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美食家-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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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她吧,她吃个饭也能醉。”
“喂!说人小话也要有点职业道德,小声点会死喔!”奉嫣的红光满面在一群人的窃窃私语下,被一条条的黑线所覆盖,变得灰头土脸,郁闷得她信信直叫。
不过,没人理她,小话继续说下去,参与者众,谈兴之热烈,几乎可以将奉小嫣的一生给说完,然后给个唏嘘的叹息作结。
一顿饭吃到九点半结束,大家在吐嘈完毕之后,心满意足的散伙,在厨房外挥手各分东西。
奉嫣锁好铁门,对站在一边等她的奉娴问道:
“今晚住我那儿吗?还是回你老板家?”
其实奉娴还在考虑,直到现在都还没下定决心。
“看你对我这么难分难舍的,那就跟我睡吧!其它都别想了。”奉嫣摆摆手,帮奉娴做出决定。
奉娴无可无不可,点头道:“好吧。”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牵机车过来。”说完,奉嫣朝巷子里走去。
就在奉嫣的身影转进巷子的同时,突然有人从身后轻轻拍了她肩膀一下,她惊讶的转头看去,先是疑惑的眨了眨眼,正想说些什么,接着,双眼圆瞪!
对方朝她一笑,伸出食指在唇上做出噤声的示意,然后牵住她手,悄悄往另一个巷子走去,很快消失不见。
当奉嫣好不容易从挤成一团的机车群里“拔”出自己的那一辆,牵出来这边载人时,自然找不着奉娴,唯一得到的是奉娴随后发来的简讯,说她接到老板的电话,吵着要她回去作消夜,所以她只好回老板家去伺候了。
奉嫣耸耸肩,收好手机,发动机车,喃喃道:
“所以我才不要去当别人的专属厨师,跟个老妈子似的。这对青春貌美的女人来说,太残忍了。”
奉娴被他带到一间外观很气派的汽车旅馆。在出示证件时,她瞄到上头写的名字是赵骐,忍不住挑了挑眉,斜睨了他一眼;而那一眼,自然被感觉敏锐的他接收到了,没说什么,回她一个挑眉,微扯唇角,笑了笑。
这笑容假假的、坏坏的,很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却让奉娴不知怎地为之闪躲,耳根也悄悄热了起来。
进入房间之后,他示意她去沐浴梳洗;而他,则前前后后的忙着些什么,主要是查探身后有没有人跟踪——虽然一路上已经确定那些眼线早在糕点厨房前就被甩脱,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谨慎再谨慎是必要的。
台湾的汽车旅馆文化发展自成一格,装潢之豪华、设备之精致、服务之齐全甚至是一般五星级大饭店难以企及的。所以奉娴和他就算是两手空空的前来投宿,仍然不必担心没有全新的换洗衣物可以使用,绝对是从头到脚都能供应其所需。
当她沐浴完出来时,看到他已换了睡衣,半躺在床上,腿上放着一台轻巧的EPC ,正专注的看着一些数据。
她没有走过去对屏幕上的内容探头探脑,而是坐在梳妆台前,漫不经心的擦拭着她半湿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他喝了点酒,藉着酒意睡着了。”
“那不是你出来的理由。”她轻声道:“我以为今年不会再看到你……”尤其是现在这样的情况,更不应该出现。
“你在害怕,我怎么能不出来?”
“……你这样,还是太欠缺考虑,显得鲁莽了。”她叹气。
“怎么会?我并不会有任何损失。”他将EPC合上,挪到一边,朝她伸出一只手。
她望着他的手,知道他在索求亲近,可她就是不怎么想动。但他的手坚持着不收回,强势的要求她就范,却没有上前强拥她,反而是一副愿者上钩的模样。
这个人,一直就是这样若即若离的,不知道是天性使然,还是在跟她较劲,记恨着她那套对男人、对性、对所谓爱情的离经叛道看法。
依着她的标准,他是她的情人,而不是爱人!,而且这个情人身份,还是拜他见不得光的身份所赐,不然他这一辈子可别想有机会爬上她的床。
这是个只要一晌贪欢的女子;或者说,如果没有他这个意外出现,那么她这一生肯定朝着绝情绝爱的路上直行而去,拒不转弯,连肉体上的欢愉,她都不会有尝试一下的好奇心。
“过来。”
“做什么?”
