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的前世今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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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章 我是天狐]
我跑,我跑,我拼命跑跑跑、、、、、、
鞋子脏了,不管;裙角破了,不理;发乱钗斜也懒得去扶一下。
沧林和月娘应该发现我逃跑了!以他们的法力,想抓我回去,只是动动小拇指的事。
想到这点,我就开始第一万零一次问候老天爷他妈。
想我凉云,跟沧林、月娘一样,都是天狐,却不能像他们一样,一出生就可化为人形。我可是狐王的女儿耶,身份尊贵,不亚于人间的公主,可在过去的15年里,活得连个普通小妖都不如。
更可恶的是,狐王爹爹说我是先天不足,天天逼我喝赤露。
那色泽红亮、入口腥甜的液体,我想到就想吐。月娘却说,那是我狐族圣品,只有身份尊贵之狐才可享用,每天饮之,一年可抵普通狐狸百年的修炼。
看着月娘满脸羡慕,我将赤露推到她面前,“你喜欢,就拿去喝吧!”
“凉云,你是狐族少主,只有你才能饮赤露练功,我与沧林,都没有资格享用。”月娘每次的回答都一字不差。
该死的阶级思想!
我狐族共分四个等级。
修炼过百年,刚刚可化为人形的,称为狐妖,即常人所说的妖怪,这个阶段的狐妖,容貌秀美,法力微弱,普通的抓妖师即可将其收伏;修炼过五百年,称之为精,即俗称的“狐狸精”,这个阶段的妖精容貌虽无太大变化,媚功却已非同小可,法力亦有增强,不过,若遇上抓妖天师,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修炼过千年,称之为仙,此阶段的狐仙已不是捉妖天师可以控制的了,就连普通小神,狐仙也敢与之一斗。
而最特别的,当属天狐。
天狐者,父母皆为狐仙,出世便可幻化人形,修炼一年,便如寻常妖怪几十年,身份更是高过狐仙。而狐族至尊,也就是狐王,一定要是天狐之身。
至于我,据说是因为母亲与天神斗法,在弥留之际将我产下,之后便神魂俱丧。
当时我只有七个月,元气不足,奄奄一息,爹爹虽输元气保住了我的命,却无法让我的灵力,恢复如其它天狐一般。
通俗点讲,我是早产儿。
如若不是爹爹是狐王,我想,我连个普通的天狐都做不成,只能像其它小狐一样,历经百年辛苦,才能修得人身。
狐王爹爹经常抚着我的头,轻轻呢喃:“宝贝,不知道你化为人形,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你娘一样美艳动人!”
我知道,狐王爹爹过得不开心,他想念娘。我强迫自己饮赤露、练功,想早日化为人形,想看看自己,会不会真的像没见过面的娘亲。
就在前天,我终于化形成功。
小巧的瓜子脸,细长的柳叶眉,红润的樱桃小嘴,可是,我的眼睛、、、
“呜呜、、、”我勾着狐王爹爹的脖子,咧嘴就哭:“我怎么会那么丑!”
眼睛大而明亮,眼角微挑,虽然顾目流盼间有少许风情,却远远不够妩媚,所谓媚眼如丝,我狐族都是以眼睛细长为美的,再加上睫毛又长又密,还微微卷翘,更是映衬得整个人如孩童一般。
别说月娘,就是等级最低的狐妖,怕是都比我美上三分呢!
丢人,绝对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尽管狐王爹爹一直安慰我,说我是什么“媚而不妖,艳而不俗”,可是谁会信咧!看着那些小妖,明里暗里,对着我窃窃私语,我气得牙都咬碎了,可是,有什么用呢~!~就连沧林,看我的眼神都透着迷茫。
“死沧林,臭沧林!连你都嫌我难看。”再怎么说,我们也是一起长大的,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凉云!”沧林握住我的手腕,阻止我继续拳打脚踢:“如果以人的审美观念,你绝对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人?”
“对!我与月娘,见过人间的女子,他们都以眼大脸小为美。”
“真的?”我盯着他,疑惑地皱皱眉头,“那他们干嘛对我指手划脚?”
他笑,春风拂面般的温暖:“凉云,他们都见过人间女子,只是惊叹你的美貌而已,没有其它意思。”
好小子,竟然对我用媚术!
