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国情殇(女尊)-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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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凤小心地接过小童递过来的纸笔,放到一边的专门为这红袖厅准备案子上,这红袖厅之所以叫红袖,也有红袖添香之意,自是在这笔墨上下的功夫。那琴凤亲手执了笔,放下砚台,打开纸,为凌珞璎打着下手。铺好了纸,这才侧了身:“大小姐请!”
小心让过,琴凤研墨,看着凌珞璎抓笔在手,自然写的是她自己最拿手的瘦金体。这世没有,她并不知道,后来珞琳说过,教她们的识字师傅也说过,可她在那一世独爱这瘦金体,到了这一世,没有丢开,自然是乐得继续。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凌珞璎写就,仔细看看,不无不妥之处,这才让过,招那琴凤过来同赏。
琴凤过来时,但见是一首咏梅诗,端的是好意境,嘴里不说,只是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一时无语,只是那眼里的赞叹,尽都露了出来,手指指间,心里细细琢磨,越看越觉得,这诗竟是一绝。抬头看时,正看到凌珞璎看他的眼神,不由得脸上一红,仿佛被人窥了心事般的。
“琴凤无状,让大小姐见笑了。”琴凤端回自己的平静,可是那眼里,依旧是对那字和那诗的崇拜,倾幕。
凌珞璎一生不喜别的花,独爱这傲雪寒梅,明知冬天冷,却非要迎风独自开,所以,她虽喜梅花,却不喜人那高傲的性子,只觉得,人和花比,自然比不过花的清尘不染,和花比,只是污了花的清纯。
“你先看看,写的怎么样,我不想听什么赞美之词,论的只是真诚的言语。”凌珞璎轻笑,她今天写这诗,自是别有一番心思在里面,只是,不知道那个看得懂看不懂。
岚烟见凌珞璎挥笔,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好时候,也走了过来,看那纸上写的,先不要说那诗如何,只说那一笔力透纸背的瘦金书,就已经要让人忍不住叫好了。但听着凌珞璎问琴凤,她不忙着先发表什么见解,到要听听这个琴凤怎么说。
琴凤见凌珞璎让他说,到也大方,走过来,细细地看着,然后才抬头:“大小姐莫要说我是奉承,只单这字,就已经让人望尘莫及,恐不是琴凤能够比的,这诗,到有一丝出尘的味道。只是,不知道大小姐这是何意?”琴凤虽然不知凌珞璎是什么意味要写这首诗,但这诗里的鄙薄流俗,独善其身,孤芳自赏的性格,大概也和凌珞璎没关系吧。
一个商人,就算再自赏,她必也会做一些不能让人自赏的事情,自然是说别人的。这才是琴凤不明白的地方。
岚烟也看出来了,回头一看,也是心里不明白,到是想听听凌珞璎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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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望过去,却看到凌珞璎那轻松的笑容,甜甜的,溶进了人心一般的。
再看那诗,越看,心里的滋味越是难平,这诗分明就是自己的心态,可是,自己在这种地方,又怎么能再免流俗,还不是任人践踏,百般的作贱。一时间只想着,凌珞璎作这诗的意思,到忘了他现在是来这里陪客的了。
凌珞璎看二个人都望向她问,便笑了:“这只不过是写一首诗而已,哪里就真的和诗里说的一样了?我不过就是偏爱这梅花,喜欢的多些,自然,就喜欢这种诗了,那花本就是那个性子,喜欢了,自然也难免要流俗了,不这样写出来,到是怕污了这花。”
琴凤这才明白,旋即却问道:“琴凤到一事不明,还请教大小姐。”琴凤见凌珞璎并无那一般女子的势利,说话随和大方,眼里亦无鄙视之意,便大了胆子,他喜欢字,自然也不肯放过凌珞璎写的这字,更何况,他不知道这种字是什么字,却非常喜欢。
“你说。”凌珞璎点头,看得出来他眼里的炽爱,自不会驳了他去,在这里,能有这个爱好,到也是让他难得了。
“大小姐可否赐告,这是什么字体,琴凤从未见过。”琴凤据实相询,无半点扭捏之意。
“这个叫瘦金,是我喜欢所以才坚持写下来的,到没有别的意思。”凌珞璎之所以不想说是李后主的字,不过就是不想让他们再问下去,引出她一世的故事就不好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初,珞琳问她的时候,她也是这般说的,只说是自己喜欢这样写字,才慢慢地习惯下来的。
“瘦金书?到也贴切,只是,这是大小姐写的,到真是让琴凤真长了见识。”琴凤小心地用手指轻抚着那副字,那脸上,到是百般珍惜的表情,“大小姐,可不可以?”琴凤说着,那脸上却换上了一副很是为难的表情。
岚烟一边看着,总在这欢场上留连,自然也知道,那琴凤是打从心里喜欢上了这字和这诗,定是想要凌珞璎留了给他,怕的是凌珞璎这样身分的人,不肯让自己的字落到这种肮脏之地,才会这般的难以说出口的。
岚烟了解凌珞璎,于是笑着道:“可是要珞璎把这个字送了给你?”
