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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崛起于武侠世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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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打开自己的属性栏:

编号2112:

内功:中级内功5级。

轻功:基础轻功8级。

剑法:基础剑法8级。

头饰:碧玉簪。

靴子:九州履。

人物状态:健康。

内力涨了2级,轻功涨了3级,剑法涨了3级。看来昨天与两个头领交手使李云飞强了很多。看来变强的最好办法就是战斗。

李云飞动了动身体,看了看自己伤口,发现自己的衣服干干净净,衣服成了新的。他知道这又是系统做的,前世自己那身衣服穿了十几年还和新的一样,想了想就不在关心了。

拿出昨天爆出的两个包裹,把它们打开。从两个包裹里拿出了三件物品。看来运气他很差,他第一次开蓝色包裹就出了三件东西,而现在两个包裹才出了三件物品。

第一件:冷云剑,由精金打造而成。剑重七斤六两。吹毛断发。锋利异常。

第二件:白羽衫,由白羽蚕丝编制而成。坚韧结实。可挡住少部分内劲攻击。

第三件:功法《金钟罩》一本。

把系统给的那把垃圾剑仍了。拿上冷云剑,穿上白羽衫。感到自己比刚刚又强了一些。又把金钟罩练习成功。

打开系统提示,看见自己的系统任务3:杀死3名山贼头领已经完成。领取任务奖励:《狂风快剑》一本,任务积分5000。

拿出《狂风快剑》,在这本书上竟然有简介:由狂风剑客所创!练到极致,可一剑舞出二十八条剑影。使人分不出虚实。

这是李云飞第一次看见有介绍来历的书。他的所有技能书,没有一个有简介的。看来这确实是个好东西。

打开《狂风快剑》,书变成一道白光进入李云飞的身体。他的脑海里显现出一幅副剑图,一阵阵剑影。他闭目领悟着剑意。拿着剑向脑海中的剑招学习。一剑剑的耍着。

脑海中突然传来一阵声音:恭喜编号2112修习《狂风快剑》成功。现在为1级。

李云飞缓缓地张开眼睛。激动的回忆着《狂风快剑》的招式,确实比基础剑法强了太多。他本来以为自己很强了,可是他还差的远呢。这才只是《狂风快剑》,要是西门吹雪的《寒梅剑法》或是叶孤城的《天外飞仙》那该有多强。

其实在李云飞心中,陆小凤传奇中最强的剑法应该是叶孤城的《天外飞仙》。虽然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胜了叶孤城。但是他在银钩赌坊中与枯竹的交谈就可以看出来,谁的剑法更高。

枯竹冷冷道:“我们早已想看看‘月明夜,紫禁颠,一剑破飞仙’的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冷冷道:“你说错了。”

枯竹道:“错在哪里?”

西门吹雪道:“白云城主的剑法,已如青天白云无瑕无垢,没有人能破得了他那一着天外飞仙。”

枯竹道:“你也不能?”

西门吹雪道:“不能。”

枯竹道:“可是你破了。”

西门吹雪道:“破了那一着天外飞仙的人,并不是我。”

枯竹道:“不是你是谁?”

西门吹雪道:“是他自己。”

枯竹不懂,孤松也不懂,西门吹雪的话,世上没有几个人能懂。

西门吹雪道:“他的剑法虽已无垢,他的心中却有垢。”

他的眼睛发光,慢慢的接着道:“剑道的精义,就在于‘诚心正意’,一个人的心中若有垢,又岂能不败?”

从中可以看出来,是因为叶孤城心中有垢,谋反是死罪。他又必死无疑,死在别人手中,还不如死在西门吹雪的手中,一个剑客死在用剑的高手手中岂不是了无遗憾!他能死在西门吹雪手中,确实很好!

