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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最美的时光同人)别家灯火(BG-OC女主)-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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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金这么多?”冯晓洛凑过来惊呼。
叶蓁抿着唇笑:“你看你的。”
“我天啊这么多!”她的欢呼声更甚,“虽然没你的厚但是至少能换一台电脑啦!”
叶蓁拽了拽她的袖子:“藏富啊。”
她这才小声下来,一个人嘿嘿地傻笑。
年会节目还算丰富,做主持的是冯晓洛和另一个男律师,妙语连珠引得全场大笑,平日里看上去严肃的律师们也纷纷卸下铠甲觥筹交错,不时有节目博得满堂彩。
“下面,我要邀请一位神秘嘉宾!”冯晓洛在一个唱歌的节目后热情高涨地说,“相信大家也很希望见到他,今天他正巧在这家酒店就餐,听说我们在这里办年会,特意前来,和大家说两句。”
“你们猜猜是什么人?”
下面议论纷纷,甚至有人猜出了某明星。
“是我们的业内人士啦,我个人是非常崇拜他的,相信在座各位也有他的忠实粉丝!”
“他就是……景天华!”
叶蓁正在喝果汁,听到这个名字手下一顿,不由随着众人向大门的方向看去。。
景天华没有穿西装,只是简单的米白色衬衫外搭深灰色开衫,一条卡其色休闲裤,面上带笑,根本看不出法庭上冷面律师的样子。
他先和台下叶蓁的上司握手寒暄,而后经过允许走上台。
“很高兴能被邀请来参加贵所年会,我也没有什么准备,就随便说两句吧。”
“很多人进入这一行是因为律师表面上的风光,觉得看到我这样的人穿着西装,道貌岸然地杵在那里,很有所谓的……嗯,精英范。”他浅笑,台下人也笑,他把手插进口袋,单手拿着话筒说,“其实我进这行就是因为不用学数学。”
哄笑声四起,他抿了抿唇难掩笑意,接着说:“但是越来越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上大学的时候我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背法条,上课背下课背,走路背吃饭背,开心了也背失恋了也背,没错我也失恋过,不要那么惊讶,姑娘,我大学的时候很丑很邋遢的。”他对台下惊讶的女士们说,“我可以把我的照片发给你们看,保证没一个人能认得出我。”
“但是我觉得很充实。因为我喜欢法律。”
“法律给我带来安全感,没有什么比国家更能给人安全感了。”他说,“法律给人以希望,让人觉得这世上能有比钱和权更深入人心的东西,所以尽管我一直在给企业打官司,却始终想转攻民法,这是我的梦想。”
“我也希望,”他看向台下,“在座的各位律师朋友能保持本心,不要被纷杂的世界迷惑。很多人因为没有钱而打不起官司,他们所需要的并不是几万几十万的赔款,而往往是那些我们不敢触及的东西。但是我们必须去做,因为我们拥有最公平的称,不要让它沦为摆设。”
最后一句说完,掌声雷动。
叶蓁顿时对这个男人刮目相看。
少有人敢这样说,挑战他们不敢触及的权威,让他们在浮躁的金钱社会安守本心,为民请愿。
她把那口果汁咽下,盯着雪白的桌布看。
台上已经进行到了问答环节,景天华的名气很大,刚才的一番话又太深入人心,此时就算是之前有成见的律师们,也不由钦佩起来,纷纷向他咨询,直到冯晓洛说:“景律师,刚才同行们都问的是官方问题,现在我要代表广大未婚女青年问一句了。”她扬起明媚的笑脸,“您……结婚了吗?”
喧闹声四起,哄笑不断。
景天华把话筒握住,看着台下的人群,轻轻地说:“还没有。”
“那您有女朋友吗?”人群里传出一个年轻的女声,迫不及待地问,冯晓洛也笑着应和:“是啊,您有女朋友吗?”
