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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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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沧海明月

【,】

第一卷 玉鼎仙子

第一章 夺舍

楚雁栖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就感觉全身疼痛难忍,似乎有无数的利刃穿过身体——想来,他一定是死了,身处地狱刀山之上,听的说,盗人坟墓者,死后进入刀山地狱,被无数的利刃穿透身体,饱受痛苦却无法得到解脱。

楚雁栖认为,这是荒谬不经的说法,但现在他却处身刀山之上了,他略微的挣扎了一下子,就感觉胸口痛得慌,似乎要裂开一样,让他不敢再动,闭着眼睛神智逐渐模糊……

迷糊中想着,事实上他只是一个风水术士,只是给人分金点穴,从来没有自己进入过墓地,算不上是盗墓贼,不该下地狱。

嗯……如果有转世的说法,楚雁栖愤愤然的想着,他一准连着阎罗王的坟都找出来摸个干净,否则,对不起他下地狱走一遭,实在是太痛了,所以没多久,他的意识就模糊了,陷入一片黑暗中。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楚雁栖才醒了过来,这次,他甚至连着眼睛都睁开了,但再下一刻,他感觉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可以保证他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连着做梦都没有梦到过。可现在他躺在一张大床上,身下垫着厚厚的被褥,身上也盖着锦被,房间里面的一切摆设都很简陋,不远处放着一张古旧的四方形桌子,一个穿着湖蓝色古旧款式长袍的中年男子,趴在桌子上,似乎已经睡着了。

桌子上放着一盏琉璃灯,映出一室的昏黄不定。

天啊!

楚雁栖在心中呻吟了一声,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他清楚的记得,猴子用蛮力打开棺材后,他走了过去,从墓主人身上拿起一只血红色的玉鼎,那玉鼎很小,只有拇指般大,晶莹剔透,他很是喜欢,但是就在他拿起玉鼎的瞬间,一道耀眼的红光闪过,玉鼎没入他的身体,他只感觉全身都像被火焰烧着一样,又像被无数的利刃穿过……

他是一个风水术士,眼力非凡,受几家盗墓团伙的供奉,专门负责望龙气,寻龙脉,点金穴,偶然也给人看看房子方位风水等等,小日子过得不错。

要不是路径黄河鬼滩,无意中发现了传说中的风水宝地太极阴阳眼,也不至于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想到这里,楚雁栖忍不住动了一下子,抬起手掌来,接着昏黄的灯光看过去,这一看之下,他吓得魂飞魄散——在他的右手心中,赫然有着一个鲜红色的印记,正是那个玉鼎的模样……

那个玉鼎……那个玉鼎……居然进入了他的身体?印在了他的手掌中?

“雁栖,你醒了?”大概是听得他的声音,原本趴在桌子上的中年人醒了过来,忙着抢到床前,一脸的关切。

看出中年人似乎没有恶意,楚雁栖微微皱眉,身子骨依然酸痛,动弹不得,幸好,他还是能够说话的:“这里是什么地方?”

“雁栖,你没事吧?”中年人一脸的担忧,“这是你的房间啊,我是你父亲……”

“父……亲……”楚雁栖只感觉如遭雷击,当场就石化了,呐呐念叨道,“你是我父亲?”父亲不是在三年前就去世了?他活见鬼了?

很快,楚雁栖就意识到了不对劲,这个人并非是他的父亲,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我有些糊涂,您——能够和我说说嘛?”楚雁栖迟疑了一下子,这才结结巴巴的说道。

中年人眼中的关切和慈爱,绝对不是装出来的,这人和他应该有某种联系,但是,为什么他想不起来呢?

花了三天时间,楚雁栖才算搞清楚,自己确实是死了,但是不知道什么缘故,他夺舍了,用通俗的说法,他借尸还魂了,而且这还是一个未知世界,或者可能他已经不在地球上了……

这具身体和他原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名字相同,都叫做楚雁栖,除此以外,再也没有一点共同点,至于手心里面的玉鼎,据说是胎记,一出身就有的,和他前世在棺材里面摸到的玉鼎,没有一点关系。

另外就是,楚雁栖在三天前自杀了,自己用一把水果刀,插进胸口,想要了结年轻的生命——他真的很年轻,他才十七岁。

自杀的原因就是,这个楚雁栖长得很俊美,一个大家族利用权势,逼迫他入赘他们家,和一个花痴小姐成婚,楚雁栖不甘受辱,就采用这么极端的法子,准备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是,他成功的死了,自己却是倒霉的夺舍了,代替这个倒霉蛋活下去。

