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人幽灵-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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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此书之前作家曾阅尽人间冷暖,深感极权与对于人类文明的危害。而对高压状态下的人性缺失,作家更是做了深入脊髓的描摹。
当然,早于此作的反乌托邦作品还有两部:《我们》((苏)扎米亚金)和《美丽新世界》((英)奥尔都斯&;#183;赫逊黎),想必奥威尔也曾阅读和借鉴过它们。但毕竟笔力不凡,是以青出于蓝。
《我,机器人》(《I,Robot》)(美)艾萨克&;#183;阿西莫夫(Isaac Asimov)
事实上这应该算是一部作品集,并不符合入选条件。不过在将这些故事结集出版的时候,阿西莫夫用一些短小的导语将它们串了起来,使之看起来像是一部采访体札记,因此你也不妨把它当作一个长篇来看。另外对于一位一生著述超过500本的作家,我们也许可以稍微宽容一下,特许他有出一部选集候选的权利。
有人一定会提出:阿西莫夫非但有长篇,而且数量众多,何必非要破这个例呢?不错,单是作家的“基地”系列,在科幻界就无人不晓。但一来那个系列的容量实在太大,二来作家在长篇上的构造确实有所欠缺。
而“机器人”系列则是最能显示阿西莫夫独特魅力的作品,这种魅力不是来自文学的美感,不是来自科技的准确,而是来自严谨缜密的逻辑。阿西莫夫凭借他对逻辑的娴熟把握,把他与科幻编辑坎贝尔共同制定的“机器人学三定律”具体直观地表现出来,将这个虚构的定律体系推向了一个极致。
后来作家又把这三条定律应用到了他的机器人长篇当中,比如《钢窟》,比如《裸日》,并冠以“科幻推理小说”的名号。但实际上,单是特意标榜的“推理”这一点,就远不如他那些短小精悍的机器人故事来得漂亮。
是的,阿西莫夫的作品实在太多了——如果谈史诗庞大,我们可以选择他的“基地”系列(可是远远超出“一部书”的概念了);如果谈构思精巧,我们可以选择他的《夜幕降临》。
《时间足够你爱》(《Time Enough For Love》)(美)R。A。海因来因(R。A。Heinlein)
要说开列精品名单的话,遇到海因来因时也会相当棘手。
海因来因生前是美国科幻界的公认首领,素以擅长构造故事而享誉科幻界。他的作品无不构思巧妙,情节精彩。他的《傀儡主人》,他的《星船伞兵》,他的《异乡异客》,以及他的《月亮是一个严厉的女人》,无论哪一部拿出来都无愧于佳作的称号。他以其潇洒的手笔,描绘出一幅漫长的“未来历史”画卷。
所以选择《时间足够你爱》,就有一些感情因素在里面了。这部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长寿部族首领的爱情故事——在长达2000余年的生命中,他生活,战斗,恋爱……但相比于内容而言,我更喜欢的也许是这部书的题目:在国内科幻事业萎靡的时代,它始终激励着我不要放弃对科幻的执着追求,因为——时间足够你爱!
或许是因为,作家在一个物欲横流人情淡薄的世界里,为我们对某些信念的幻想保留了一点点空间?
《火星纪事》(《The Martian Chronicles》)(美)雷&;#183;布拉德伯里(Ray Bradbury)
其实这也是一部作品集。但这种编年体式的写法,让我们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个世界展示给我们的不同侧面。
布拉德伯里早年所受教育的程度并不高,却以他那诗人般热情细腻的笔触,渲染出一幅消逝的火星文明背景。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在作家描述火星的年代里,人们早就清楚地认识到那里只是一方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即便如此,那些优美的画面仍旧从作家的脑海中奔腾不息地汩汩流出:那是一个发展到极致因而已然落败的文明,它与人类交肩错过,只留下一声无奈的叹息。
对于科幻来说,这也许只是一个概念,一个以一种美丽而伤感的方式所叙述的概念。
《瞧这个人》(《Behold the Man》)(英)迈克尔&;#183;莫考克(Michael Moorcock)
假如选择的范围局限于短篇的话,我一定会选B。W。奥尔迪斯的《户外》;假如选择的范围扩大到系列,还有J。G。巴拉德的“毁灭世界三部曲”可以考虑——要知道这两位英国作家可都是科幻“新浪潮”运动的领军人物!
