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僧-第3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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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刁天取出逆天枪,往前一点,人走入其中,片刻后又出现在原地,但身边却多了个吓晕过去的恶汉,这是刁天用来给黑洞生物当寄主的,随即又问:“寒天冰原是什么地方?”
“乃是我族培养冰火神莲的地方,但计划失败,已无人在其中。”
“冰火神莲?”
“可以提供大量生机以供我族孕育后代,狼魔想必是为了冰火神莲而去,而你的朋友,也需要冰火神莲。”
“位置?”
“冰火神莲的种子已经回收,还有没有生长无人知道,因而也无法具体说明位置。狼魔则在寒天冰原中心地带。”
“那送我们过去。”
天空降下青光,罩在刁天,爱丽丝以及那个凡人身上,三人随青光消失在原地,下一刻,已经出现一片冰原之上,寒冷刺骨,刁天连忙给身边的凡人裹了一层灵力,让他躺在原地,不至于冻死。
目光所及,天空灰白,无日无月,不知白天黑夜,四周皆是冰层,无限宽广,有冰川隆起,冰缝凹陷,却无法辨清方位。
“能否找到狼魔在哪?”
“我看看。”爱丽丝俯身到冰层上,嗅了一嗅,道:“没办法,不过,狼魔的感知比我灵敏许多倍,我们只需在这里等,他一定会过来找我。”
“那可不能等。”
帝师所说,这个寒天冰原有冰火神莲,可以提供大量生机,自是对星月儿有大帮助,不过,刁天生机几乎无限,且不能灭神族的话,寿命不会超过三万,不用冰火神莲,刁天自己给星月儿输送生机也没关系。
他担心的是狼魔得到冰火神莲会如何,为何狼魔不找爱丽丝,或者找刁天,偏偏来这个刁天听都没听过的寒天冰原?
肯定是冰火神莲的吸引力比爱丽丝更大,如果让狼魔得到此物,他会不会变得更强大?
在此地等,恐怕会是狼魔得到冰火神莲之后,刁天必须杀了狼魔,因此,自然不想让他变得更强大,或者有别的变故。
第795章 以为必死
“不想等,你想如何?”
“飞!”
这里辨不清方向,也不知道大小,无法用逆天枪长距离穿梭,但广阔无垠,在天空飞视野好,再利用逆天枪短距离穿梭,等于将速度提升数十倍,寻找的范围自然也扩大。
刁天不想浪费时间,拉着爱丽丝就冲上天空,直到肉眼视物的极限才停下来,如此一眼即可看见数千里范围的东西,再用逆天枪穿梭数千里距离,便如同瞬移一般。
“刁天小帅哥……”爱丽丝见这样寻找的效率极高,忽然说道:“我可不可以远距离观战?那个,我会给你加油的。”
“你的实力怕比我高。”
“帅哥,就算我的实力比你高,对狼魔的作用也不大啊,我要杀死他,必然要跟他接触来施展吸血鬼的杀招,那我会被他吸收生机的,一个不好,你也不想看着我死吧。”
刁天眯着眼道:“你是怕被吸了生机而变老吧!”
雷明顿可以一对三斩杀两个狼魔,尽管生机被吸光,起码也能跑路,爱丽丝能弱多少?一对一杀一个狼魔肯定没问题。
不过,刁天也能理解,被狼魔吸了生机是无法逆转的,除非用狼魔的血跟爱丽丝的血混合才行,这方法看来是对爱丽丝无效,因为她担心的其实不是被杀,而是变老。
对于不老不死的吸血鬼来说,拥有一副美丽的面孔是一件幸福的事,否则,千万年都要对着自己一张老人脸,恐怕会比死更痛苦。
“你就观战吧。”毕竟这些是刁天的猜测,而现在,刁天可不能让爱丽丝冒险。
有逆天枪加上高空飞行,搜索的效率的确数十倍增加,很快便看到远处有一道橙色光芒射向天空,这样的异状当然立即引起刁天的注意,当即穿梭到橙光上空,俯瞰下去,见一朵巴掌大的莲花落在冰层之上。
这莲花花瓣为血红色,莲心为冰蓝色,光芒正是其花瓣散发,刁天便是不认得冰火神莲,也能猜出这朵莲花就是冰火神莲。
而在这朵莲花数里外,正有一个穿着亮银铠甲的人朝着莲花所在的方向行走。
“狼魔!”爱丽丝惊呼一声,而下方的狼魔已停下脚步,抬头望着刁天跟爱丽丝所在。
狼魔的目光直对爱丽丝,嘴角微扬,现出一丝兴奋。
“你留在此处。”
刁天落到地上,右手上现出逆天枪,枪尖朝下,划着冰层,一步步的走向狼魔,每一步,刁天的身体都发生一些变化,黑色的火焰在身外升腾,却不融化冰层,双臂额头,一个个黑色符文不断浮现,黑烟般的魔气跟凌轩癸火融合一起,映着刁天苍白的皮肤,像地域走出来的恶灵,到人家收割生命。
冷酷无情的双眼直盯着狼魔,别的生命,刁天没兴趣。
狼魔闭起眼睛深吸一口气,脸上兴奋之情更浓:“这生机!你拥有比吸血鬼更浓厚的生机!”