言归正传,李云飞修炼《狂风快剑》后。本来是想现在就去朱停居住的小镇,等着陆小凤的到来。又想了想还是先在这山寨里先把《狂风快剑》修炼七级以上后,再出山,这样安全点。要不然,别说什么陆小凤之类的主角。就算是那些三流的配角也不是自己能够打败的。今生他可是想尽量把系统任务完成呢。

于是李云飞躲在这个隐秘的山寨里努力修炼自己的内功,轻功,剑法。特别是那《狂风快剑》,把功夫练好才能结交陆小凤,要是武功都不会,陆小凤也不会和他相交。

前世陆小凤根本就不理他,他花费了好长时间,好多功夫都没成功。

不过听说第二次进入陆小凤世界里的人说过,当武功到一定境界,陆小凤会主动与游戏者相交,请他们帮忙。所以李云飞想练好剑法再说。

第四章:妙手老板朱停

转眼间,过去了半年,李云飞在这半年中过的简直是苦行僧的日子,每日白天不断地练剑,练剑,再练剑。

因为他知道有个叫阿飞的人,每天挥剑一万次,十年后,他成为快剑阿飞。他知道有个叫傅红雪的人每日练习拔刀数万次,十年后江湖上谁不知道“刀圣”傅红雪。

他不知道,这些人天资是不是比较好,但是他知道不努力修炼的话就不会变强。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无论剑法,刀法讲究的就是快。所以他白天练剑,晚上打坐练习内功。他要自己变强,他要抓紧一切时间练功。他每天只用少量的时间洗澡,睡觉。他要变成强者,变成30万人之间的最强者,他不要再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别人手中。他要杀了逍遥侯,杀了逍遥侯的追随者。所以他练得很拼命。要不是身上是系统赠送的衣服,他现在就像是丐帮的人了。

不过他这半年确实收获不少,看看他现在的属性就看出他变强了多少。

编号2112:

内功:中级内功10级。(满级)金钟罩4级。

轻功:基础轻功10级。(满级)

剑法:基础剑法10级。(满级)狂风快剑7级。

兵器:冷云剑。

衣服:白羽衫。

头饰:碧玉簪。

靴子:九州履。

人物状态:健康。

他现在感觉自己变强了十倍不止。现在他才知道前世自己是井底之蛙。练了十几年,才和现在差不多。

还有半年时间,陆小凤传奇剧情就会开始。要抓紧时间到达小镇参与陆小凤剧情。

简单收拾收拾东西。就开始像小镇进发。骑着从山寨顺来的马,根据自已的记忆,向着附近的小镇前去。

赶了两天的路程,终于到了附近的小镇。进入镇中,看见有一间客栈,就进入客栈之中。一个小二忙跑了过来。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呢?”

“给我间上房,再给我上四个菜,两荤两素。再来一壶酒。要快!”说完拿出二两银子扔给了小二。

“大爷,你慢等,马上就好。”小二一看就知道李云飞是个豪客。又有钱又好伺候。不过他确实有钱。那个山寨里的钱可不少呢。

李云飞把剑放在酒桌上。等小二上酒菜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四周。一些武林人士在那里吃饭。看样子是一些普通的江湖人士,没有什么高手。

小二很快就把菜和酒上上来了。李云飞慢慢的吃着菜,喝着酒。这时一个胖子慢吞吞走了进来。小二忙迎了过去:“朱老板来了,请上座!”

李云飞知道这个人就是他的目标——妙手老板朱停。

朱停是鲁班门的人,一手机关术天下无双,无人能比。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生意,开过店。因为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会有赔本的时候。

他绝不能冒这个险。但是他有个外号叫做“妙手老板”。因为朱停是个懂得享受的人。

他对什么都看得开。这就使他身上的肉一天天增多起来。

胖的人看起来总是有福气,很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喊他老板。

他有一双妙手。能做出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来,只要你能想的到,他就能做得出。

有一次他和别人打赌,说他能做出一个会走的木头人。结果他赢了五十桌燕窝席,外加五十坛好酒。

所以他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中没做一件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那朱停看了看李云飞的剑,那是一把好剑。一把很好的剑。又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个洁白的手,一个剑客的手,一个好的剑客很在乎他的手,朱停可以看的出,这个手的主人能用的出一手好剑。

李云飞虽然才学了半年的剑,但是他确实用着一手好剑。他的前世可是练了十几年的剑啊。

他现在虽然没有到达一流高手的境界,但是他确实有着一手好剑法,他可以杀了很多的一流高手,天下武功,无物不破,唯快不破。

朱停停在了李云飞桌前:

“我可以坐下吗?”

李云飞点了点头,然后朱停坐了下来又说道:“我叫朱停。”

“我知道,妙手老板朱停的名号我还是听过的?”

