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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獠牙之蛇-第29章

小说: 獠牙之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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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林重机枪,只要看看她面对相机的角度,和手腕微抬的动作,傲皇和齐小霞就知道,无论从哪个方向有敌人向她发起袭击,她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起犀利的反击。

如果说傲子夜是一头懒懒洋洋,喜欢四处猎艳的雄狮,那么傲夜语就是一只杀气腾腾,无时无刻不处于战斗状态的黑豹!事实上,她从六岁开始接受了十五年最严格特殊训练,从二十一岁开始参加佣兵团作战,到现在仅仅四年时间就经历大小三百余战。在她的身上,几乎融合了傲皇和齐小霞的所有优点,她在指挥时沉着冷静,在狭路相逢的战场上,她会立刻变成身先士卒,能激发出属下最疯狂气血的无敌猛将,现在还没有人能在她破釜沉舟的拚死狂攻中,侥幸逃脱。

她简直就是一台最完美的战争机器,她对敌人狠,对兄弟义,对国家忠,对男人……鄙!出道四年,国际佣兵团一提起傲夜语的大名,无不是又敬又怕,由于傲夜语喜欢穿暗紫色的防弹衣,做事又雷厉风行,颇有大家之风,有人干脆送了她一个外号:紫电!

傲皇轻叹道:“小霞你不觉得我们对这两兄妹的态度实在太不公平了吗?我们给了子夜一个自由选择的人生,却将最自己的女儿送上了最严酷的战场,现在夜语已经二十五岁了,可是你看哪个男孩敢和她约会?事实上,除了我这个老爸和那几个结拜兄弟,又有哪个男人站在夜语面前,不会呼吸不畅?这次让她多挑点顺眼的手下去中国,以她的能力,只要子夜没有死,解决这些事情还不手到擒来?他们兄妹见面,我就是希望子夜那头玩世不恭的大色狼,能把夜语稍稍教坏一点点,让夜语能对其他男孩子,展露出属于女性温柔的一面。我们的女儿这么漂亮,总不能就是因为杀气太重,而最终象她老妈一样,成为没有人要的老处女吧?”

齐小霞不满的叫道:“傅吟雪你这个家伙竟然敢说我是没有人要的老处女?!”

房间里立刻传来不满的娇嗔和男人的讨饶声。

在几千公里外的修罗军团驻南非分部指挥中心,身高足足一百八十公分,就喜欢扛着加特林重机枪的傲夜语狠狠拍掉身上的沙粒,抓起一条湿毛巾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也算是洗过了脸。

她面无表情听完了九叔程远夏传达的命令,指着窗外足足三千名修罗军团士兵,道:“我觉得他们都不错,反正南非战场上的任务已经完成,能不能全带去?”

带三千名世界最强悍的特种部队回国?!

饶是程远夏陪着傲皇纵横天下,经历过无数场血战,也被傲夜语的一句话,呛得喷饭无数,一头晕倒在地鸟。

傲夜语望着在地上努力挣扎的程远夏,她淡然道:“爸爸的心意我明白,但是我绝对不会喜欢一个力量比我还弱的人!无法驯服我的心,又凭什么让我心甘情愿的躺在床上扮成楚楚可怜的小鸟依人状,任由他在我身上寻找什么‘性趣’和快乐?”

望着尴尬到极点的程远夏,傲夜语眼睛里突然闪过一丝戏谑的笑意,她道:“这样吧,反正三千多号男人闲在那里也是闲着,我们不如举行一次全军比武大赛。兼于这次任务的特殊性,我要从三千人里,选拔出二十名最擅于擒拿格斗的,二十名最擅长枪械狙击的,二十名擅长电子作战的,二十名最擅长特护急救的,二十名最擅长心理公关的,二十名最喜欢虐待俘虏的!”

傲夜语对自己的话做了一个最后总结:“这样,把他们的能力加起来,就等于从部队中挑出了二十个勉强能达到我傲夜语男人标准的家伙,再加上九叔,我们就二十二个人一起去完成这个任务吧!”

傲皇最后接到老九程远夏的报告是:“驻南非战地司令官傲夜语经过三小时选拔,从修罗军团中精选出最‘完美’最‘优秀’的军人二十名。我们将会分成三批返回祖国,我和司令官傲夜语预计在十二小时后抵达轩辕市。”

傲皇望着齐小霞轻叹道:“我们的语儿真是长大了,懂得小心能驶万年船的道理,就连二十二个人都要分成三批回国。”

要是傲皇知道,把随从分成三批,只是因为人太多,根本无法一次性买到那么多机票,不知道他会有什么想法。大概傲皇先生一定后悔,为傲夜语司令官下达了行动人数不限的命令吧!

