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吸血鬼-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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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尘01
申明:本书由 。。
第一章 自白
我是一名吸血鬼,或者是个不死的僵尸,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自己。在我20岁的时候,被一个不幸的家伙看中,成为了他的后裔。说是后裔他从来没有管过我,把我变成了吸血鬼之后就独自离开了,也没有教授我什么,我看过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书籍,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会变成其中的一员。吸血鬼惧怕阳光,它拥有着漫长的生命,不属于人,也不是恶魔,更不可能是神,一种很尴尬的职位,我经常地嘲笑自己什么都不是。我还知道吸血鬼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几种等级制度的划分,我不知道给我初拥的那个人属于什么等级,我只知道我没有惧怕过阳光,只是在正午的时候阳光会让我感到头晕目眩。
在我以往的观念中,吸血鬼是个邪恶的代名词,我不知道别的吸血鬼是如何在自己的世界中扮演着恶魔的角色,可是我喜欢平静的日子,在我的世界中我很喜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30年里我可能是一个画家,后30年我可能是一个木匠,在过30年我可能是一个流浪者,或者是乞丐,在不同的身份扮演中会让我忘记自己是个不死的幽灵。
我的身高应该有1米85左右,我对自己的身高还是比较满意的,今年我已经有300多岁了可是我的面貌依然停留在我20岁的时候或者看起来更加的年轻,一头紫色的长发让我经常的需要去买一些染发的产品,皮肤非常的白在阳光下几乎可以看清里面的血管,眼睛也是紫色的为此我带上了眼镜来遮挡,我有一对很大的犬齿不过我可以控制它的大小让它平时不要漏在外面吓人。可能吸血鬼有着独特的魅力,我自己认为自己并没有多么英俊可是却有很多的女孩在路上看我。
我没有吸过人血,不是不想而是不愿意,我不愿意看着生命因为我的关系而流失,平时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去医院买一些人血打打牙祭,我很喜欢鲜血的味道,可是我从来不会痴迷,从书上看过最美味的鲜血是18岁少女的鲜血,我不知道我喝的鲜血中,有没有这种血液,不过在我的口里它们都一个味道。300年里我没有给过任何一个人初拥,只是不愿意看着他和我一样,在岁月的长河里游荡。
据说吸血鬼中有2个联盟,密党他们遵守着避世的原则。他们有义务照顾自己创造的后裔,还有一个是魔党联盟他们认为人类只是口粮他们一般不会制造自己的后裔认为这样会造成血统的不纯。我把自己这种独立的分子称作为无党派人士。
300年里我掌握了很多关于吸血鬼的技能以及知识。
血色之瞳:可能是最简单的一种招式,它可以唤醒埋藏在心底的恐惧。
兽爪:手变成锐利的爪子,锋利无比可以算是我最大攻击武器。
蝠化:,变成吸血蝙蝠,速度很快算是一门不错的逃跑技能。
我还会几个黑暗魔法以及一些对血的运用,就算我平时不用这些技能我的视觉,听觉,敏捷以及力量都要高出普通人很多倍,其他的我就不太懂了,尽管我看过不少关于吸血鬼的资料,他们不同的种族有着不同的技能,比如布鲁赫族他们的体能非常的强大,我自我感觉我的体能也是相当不错的。托瑞多族据说他们是天生的艺术家,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可能我的导师就是这种种族。
一般我不会去使用这些能力,使用过之后,我的身体会非常的饥饿,我必须要用自己的意念克制自己吸血的冲动,相信我那是非常的痛苦。所以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不会去使用这种能力。
成为吸血鬼以后,我就没有在和家里人生活在一起,我不希望看着我的家人亲戚老去,更不希望我去骗我的家人所以我玩起了失踪,在七年以后警察局宣布我的死亡,我经常偷偷的在家附近看看,自己的父母认为我已经去世了显得更加的憔悴,从父母死后我就去了别的城市,每过30年更换一个城市还有一个身份,这是让我最苦恼的事情,现在的社会每去一个地方找工作,吃饭,住宿都需要自己的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为自己准备了10张假的身份证在上面我拥有着不同的名字,它可以让我使用好长一段时间,我很喜欢开一家店铺在里面买卖东西,这样的生活最方便每天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在眼前闪过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
