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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清末四公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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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君子加张荫桓、徐致靖。

徐致靖之被捕,是因为保荐康有为。张荫桓之被捕,亦是因为他“教坏”了光绪。对于光绪之所以致此,责任谁属,在慈禧的看法是一贯的,与我国刑法上对“教唆”犯罚得特重的立法精神也是一致的。

至于八月十三日的突变,《梦蕉亭杂记》所记,亦颇可采信。原来派军机大臣、大学士,会同刑部严于审讯。十二日本已加派御前大臣会审,而次日未待庆王所派之员主持审问,即因贻谷一奏,由刚毅亲自至刑部传谕,毋庸审讯,立即正法。其基本原因还在外间流言太盛,“有谓各公使出面干涉,并谓一经审问,恐诸人有意牵连,至不能为尊者讳”之故。

《梦蕉亭杂记》所说“某京堂”指国子监祭酒贻谷。当时确有外力干预的迹象。但此外力干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英日两国营救张荫桓。而八月十一日有上谕,指出张荫桓非康党,故此外力干预,乃别为一事,与六君子的安危无关。

另一部分是由康梁漏网而引起,梁启超在京晤李提摩太,避入日本使馆,康有为得英人之助,得以安抵上海,以及上海道蔡钧接到逮捕康有为的密令,与英国领事接洽,未能如愿的情况,京中必都已了解。加以天津《国闻报》的公然昌言,西人将作干涉。因此,在贻谷以前有高燮曾、黄桂两奏,皆主速作断然处置。平心而论,高、黄、贻三人都是为了保护光绪,安定大局着眼,其中黄桂八月十二日一奏,最为简明扼要。

外间传说纷纷,皆谓康有为弟兄所犯案情重大。其党之同谋者,在内则以张荫桓、徐致靖、谭嗣同、林旭为渠魁,而杨深秀、宋伯鲁等扶助之。在外则以黄遵宪、熊希龄为心腹,而陈宝箴、徐仁铸等附和之。此外尚有梁启超、麦孟华等数十百人,蔓延团结,党羽遍布……自去年以来,人言啧啧,皆谓此辈谋为不轨,将效开化党乱高丽之故事。而康有为来京,果借变法为名,包藏祸心,诡计百出,阳托为忠愤之举,阴售其奸诈之谋。摇惑人心,混匿国是,真有出人思议之外者。今闻朝廷察其罪状,凡属臣民,莫不同声称快。及闻该员逃匿,未能缉获,则又私忧窃虑,恐其铤而走险,勾结外洋,致生他变。且天津《国闻报》妄造谣言,谓外人意颇不平。此必其党欲为挟制之计,而该报复张其说也。臣之愚见,以为此事宜早决断,将已获之犯,速行处治,以绝其望。

至案内牵连人员,应拿者拿,应黜者黜,应宥者宥,一经办理定夺,即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使为首者不能漏网,为从者不致生心。即外人欲来干预而事已大定,无所施其术矣。臣素知康有为、张荫桓居心诡谲,故望朝廷先发制人,庶免奸党煽乱。

此奏又有一附注,专为张荫桓而发,基本上仍旧是客观的:再:臣正缮折间,适接邸钞,知康有为一案,已奉谕旨将徐致靖等分别审讯看管,此外概不深究。至张荫桓平日声名甚劣,虽非康有为之党,亦应按照屡次被参款迹,从重处罪。

第三章袁世凯告密(2 )

黄桂为笔者长亲,贵州人,时由翰林院编修改福建道御史。他当然是旧派,但却是真正的道学先生,幼时闻长辈言,他真能做到不二色。夏日盥沐,裸上半身擦背,若有女仆入室,即避至门后,古板如此。

大致历代党争,辄令人有薰莸同器之恨。不过虽“阉党未必尽小人,东林未必尽君子”,但代表正义一方的主事者,须是君子,则虽失败一时,于世道人心,仍大有帮助,如明末东林阉党之争,东林败得很惨,但“东林孤儿”所发生的影响,促成了康熙朝的盛运。摆脱狭隘的种族观念来看,自是历史上值得骄傲的一件事。而戊戌政变,最大的不幸是,真君子枉死,而伪君子康有为苟且偷生,并以作伪的方法,利用光绪的被幽,六君子的惨死,沽名钓誉,营私牟利。贤如梁启超,亦不免助师为恶。代表正义的一方,主事者的真面目如此,那就无怪乎民初北方政坛的丑态百出了。