要知道,一个铁血军人当然要学会以寡敌众,但是更要喜欢上以众凌寡的感觉。无论是白猫黑猫,逮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是一拥而上,还是车轮大战,能把对方玩死就是胜利嘛!

就这样,傲夜语司令官带领了首批四十名杀气腾腾的修罗军团超级精锐,外加一个苦笑连连的九叔兼战地总指导员程远夏,一起回到了老爸的老家,轩辕市。

当客机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终于落到轩辕市民用机场时,傲夜语一语不发的站起来,在她身后,齐刷刷的树起四十根直挺挺的旗杆,只要看看这批集团化,企业化,杀手化,一个个面无表情的剽形大汉,谁还敢犯刺的抢在傲夜语司令官前面走下飞机?

傲夜语和程远夏率先走下飞机,四十名修罗军团职业军人,自然而然排成一个四行横行列队,跟在他们身后两米的位置上。

他们几乎堵住了整个通道,在他们身后足足三十米的地方,才能看到其他乘客畏畏缩缩的小踏步前进。唯恐自己稍有不慎,就惊动了前面那些一看就不是善茬的家伙们。

四十二个人都目不斜视,他们之间却一直保持着某种最锲合的联系,他们的腿同时抬起又同时踏下,虽然没有刻意作势,但是四十只脚不断同时踏到机场大理石地板上,慢慢的、慢慢的,就形成了一种犹如战鼓轰响的压迫气势。

这四十二个人,最醒目的当然是傲夜语!

任何人一看都知道,傲夜语绝对这支队伍的灵魂性人物!四十名修罗军团士兵,都脱去了带着浓重硝烟味的军装,套上了价值不菲,已经有资格出席任何一场晚会的黑色手工限量缝制西装,随着他们齐刷刷抬起自己的腿,黑得发亮的皮鞋反射出来的光,很容易刺花女孩子的双眼。

只有傲夜语,身上还套着一件已经不知道穿过多少次洗了多少次的迷彩服,脚上穿了一双将她最后一点女性气质都彻底破坏无遗,脏兮兮天知道多久没有上过油的军警防暴靴。看到她本来应该称得上搭配合宜,最能体现中性美的脸庞,所有人心里涌起的不是对美的赞叹,而是“雕塑”、“金属”、“冷酷”、“坚硬”这些绝不适合用来形容女孩子的词语。

她代表心灵窗户的那双眼睛,更是锋锐如刀,只是轻轻一扫,就让原本哗乱的机场突然间变得死一般寂静。

所有人都用紧张而兴奋的眼光看着这个带着一身尘烟和陈旧,与世俗绝不合拍的强悍女人。她骄傲的支撑起自己足足一百八十公分的身躯,她迈出的每一步都坚定而有力,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让身后的四十名剽形大汉产生连锁反应。

有人叫道:“这是在拍电影吗?摄相机在哪里,导演又在哪里?我们会不会被拍进镜头里?!”

“小声点!”在他旁边一位当过兵的朋友,低叫道:“你睁大眼睛看清楚了,他们全是军人!还是最精锐,最强悍的那种!看他们的神情气度,尤其是站在队伍最前边的那两个人,就算把我们军区最牛逼的特种侦察连拉出来和他们比,都是黄花菜!”

傲夜语走出机场,命令道:“所有人按照自己的特长分成三组,第一组,利用你们打架闹事的特长,在七十二小时之内打入轩辕市地下势力范围,从那些信息最灵通的地痦流氓中间寻找可能有用的信息情报,九十六小时后我要听到你们有价值的汇报!第二组,寻找合适的地点建立临时大本营,以傲子夜最后出现的明日大厦为目标,攻破明日大厦的网络防御,我要在七十二小时内,得到他们所有情报资料!第三组,利用你们的公关特长,在一百二十个小时内,给我彻底调查一遍傲子夜曾经接触过的人,逐一排除可能对他不利的对象!”

“其他两组人员赶到轩辕市后,我会把他们合理分配到三个工作组中,组长由职位最高者担任,解散!”

望了一眼站在身边的程远夏,傲夜语道:“九叔我们一起先去看看哥哥的住所,也许能在里面发现点什么蛛丝马迹,然后我们再一起去拜访张局长。我们需要他帮助我们装备一些武器,既然来到真正祖国,我们做事情就要遵守这里的法律!”

第四卷 将星之路 第七章 嫁给穷鬼当老公

怎么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鬼才知道!

