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流星-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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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刚才那场恶斗,孟华犹自吃惊,心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两句老话当真一点不错。想不到在这回疆极西之地,数日之间,竟会接连碰上两个劲敌,若论真实的本领,劳超伯我已经是打不过他,这番僧比劳超怕还更厉害!好在他嗜武成迷,我才有脱身的机会。不过这场恶斗,对我却是也有好处。”此时他方有余暇,仔细琢磨那番僧的内功运用之妙。越来越发觉张丹枫传给他的内功心法有更多相通之处。
不过在欢喜之中,孟华却也有点疑虑:“为什么在这样荒凉的地方,会接连出现两个可以说得是顶尖儿的高手呢?”
接连再走五六天,初时看来好像是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终于给他走到了尽头了。但延展在他跟前的却又是连绵不断的群山,他已经走到天山山脉迄逦千里的山区了。
他踏迸了千万年来也从来没有人来过的原始森林,山上长满参天古树。最多的树木是云杉,其次是白烨。云杉是一种珍贵的木材树,也是非常美观的风景树,树叶四季长青,树干高大挺拔,一棵靠一棵,笔直矗立在陡峭的山崖上。孟华莫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高大的树,连想象也想象不出,(按:1965年,中国新闻社记者到天山实地测量,最高的云杉有高达40米的,树干直径2米多。)白烨上则是一种落叶乔木,树干雪白,树叶婆娑。每到秋天,树叶由绿变黄,由黄变红,煞是好看。此时正是秋未冬初,满山是白烨的红叶,景色真是奇丽无比。
还有一种奇特的景色是,在别的地方,百花大都是在春天开放的,但在这十分寒冷的天山之上,秋天才是百花盛开的季节;原来花朵是会适应环境的,高寒草原上的野花有个共同的特点是:茎叶细短,花朵小巧,能耐风寒。在夏秋之交,冰川雪海大融化,那才是最是开花的时候,草原高山之上,也就万紫千红。可惜孟华来得稍迟一些,此时己是秋未冬初,但虽无万紫千红之盛,奇花异卉,依然触目皆是。
孟华正在为这奇丽无倚的景色神迷目眩之时,忽听得山摇地动的时候好像万马奔腾之声。举目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
只见一群野牛从山上冲下来,好像是在追赶什么猎物,群牛发出鸣鸣的怪叫,向前奔驰,横冲直撞,小一点的树木,给它们一撞,登时倒下。所过之处,沙飞石走,端的比万马奔腾的声势还要骇人。
这种野牛比骆驼还大,皮粗肉厚,一双长角更是十分厉害的武器,狮虎也斗不过它们。孟华早就听桑搭儿说过,猎人最害怕的就是碰上这种野牛。若然碰上,唯有避之则吉,千万不可招惹它们。因为这种野牛,性喜合群,倘若伤了它们一个,它们就会成群结队来的。所以猎人敢于猎狮猎虎,就是不敢猎这野牛。虽然犀牛是一种十分名贵的药物。
幸好这群野牛不是朝着孟华所在的方向冲来,但孟华也怕给它们发现,于是下了坐骑,躲在高逾人头的茅草丛中,准备群牛过后,便向另一个方向逃跑。
忽见那群野牛聚集在一棵云杉树下,和孟华的距离已经相当远,不过还是可以看得清楚。
那群野牛,就像冲锋的兵土一样,三五成群,川流不息的用它们坚厚锐利的长角,撞击那棵云杉,那棵云杉少说也有十几丈高,竟也给它们撞得树干摇动,树枝折断,树叶纷纷飘落。不过多久,那棵云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和少许粗大的横枝子。看来要是它们继续川流不息的撞下去,只怕这棵高大异常的云杉,也有给它们撞得倒下的时候。
树叶落得干干净净之后,孟华凝神望去,隐约可以看见树上藏有一个人。初时孟华还以为自己眼花,但跟着却已听到那人惊呼之声了。
孟华这才知道野牛为什么要撞这棵云杉,原来它们追逐的“猎物”竟然是这个躲在树上的人。桑塔儿曾和他说过,这种野牛虽然凶猛,但并不是吃人的。除非你伤了它的同类,否则你碰上了它们,只要佯死,大半可以没事。不过也有可能给它们践踏而死,所以也还要讲运气。另一种逃避野牛的法子就是上树,它们并非吃人的猛兽,人上了树,它们多半就会不加理会的了。
但这个人已经上了树,那牛还是不肯放过他。“想来这个人必定是不知道这种野牛的脾气,他可能是最初碰上一只野牛,恐怕给它伤害,伤了这只野牛,以致引起它们同类的报复。”孟华心想,但不管他是由于何种原因被野牛围攻,摆在孟华眼前的难题却是要不要去救他呢?