“好死不如赖活!”这一直都是楚雁栖奉行的标准。

花了三天的时间,他从楚华那个便宜老爹口中得知,这是一个以实力为尊的世界,人人修仙,渴望成仙成圣。

虽然人类世界也有着各种规则制衡,但是,人的高低尊卑,还是以修为高低来划分的——领悟不了天地灵气,不能够修仙的人,都是废材,一辈子只能够任由人奴役。

楚华没什么天赋,修为很低,至今不过是修灵期第九层而已,在楚家这个不算大的家族中,地位也很是底下。

至于楚雁栖,就更加悲剧了,年满十七,也没有能够领悟灵气,开的灵窍,修炼仙道,所以在家族中,他就是一个没出息的废材,没人瞧得起,平日里给家族中做些杂役为生,本来他这样子的人,注定了一辈子的平庸,将来娶个同样做杂役的女孩子,就这么浑浑噩噩的一辈子过去了。

可偏偏这个楚雁栖,模样长得实在俊美,因此家族中一些年轻弟子,都看他不顺眼,你说,你一个废柴,需要长那么好看吗?

好吧,家族弟子看不顺眼,顶多也就是欺负他一下子,让他从事更多的杂役,获得却是非常少的报酬,没什么大不了,可现在,他还让某个大家族的花痴小姐看上了。

而要他入赘的那个大家族,听的说居然是大荒数一数二的大世家空桑家族,家族子弟众多,甚至家族中有着圣灵强者存在,这样的大家族,不是楚家这个临近昆澜山脉边缘小家族能够比拟的。

说来好笑,这次楚家当代族长修炼上面出了一点问题,不但修炼到了瓶颈没法子突破,而且还误入歧途,走火入魔,如果没有灵药相助,就面临着死亡的危险。

空桑家族不但是大荒数一数二的大世家,还是以炼药为主的豪门世家,于是,楚家备下厚礼,向空桑家族求取丹药,希望能够让家主突破瓶颈,免除厄难,修为更近一步。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空桑家族第二天就退出厚礼,不愿意赠送丹药,本来楚家以为绝望了,不料,空桑家族却派来门人,要求楚雁栖入赘空桑家族。

本来能够迎娶空桑家族的大小姐,对于楚家这样的小家族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喜讯,不过听的说,那个空桑家族的大小姐,竟然是一个花痴,还有些疯癫,这还不算,这位小姐容貌丑陋,一身肥肉,皮肤黝黑粗糙,宛如树皮一般,平日里在空桑家族都没有年轻弟子愿意多看一眼,何况是结为夫妻。

虽然儿子是个修为废材,但楚华还是强烈反对,无奈家主为着突破瓶颈保住老命,竟然一口答应下来,别说是楚雁栖这么一个废柴弟子,就算是空桑家族要他楚家修行天才的嫡系弟子,他也认了,不就是一个家族弟子吗?只要能够突破,让他结成金丹,成为丹灵修士,楚家的这份家私他都舍得。

楚雁栖从楚华口中得知,修仙越到后,那是越难,每一次的突破,都有着大凶险,简单的来说,分为开窍——修灵期,元灵,丹灵,婴灵——成圣,大成皇者(灵皇),大帝。

据说,成为大帝之后,才能够成仙,这之后还有什么等级划分,楚华也不清楚了。

同样的,第一步也至关重要,必须开了灵智,能够感悟天地灵气,俗称——开窍。

据说,能够开得了灵智的,十有一二,比例倒也不算太少,不能够开窍的人,这辈子就是只能够从事各种杂役,供人奴役。

开窍之后,才能够感悟天地灵气,然后进入修灵期,修灵期大圆满,稀薄的灵气能够凝聚成液体状态,迈入元灵期。

如今楚家的家主楚正明已经修炼到元灵期圆满,想要结成金丹,迈入丹灵期,如此一来,他不但实力大增,寿元还可以成几何级的递增,否则,现在的楚正明,已经三百余岁,寿元耗尽,距离死期不远了。

