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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流年里的青草香-第1章

小说: 流年里的青草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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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蜗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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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某个读者提供的真实故事。

作为一个记录者,蜗牛非常怀念此文中的初恋情怀。

单纯美好,难以忘怀,在此,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以短篇的形式描述了女主的情感。

希望可以给你带来一份慰藉。

祝 ,生日快乐!

(还有几个读者的故事,蜗牛会努力地一个一个来记录。。。。。请给点时间。。。。)

遇见沈翌风那年,我还是个喜欢背着书包的高中生。

当班里女生激烈地讨论着学校某个白热化的八卦时,

我通常是对着一张张的英语试卷发呆。

我的成绩不好,应该说,除了数学,我没有一样是拿的出手的。

尤其是英语,连全校最有耐心的老师也会对着我摇头叹气。

一般女生,都是重文轻理,而我,恰巧是个例外。

我不喜欢那些排列无序的英文单词,更不爱张口朗读那些怪异的英文句子。

在班里,我没有朋友,只有一个偶尔还会说上几句话的男同桌。

女生们经常会讨论我,她们会很调侃地说,明明成绩不好,还搞的自己那么骄傲。

骄傲?原来我在她们眼里,是这样一个女生。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事实上,我很自卑。

我不爱说话,因为我害怕自己会说错话;

我不喜欢问同学问题,因为我担心自己会打扰到别人;

我喜欢一个人,低着头。或许盯着卷子一整天,也还是找不出答案。

沈翌风是在第二学期转到我们班的。

听说,他之前学的理科。

之后因为某个原因,换了文科。

我对班上的同学,注意的不多。他,是一个意外。

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将那些讨厌的英语句子读得那么得令人陶醉。

他的声音不算很好听,但是说英文的时候,非常的特别。

我不知道其他同学有没有和我一样的感受,我只清楚,那个时候,我很认真地记下了他的名字。

之后一个星期,班里调整座位。

他,被安排坐在了我的后面。

我从来都不敢去和他说话。但是每一次,他和身后同学的谈话,都会被我一一记入脑海。

他是个很乐观的男生。那是我偷偷观察出的。

他的人缘很好,时常会有同学过来问他题目。

而他,总是会很耐心地说着他的解题思路。

他喜欢唱歌。特别是喜欢唱英文歌。

课间,我常常会听到他的歌声。淡淡地,带着不一样的情绪。

第一次同他说话,是在一堂体育课上。

由于下雨,老师吩咐我们在教室里自习。

不安分的女生会跑去学校小卖部买零食。

更有顽皮的男生会带着球无法无天地冲去体育馆。

而我,通常是一个人,看书或者写作业。

那一天,我一直在盯着前些日子结束的英文试卷。

鲜红的五十六分,刺目的红色大叉。

当时,身后突然冒出了一只手。下一秒钟,课桌上的卷子就被人恶作剧地抽走了。

我转头,一脸惊鄂地找起肇事者。

原来,他长得这么好看。那是我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他。

我发现,我迷恋上了他。很纯粹的迷恋,带着前所未有的心动,悄悄地走进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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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我看你都盯了两天了,这试卷有那么好看么?当时,我记得他很不解地问了我。

是的,我是盯了卷子好些天了。

几乎每次考试过后,我都会这样。

那是我的习惯。欺骗自己,我有在努力。

其实,仍旧是在原地踏步,而且从未有过进步。

嗯。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些什么,最终从他手中拿回自己的卷子。

我看到,他用着莫名其妙的眼神揣测我。

我想,他一定也会觉得我很骄傲吧。拿着一张不及格的卷子,不闻不问,甚至连一句礼貌的回应都没有。

我很担心他会这样看待我。可是,似乎没有。

就在我回过头来,继续盯着试卷的时候,我的桌子上,突然塞进了一张卷子。

赫然的一百一十六分。试卷的最上头,写着他的名字,沈翌风。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写的字,干净清爽,就如同他的脸,明媚的仿佛春日里的蓝天,不含一点杂质。