“嗯……”景天华思考了三秒,沉声说道:“正在追求。”
女士们失望懊恼的叹息。
“那能不能冒昧问一句,您的这位准女友,从事什么工作?有什么让你心动的地方吗?”冯晓洛显然也情绪低落下来,却还是笑着问。
“她也是律师。”景天华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是在工作中认识她的。”
“心动的地方……她很认真,也很努力,那场官司虽然败诉,但我看到了她的天赋,她是个天生适合做律师的人。”
叶蓁心中一震。
她突然想起那个萍水相逢的女律师的话。
“能把那场官司打的漂亮,可不是个简单的新人啊。”
“天华对你的才能赞不绝口,你也就被谦虚了,我们待会儿一辩就知分晓。”
“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辩到无话可说。”
“我开始不同意天华的话了,你这哪里是有才能,简直已经是天赋过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
她没有抬头,只听得那人说道:“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梳着马尾,穿了职业装,体型偏瘦,面色有点白,为了看上去不那么憔悴,擦了腮红,可能是熬了夜,一身的咖啡味,但是那双眼睛,很坚定,也很冷静。我一直想和她说,高跟鞋其实不适合她,因为她并不矮。”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喜欢上她了。但很不幸,她已经有了男友,我只能争取得到她的芳心了。”
叶蓁的手紧紧地抓住雪白的桌布,牙齿咬住了唇。
“哈哈,也不知道是哪个女孩这么幸运能被景律师喜欢啊!”冯晓洛打圆场:“那就祝景律师早日抱得美人归吧!结婚了记得要通知我们啊!”
叶蓁一直没有抬头。
但是她感觉到,景天华在经过她旁边的时候,微微一顿,接着往外走去。
晚会继续,她却没了看的兴致。
冯晓洛站在后台,远远眺望着景天华消失的方向,脸上的表情也不再勉强,带着深深的失落。
不多时,她的手机响了一下。
'我知道你听到了,是的,我说的就是你,蓁蓁,我喜欢你,我会争取你的喜欢。陆先生很好,但也许真的不能成为你最好的选择。希望你可以考虑一下。半小时后我在门口等你的答案。'
她按下几个键,试图回复,却无法打出一个字。
景天华的所作所为是她没有想到的,她也未曾经历过这样猛烈的追求,甚至,她不知道有一天自己的一切也会被人记的那样清楚。
她不知道,原来被人喜欢也会这样的令人惶恐。
半小时吗?
叶蓁茫然地看向台上。
一个又一个节目过去,她却无心去看,走马观花一般。
半小时快到的时候,她抓起手包,和旁边的人说:“我还有事,先走一步,麻烦你和老大说一声。”
那人正忙着吃菜,随意地哼了一声。
叶蓁拦住一个服务生,问到了酒店后门的方向,接着头也不回地往后门走去。
她无法面对。
就算景天华很帅,也很有风度,对她表现出了她从未体会过的感觉,她却不喜欢。
他很好,只是她不喜欢。
只是这样。
她打到了车,回家的路上必须经过前门,于是便看到了景天华的黑色商务车,开着窗,那人正倚在窗口抽烟。她下意识地低了一下头,将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自己的脸。
《Because I Love You》。
景天华曾说过的这首歌,原来是唱给她听的。她却把自己的感情代入,满心都是对陆励成的思念。
她以为自己爱的那么卑微,那么小心翼翼,却没想到景天华居然会低下高傲的头颅,将这首歌的名字念给她听。
说不动心是假的。
当你面对一个如此优质的,愿意在所有人面前承认你的身份的,愿意不打扰你在寒冷的门外抽着烟等你聚餐结束的人,你也会动心。
至少,一种异样的感觉从叶蓁的心底升起。
这种感觉如同当时她和陆励成刚在一起时校园里所有人的偷窥,如同她和陆励成并肩站在舞台上台下人投来的目光,如同她站在场边看他打球时拿着他的衣服旁边人的嫉妒眼神。
蔓延着,蓬勃地在她的心口绽放着。
她按了按自己的胸口,攥着手机的手,渐渐泛白。
作者有话要说:学弟的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好吧,那就做朋友吧
嗯,就这样


☆、第五十一章

第二天叶蓁给陆励成发了短信,而后关机,踏上了回家的飞机。
付潇潇还在和季年怄气,一直住在她这里不走,正好她是北京人,回家方便,叶蓁便把家门钥匙配了一把给她,叮嘱了出门关窗关煤气之后,放心地把房子交给了她。
父母依旧忙碌在外,叶蓁心疼,把自己打官司领到的佣金剩了一部分,其他的都取了出来,放到了母亲的枕下。
她长大了,虽然还没有步入正轨,但至少,她有了养家的本事,这样父母也可以少做一点事,晚年也能安稳一些。
母亲不说,叶蓁也不提,但隔日起床收拾屋子,叶蓁发现那装着钱的信封,出现在了她的枕下。
这天就是除夕了。
依旧是叶蓁掌勺。
她把长及腰间的发盘起,用一只筷子熟练地扎稳,优哉游哉地颠着勺。
放在客厅的电脑叮咚响了一声,她没听到,到炒完菜盖好保温盖之后,擦擦手回来,才看到一条发自陆励成的MSN。
'Elliott:很想你。'
她微笑着回复:
'Anne:还以为你不会回我的短信了。'
'Elliott:昨天喝醉了,手机关机,刚醒来。'
'Anne:没有回家吗?'