“是吗?”笑逐颜开应该就是我这个样子,嘴角含笑,眼波流动,看着沧林逐渐飘忽的眼神,我心中暗笑,哼,斗法我虽不如他,媚术嘛,可不比他差!
我凉云可不是那么好骗的,咬着唇,眼睛嘀溜溜地转着,沧林的话是真是假,我要自己去验证。
于是乎,我跟沧林学了一天的行走,又在今天早上,支开了月娘,偷偷溜出了洞府。
你问我为什么学行走?笨!我要去尘世走一遭,又是人的模样,当然要会行走,难不成四肢着地,爬出去呀!
明白啦,明白继续。
话说凉云小狐我,在山上瞎转了半天,才想起自己不认路,也就是沧林所说的“路痴”。用飞吧,我不会,狐王爹爹说下个月才教的。用走吧,这山路崎岖不平,以前四条腿跑还不觉得,现在两条腿,走得实在辛苦,更何况,已经快天黑了,我连方向都没搞清楚。
实在太累了,我擦擦汗,觉得自己的爪子,哦,错了,是脚,都快要起泡了,还是去前面大树下歇歇吧。
以前迷路,沧林都会找到我,可是这次,我自己都不知道离他们有多远了,真后悔,早知道该把沧林也拐来的,起码有人给我带路呀!
我边胡思乱想,一边向着大树靠近,等到感觉不对劲,已经晚了。
脚腕上的剧痛撕心裂肺,再笨我也知道,我踩到捕兽夹了。
脑子里的最后一个影像,是沧林每次找到我,都要说的那句话:“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
[正文:第二章 一个“人”的英雄救美]
这应该就是人间的街道了,青砖铺地,宽敞又平坦。两边的小摊上小吃、古玩应有尽有。
按道理说,第一次逛街,应该怀抱美食,手捧珠宝,穿一身粉嫩粉嫩的衣裳,穿花蝴蝶一样在人群中奔跑,最好配合着洒下几串银铃般的笑声,勾引到街上一半以上的目光;或者一身素白衣衫,低眉敛目扮淑女,故意让人偷走钱袋,然后娇声呼喊:“救命啊,抢劫啊、、、、、、”,看着一群男人为了英雄救美,将那小偷打得死去活来,自己在一旁偷笑。
怎样都行,总好过被人关在笼子里,放在街中心叫卖。
说起来真够倒霉,好歹我也是天狐,受点伤居然就现出了狐狸真身,还被那猎户拎到大街上公开叫卖。
你说我倒霉,你卖就卖吧,起码先帮我止个血呀,可怜我的后腿,到现在还血流不止呢!
再退一步,你随便怎么卖吧,但眼前这两个人,怎么看也不像是懂得欣赏我们高贵狐族的人哪?
先说那个脸大如盆的,一脸横肉把本来就小的眼睛挤成一条缝,右脸颊上的痦子上还长了根黑毛,一张大嘴涂得血红,比我们山上最难看的蟾蜍精还要丑上几分。
其实美丑不是关键,丑人有自知也是不错的,只是她,她竟然频频向四周的男人抛媚眼,搞得到处呕吐声一片,严重污染到凉云小狐我身边的空气。
最讨厌的是,她用肥嘟嘟的右手指着我大喊:“姐姐,这狐狸这么小,做不成狐皮大衣了。”
狐皮大衣?听到这四个字,我身上的汗毛,啊,不是,是狐毛都竖了起来,早就听爹爹说过,凡人喜欢用我狐族的皮毛做衣裳,很多同类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被猎杀的。这个肥婆,不是想剥我的皮下来吧、、、、、、
猛地打个哆嗦,我悄悄向角落挪了挪。
只见那位“姐姐”盯着我,上下左右,左右上下地看了几遍,轻咳一声,抖了抖手中的绣帕,缓缓开口:“小是小了点,不过毛色光亮,是个好货色,做不成大衣,做个狐皮帽子也是不错的。”
又是狐皮?
这个女人,亏我刚刚还在心里想,她虽然妆化得烂了一点,一身红色俗了一点,身上的脂粉气刺鼻了一点,起码比她那个“妹妹”好那么一点。
没想到啊,都是一丘之貉。
我缩,我努力缩,努力缩到笼子的最角落。
可那该死的猎户,已经开始和两姐妹讨价还价了。
狐王爹爹救命,山神爷爷救命,沧林、月娘救命啊!