子夜骂够了,吼够了,疯够了,才颓然坐到床上狠狠喘着粗气。绣儿已经被他吓坏了,她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小心的缩在墙角,唯恐城门失火会殃及她这只无辜的小鱼。就连恶来这位能抓着五百斤重石头玩飞天探弋的未来无敌猛将,也是小心翼翼的趴在门前,透过细细的门缝看着突然间暴怒如狂的子夜哥哥、子夜姐夫。

能不他妈的愤怒吗?

想想看吧……

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没有互联网,没有XO没有路易十三,也没有他最喜欢的悍马吉普车,更没有千娇百媚,只要他傲子夜大队长伸伸手指头,就飞扑进他怀里的各色美女。说白了,这里就是标准的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取暖基本靠抖,穿衣基本靠纺,治安基本靠狗,照明基本靠油,晚上灯一吹,除了做爱再也没有其它任何娱乐项目的狗屁奴隶时代!

以他傲子夜张扬过度的性格,一不小心得罪了某位达官显贵,一个烧红的铁环环扣在他的脸上,他就会变成一位猪狗不如的奴隶,从此过上娱乐基本靠手的“性福”生活。

而且……他掉落到哪个时代不好,要是落到什么贞观之治的大唐,那里国富民强,而且思想开放,以他傲子夜远超常人的英俊潇洒那些贵妇人大小姐,还不是飞蛾扑火前赴后继的往他怀里蹦?他为了泡妞附庸风雅,死记硬背住的唐诗宋词八百首,随便硬拽出几句来,那还是立刻成了一代伟大诗人?再加上他千杯不倒,愈喝愈疯的变态酒量,只怕千百年后,名垂青史的就不是什么诗仙李太白,而是他诗疯傲太夜了!

干嘛非要掉进一个传说中最黑暗,君主最残暴无能,只知道宠信谗臣亲近女色,新旧势力交替的动乱时代?

就算非要把他丢进一个动乱时代,丢进三国时代难道不好吗?

那里有飞将吕布,有武圣关羽,有单枪匹马在长板坡七进七出,视曹操百万大军于无物的赵子龙,还有貌美如花可以沉鱼落雁的绝世美女貂婵!

他傲子夜虽然武不能和这些三国名将相比美,智无法和诸葛之亮,郭奉之孝相提并论,但是他看了N遍三国演义电视剧,小时候不知道听过多少三国评书,对三国历史可谓倒背如流。就凭这种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依附在曹孟德身边,也有资格成为最牛逼最有政治远见的超级谋士吧?

但是商朝……它距离现代社会实在是太远了,子夜对这个时代最大的了解,就来源于一部“封神榜”古典神话小说改编的电视连续剧。

问题是……神话小说里掺了多少水份,加入了多少作者大大放肆的想像,和不切实际的推理啊。

到了这个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时代,算来算去,子夜气馁的发现,自己还真他妈的是文不成武不就,没有一样能端起来别树一帜的东西。

绣儿一直缩在床角用柔情似水的眼光望着子夜,这总算稍稍安慰了一下子夜受伤的心灵,不管怎么样,现在这个社会连年征战,男丁少,女人多,漂亮的寡妇想来更多,以他出色的外表,和迷死人不偿命的淫贱微笑,泡上几个有钱的妹妹,混上几口软饭还是不错鸟!

肚子传来不争气的咕咕声,子夜这才发现,自己早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了,在和绣儿进行了一场过于激烈的体育运动后,他更是饿得手脚发软眼冒金星。子夜伸手狠狠拍了一下绣儿丰腴的美臀,低叫道:“还不快去为你的相公备饭,我真的快要饿死了!”

看到子夜终于雨过天睛,绣儿把自己缩在被褥里飞快的穿衣,拖着她初尝云雨后明显行动不便的身体跑出茅草屋。子夜这位大爷中的大爷,把两只手枕到脑后勺上,叫道:“宝贝儿别忘了给相公准备点好酒!”

绣儿略一迟疑,狠狠点了点头。

不一会外面就飘过来一丝炊烟冉冉升起的烟雾,子夜大爷心安理得的叹了一口气,又合了上了双眼,通过睡觉来弥补自己刚才损耗过于严重的体力去鸟。无论对方是小家碧玉,还是当红的演艺明星,亦或者是人称女强人的商场悍将,在和他傲子夜春风一度后,哪个不是小鸟依人,连贴带赠,外加亲自下厨为他纤手调羹?

商朝的美酒,应该别具风味吧?

子夜慢慢闭上了双眼,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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