'Elliott:寄了钱,没回去。'
'Anne:那你今天晚上在哪里吃?'
'Elliott:几个单身的同事一起。'
'Anne:有女孩子?'
'Elliott:没有,都是光棍。'
'Anne:少喝点酒,伤身体。'
'Elliott:我会的。'
'Elliott:他们给我打电话了。'
叶蓁看了看表,下午六点。
'Anne:去吧。'
'Elliott:爱你。'
叶蓁笑。
不知为什么,他今天格外的肉麻。难道是很久不喝酒的他被酒精麻痹了理智的神经,浪漫因子全都激发出来了?
正想着,传来敲门声,叶蓁按开电视,把自己的咖啡杯藏起来,去给爸妈开了门。
“哟,都会做鱼了?”叶爸爸惊呼。
“都一年了,也该学点新花样了嘛。”她把父亲的大衣挂起来,接过母亲的围巾。
“比我强,酸菜鱼我都没下手做过。”妈妈笑着去洗手。
“你妈做的最差的就是鱼,现在好了,你会做,咱家不定哪天就能吃上满汉全席了。”叶爸爸笑的合不拢嘴,跟着进了厨房。
叶蓁走到茶几边,刚要合上电脑,就看到MSN消息栏不停地闪动着。
“蓁蓁?”妈妈提声叫,“先吃饭吧,不然凉了。”
她应了一声,又看了一眼,还是把电脑合上了。
电视开着,春节联欢晚会把积郁了一年的笑容都激发出来,一家人脸上都散发着舒适的笑意,其乐融融。
“蓁蓁,你工作找下了?”妈妈嗑着瓜子问。
“嗯,一家律师事务所,薪水蛮高的,佣金也不错。”她说。
“但是……唉,这么和你说吧,你看咱家,就你一个独苗苗,你要是去了北京,我们俩以后连个盼头都没有了。”叶妈妈说。
“我这不是刚开始么,以后有了房子,接你们到北京去住。”
“你就没想过回来工作?”叶爸爸直接地问。
这倒是叶蓁没想过的。
“没有。”她讷讷地说。
从开始考虑找工作,到拒绝保研,她从来没和家里说过。
准确地说,是从她不接受家里寄来的一分生活费的时候开始,她就已经完全独立了。
“我在北京挺好的。”她说,“工作人脉都在那里,现在做了半年,领导们也挺满意的,有意一直留着我了。”
“那你以后结婚……”妈妈蹙眉,“对了,你不是说了有个男朋友?什么时候带回来我们看看?”
“嗯,有的,不过他现在人在上海,工作挺忙的,过年连家都没回。”
“上海?他不是你大学同学?”叶爸惊讶地问。
叶蓁将MG公司的制度讲给了父母,还举了方维的例子给他们,听得爸妈直皱眉。
“异地不行啊,不长久的,再说了他又是农村孩子,谁知道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以后处理婆家关系也很麻烦的。”
“他人很好的,也很努力,虽然是个农村人,但现在已经完全融入城市了。”叶蓁辩解。
“都是大学生,还没毕业呢,就先融入城市,追求功利的心蛮强的。”叶爸喝着茶下了结论。
“他去的是上海,总不能让人看不起。”她说。
“现在月薪多少了?”叶妈妈问。
叶蓁愣住。
她不知道。
陆励成离开她半年,除了忙工作就是忙工作,从来没提过自己的薪金,最多也只说到了他的女上司。
“他在上海买了房子。”她把自己知道的告知父母。
“那很厉害啊,是什么地段?市中心吗?”
“不是,是郊区,他买了一块地,然后自己找朋友设计盖了房子。”
父母的脸色变得不那么好,叶蓁蹙眉:“还有一辆路虎。”
“哦,这个我知道,汽车牌子。”叶爸爸说。
“那你有他照片吗?给我们看看?”
叶蓁再次无言。
是了。
他们认识三年多,在一起一年半,也曾一起出去玩过,但始终没有过一张合影,甚至,她没有陆励成的任何照片。
“我没拿回来,在学校放着。”她脸不红地扯着谎。
“你不是有电脑么,让小伙子这两天发一张过来,我们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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