当然戊戌政变绝不能与明末天启年间的政潮相提并论。保皇党不同于东林,守旧派更非阉党。天启并不值得同情,值得为之一掬同情之泪的是光绪。但光绪可能至死不明白,害得他最惨的不是袁世凯,也不是荣禄,而是康有为。

大家都知道,光绪最痛恨的是袁世凯。常常在纸上画一只乌龟,写上袁世凯的名字,然后将纸撕碎。又以写有袁世凯字样的纸悬在壁上,作竹弓竹箭的靶子。此种近乎童的举动,为一种无可奈何的发泄。我以为光绪之恨袁世凯,不在他告密,而在诬赖他有“密诏”付袁世凯要包围颐和园。而此“密诏”,可能出于荣禄伪造,已如前面的分析。果如所言,则袁世凯亦为替人受过,只是受过的代价很不小,袁世凯应无所憾。

其次,光绪恨的是荣禄。两宫一起召见大臣时,光绪几乎从不理荣禄。但荣禄却常存补过之心。废立一事,论者多归功于张季直为刘坤一所草一疏,其中警句:“君臣之分已定,中外之口难防”,笔力足以回天。其实若无荣禄在朝中主持,彼此取得内外相维的默契,刘坤一不敢贸然上折,即上亦未见得能发生有力的效果。主张废立者,实以“蒙古状元”崇绮为首,而徐桐力赞。崇绮自其女嘉顺皇后殉帝,闲废二十年,希望以此媚禧而得复起;徐桐则以不通的翰林,自以为卫道的重任,实在是两为帝师,声光权势先不逮李鸿藻,后不及翁同,此心不甘,想将大阿哥溥仪炮制成一个如同治之亲李、光绪之昵翁,可以由他摆布的皇帝。说起来都是私心。

光绪之倒楣,在于荣禄、袁世凯、崇绮、徐桐,还有康有为,都拿他当作反面的政治资本,好比一张“人头支票”,可借以诈欺搪债。所不同者,荣、袁、崇、徐,人尽皆知其为后党。而康有为则打着保皇的鲜明旗帜。而最讽刺者,则后党与保皇党,都诬赖光绪想以武装夺母之权。北方谓某人害惨了某人,辄谓之“送了他的忤逆”。荣禄与康有为都送了光绪的忤逆,而光绪实非忤逆。康有为不特不为之辩,且推波助澜,证成其事。其肉安足食乎?

康有为拿光绪这张“人头支票”行骗的手法是搞勤王。勤王要人要钱,故必须号召忠义之士,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梁启超改谭嗣同的诗、改林旭的诗,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梁启超改林旭之诗,不如改谭嗣同之诗之甚。但小动手脚,意思却大有出入。先说第一句:青蒲饮泣知何补(原作)

伏蒲泣血知何用(改作)

按:青蒲之典已如前述。惟其用青蒲,才可以表明是近臣造膝密陈。今以林旭受光绪特达之知,凡有谏奏,只要办得到,无不嘉纳,根本无须泣谏,更不会无补于事。然则近臣密陈,“青蒲饮泣”的对象,既非皇帝,必是太后。

今改为“伏蒲泣血”,不过大廷苦谏,是一般忠烈的言官之所为,并不能表现林旭的近臣的身份,更不能显示泣谏的对象为太后。“泣血”亦不典,或者由评丁卯的诗:“却赖汉庭多烈士,至今犹自伏蒲论”而来,以“泣血”之泣来强调“烈士”之烈。

这句诗中,梁启超用意最深的是改掉“青”字,抹煞“青蒲”即所以隐瞒林旭曾有向慈禧力谏之意。因为这表现了林旭调和两宫的本心,变成妥协主义。而梁启超要表现势不两立的战斗精神,当然要隐藏林旭的真心本意。末一字改“补”为“用”,亦所以表现并无商酌的余地。

再谈第二句:慷慨难酬国士恩(原作)

慷慨何曾报主恩(改作)

原作及改作酬报深恩的对象,虽皆为光绪,但报恩的原因大不相同。这一点于林旭的原意,颇有出入。就诗论诗,是点金成铁;就事论事,是抹煞作者的心迹。仅就前者而言,梁启超已经愧对故友了。

按:林旭的原意是“国士待我,国士报之”,报恩是因为光绪以国士相待,并非由于光绪是皇帝的缘故。作诗讲究贴切,切人切时切地切事,不独移用不到他人身上,即为其人,亦移用不到他时他地他事。此即是宋诗精髓。

照梁启超一改,则是一般化了,凡为臣子,无不可用。化特殊为一般,恰就是梁启超改诗的用意,以君臣大义立论,则人人当奋起勤王,黄彰健:《戊戌政变记》记林旭此诗头两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报主恩。”其言“报主恩”,与梁撰《谭嗣同传》“酬圣主”语气相同。恐系梁有意窜改。