凌珞璎听岚烟这么一说,才见到,那琴凤一脸的不自然。这有什么难的啊,不过就是一副字,她想写多少没有,难得见人喜欢,自然是书送有缘人。
琴凤听到岚烟一边解惑,感激地一笑:“正是个意思,只是不知道大小姐能不能容这字留在我们这种肮脏之地,虽然琴凤喜欢得紧,到底不想让大小姐……”琴凤不好再说下去,正支吾间,却看到凌珞璎又走到那案子前。
提了那笔,又是几笔下去,琴凤走过去一看,竟然惊讶地低叫一声,捂了嘴,半天才一脸惊愕,旋即又欣喜无边地道:“大小姐,这……这可是真的?”
原来,凌珞璎见他喜欢的紧,便上去,题了头款,又落了尾款,依旧是瘦金的小体字,比起那首诗来,更是别有一番的风采再现。
“自然,你喜欢,送你就是。”凌珞璎淡笑,自己才出凌府,想来日后这写字送书的事一定少不了,她到也不在意自己的字画落到这种地方,书送有缘人,他自会珍惜,难得的是他真心的喜欢。就像,您若送了那高堂明镜之地,他不喜欢,丢在一边,还不是辱没了那字,那人,那情。
“多谢大小姐赏字。”琴凤二手相扣腰间,深深地行了一礼,竟然是九十度的。
凌珞璎一怔,没想到,一副字而已。竟换来他的大礼,于是忙伸手扶了,笑道:“何苦行这大礼,我只是见你爱它,自会珍惜,哪有不送的道理。”
“琴凤生在这种地方,能有大小姐赐字共赏,已经是感激不尽,哪里还敢有送的奢望,这个礼大小姐不怪就好。”琴凤也不多谢,回身,亲手将那字好生的卷了,才道:“一会儿陪过大小姐,琴凤就去裱了回来,琴凤一生无别的爱好,独是爱这字,可生在这种地方,就算再爱,亦也是枉然,今天得大小姐不嫌,赐了这副字,日后,也是琴凤的怀念。”琴凤说着,眼里的痛是显见的,只是一瞬间,琴凤便又恢复到笑意,“大小姐来,本来是要见琴凤的字的,可是,如今见了大小姐的字,琴凤到不敢再拿字献丑了。”
凌珞璎笑道:“虽不敢说自己的字好,但既然都来了,也可一见,听闻琴凤公子的词尤佳,当然也得赏玩一回才能了了这桩心事啊。”凌珞璎说完这番话,到笑自己马那世商场上的交际手腕拿了出来,她现在到对这个琴凤公子生了好感,这人小心做事,谨慎的行为,到让她从心里对他感到知时识事,若是生在那世,这样的人,只怕怎么也能混个小经理当当,在这里,到是真的亏了他的得处世才华了。
琴凤听凌珞璎这样说,也不做作,拿了笔,却不忙写,只道:“大小姐写这梅花,琴凤自然不敢比,可大小姐爱花,琴凤也无其它可献上的,也作一首花的词,只求大小姐别见笑就好。”说着,微笑着望着凌珞璎,只是想听她一个允诺,便才开始写字。
凌珞璎让琴凤的小心逗得笑开,走过去,盯着琴凤的眸子:“你只按着你想的写,别管别人,虽是生在这里,到底不是你所愿的,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写出来的,也只是你的心思。”凌珞璎真诚相待,对这个琴凤,她更有好感了,多么一个会看人说话的人,只是可惜了这么个玲珑的人了。
扬花笑,一世笑扬花,我本良家好儿郎,怎耐此身系风月,黯伤亦枉然!琴凤写罢,让出,转身请教凌珞璎,他不过一时感了自己的身世,写了这首词牌,到不知道会不会扫了这位凌家的大小姐的兴。心里不由得忐忑不安起来。
客人要求固然要做,可是,那也得分做什么事,只是这事,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再回头,看向凌珞璎时,只见那凌珞璎盯着那字出神,也不知道是想些什么。脸上全无表情,连方才兴起时的淡笑也不见了。
