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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永远的传奇永远的梦-第7章

小说: 永远的传奇永远的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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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我来介绍。”童欣雨热情的拉着我向他男朋友介绍道:“这是陆源”

接着又对我说:“这是我男朋友朱凯。”

ho……总算知道名字了。虽然童欣雨显的很热情,可是他那男朋友的脸上却一直是冷冰冰的。

“你好!”我出于礼貌,向朱凯伸出了右手。这个时候,我反而镇静了下来,反正我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怕什么。

朱凯愣了愣,不过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又回复了一副冷冰冰的表情,缓缓的伸出手来和我握了一下,又极快的缩了回去,仿佛,我会带给他晦气一样。

童欣雨双眼一瞪,似乎就要向朱凯发脾气。我则是微笑的耸耸肩,照样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不如坐一会,一起喝两杯。”这个时候朱凯倒是颇出乎我意料的邀请我。

“既然如此,就却之不恭了。”我拉开一张椅子,就这样坐了下来。

“兄是做什么职业的。”我刚坐下,朱凯就递过来一个问题。

“对噢,对噢。陆源你是做什么的噢,我听你们那届的人说,消息最少的就是你了。”童欣雨也跟着起哄。

“无业游民。”我抬抬头,毫不避讳的说道。在我这样说的时候,我注意到朱凯的眼中闪过一丝鄙夷之色,而童欣雨则是满脸的错愕和不相信的神色。

“兄是做什么的?”我回敬一句。

“也没做什么,做点小本生意,今年没事,就开了这间小酒吧。”朱凯依旧是一脸的冰冷,不过语气却显的颇为自傲。 摆明了就是一副瞧不起我的样子。

“噢,原来是这里的老板啊,失敬失敬……”我嘴上说着场面话,心里却把这人的人格降到了最低。

朱凯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一边招来服务生,一边问我:“喝什么酒?”

“啤酒,谢谢。”我依旧保持着表面轻松的神态。

“不如这样,我们一人先来一打啤酒吧。”朱凯望着我的眼神充满挑衅的味道。

怎么,想拼酒?我没怕过谁。我瞳孔微微的收缩了一下,低声喝道:“好!”

“猪猪,别喝那么多。”童欣雨以很关心的口吻对朱凯道。接着又转身看着我:“那个…陆源,你能喝么?”

我肯定的点了点头。

一小会的功夫,两打啤酒就拿了过来,我和朱凯一人一打。

“干!”我两人同时举杯,不过一个眼中满是挑衅,一个眼中满是无所谓。

童欣雨眼看劝阻不了我们两人,只得眼看着我们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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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如此道别? '本章字数:2304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3 17:04:34' 
 
“这小子还真能喝啊。”都已经喝了两打了,那小子居然还没有趴下。我揉揉微微有些犯晕的头,深吸了一口冷气。抬头打量了一下对面朱凯的情况。发现他微眯着眼睛,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了。

“要醉了吧。”我在心低暗暗的嘀咕一声音。

“就这样吧,打扰两位了,下次有时间我请两位。”看到他这样,我起身站了起来,把椅子放进桌子下,向对面的朱凯和旁边的童欣雨说道。

“不能走,再…再喝……我还没醉,还没醉。”朱凯可能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了,只是抬起手臂,算是回应我的话。

我微微的叹了口气,向童欣雨打了个眼色,示意照顾他,然后转头又对朱凯道:“告辞了,下次有机会再见。”

“不行啊。那个…陆源,我一个人怎么照顾的了他。”童欣雨却没有让我走的意思。

我看了一眼童欣雨,又吸了一口冷气道:“这里不是他开的么?这里的人应该可以帮忙吧,已经很打扰两位了,再就可能让你男朋友误会了。”说完,我没有理会脸已经变的通红的童欣雨,转身离开了这家叫做“时光倒流”的酒吧。

夜已经很深了,因为街上已经没有多少的人在走动了。

我长长的呼出一口浑浊的酒气,茫然的站在大街上一动不动。我迈不开脚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前方该怎么走。就是一个十字路口,我都要用硬币来决定走哪条路。想想大街上行色匆匆的人,相比较之下,我的生活是否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

我对自己苦笑数声。什么叫有意义?!或许对衣食无忧的人来说,生活的意义在于充分的享受。而像我这样的,在社会底层为自己的明天苦苦挣扎的人来说,意义只是空谈而已。指不定哪天我们这样的人就会因为没有饭吃而饿肚子。谁还去想什么意义的存在。

也不知道是谁说过:智者为生活而吃饭,愚者则为吃饭而生活。这里的智者,指的是什么?大概就是成功人士吧,而所谓的愚者,应该就是像我这样在低层社会奔波的人吧。是啊,能有钱享受的就是智慧者,而像我们这样为明天的肚子担忧的,就是愚昧的人。

狗屁道理!