孟华当然是想救这个人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岂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给一大群疯狂的野牛撕成片片?
但这并不是应该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这个力量的问题。他的剑法再精,武功再好,单凭他一个人,能够斗得过这群疯狂的野牛吗?只怕救不了人,反而赔了自己一条性命!他掉转了头,不敢朝那边望去,跨上了坐骑。
正在他想要仗着快马逃走的时候,忽听得那个人大声叫道:“救命!救命!”
这一声叫喊,登时令得孟华大吃一惊,好像着了定身法似的,呆住了!
声音从那么远的地方传来仍然震得他的耳鼓嗡嗡作响。这人用的分明是“传音入密”的上乘内功!但令他大惊呆愕的可还不是因为那人的上乘内功,而是因为他听得出是一个他所熟悉的人的声音了!
这刹那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却不能不跑过去看清楚这个人了。
果然是他认识的人,而且并非普通的朋友,是一个和他大有关系的人。
你道这个人是谁?原来是金碧峰!他是金逐流的儿子,金碧漪的哥哥!他能够不救金碧漪的哥哥吗?
不容他有任何考虑,他也没有余暇考虑了。片刻一呆之后,他立即拔转马头,向那群野牛奔去!
“金大哥,别慌,赶快爬上树顶,我替你引开野牛!”孟华也用传音入密的内功,向他大叫。不料他这么一叫,金碧峰非但没有爬得更高,反而跌了下来。
原来他最初也没有看清楚是孟华的。
甚至他根本没有指望任何人能够救他。其实他叫“救命”只不过是出于一种本能,他也知道没有谁能够有那么大的本领,能够在一大群野牛攻击之下,把他救出去的。
当孟华从茅草丛中出来的时候,他在云杉树上,居高临下,看见了人和马的影了,就像一个在水中快要给溺毙的人,抓着了一根芦苇一般,他看见一个影子,就本能的叫出救命来了!想不到来的竟是孟华,是受过他的冤枉,直到现在还给他仇视的孟华!是曾经好几次给他弄得十分难堪的孟华!正是。
好正不分深白侮,无颜呼救救星来。
正文 第三十六回 平楚日和憎健翻 天山月冷惜幽兰
他突然发觉来的乃是孟华,不由得心头一震!
这个时候,恰好是这棵云杉给疯狂的野牛撞击得摇摇欲倒的时候。
精神极度紧张之际,哪容得骤乱心神?手指颤抖,树枝抓得不牢,这就跌下来了!
幸亏他命不该绝,那棵云杉有十几丈高,跌到离地约有丈许之处,恰好给他抓着一株伸出来的树横枝。与此同时,他的膝只觉一阵剧痛,原来是给另一株横枝戳伤了。
一只野牛双角向他抄来,距离他的脚跟不到五寸!
孟华早已准备了一块有棱角的石头,飞马上前,三十步开外,用力把那块石头掷出;那只正在向金碧峰疯狂攻击的野牛,给这块石头打个一正着!打中的部位是脑门。
也幸亏孟华的内功这几天大有进境,这块石头被他以雄浑的内力打出去,力道不亚于巨斧一劈,饶是野牛皮粗肉厚,亦是经受不起。
那只野牛发出郁雷也似的狂嗥,痛得倒在地上打滚。在它旁边的两只野牛,也给它撞倒了。
金碧峰这才惊魂稍定,咬紧牙根,忍着疼痛,抓牢树枝,续向上爬。
树上的金碧峰松了一口气,树底下的孟华却是遭遇了生平未有之险。一大群疯狂的野牛向他冲过来了!
在这性命俄顷之间,他并不是首先逃命,而是更加要刺激野牛,好让它们转移目标,攻击自己。
他知道成群结队的野牛,一定有个首领,他发现有一只特别凶恶、特别高大的野牛,向他狂嚎两声,跟着又转过去看守树上的金碧峰。约有半数的野牛向他冲来,另外一半则还跟着那只野牛撞击云杉,看来这只野牛就像军队的指挥官一样,料想必定是这群野牛的首领无疑了。
孟华突然如箭离弦,从马背上平射出去,一招“白虹贯日”,出剑如电,又快又准,唰的一剑刺将过去,把这只野牛的一只眼睛刺瞎。
树上的金碧峰给吓得目瞪口呆,孟华如此超卓的轻功固然是令他又是吃惊又是佩服,但他更担心的却是孟华如何能够脱险?多好的轻功也不能像天上的飞鸟,飞过来又飞回去的。而孟华又决不能落在疯狂的群牛之中。
好个孟华,在这惊险绝伦的场面,丝毫也不慌乱,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长剑当作拐杖,向下一点,剑尖触着牛角,立即借力翻腾,又是如箭一样的平射回去!