“兄台高姓大名”

“李云飞,一个无名之辈。”

“以兄台的剑法,我相信很快就会逾满江湖”

“那我就借朱兄的吉言了。来喝酒,我敬朱兄一杯。”

“来喝酒,今天不醉不归。”

喝完酒后,一个劲不断的邀请李云飞到他家里做客。拉着他就是不松手。看来朱停除了是个很会享受的人,还是个很好客的人。

李云飞跟着朱停到了一栋很豪华的住宅前。仆人出来把朱停迎了进去,然后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上前扶住他。把他带到了一个房间里。看来这个女人就是传说中的老板娘了。仆人把李云飞带进一个客房内。李云飞就躺下睡起觉了。

第二天清晨,李云飞像往常一样早早起来练剑。他在院子里练起了剑,只见一阵阵剑影在空中闪过,李云飞的剑一剑比一剑快。空气中传来一阵阵剑吟声。他这一练就是一个时辰。

收起了自己的剑,李云飞回过头来看着朱停。

“打扰云兄练剑了。抱歉,抱歉!”

李云飞早就发现了朱停。他知道朱停不是在偷学武功,因为朱停不会武功。

“无妨,等我沐浴更衣后,和朱兄一起用膳。”

李云飞在朱停家住了一个月左右。他每天除了练剑,还和朱停谈论机关术,他虽然不会机关术,可是他是现代人。想法自然很多。这一个来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

很快,就在他那套狂风快剑练到了8级的时候。陆小凤出现了。虽然还有四五个月的时间金鹏王朝的剧情才会出现,但是陆小凤现在出现也是好事,这可以让李云飞早日认识陆小凤。这样才能参与剧情。

那一天,李云飞刚练完剑。朱停就拉着他要介绍朋友给他认识。他跟着朱停走到客厅看见一个人懒散的坐在一个宽大舒服的太师椅上。连动都没动,看起来像个死人。连眼睛都始终没有睁开来。他的眉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胡子,修剪的很整齐。他的两撇胡子和眉毛完全一样。他就是——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只见朱停踢了踢陆小凤,然后说道“陆小鸡,快起来,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陆小凤睁开双眼,坐直身体看了看李云飞,说道:“我叫陆小凤,朋友都叫我陆小鸡。你既然是朱停的朋友,那你就是我陆小凤的朋友,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大名鼎鼎的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叫李云飞,无名小卒。”

“以你的剑法我想很快就会成名了。”陆小凤看着李云飞的手说道。

朱停说道:“哈哈,陆小鸡,你挺有眼力的。他的剑法,可是相当不俗哦。”

“不说这个了。今日我们三个好好喝场酒。”李云飞说道。

“喝酒,好啊。我陆小凤可是出名得酒鬼啊?”说完陆小凤一个翻身而起。看来陆小凤的轻功很好。

三个人出去喝酒,去的就是小镇上最好的酒楼,青云酒楼。他们这些人都是喝最好的酒。住最好的房子。他们都不缺钱,为什么不用最好的呢。

三个人一边喝酒一边谈论陆小凤的成名案——假银票案。说道这个假银票案,就得说说哪个大名鼎鼎的花家七童——花满楼。

那是陆小凤和花满楼第一次见面,但是有些人认识一辈子只是个普通朋友。有些人认识一天就已经相交莫逆了。陆小凤每当说起花满楼时,声音总是充满温柔。要不是李云飞知道陆小凤是个酒鬼加色鬼。他一定会认为陆小凤喜欢男人。

虽然以前在书上看过古龙对花满楼的评价,但是李云飞还是对花满楼很好奇。所以他问起了陆小凤。

“我很好奇,虽然花满楼很有名,但是我还是想知道花满楼到底是个这么样的人?能得到你这样的夸赞!”李云飞问道。

陆小凤低头想了想说道:“我没法说他,只能说,他是个最不像瞎子的瞎子了。”

“最不像瞎子的瞎子,好奇怪的介绍啊。”李云飞低头想了想。

“我认识他很长时间后才知道他是瞎子。当我知道他是个瞎子时,我很同情他。可是他的一句话让我知道,其实我们才是可怜人。”陆小凤叹了口气。

“什么话?”“当我为他的眼睛感到悲哀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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