那么《瞧这个人》有什么可取之处呢?
也许先要介绍一下背景——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席卷欧洲的五月风暴、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与交流、流行艺术的兴起与传播……所有这些,都带给人一种意图改变现状的强烈冲动。而科幻自身的变革,也使投身于这一领域的作家们大胆地开拓题材:宗教题材,性题材……这些原本根本不敢触碰的领域,现在都被一一涉足尝试,终于使得“新浪潮”运动轰轰烈烈了一个十年。
在这部与尼采作品同名的科幻小说里,主人公本欲通过时间机器,前往耶稣的出生地亲睹历史,没想到却阴错阳差地投身其中,无法再涉身事外……作家带着一腔强烈的宗教情结,揭示出一幕历史悲剧的不可避免。
《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美)威廉&;#183;吉卜森(William Gibson)
“赛伯朋克”(CyberPunk)科幻流派的开山之作。
此前虽然或多或少地也有一些相关作品,但从没有这么完美地把握“赛伯朋克”的精神,它第一次展示了如《黑客帝国》般的虚拟环境——这部电影却比小说晚很多年,而且很多实质性的精神还远未表达出来。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电脑和网络的大规模兴起,工业社会对人类的冲击似乎正在逼近阈值。在这种生存状态下,技术对人类自身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不得不思考的紧要课题。于是,“赛伯朋克”运动应运而生。
人机联网,电子意识,进入虚拟空间……去读这部作品!去感受这种数字化生存的真实!
《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英)玛丽&;#183;雪莱(MaryShelley)
现在让我们把眼光投向遥远的过去,在近两个世纪前的阿尔卑斯山上,我们依稀看到了现代科幻小说的源头——一生与死亡相伴的雪莱夫人,娓娓道出了一个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不错,这个故事要是由现在的好莱坞来编剧的话,也许只要十几页的篇幅就够了,剩下的内容可以由美女、枪战和高技术支持的特技场面来填充。但原书略显缓慢的节奏并不影响我们对其主题本身的思考,作者借主人公弗兰肯斯坦的所作所为,向读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人能不能制造人?而藏在这个问题之后更深的那个问题则是:科学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这是文学作品第一次认真思考现代科学对人类文明有何影响的作品。此前文学作品所关注的,更多的是历史、战争和爱情。那么同时拥有少女笑靥和魔鬼狰狞两张面孔的科学,又会给人类社会施加怎样一种影响呢?早逝的诗人妻子没能给出答案,但留下了可供我们长久思考的课题。
《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英)H。G。威尔斯(H。G。Wells)
这部作品被公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前瞻性作品(就是说至今尚未有其他作品能够超过,也许《1984》可以比肩齐名),而且它首次提出了时间旅行的可能。
《安德洛墨达危机》(《The Adromeda Strain》)(美)迈克尔&;#183;克莱顿(Michael Crichton)
很多人知道迈克尔&;#183;克莱顿这个名字,大约是在《侏罗纪公园》走红的时候。其实在此之前很早,这位后来因写作科幻而位列全球首富名单前茅的作家,就孜孜不倦地苦写了很多年了。而在1969年以前,以笔名发表多篇科幻小说的克莱顿一直默默无闻,直到这部《安德洛墨达危机》问世才使他声名大噪。