刁天嘴角扬起一抹冷峻的弧度,道:“我有无穷无尽的生机,兴奋吗?”
“兴奋啊。”
“那就跳过前戏,直入主题吧。”
“你很有趣。”
“等你死了再说。”
刁天脚下猛然用力,身形直冲,似一道黑光在冰层上滑行,弓步踩出,右手一挺,逆天枪直刺。
这一瞬,刁天便横跨了两千多米,逆天枪没有射出枪茫,这样的距离,在实力大约为神尊级的狼魔面前,有绝对充裕的时间去反应。
刁天要的,却也正是这一点。
对狼魔的不了解,刁天无法去算计狼魔的行动,所能做的,便是设计一些列动作,赌狼魔的反应。
没有用逆天枪射出枪茫,正是赌狼魔在充裕的反应时间下,选择硬接逆天枪而进行反击,刁天对狼魔不了解,狼魔对刁天同样不了解,没有枪茫的逆天枪,不仔细感知,难以知道逆天枪的威力,一旦狼魔硬接,这场战斗应该就可以结束了。
之所以说是赌,是因为刁天对狼魔不了解,如果了解,那就能估算其反应,而现在,刁天不知道狼魔是强硬派还是迂回派,又或者是精算派,唯有赌。
看起来刁天似乎赌对了,逆天枪已接近狼魔十米!
九,八,七,六,五……
五米,是长枪最好的攻击距离,在此距离内,狼魔在刁天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却是此时,狼魔右脚一跺,只听见砰的一声,其身外一米的冰层炸开一圈白色光芒,光芒似气焰一样升腾三米,将狼魔裹在其中。
这些气焰并非灵力,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但显然是能量构成。
“死!”刁天浑身灵力朝后爆发,巨大的反冲力让刁天的速度一瞬间提升数倍,整个人如若光芒一般,五米的距离,几乎可以忽略的时间!
而能量构成的防护罩,根本无法抵御逆天枪,如若无物般,逆天枪穿透狼魔的气焰,直取狼魔头颅。
“砰!”
电光火石间,狼魔竟然双手合十,以空手入白刃之势,将逆天枪夹住,只差三厘米,逆天枪就要刺入其鼻梁!
好大的力量!
刁天心中不禁震惊,他瞬间爆发的速度以快若光芒,这样的速度下,加上刁天自身的力量,恐怕不亚于神祖了,而狼魔要夹住逆天枪,必然要使出更大的力量,超越神祖的肉身力量!
可谁能想到,狼魔就是有超越神祖的肉身力量。
“还是要死!”
刁天怒吼一声,灵力透入逆天枪,延伸出一米长的枪茫,这瞬间爆发的枪茫,狼魔就不可能躲避了。
因为枪尖正对着他的鼻梁,无论他的头怎么歪都要被枪茫削掉半个头,而一旦逆天枪力量侵入体内,狼魔也就必死无疑了。
所以,当枪茫爆发,刁天已经知道,他赢了。
只是现实往往喜欢开玩笑,枪茫射出的瞬间,刁天登时傻眼!
狼魔的头的确怎么歪都不可能躲过逆天枪了,可是,他可以后仰,当然,双手夹着逆天枪的他,身体是不可能后仰的,是他的头!
他的头竟然往后一百八十度,后脑勺贴着背!