这一下,到真是吓着了琴凤,见状,忙笑着伸手,就要把那纸揉了,回头笑着道:“大小姐见谅,是琴凤一时不查,做了这等错事,越距了,还请大小姐不要见怪。”琴凤说着,脸上的笑容有些惨淡,原来,女子都是这般的说说就好,怎么他一向聪明,这时却当得真了,真真的越活越回去了。
凌珞璎见他写的好好的,自己正想着,怎么一下子就要扯了呢?抬手,一把抓住了那支细弱的手腕。
插播:(三)孽缘
“我还没看,琴公子怎么就要扯了?难道说,凌某到是不配看琴公子的字吗?”凌珞璎笑着逼近琴凤,笑容虽美,却也带着一种戏弄的意味,琴凤的表现,正合凌珞璎的意思,小心害怕胆怯,又带着一种想要又不敢要的情感在内,端得让生出又是想怜惜,又是想欺负的心态。
“琴凤不敢。”琴凤老实地收起了要扯了那副字的念头,手被凌珞璎握着,心却开始突突乱跳起来,那手腕上的力量,让他心里是又紧张又有些莫名的期待,和这样的女子有一夕之欢的话,应该是最好的回忆了吧?心里这样想着,那眼神却仿佛黏上了凌珞璎一样,胶着着分不开了。
“不敢,那样最好。”凌珞璎近似戏谑地将琴凤拉到近眼前,盯着他那微红的眼眸和那不时翕动的红唇,微俯下身子,在那还软语轻声的唇上轻轻地一点,看到他那欢快又带着一种不可思议之后,还夹杂着一种害羞表情,凌珞璎心情大好,便不再逗弄他。拉了琴凤的手,一起站到了那字的面前,看着那字,到也有几分的基础,于是回头,望向岚烟:“贤,你也看看,想不到这种地方,竟然也有这样的字。”
岚烟一边乐着看凌珞璎戏弄这个琴凤,琴凤的乖巧,也让岚烟心生好感,到底没人愿意有一个总是挑了自己逆鳞的人凑在一起,没得乐趣不说,还要看着那样的脸色。
所以,岚烟虽然今天来的主要目的还是想让凌珞璎面对龋竦母星橐皇拢墒羌馇俜锏绞俏氯峥扇说难樱律碛锏模盟残那榇蠛闷鹄矗酵艘槐呋拐咀鸥霰唤欣闯娜|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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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他不屑知道的人,今天却抢了本属于他的风头,他本就想着,今天自己一定要放下身段,对凌珞璎不说是百般的讨好,但最少,他要让凌珞璎知道,自己的美和自己对她的心才行。可是现在看来,分明凌珞璎的心,凌珞璎的眼都已经留在了那琴凤的身上。
他想怨,可是,他又知道,他能怨什么?他凭什么怨?怨谁?机会?
他不是没有过和凌珞璎在一起的机会,只是,那一天,也许是错误的一天,他就是在那一天对她产生了那种感情,也许,那是错误的,在那一天,面前的这个谈笑风声的女子,把他的心偷偷地带走,让他如今过着生死交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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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烟看了琴凤的字,到也从心里往外对他生在这个怡红院里而感到有些可惜,字虽算不是顶好,但也确实有了一番的功底,尤其是琴凤的这个人,这样的明理晓利害,到了也是真的很难得,虽然长相一般,中人之姿,难得的是这副好脾气。
“不错啊,比起我嘛――”岚烟调笑道,“比起我是差了一点,不过,也算是中乘之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