故事并不复杂:坠毁的卫星带回了宇宙中的病毒,而它们对人类来说是致命的——危机发生,危机应对,危机解决——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不过后来不少类似作品,都沿用了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解决方式。
令人奇怪的是,这部当年十分轰动的作品,情节并不十分出彩,叙述方式也颇为沉闷——书中充斥了大量的计划书、表格甚至分子式以及附图!这样一部作品,为什么会在读者中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响呢?我不清楚究竟是由于时间关系(出版于科幻黄金时代),还是由于地域原因(出版于公众科学素养较高的美国)。
开列完这个名单,我才发现一个前述没有的限定:列出的都是英语语系作者的作品。我重新检视上文,发现此举实非有意。
不错,我没有数到法国的凡尔纳:他的众多作品基本上难分高下,似乎没有哪一部让我格外喜欢。这位科学乐观主义大师的作品一度广为流传,与我们当年对“科学造福社会”的极度崇尚密不可分。事实上我最喜欢的凡尔纳作品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而这确实不是一部科幻。
我还没有来得及列举苏联的科幻:别里亚耶夫的故事叙述当属精彩,而斯特鲁格特斯基兄弟的作品则因过强的理念而伤害了阅读。假如非要选一部俄苏的科幻,首选当推叶菲列莫夫的《仙女座星云》——即使喜欢苛求的西方评论家也不得不认为,这一曲对社会的美好展望,是对未来社会的最好描述。还有一部备选作品则是《太空神曲》——自齐奥尔科夫斯基以降,苏联的宇航科幻有着悠久的传统。
我也没有提到日本的科幻:日本一度拥有一支相当庞大的科幻创作大军,小松左京以一部《日本沉没》震动了科幻界内外,显示出那个民族对其岛国地理的危机情结。但我更喜欢他的《因果循环》,这部作品以一种极为清晰的思路,描写了一条极为混乱的时间旅行线。
还有很多很多……看来想要列举历史上的科幻名著,十部的限制也许过于苛刻。
稿件来源:中华读书报
外篇 如何写作科幻/ 奇幻小说
The Rules of Magic魔法的规则
十年来,我在各种研讨会中听作者和读者们提出过数百种魔法在奇幻世界里运作的
可能方式。但基本想法只是个开始。魔法的规则必须一板一眼。首先,不能让你的读者
觉得什么都可能发生。其次,你制订规则越仔细,对魔法的限制就越清楚,小说的发展
空间就越广阔。
我们举一个在我的头脑风暴课程中经常被提出的想法作为例子:魔力的代价可以是
人身体的一部分。这规则非常简单,实施起来很痛苦,听上去不可思议——对我来说是
个好主意。和时间旅行的情形一样,这个创意也有许多版本。下面是把这个想法变成实
际魔法系统的几种不同方法:
1。当魔法师使用魔法时,会从手足开始小片小片地失去血肉。他无法确切知道会失
去多少。于是不可避免地,少掉手指、手掌、脚或整条胳膊的人被公认是具有强大力量
的标志,因此那些想吓唬别人的年轻人会出钱请人削去自己的手指,有时甚至是整条手
臂,并把伤口处理得像魔法造成的那样。很难分清谁是真正具有魔力,而谁只是徒具其
表。(你的主角可以是一个拒绝毁伤自己身体的人,他被大家看作是没用的孬种。
实际上他也一直是——直到有一天,必须用一道魔法来拯救他的城市,而这魔法力
量极其强大,只能由身体完整无缺者施展,它会令使用者的所有肢体一下子消失。他最
后用了这个魔法吗?如果用了,为什么?)
2。使用魔法者必须自行或者由人割下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被切开时施放咒语。
忍受痛苦的时间越长,牺牲的****越多,施法者得到的力量越大。这样,会出现专
以割下别人身体为业的“切除者”。他们精通酷刑,能够尽量延长把肢体剜下的时间,
同时使用药物,让施行魔法者在不丧失痛觉的同时,能集中注意力完成咒语。
(这里借用一下科幻小说的一个经典场景会很有趣:未来的社会,人类沉迷于“无
害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