在漫长的时间里我幸运的享受过6次甜美的爱情,虽然结局都是苦的,可是我起码尝试过,每一个我爱的人不是死在我怀里就是被我亲手洗去了记忆,从那以后我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冷酷无情来掩饰我心中的伤痛。
对了我的名字叫吴成,我姓吴300年这个姓是我唯一没有变过的。
第二章 新的开始
有人说时间是上帝给人的记时器,真正的时间在自己心里。可是这话真的是这样子吗?时间在心里,那只是说自己的心情保持年轻状态而已。这话恐怕只是某些无聊的人说出来自己安慰自己的说辞吧!时间是不会停留的,谁也无法抵挡时间的洪流。洪水流过的地方,是会留下痕迹的。
时间在改变,历史在改变,世界在改变,人也在改变。当然吴成也在改变。现在是2309年,今年正好吴成321岁。他已经记不得自己的生日是几号了,只能在每年的头一天为自己买上一个生日蛋糕。
300年之后地球并没有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发展到科幻电影里的那样几百层的高楼,悬浮车还有星际旅行之类的。
2309年中国的南京
“吴兄弟,给我拿一包烟!”一个穿着还算时髦头发染成了栗子色的年轻人拍着柜台对正在里面看书的吴成叫道。
吴成眼前的这个男孩岁数并不大估计也就20出头的样子,他对眼前的这个男孩还是很有些好感的可能他是吴成搬过来第一个和他说话的,男孩的母亲就在附近开了一家复印店,大学毕业后他没有去找工作就在他母亲的复印店里打打零活,一个月的工资勉强够他正常开销的。
“什么牌子的!”吴成放下了手上的书。
男孩神色有些慌张的拍着柜台的玻璃说:“什么都行,快点。不要让我妈看见我是从店里溜出来。”
吴成淡淡的笑了下:“嗯知道了。”边说边从柜台里拿出了一包香烟,这种香烟价格也就10多块钱并不是很贵,不过2-3天一包一个月下来对于他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谢谢光临。11块5。”
“老规矩,先欠着等月头我来付钱。”男孩拍着吴成的肩膀一副咱俩谁跟谁。
吴成苦笑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本笔记本低头认真地记录着在这个男孩名字后面三四个正后面又添了一笔:“今天15号了,小梁你已经欠了16包加这已经17包香烟了总共……”
抬起头人已经没影了。
吴成把笔记方回了柜子里小声地说道:“哎,吸血鬼也要吃饭的呀!”
2309年人们越发的享受着物质与精神上的追求,其中变化最大的就是香烟了,人们对精神物质上的追求让它几乎发展到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就好像很多年前对咖啡的需求一样。烟通过一些特殊的程序过滤掉本身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加以一些特殊的化学成分,让人抽起来有种飘飘然的感觉,而且没有太大的副作用不容易上瘾,而且具有提神醒脑的作用,现在几乎男女都喜欢没事时来一根,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吴成的生意非常不错。不过在这样寸土寸金的社会中还是勉强温饱。
吴成坐下接着看书。
“老板,来一包烟,还有一瓶水。”
吴成再次的站了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身高在175公分左右,只是浓浓的眼影和紫色的嘴唇遮盖住了标致的五官,一声皮装打扮,如果再加上一支尾巴,真有点像一只狐狸精,不过吴成也没有见过什么妖精,只是在他的印象当中好女孩都是不抽烟的。尽管如此生意还是要照做语气平淡的问道:“要什么牌子的,还有水要矿泉水还是饮料。”
“就来包女士烟好了,水就要矿泉水。”
吴成微微的点了点头把东西放在桌上“总共是30元。谢谢”
这位漂亮的女孩这才看清楚眼前的这个男孩真的好小,只有18岁到20岁之间。可看久了好像又有60多岁甚至更老。这让眼前的这个女孩对这卖香烟的男孩产生了一丝好奇,忍不住想要了解他,亲近他。
“看够了没有?”吴成面色冷漠的说道,很多年了在他的心中依然讨厌别人注视自己的目光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单的个体。
瞬间反应过来让她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如此无理的语气却让她气得脸色发红:“你怎么说话的!我只是看你很年轻,像你这样的岁数现在应该还在上学,难道你父母没有教过你礼貌么?”