我不要死啊,我知道我以前不够乖,我可以改嘛,我发誓,只要有人救我,我保证以后不再拔山神爷爷的胡子,不在沧林睡觉的时候在他脸上画乌龟,不再偷喝月娘酿的果子酒,不再逼白兔和田鼠叠罗汉给我看、、、、、、
“你们吓到它了”好好听的声音,是男的耶,难道老天感受到我的诚意,真的派人来救我了。
会是沧林吗?我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只看到一个白色的背影。
是个凡人。
那人正对着两姐妹施礼:“两位小姐,在下很喜欢这小狐,不知两位可愿割爱相让?”
半晌不见回答,抬头看,那两姐妹一脸花痴样,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那人连叫了几声“小姐”,那位“姐姐”才回过神来,用绣帕拭着嘴角,故作娇羞道:“公子请便。”
哈哈,笑死我了,我想,她连那人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吧!
那人拱手道谢,转身付了钱。
我还在笼子里,笼子拎在他手里。
我仰着头,想看清他的样子,能让人流口水的男人,应该长得不差吧?!
“怎么?不偷笑了?”突然,他将笼子拎到眼前,笑着看我的眼神像极了在看一个、、、、、、“人”?
我冲他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不是吧?这都知道,难不成他也是个妖精?
“你是不是觉得她们刚刚不够端庄?我也这样觉得,不过,对待女子,还是不要太刻薄,你说呢?”
我疑惑地眨眼,再眨眼,他竟然在跟我—一头狐狸讲话耶,是真的认定我能听懂,还是他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表情太可爱,他竟然又笑了,嘴角向一边挑起,痞痞地,坏坏地,带点漫不经心,又透露着一丝丝诱惑。
诱惑?为什么会这样咧,貌似我才是妖精,要诱惑也该是我诱惑他呀,不过、、、、、、我看看自己一身皮毛,算了,这笔帐先记着,以后,我不诱惑他十次,我就枉为狐族少主。
胡思乱想间,他已经带我迈进了家门。
咦!真是高门大户呢,小桥流水、亭台楼阁、假山奇石,布置得还挺雅致。
“哟,我们大少爷回来了!”远远地,就看见一片水红,摇摇曳曳地飘了过来。
是个女人,很俗的女人。我皱皱眉,凡人怎么那么喜欢红色?
女人终于晃到了面前,用眼角瞟了我一眼:“大少爷又发慈悲了,这从哪儿捡来的畜生?”
一口一个“大少爷”,怎么感觉她像故意的?!
抬头看,发现他从进门就没了笑容,现在的脸色,可以媲美千年寒冰了。
“夜儿的事情,不劳二娘操心。”他淡淡开口,不喜不怒,没有情绪一般。
二娘?这女人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竟然是他长辈,这次来人间,我真是长见识了。
“哎哟,我倒是不想管,可这老爷不在,家总得有人照看吧?姐姐只管吃斋念佛,你又不在家里,可把我给辛苦的哟。”女人说着,又是揉腰又是捶肩,累到不行的样子。
低劣的演技!不用“回影术”,我都能猜到,前一刻,她肯定抱着鲍鱼燕窝,高兴的合不拢嘴,认为终于当家作主了。还装?搞不好,脸上的粉都笑掉一层了。
“这些话,二娘还是等爹回来跟他说吧。”他微微点下头,“夜儿要去跟娘请安,先走了。”
“哼!”女人恨恨地甩甩绣帕,一扭一扭地走了。
[正文:第三章 复杂的凡人生活]
我的救命恩人,是个十六岁的少年。
是的,少年。这是他帮我包扎时,我打量他许久下的结论。虽然他应付人很有一套,面具换的够快,板起脸来也很有威严,可他确实是个少年。
准确来说,应该是个美少年。
原谅我用“应该”这个词。众所周知,狐族男性一修成人形,便是俊秀非常,这少年虽然身材颀长,五官精致,但与男狐妩媚妖冶之风华全然不同,美或不美,凉云我实难评判,只是,想起之前那双姐妹的表现,便可知他自有一番魅力。
提到那双姐妹,就不由想起了那个“二娘”。刁钻的人不是没有见过,却没见过那么幼稚的。她竟然每天算好时间,在少年换药前,将房中的布条拿走。看着少年面不改色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