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所谓“酬圣主”之语见梁启超所撰《谭嗣同传》:(八月)初六日,变遂发。时余方访君寓,对坐榻上,有所擘划,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旋闻垂帘之谕,君从容语余曰:“昔欲救皇上,既无可救,今欲救先生,亦无可救,吾已无事可办,惟待死期耳!虽然,天下事知其不可为之。足下试入日本使馆谒伊藤氏,请致电上海领事而救先生焉。”余是夕宿于日本使馆,君竟日不出门以待捕者,捕者既不至,则于其明日入日本使馆,与余相见,劝东游,且携所著书及诗文词稿本数册,家书一箧托焉。曰:“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卜,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遂相与一抱而别。初七、八、九三日,君复与侠士谋救皇上,事卒不成。初十日,遂被捕。被逮之前一日,日本志士数辈,苦劝东游。君不听,再三强之,君曰:“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卒不去,故及于难。

第三章狱中壁诗(1 )

以下即记谭嗣同狱中壁诗。六君子在狱中情形,只有间接传闻,如唐恒的八十韵长诗所记,今参以汪精卫所言,足证唐恒所记为实录。汪虽亦为间接传闻,但身在狱中,所得较唐更真切,故益可信。

汪精卫银锭桥刺摄政王载沣事败,以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与立宪派暗中有往还,汪得不死,系刑部狱。凡入刑部狱者,均为钦命要犯,软称“诏狱”,俗名“天牢”。清朝的刑部,系就前明锦衣卫改建,其下有镇抚司,原掌本卫刑名。永乐时增置北镇抚司,凡特殊事件,得由北镇抚司任意处理,为明朝暗无天日的特务组织之滥觞。

记狱南北两监,北监即北镇抚司旧地,有参天老槐,乃杨椒山手植。狱屋阴森凄黯,墙上每多黑紫晕迹,乃忠臣烈士的碧血。狱卒谈往事,虽前明佚史,历历可证。汪在狱中,与一老狱卒刘一鸣相善,会作一文记其人,题目甚隽雅,名为“故人故事”。刘一鸣尝看守戊戌六君子,所以汪精卫所言与梁启超所作为宣传用的传记,颇有异词,黄秋岳的《花随人圣摭忆》,谓之为“字字实录”。今据黄秋岳所记,条录如下:谭在狱中,意气自若,终日绕行室中,拾取地上煤屑,就粉墙作书。问何为?笑曰:“作诗耳!”可惜刘不文,不然可为之笔录,必不止“望门投止思张俭”一绝而已也。

林旭,秀美如处子,在狱中时时作微笑。

康广仁,则以头撞壁,痛哭失声曰:“天哪!哥子的事,要兄弟来承当。”林闻哭,尤笑不可仰。既而传呼,提犯人出监,康知将受刑,哭更甚。

刘光第曾在刑部,习故事,慰之曰:“此乃提审,非就刑。毋哭!”既而自西角门牵出,刘知故事,缚赴市曹处斩者,始出西角门,乃大愕!既而骂曰:“未提审,未定罪,即杀头耶?何昏愦乃尔!”

同死者尚有杨深秀、杨锐,无所闻。

谭嗣同题壁之诗,取煤屑书于粉壁上,自是不久即湮没,墨迹不存,无可印证,所以梁启超得以大改特改。观其“终日绕行室中”,苦吟不已,则知谭以自分必死,欲于此极有限的余生中,表明心迹,一句一字皆自肺腑中出,留待后世论定其真面。是故梁启超改他的诗,即是抹煞他的苦心,谭嗣同地下应有余憾。

至于康广仁,据梁启超为他所作的传说:被逮之日,与同居二人程式、钱惟骥同在狱中,言笑自若,高歌声出金石。程钱等固不知密诏及救护之事,然闻令出西后,乃曰:“我等必死矣!”君厉声曰:“死亦何伤?汝年已二十余矣,我年已三十余矣,不犹愈于抱病岁月而死者乎?特恐我等未必死耳!死则中国之强在此矣,死又何伤哉?”程曰:“君所言甚是,第外国变法皆前者死,后者继,今我国新党甚寡弱;恐我辈一死,后无继者也。”君曰:“八股已废,人才将辈出矣,何患无继哉?”

神气雍容,临节终不少变。

据此,则康广仁则是慷慨成仁,从容就义,兼而有之。汪精卫所闻,却又是如此茸窝囊,直如两人。平心而论,汪精卫述谭、林的态度,既已可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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