有钱谁不知道享受,我有钱我也是每天生活的很滋润。花钱谁不会?玩乐谁不会?有钱的人哪里能知道穷人的悲哀,当你每天为了能填饱肚子而辛苦奔波的时候,你会去想什么智者愚者之类的,而不去想象,就被判定为愚昧。而那些整天吃饱了没鸟事的人,就是具有大智慧的智者?!!!

呜呼哀哉!

……………………

再次叹了口气,烦恼的事暂且抛开,有这么多想法并没有什么用,想法不能拿来当饭吃,回去继续游戏吧,那才是我生活的根本来源。整理了一下心情,我往回走去……

上线之后,发现旁边居然有N多怪物,不由的精神大振,狂喝了几瓶中量金创药,顶住那有数的几个怪物的打击,然后一个一个的把他们消灭。

不错,11级经验已经过半了,基本剑术离两级也不远了,再练会吧,把基本剑术两级练满,然后去袄玛森林转转好了,这里的怪物虽然很多都爆,但是爆的都是垃圾,至少对我现在的等级来说。而袄玛森林不一样,那里的半兽勇士可能爆出22级左右的装备,还有最重要的,半兽勇士在那里属于BOSS,一般的情况都会大爆,至少每一个半兽勇士,都能爆出很多的金币。我一边构思着以后的行动,一边等待着怪物的刷新。

等待刷新是很无聊的,我在游戏里从来没有什么朋友,所以每次等待刷新的时候,我都是一个人默默的站在那里,不像其它人,练级的时候还可以有说有笑的。有时候,我觉的自己是不是太过于孤单的说。

还好这里的怪物刷新的不是很慢,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足够我慢慢的消磨时间了,至少不用站在那里发呆。很快的,我又升级了,而升级的同时,基本剑术也终于如我所愿的达到了两级。

换个地方吧,我喃喃的地方自己说着。白光一闪,我回到了新手村。

既然要去袄玛森林,那么就近的回城点该换了,我想我该去比奇省城,而新手村这边,一直照顾我的人,我需要一个个的告别呢?或者是,不告而别?我权衡着自己该选择哪一种方式。

还要抛硬币决定么?

还是不用了吧,就和新手村的人一个个道别吧。我决定了下来,首先走进了肉店。

“张大爷!”我一边推开门一边喊叫着。

“小伙子,你喊谁?”一个苍老的声音接过我话。

“咦,你是谁?”我走进了肉店,却看到一个老人,但是却不是张大爷,我微微的有些惊讶。

“我是肉店的主人啊,也就是NPC。”那老人睁着昏黄的眼睛看着我。

“那张大爷呢?”我问道。

“哪里有什么张大爷?小伙子,你是不是弄错了。”那老人一脸奇怪的表情。

“不是啊,我记的他明明是这里的掌柜啊。”我大声的说着。

那老人微微一笑,然后以肯定的语气对我说道:“我就是这里的主人,哪里有什么张大爷。”

我沉默了,这件事透着蹊跷,我得先去问问其它的熟人,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于是,我向这位老人家告了个辞,走出了肉店……

去铁匠铺看看,我决定先找和我关系比较好的铁匠问一问,可是当我走到铁匠铺,我发现这里竟然和肉店里一样,再也不是我熟识的那个老板了。

“奇怪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纳闷的往首饰店走去,可是情况竟然也是一样,那里的人我不在熟悉,全部都是一副陌生的面孔。

“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走出了村子,在通往比奇城的路上大声的向天喊叫着。我跑遍了新手村。发现村里的NPC竟然全部都换人了。于是我不得不垂头丧气的走出了新手村,走向比奇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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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袄玛森林 '本章字数:2165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3 17:04:36' 
 
又是一个三天三夜,我已经是第二次走过这条通向比奇大城的路了。

第一次是为了完成任务,我不得不离开新手村,第二次也是不得不离开,因为现在的新手村,已经让我感觉到陌生,陌生的让我感到恐慌。我不喜欢呆在这样的地方,所以不得不选择了离开,而这一次的离开,我想再不会和上次一样想着回去了。

别了,新手村!