谢谢。我转头,很小声地掠过。

我知道,他应该听到了。因为,他很淡然地回应说,不用还我了。

他应该是在同情我吧!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闷闷的,仿佛被拽进了无尽的深渊。

距离,就如同我和他。

我们的分数,隔着六十分的距离。

六十分,那是合格线的分界点。也同样是我无法逾越的坎。

他坐在我身后的日子,我渐渐喜欢上了英文歌。

我常常会记下他哼的那些调调,然后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地学着哼。

其实我喜欢听歌。尤其是周杰伦的。我喜欢他唱的那些歌词。

写的很美。而我,也总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上英语课,我经常会走神,或者发呆。

有时候,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已经在课桌上,写下了他的某首歌。

我重复地写,然后用橡皮擦掉。

继续重复,继续擦掉。

直到最后,桌子上,只剩下自己最喜欢的一句。

……我的世界将被摧毁,也许颓废也是另一种美 。

我从未想过,这种写歌词的习惯,会成为我和他之间的秘密。

第二天的英语课上,我发现课桌上多了四个字。

《世界末日》 。 我看着这几个字。

有些恍惚,那是沈翌风的字。

我一眼就认出了。因为,每一晚,我都在盯着他的卷子入睡。

我的心笑了。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桌子上发现他留下的歌名。

我们像是在做一个看歌词猜歌名的游戏。

说起来无聊,而我却不亦乐乎。

周末,我常常会去音像店。

我似乎喜欢上了那些排列无序的英文单词。

有同学会问他,你最喜欢谁的英文歌。

我总会聚精会神地竖起耳朵,然后,听见他,非常赞叹地说, Michael Jackson。

Michael Jackson,我悄悄地记下。

然后买了他一张最著名的专辑。

我把他的所有歌曲,拷进了我的MP3 。

一直听,直到听懂他唱的每一句。

那是一段很艰辛的日子。

我几乎摘抄了一整本英文歌词和翻译。

我想拉近我和他的距离。六十分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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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三月初的第一次月考,我考出了高中阶段最好的英语成绩。