“老而不死为之妖!”这句话,楚雁栖这三天已经念叨了很多遍了。

不过,他还是有些心动的,修仙没有别的好处,不说能够呼风唤雨,腾云驾雾,好歹可以活得比别人长久,光冲这一点就很爽了。

想想,他就郁闷了,怎么都夺舍了,还抢了一个废柴的身体,不能够修仙,这不是进了宝山空手而出嘛?白开心了一场。

不成,他要想想法子,听得楚华说,他小时候大概在三岁左右,是曾经开窍过,不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灵窍关闭,他感悟不到天地灵气了。

坐下床上,楚雁栖拍拍脑袋,骂道:“怎么就不开窍了?”上辈子他一直自负,自己是个聪明人。

不开窍还不是他目前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如果他想不出什么法子来,就必须要入赘那个空桑家族,和一个满身树皮的痴肥女子成婚,想想传说中的某个花痴女,楚雁栖就恨不得一头撞死,重新夺舍算了。

要是他能够自我控制夺舍,他一准就一头撞死了——他还没有碰到过这么棘手为难的事情。

第二章 废材(1)

楚正明怕他死掉,疗伤的药材送了好些来,所以,不过十来天,楚雁栖的伤口已经愈合结疤,用不了多久就会痊愈。

楚雁栖不止一次想过,想法子逃掉,能够逃得一时是一时,但是和父亲一商议,他就放弃了,这些修道者,一个个神通广大,不说空桑家族会不会抓捕他,他如果逃跑,楚家是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而且,大荒买卖奴隶很是盛行,如果他们跑出去,落在人贩子手中,只怕处境更加悲惨。

楚雁栖差点就骂娘了,这都什么世道啊,还买卖奴隶?但一想,这是一个修道者和凡人共处的世界啊,普通人确实没有一点优势,有道理都找不到地方说。

想要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唯一的法子就是让自己变强。

可是,如何才能够让自己变强呢?开窍——修灵,听得楚华说,他现在这等状况,就算是开了灵窍,也修为有限了,这世上最好的修道者,就是天生就开窍的,余下次一等,三到五岁开了灵窍,也是天赋颇高的。

就算开了灵窍是废材,也比他现在这种状况好,所以,楚雁栖求着楚华,把修灵期的修炼方法教给他,然后这些天,他尝试了种种法子,试图开窍,可是,最后他都失败了。

他根本就感悟不到天地灵气,根本就没法子修炼。

要怎么办才好?难道他就真的只能够做个废材,认命的入赘空桑家族,和那个满身树皮的痴肥花痴成婚,然后屈辱的度过这辈子?

或者,他还有选择,就是再自杀一次?

但是,此楚雁栖非彼楚雁栖,自杀是弱者的行为,他做不来。

“雁栖,你在想什么?”外面,楚华推门而入,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鸽子汤走进来,放在他面前,返身又把门关上,这才坐在他身边,低声说道,“快趁热吃吧,我今天去坊市,看到有卖鸽子的,就买了一只,回来给你炖汤,鸽子汤最补伤了。”

“多谢父亲!”楚雁栖忙着道谢,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月时间,从来没有出过房间,只有楚正明打发人来,给他送了一些伤药,除非以外,他就没有见过别人。

只有楚华这个父亲,嘘寒问暖,对他照顾的无微不至。

楚雁栖对他很是感激,也微微对他有些歉意,这个人还不知道,事实上真正的楚雁栖已经死了,他只不过是某个地方飘来一缕孤魂,借尸还魂而已。

前世他想要奉养父母的时候,父亲去世了,没多久,母亲也忧伤成疾,撒手尘缘,子欲养而亲不待,让他一直引以为憾。这些日子在看到楚华白天在外各种奔波,还要照顾他这么一个伤者,让他很是感动。

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下子,才知道,他的母亲楚楚,是楚华在一次狩猎中救回来的女子,来历不明,身份不详。

反正,楚华在救下她之后,她就跟着楚华过日子了。没多久生下楚雁栖,雁栖这个名字,还是他母亲取的,文绉绉的,显得很是有学问。

在楚雁栖三岁的时候,楚楚失踪了,或者是死了,反正,对此楚华语焉不详,似乎很不愿意提及。

楚雁栖自然也不会多问,只是从楚华的口中得知,楚楚非常漂亮,他长得俊美,完全是像他的母亲。

楚华一直自哀自叹,他就配不上楚楚,当年他不该自私的留下楚楚的,但是,这种事情,男人能够不自私吗?所以,楚雁栖也没有认为,楚华有什么做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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