吴成并没有理会那女孩:“30元钱,谢谢。”
以前在家里从来没有受到过这种无视与无理的待遇女孩气呼呼的甩下钱离开了。
吴成拿起桌子上的钱放进抽屉,看了一眼蔚蓝的蓝天:“他们如果真的还在,可以教我礼貌该有多好……我只是被世人遗忘抛弃的一员……”
这时又有来人了。
“小吴啊!我儿子又在你这里拿香烟的是吧。”站在吴成眼前的这个中年妇女是小梁的母亲。
吴成淡淡的笑了笑:“伯母有事么?”
“我儿子在我店里吞云吐雾呢!我就知道他又跑你这里来了!”梁母看起来非常的生气,喘了口气接着说:“像他这样,拿一分用一块的,什么时候才能结婚,就和他爸一个德行,算了,不说了。我儿子欠了你多少钱。”和以往一样絮絮叨叨,在吴成的眼里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这辈子再也感受不到这种动听指责自己的声音。
吴成从身下的柜子里取出一本本子道:“这个月他总共拿了17包187元钱。”语气和以往一样平静。
梁母阴沉个脸从口袋里拿出了200元钱放在柜子上:“小吴,最近生意好么!看看你感觉比以前又瘦了。最近是不是很辛苦。要不要叫我家小梁来帮帮你!他一天到晚在店里闲坐着,是要好好的磨练一下。”
“生意还可以,谢谢伯母关心。”吴成道
梁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孩住过来也没有什么亲人和朋友,一个人在这里开了一家小店,心里总是要忍不住关心一下。
“以后他再来买烟你不要卖给他了。”梁母也知道吴成不太爱说话,也没有再问什么。
“好的,伯母!”说完拿出了零钱目送梁母离开。
梁母才没走多久小梁风尘仆仆的又跑了过来拍着柜子吼道:“吴哥你太不上路子了,居然对我妈实话实说这下好了这个月被扣了200元,小半个月的忙活全是白做了,叫我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呀。”
“我只是实话实说,你妈也是为你好!还有你上个月还有3盒烟钱没付,我刚才没有和你妈说”吴成翻着手里的账本头也没抬。
“你这也算得太清楚了,是不是以前干过会计。我们两什么关系,我从来没把你当过外人。你就这么对我。”小梁说的义愤填膺。
是呀!没把我当过外人,买东西都不带给钱的。
“我走了,以后我欠多少,我妈再问!你那帮我折半,回头我给你钱。”说完也不等吴成回话就跑开了。
看着已经消失不见的人影吴成没好气地说:“才怪。”
经历了300年的时光让吴成已经学会了淡漠和平静。和自己喜欢的事物保持距离,绝不贪婪。可是时间依然是奇妙的,还是让他在心里对这些平时关心自己的人产生一丝好感。
……
黑夜是吴成一天之中最喜欢的时间断,在黑夜中看着四周依然是灯火通明,这个时候吴成一般会关起自己的店铺到附近的酒吧里去喝上一杯,吴成很喜欢红酒,血一样颜色会让他非常地放松。私下吴成把它称为是血液的代替品。
第三章 酒吧
酒吧离吴成的小店有2~3站路,基本上吴成每晚都去,他和那里调酒师很熟,至少吴成自己这样认为,酒吧的装修很有格调,周围没有什么居民住宅区,所以每天都开到很晚。这里经常会聚集着很多年轻人狂欢,至少在样貌上看起来是年轻人。
吴成的个子应该算的上很高了,一进酒吧调酒师老远就看见了他,对他打了一个响指,吴成笑着点了点头,这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默契,在吧台的角落里吴成找了一个位置,调酒师的酒已经到了,一杯血红的酒,在酒吧的灯光下散发着妖娆而又诱人的色泽,这里人称它为血红玛丽。
吴成一饮而进,周围的人傻傻的看着他,这种酒味道非常的呛人,一般都是要混合着其他的酒一起,很少像吴成一样,不过调酒师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调酒师不光是要卖酒还要有手艺和嘴皮子利索要有本事把顾客留下来,吴成很喜欢这里,不是他的口味而是离自己的家近,来这里方便。
“吴先生,今天我又学会了一种新的调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