这根本是常人做不到的啊,两记杀招,刁天视为必死,竟然都给狼魔躲过去了。
第796章 最强形态
接连两记杀招被躲,却是完全超乎意料的被躲,就是刁天这种战斗中绝对冷静的人物,也会有一瞬的震惊而晃神。
却是此时,狼魔往前蹬了一脚,脚掌提出一道白光,像电流一样朝刁天辐射。
刁天眼神一凛,连忙弃枪后退,双脚贴地向后滑动,身体后仰,让过这一道白光,却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吸的不是刁天的身体,而是刁天的精神,好像站在高楼俯瞰,那种要跳下去的感觉。
这让刁天明白,绝不能与这白光接触到,否则必然要被吸收大量的生机,而瞬间失去过多生机,哪怕刁天生机无限,也会有一定的虚弱时间,这样的虚弱时间,必然是致命的。
退开百米,刁天稳住身形,却是不断对狼魔进行评估,拥有可怕的肉身力量,但这种力量需要某种东西来激发,否则,这样的力量所提供的速度,刚刚那一脚,刁天就不可能躲过去。
因此,狼魔的肉身力量不需要太在意,反正刁天也不敢跟狼魔直接身体接触。
吸收生机的力量比想象中要强大,但同样也不用着重在意,因为刁天无论如何也不敢给狼魔的白光打到。
值得着重注意的,是狼魔诡异的身体,可以异于常人的曲折,后脑勺可以贴背,其余部位肯定也可以不正常的扭曲,这就让刁天的攻击点只剩下躯干部位了,甚至躯干部位都能扭曲的话,刁天每一次攻击,就都必须计算攻击落空后的后手。
以效率来说,刁天至少要两招才能杀狼魔,而狼魔只需一击就能让刁天毙命,劣势,几乎无法逆转的劣势。
在刁天估算狼魔之时,狼魔手中的逆天枪剧烈的震动,一股可怕的吸力,好像要将狼魔整个吞噬一样,再想到刚刚枪茫贴着鼻尖射过去时散发的气息,使得他连忙将逆天枪扔掉,连拿这把战利品的勇气都没有。
“这个宇宙竟然有如此可怕的兵器!”
狼魔之前并没将逆天枪放眼里,但此刻却是震惊不已,已然也明白,这把枪可以杀了他,只要被击中的话。
“这个宇宙很危险,可惜你回不去了。”刁天手一招,逆天枪重回手中,心中只是奇怪,逆天枪怎么会被狼魔捉住?
逆天枪的吞噬能力,谁敢去碰?除非有无名那种身体硬度,才敢于逆天枪正面交锋。
这也就足以说明,狼魔的力量其实被大大的低估了,他的肉身力量堪比神祖,身体强度直追无名,加上吸收生机的可怕能力,这家伙就是一颗硬刺仙人球,而刁天简直就是出生不久的肉坨坨的鼹鼠宝宝。
“噔……”
刁天随手一插,将逆天枪插在身前冰层上,随意一笑:“你其实不好对付,要让你回不去,的确有点难度,得做点准备呢。”
刁天边说着,边取出一双黑色手套,慢吞吞的戴到手上,然后身体浮空,一双黑色铁靴套到双脚上。
动作都不快,刁天神情也很随意,这让狼魔只是盯着刁天,却没进攻,他也忌惮,忌惮逆天枪的威力,而看着刁天漏洞百出,他又怕这是刁天的诡计,怕刁天设计了个圈套让他钻进去,所以他选择静观其变。
这些,都在刁天意料之中。
手套与战靴穿好,刁天身外又出现一对黑色护膝,接着是黑色护肩,黑色的头盔,最后,则是慢慢的系上一领红色披风。
万劫不坏神铠部件!
虽然比完整的万劫不坏神铠的威力差了十万八千倍,但是,每一个部件都有其巨大的辅助作用。
天煞手套一对,增加肉身二十倍力量。
暗黑护膝一对,增加十倍肉身防御。
纷争战靴一对,增加两倍速度。
天孤护肩一对,增加十倍灵力运转速度。
嗜血魔盔一件,增强十倍灵力控制,百倍精魂防御。
乱世披风一件,形成混乱防御,消除一切能量攻击。
这六件套穿上,才是刁天未觉醒之前的最强形态,非绝境而不动用,因太显眼。而此刻,刁天已经感觉到不是狼魔的对手,而寒天冰原中,只有一个爱丽丝。
“爱丽丝,再跑远一点,接下来,会很暴力。”
刁天手一招,逆天枪再回手中:“你失去了最好的攻击时机,现在,你没机会了。”
刚刚刁天就是在虚张声势,穿戴万劫不坏神铠部件的时候,狼魔若攻击,刁天必死无疑,可惜,狼魔忌惮逆天枪,选择静观其变,现在,机会不大了。
“是吗?”
“呼……”
狼魔才开口,刁天的身形忽然消失,而狼魔耳边就听见呼的一声,一阵狂风从他身边刮过,而他身后数千里外的一座冰川轰然倒塌,又是呼的一声,一股狂风又从狼魔身后刮来,而刁天身形在原本位置上重现。
前后不到十分之一秒,刁天起码移动了上万里!
狼魔双目大睁,心中震惊无以复加!
太快,快到狼魔只看到模糊的移动轨迹,甚至刁天经过他身边,他想出手攻击,手还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