比奇省的风,依旧是那么的轻柔。假如把盟重凛冽的沙漠之风比做夏天,把封魔的萧索之气比做秋天,把苍月的肃杀之色比做冬天的话,那么比奇的风,更像是一缕和熙的春光。

可是对我来说,春光再美也留不住我的脚步。我是个职业玩家,我要靠这个来吃饭。我首先需要的,是在物质上能满足自己生活的需要之后,才会去寻找精神上的享受。

就比如这个新手村的事件一样,我虽然很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理智告诉我,不可以为某件事情拖住自己练级的脚步。我是一个普通人,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有什么绝世武功,万一不行可以用实力来抓住自己想要的。我没有实力,就想仙侠小说里说的那样,修真的人没有实力去和仙人对话一样,我也不会傻傻的去和游戏公司对话。游戏玩家千千万,游戏公司不会在乎少我一个人。而浪费时间,是我玩不起的。

毕竟对我来说,能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比奇省城到处都是人。这个时候,大家的级别普遍比较低,所以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在比奇,相比较而言,这个时候的盟重土城,人数上一定比这里要少的多。夸张的说,在城内几乎每直着走两步,就能够撞上一个人。所以在比奇城里晃悠,一直都在走着弯路。

安全区里站着的人,大多数在喊卖,卖的无外乎什么什么小极品之类的。我有坚固手套,不过这个时候我是绝对不会去卖的,因为这个时候,大家级数比较低的时候,口袋中的钱相应的也比较少,什么东西,都卖不出好的价钱。只有等大家级别都稍高点,当市场上大量需求装备的时候,一个很普通的装备就会被炒成天价。那个时候,才是我真正开始经商的时机。

这个时候,还是去练级比较好。我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装备,准备往袄玛森林进发。

袄玛森林,在比奇城东北方。一片茂密的森林,北连白日门,西接封魔谷。其中会刷出诸如钉耙猫,多钩猫,森林雪人等小怪,反正比奇城外能见到的怪物,这里都有刷出,另外就半兽勇士了,属于这里的BOSS,所以有相当大的机会爆出装备。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的,就是在袄玛森林深处的袄玛寺庙。整个袄玛森林的凶险,都在这里面汇集。三层的袄玛寺庙,遍布着粪虫,暗黑战士,袄玛卫士,袄玛勇士,袄玛战将,火焰袄玛等怪物,这里是战士的死亡之地,因为这里遇到的魔法攻击多,而战士的魔法防御大都比较低,所以一般的战士,都不会选择这里来练级。除非是为了打号角。

说起号角,就不得不说袄玛教主和他的护卫了。传说中袄玛教主是个强大的魔鬼,被沃玛教众奉为神明而被追随。当他们试图知道如何重生的时候曾用1万沃玛教众做牲品。不过千年前的那场大战,被三英雄之一的道尊封印在了袄玛大殿,终生不能使用全力,也不能越出袄玛大殿一步。当人们再次找到它的时候,它安静的呆在袄玛护卫的保卫之中,手里电光闪耀。

沃玛护卫在神殿中保卫沃玛教主,他们是邪恶世界的生物,有着强大的魔法力量,他们的力量据说来自他们操纵的两种武器。一种是“焰魔剑”,含有黑暗的魔法,另外一个武器剧传叫做“黑雪刀”,它有强大的破坏力量。

当人们费尽力气杀掉袄玛护卫之后,终于碰到了教主,一场大战,人们终于再次杀死了袄玛教主。在杀死袄玛教主之后,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类似牛角的物品。这个东西后来就被人们称为“袄玛号角”。比奇国王最后也宣布,要想建立属于自己的行会,就必须要拿到袄玛号角,以作为自己实力的见证。后来,人们为了建立行会,不断的涌进袄玛寺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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