六十七分 。 我进步了。我欣慰着翻着自己的歌词本,记录下了那一天。

我的英文书里,依旧塞进了一张英语卷子。

他考了一百一十三。

他好像习惯了,一考完英语,就会把卷子送给我。

其实我很想礼貌地和他说声谢谢。

但是始终没有做过。

学校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次大扫除。

我被卫生委员安排到了擦桌子的工作。

那一次,我不经意发现,原来他也有在课桌上写歌词的习惯。

只是,他写的都是英文。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

我看懂了这句话,也知道它来自 Michael Jackson的那首《you are not alone》。

我勇敢地写上了它的歌名。

我想告诉他,其实我们之间,也有共同话题。

他很喜欢篮球,那是班里同学都知道的事实。

语文课上,他总喜欢翻看一些篮球杂志。

边看边拉着身旁的同学谈论某场精彩的球赛。

或者很多时候,下课铃一响,身后就会传来他激动万分的声音。

今天有湖人对魔术的比赛,开电视。

然后,教室里一团混乱。

男生们都会一窝蜂地堵在了最前排。

我总会被他的动静所影响。

他一定不知道,自己看球时的样子,是那么的让我痴迷。

我在脑海中刻画着,他打球的样子也一定很好看。

我是个很安静的人,有时候周围在吵闹,

我也能一个人纹丝不动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很多人说,这样有助于学习。

而我,打从心底里反感。

我很羡慕那些和他谈天说地的女生。

她们会很无所顾忌地朝着他嘻里哈拉。

这种时候,我都像是个眼红的巫婆,在心里忿忿地数落她们太不矜持。

他有喜欢的女生,那是我之后知道的。

三月十四日的情人节。

我看见,他在精心地包装着某个礼物。

我佯装没看见似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但是一整天,心里不由地沮丧。

那个女生真幸运。我嫉妒地翻着自己的歌词本。

脑袋一片空白。

第一堂晚自习下课,我看见他走出了教室,连同他的那份礼物一起。

有个女生站在教室门口,她笑的很甜。

我的心底黯然无声。

身旁,有小声的八卦。我听到了。

原来,他是因为那个喜欢的女生,才会换班来读文科。

有人说,那个女生脚踏两条船,他知道了,立刻换了班。

现在,似乎两人又和好了。

我听着,心隐隐约约地疼痛。

我望着门口的背影,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那是我梦里常出现的身影。单纯,美好。但却始终可望而不可及。

第二堂夜自习。我请假走了。

没有回宿舍,也没有去图书馆。

我去了操场。第一次,拼了命地跑了一圈又一圈。

三月的天,风应该是暖暖的。

而我,却觉得格外的刺骨。从外直至心脏。

无尽的刺痛。我听见,我的心,碎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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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第二天,早自习。沈翌风迟到了。

他的脸色似乎很不好。

同桌问我身体好点了没。

我僵硬地笑了笑。昨晚我请假,理由便是身体不舒服。

他是班里唯一一个关心我的人。那个时候,我居然有了一丝感动。

我想应该没有人注意我不在吧,只有他。

一整天,我都没有听到他的声音。身后,仿佛像是少了一个人。安静的,让我的精神也岌岌可危地坍塌了下来。

星期五是我值日的日子。我总是等到所有同学走完,才会去倒垃圾,然后回家。

那一天,我倒完垃圾回教室,破天荒地看见,他一个人坐在位置上。

那个,我要锁门了,你走了吗?我恢复平静地语调问他。

生怕自己一个眼神,就会泄露对他的迷恋。

他低着头,随手拿了两本书。起身,直直地问我 ,你忙完了吗?

我下意识地愣了愣,他的意思,是在等我吗?

上次听唐珉说你家附近开了一家书店,我想去看看。你不介意帮我带个路吧?

他见我迷惑,随即补充了一句。

哦。我点头,跟着收拾起书包。

唐珉是我的同桌,他们的关系似乎不错。我也经常看见他们打来闹去。

五点过后的校园,宁静得像是恍若隔世的天堂。

学校星期五,基本三点半就放学,而我,似乎习惯了最后一个走。

班长,好像也很信任地将钥匙交给了我。事实上,我知道,大家都想早点放学回家。

一路上,我都低着头,走在他的身后。

我们上了拥挤的公车。他站着我的身边,离我很近很近。

我闻到,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像初生的青草,一点也不浓重。

我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狂乱而躁动着。

那是一份青涩的紧张,不知所措的悸动。

他开始同我拉开了话题。

我小心翼翼地点头或回应。害怕自己一句不经意的话语,就会破坏了此刻的安宁。

学校离我家不远。书店就在我住的小区旁边一条街上。

我带着他到了书店门口。

同他道完别,接着,拐进自家的小巷。

那个周末,我很顺利地做完了英语作业。

我发现,我似乎找了到学英语的感觉。

大声地朗读,然后,一遍一遍地听见自己的声音。

带着很强烈的欲望,试图朝着某个若即若离的地方,攀爬。

五一的时候,学校放了三天。

我去了家门口的书店。

很意外地遇见了他。

那一次,是他喊了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名字,原来喊出来。也会那么的亲切。

林惜。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手里拿着一张周杰伦的新专辑。

好巧。我的脑袋里,除了这一句,就没了其他的下文。

其实,我很想多说几句。只是突然短了路。

我们一起找了一个位置。

他坐在了我的对面。

我看的是言情小说。明晓溪的《泡沫之夏》

那个时候,班里女生都在疯狂地传播着书里的爱情。

我很好奇,偷偷地找机会看了。

他似乎有些惊讶,笑着问我,喜欢书里的哪个男的。

我摇了摇头,回答,好像没有哪一个是特别喜欢的。

我好奇地问他,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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