他的马害怕了野牛,不敢逼近,可也没有逃走。孟华人在半空,撮唇一呼,这马甚通灵性,立即转身迎接主人。孟华一个鹞子翻身,平平稳稳地落在马背。
这群野牛的首领给孟华刺瞎了眼睛,登时怒发如狂,不再理会树上的金碧峰,一矮身躯,翘起双角,就向孟华冲去。首领“身先士卒”,“部下”自都跟着它去追赶孟华。
孟华跨上坐骑,有恃无恐,心神大定,纵声笑道:“好,你们来吧!看是你们跑得快,还是我的马跑得快!”
野牛乃是庞然大物,身体笨重,当然跑不过他的日行千里的骏马。孟华骑着马跑,忽疾忽慢,和最前的那只野牛首领,一直保持百步以内的距离。
他把这群野牛引出数里之外,这才快马疾驰,在树林里兜了几个圈子,令——得追踪的牛群迷失路途,然后方始回去救金碧峰。
回到那棵云杉树下,只见金碧峰手攀横枝,挂在树上,爬不上去也没法下来。原来他伤了腿,膝盖已脱了臼。
那根横伸出来的树枝离地约有五六丈多高,三丈多长。金碧峰挂在中间。孟华要是爬上去将他抱下来,只怕那根树枝负担不起两人的体重。
幸而孟华颇有智计,当下拔出宝剑,剥削树皮,搓成一条长绳,叫道:“金大哥,抓牢绳子!”用力一挥,长绳抖得笔直,向金碧峰抛去。金碧峰足部受伤,气力还在,接过绳子,让孟华将他扯了下来。
金碧峰叹了口气,说道:“孟兄,多谢你来救我,我又欠下你一笔人情了。”
孟华说道:“金人哥,千万莫说这样的话,患难相助,理所应当,你在拉萨也曾帮过我的忙呢。”
金碧峰道:“我欠你的更多。你在布达拍宫中已救过我一次性命了。”要知他是天下第一剑客之子,自小给人奉承惯了,是以养成一副自命不凡,心高气傲,不愿轻易授受人家恩惠的脾气。在布达拉宫,孟华救过他的性命,随后两天,他和江上云也去帮忙孟华与吉里父子脱险,当时他曾有言道:“从今之后,咱们谁也不欠谁的人情。我不把你当作敌人;但也不会把你当作朋友。”岂知言犹在耳,他又受了人家的救命之恩。想起当时的言语,心里不觉十分惭愧。
孟华眉头一皱,说道:“患难扶持,何必斤斤计较?金大哥,你莫说客气话了,待小弟给你治伤。”
孟华的三师父丹丘生所学甚杂,孟华也曾跟他学过接骨之法,当下拿起金碧峰的断腿,说道:“金大哥,你忍一点儿疼痛。”“喀嚓”一声,已是替金碧峰接好断臼。金碧峰道:“我自己有金创药。”掏了出来,孟华替他敷上。
金碧峰一时未能走动,孟华陪着他坐下,说到。”金大哥,怎的你也会到这里来的?”
金碧峰道:“孟兄,我知道你已见过我的爹爹了。”
孟华说道:“不错。我和令尊分手之时,令尊正是要到拉萨城中找寻你们。想必你和江兄亦已见到令尊了?”
金碧峰道:“正是家父要我前往天山的,明年三月十五是吕四娘的百年祭,氓山派将有盛会,是以家父替氓山派代邀天山派的掌门人唐大侠。”
孟华道:“江兄呢?”
金碧峰神色有点尴尬,半晌说道:“他本来想赔我上天山的,我说我一人去就行了,他、他就跟我的爹爹回家啦。”原来金碧峰是因为知道父亲己经找着妹妹,他的妹妹正存柴达木义军处等候父亲一起回家,是以他相成全江上云得到金碧漪作伴还家的机会的。
孟华猜到其中缘故,不过金碧峰既然不提,他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提起碧漪,避免彼此尴尬。
金碧峰继续说道:“家父曾与我们谈起了你,对你甚是夸赞。我才知道过去对你诸多误会。唉,说起来我可是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