“我要抱着你。”
四目相视,眼神并不凌厉,甚至在昏黄的光线下,显得有些缠绵暧昧,但仍然是在角力着的。最后,还是她先移开眼。她不是个好胜的人,一双柔和的眼从来也闪不出锐利的光芒,会败阵下来,理所当然。何况,不管怎么说,他今夜的出现都是为了她。不管她需不需要,都得承他的情。
所以她起身走向他,手指才轻触到他的手掌,便被他拖进怀里,牢牢抱搂住。
她侧坐在他腿上,额头抵着他的,双臂交缠在他颈后,彼此拥抱。
“你等会就得走了……”她低声道。
“离天亮还很久。”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都不同,有多少人正盯着你,你自己知道。”现在可不是能够任性的时候啊。奉娴希望他能理智一点。
他不想听她说教,尤其说教的目的是为了赶他走。于是,一掌扶住她后脑,不让她躲,强势的唇印上她的,深深长长的舌吻,最好能将她吻晕,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该由她担心的小事。
“别……别亲了……有……酒味。”虽然他已经刷过牙了,但他嘴里淡淡的薄荷香气也不能全然掩去酒味。她喘息的推他肩膀,偏他不为所动。
“你停下来……”她努力不懈中。
“停下来有什么好处?”他啄着她的唇,然后开始扩张领土,一路朝雪白的颈项移去,像个辛勤的农夫,热@书X吧#独%家&制*作不放过任何一处可以被唇舌烙印的土地。
“你你……够了……我今晚不想……”事情已经够复杂了,他偏又要来添乱。
她想不想,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因为他总能诱拐到她想。
“我们……来谈点正经的……你不是因为担心我……所以才来的吗……”
他终于稍微停下攻势,抬头看她,扯着唇角,要笑不笑的问:“谈点正经的?什么正经的?不会又是要跟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么会呢……”她本来还没想到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的,不过被他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一扫,她就想起来了。
许久许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发生“奸情”,那时虽然开始得很意外、过程很混乱、结果很……呃,美好;但也从此被他这个麻烦给缠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会他,可他偏又出现赖着不肯走,于是她很委婉正经的跟他说:“今天,我要跟你说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内容多,“给我滚”三个字便足以道尽其“感人”的精华。
确实是一个“赶人”的故事……这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一个冷笑话,由于非常冷,所以他不仅笑不出来,还被气走了。于是奉娴发现这个“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强大,他都被“感动”得离开了,还离开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个月零二十三天没出现。你可以把那段时间称作冷战期,虽然分离时没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责咆哮,但他们确实算是吵架了(奉娴不愿承认是她单方面气走了他)……“今天没有‘感人故事’ ……我只是……没心情……”她轻喘,不再那么用力推拒他,放软了音调,很臣服的模样,带着淡淡的无奈。
“你不想做,我们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引诱你,却不曾真正强迫过你。”他仍然在吻她,将她雪白的身子种出一颗又一颗草莓,但不再那么热力十足的放肆了,动作变得很温存。“我只是突然担心你,想陪你一会儿。”
他知道她的把戏,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骗世人的温柔外表,以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认为她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没有用的,可是却又乐于在她努力作戏时,给面子的加以捧场一下,最终都会顺了她的心意。
“与其担心我,你还是多担心自己一点吧。”她轻叹。
他笑,停止亲吻,转身将她压在大床上,头枕在她丰润绵软的胸口。低声道: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 ,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像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 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覆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
第四章
金郁骐眨着酸涩的双眼,动作有些迟缓的起身,缓缓移步走入浴室里,却不太敢正视镜子里的自己;怕自己一点二的好视力会让他看到不想面对的事实,进而引发惊声尖叫的不优雅行为。青白的脸色、浮肿的眼袋、干燥得脱皮的嘴唇,当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没有逃过一劫,如今肯定爬满可怕的血丝……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喝酒。同样属于刺激性的饮料,他通常宁愿多喝几罐可乐,然后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时。而他能勉强接受的酒类是鸡尾酒或香槟,至于那些酒精浓度高的、象征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来是敬谢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觉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从来没有打算去马戏团谋职表演吞火或喷火这种把戏。
当然,身为大男人,面子还是要顾的,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场合时,他都是端着一只酒杯,走完全场,还不时暗中往酒杯里加水进去;当别人吆喝着干杯时,他都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身为一个注重形象的优雅贵公子,是不轻易跟别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个养生派的美食家,从不暴饮暴食,不会让过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饮料伤害身体——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绝所有不优雅的行为。他的一群吃喝玩乐的朋友都知道他公开场合只饮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于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够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却一个人在公寓里酗酒了……当然,所谓的酗酒,不过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浓度不过十一度。'。电子书:。电子书'
最近有点烦,事事不顺心。他一直知道当自己的年纪步入三十岁之后,母亲那边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没想到会这么麻烦,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来,他的住家首当其冲,目前已经被搅得乌烟瘴气了。这让他感到有些生气,为着那些不请自来的人。
接着,奉娴跟他提出解约的要求。她想离开。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对一堆来路不明的凶神恶煞,会害怕,想要躲开非常正常。但是他们这五年来合作如此愉快,她这样说走就走,不免也太无情了些。他都已经跟她保证安全上没有问题了,显然,她是不信的……虽然她说她相信。
大家相处那么多年了,他自信对奉娴有足够的了解。这个温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诉他:她害怕。这是真的,所以她才会开门见山的要求离开,希望他能同意解约。至于后来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着说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让他难堪罢了,他怎么会看不出来。
他知道自己应该放她走,甚至在三十岁生日以前将她放走,而不是将一切隐瞒,不让她知道他将会遭遇的麻烦,就找她签下下一个五年工作合约。
她想走,他不想让她走。
当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签下第二张合约时,主要的原因是,他发现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边。或许,当他找她签的第三张契约,会是一张终生制的结婚证书,如果他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追求到她的话……他的朋友很多,但会被他带进家里的人却很少,至今数来不超过十根手指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出这样的性格,可以在外头四处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乐,却没办法让他们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