  “只是……”
  见我抬头茫然地看他,他强忍着笑:“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了……”
  死小孩,敢取笑老师!我跳起来要掐他的脖子,被他大笑着逃过。我追着他绕圈跑,唉,他腿长我老人家还真硬追不上。我还不信我掐不到你,多你十年的饭不是白吃的!我哎哟一声跌倒在地,他果然赶紧跑到我身边焦急地问我伤到了么。我趁他不备终于成功掐住他的脖子。
  “你个死小孩,以后不准再说我傻。我那叫率真懂不懂?真是的,好歹我也是你老师,要尊师重道懂不懂?就算你是鸠摩罗什,你也得给我谦虚点!”
  我摇着他的脖子,看着他纯净的脸越来越红。我掐得太重了么?赶紧放手,凑近他的脖子细看:“喂,我下手太重了么?你疼么?对不起哦。”
  他的脸红得要滴血,眼睛又开始躲闪。他侧过脸,微微拉开一些我和他的距离,喃喃说:“艾晴,继续教我,好不好?。”
  我叹气,一手托住下巴:“可我连个课本也没有,跟你讲的《论语》都是凭记忆,有很多错。净教些错的,还不如不教,误人子弟啊。”
  他定定地看我,眸子晶亮,脸上依旧泛着红,一抹微笑浮出嘴角:“是为这个么?那有何难?”
  唉,To teach or not to teach; this is a question。
  我没法子拒绝他,又怕自己教坏他。我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他生命中,没有我,他也能成为那个威名四射的大法师。而有我呢?我到底在他的历史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会不会对他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改变历史?起码,他本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讲一口现代汉语的。
  见我沉默,他的一双手覆盖在我的手上,掌心的温暖迅速传导到我全身:“艾晴,是佛祖让我遇见你,这份缘,罗什很珍视。罗什诚心学汉语,就算你不想教,也等到了龟兹你回汉地,好么?”
  浅灰眸子里的盈盈水泽,倒映出一脸迷茫的我。我只是个匆匆过客,就算时光穿越表暂时坏了,我也一定得回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但是,我的穿越,能与年少时候的鸠摩罗什相遇,不用“缘”字,还能有什么解释?我们的两行脚印,只是偶尔的重合,这段生命旅程过后,再无交集的可能。我又何须顾虑这么多?只要我小心一些,不再把我的现代特征表现出来,对历史应该不会有影响。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喜欢每天跟这个天才少年点滴温情地相处。
  “既如此,吾便继续教汝。”
  从地上爬起,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昨日所习,汝且温一遍。”我得纠正他的现代汉语了。
  他眼里有欣喜有惊讶,估计有点不适应我那一口文言,但也不说什么,赶紧爬起来去拿素描本。
  第二天晚上,他携着一本《论语》出现在我房间。
  终于到龟兹了(改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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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终于启程去龟兹了。欢送活动还是很热闹,几乎全城人都出来夹道送行,温宿王还骑马送了几十里地。跟着国王旅行果然待遇不一样,吃穿用度都比跟着罗什母子提高了一个档次。罗什还是每天做完晚课到我帐里学习,我有了书,讲解得更精辟了,经常举一反三,用具体的历史事件,融入做人的大道理,罗什对我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
  龟兹王白纯曾经来视察过,他的汉语居然十分流利。看我正在讲解《子罕第九》,就随便抽出一句考我,是“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这句话本意已经很好理解了,我想一想,说:“孔子感叹时人薄于德而厚于色,然喜好美色乃人之本性,好色出于诚。色之感目,有电相吸,告子有云:‘食,色,性也。’而德行,非自然之性,人之好德,确不如好色之诚也。古固如此,今亦然。”
  我顿一顿,见白纯没言语,可是老觉得他看我的眼光不是太友善。唉,我这个实诚的孩子,干吗那么老老实实地说好色乃天性,皇帝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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