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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世外桃源空间-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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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来的动物大家都认识,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黄鼠狼,传说中偷鸡贼,那个句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中的黄鼠狼。



黄鼠狼的特点是状似鼠而身长尾大,躯体削瘦、四肢较短,属于小型食肉动物;动作矫捷无伦,遇到侵害能由肛门分泌臭液自卫。



大多数黄鼠狼有赤褐色的毛皮,躯体下半部呈白色或黄色。冬天有少数种类如白鼬、伶鼬会褪去夏毛更换冬毛,因而出现白色的个体,是适于雪地景观的保护色。



黄鼠狼的毛色鲜艳,呈棕黄、杏黄或金黄色,针毛细密,底绒丰厚,是上等裘皮原料,在国际毛皮市场上被誉为东方水貂。另外黄鼬的尾毛可制狼毫笔。是著名的制笔材料,其价值远超过紫羔皮。是读书人的至宝。



人们或许看这种动物小头尖嘴,鬼鬼祟祟,像鼠,又发现它还偷袭家养的鸡兔,像狼,故名之。实际上,鼬既不是鼠,更不是狼,而是一种哺乳纲里的鼬科动物。



在中国人的印象中,黄鼠狼和狐狸一样,是妖兽。中国人反感黄鼠狼,除了它有偷袭家禽的毛病外,更重要的是它还有与狐狸一样的“魔法”,能够迷惑体弱多病之人。



对付这种病人,人们便请出德高望重的老者或神婆,面对着病人,好言相劝黄鼠狼快快离开,也有使硬手段的,厉声喝斥:如果再不识趣走开的话,就要怎样怎样。



黄鼠狼是自然界里常见的小型食肉动物,只是遵循“自然选择”的规律,在进化的过程中,具备了一些其它动物没有的生存技能而已。



鼬能够缩骨,穿过比它身子小的洞穴或者缝隙,鼬的肛门旁有一对皮脂臭腺,遇到危险时,能释放出臭气。所以,鼬还有一个不太雅的外号,叫臭鼬。



一只刺猬蜷起身子成了一个球,老虎也没办法,但鼬有办法。它只须在刺猬身上找出一条缝隙,调转身子,放一个臭屁即可。不一会,刺猬便被鼬的臭屁熏得昏迷了,乖乖舒展开了身子。这时的鼬,便可轻松地给刺猬动一个“外科手术”,尽情享用美味了。



“砰”的一声枪响,阿勇已经手起枪落,他的枪法很准,鸟铳上青烟还没偶消散,那只在池塘岸边的黄鼠狼已经倒在了地上。



张想他们几个跳出来出来,这只黄鼠狼可能是在岸边捕食蛙类、昆虫和鱼,这下被阿勇一枪打了个正着。



“阿勇你的枪法真的很准,一枪就打爆了黄鼠狼的头!”



王义提着头上冒血,爪子还在颤抖的黄鼠狼,一脸的喜气。这黄鼠狼的皮毛也非常珍贵,皮板结实,毛长绒厚,可做衣帽,尾毛是高级毛笔“狼毫”的原料,这就是多少年来鼬频频遭人猎杀的原因。



“那是,我以前可是神枪手,那是百发百中的,这是小意思了!”



阿勇虽然嘴里在谦虚着,可是眼角的笑意也出卖了他,这只黄鼠狼总算给他挽回了一点的面子,要不然狐狸跑了,黄鼠狼没有打中,那可是太丢人了。



“咱们先把黄鼠狼和野鸭子收好,这枪声一响,可能要过一会儿才能有猎物,再到这个池塘边来!”



张想看着那只毛发油光水亮的黄鼠狼,心里也很开心,但是他还没有忘记提醒他们两个。这时间还早,说不定还有其他的东西来喝水!



二百七十五章意外惊喜



几个人收拾了一下,然后还爬在原处等待,这一次果然因为开枪的愿意,来池塘边的猎物比较少,他们等了许久,都快要失去耐心了,王义也都准备起身休息一下的时候。



“嘘,都不要动,有猎物过来了!”



王义的身子刚动,就被张想拉了一把,然后示意他继续爬着不要动。果然没过多久,就看到五六只黑色的鹿跑到了水塘边。



那些黑色的鹿躯体粗壮,体长140~260厘米,肩高120~140厘米,体重100~200千克。角的主干只一次分叉,全角共三叉。



从额至尾沿背脊有一条宽窄不等的深棕色背纹,臀周毛呈锈棕色,颈部有深褐色鬃毛,体侧栗棕色,尾毛黑色。



正是张家店一种名叫“水鹿”动物。水鹿常集小群活动,夜行性,白天隐于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感觉灵敏,性机警,善奔跑。



那些水鹿一到池塘边,看了看周围没有什么异样,它们一时也没有发现站想他们的藏身之处,都跑到在水边觅食,有的跑到水中浸泡,它们都善游泳,所以叫“水鹿”。



水鹿是亚热带地区体型最大的鹿类,与其他鹿种相区别的重要特征是:角小、分叉少;门齿活动;颈腹部有手掌大的一块倒生逆行毛;毛呈偏圆波浪形弯曲。



它们水鹿有群居的习性,白天隐蔽在浓密覆盖物中。夜间活动,以青草、树皮、竹笋、嫩叶为主食,亦盗食农作物。以多种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的嫩叶、嫩芽、鲜果等为主要食物。



现在这个时候出来。看样子是天太热了,它们都跑到池塘里面泡着,一下子水质变得更加浑浊了。



“鹿正好,一人选择一只!”



阿勇自从看到那些鹿,他的心就狂跳起来,心里说不出的欢喜,本来打了几次的猎物。看重的一只狐狸也逃走了,只剩下了一只小小的黄鼠狼和野鸭子。



怎么说几个人出来打猎,最后只带那么一点东西回去。自己想着以不是很好,这下可好了,这个水塘边居然意外的出现的水鹿,那真是老天爷都在帮忙!



张想看那几只水鹿心里也很开心。没想到打靶场这个地方还有水鹿?这要是能打上一只。看那鹿特别大,一只都有两百多斤吧!



要知道水鹿的体积是体型最大的鹿类,最大的水鹿能达到四百斤,那是相当的大,在视觉上很有震撼力的。



阿勇的这样低声一说,立马得到了张想和王义的赞同,他们每个人都选中自己的目标,准备由张想喊过之后就动手!



阿勇的眼睛很毒。他早就选中了一头壮硕的水鹿,那头水鹿距离他们比较近。关键是个头是这几只鹿中最大的一只。



他的目标选好了那头最大的水鹿,没想到王义也瞅准了那一只。只有张想考虑到水鹿的体积大,鸟铳的命中率,他直接选来距离他们藏身最近的一只水鹿。



因为鸟铳也有它的缺点,那就是稍微的远一点,命中率就低了很多,从他们埋伏的地方到水塘边,最近也有十几米,加上那些水鹿都跳到池塘里面泡着,所以距离目标就更远了。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选则最近的水鹿才是王道,至于个头体积,反正最小的水鹿也有一百多斤,在张想看来也有不少的肉!



傍边的王义心里很紧张,呼吸都变的粗重起来,张想知道不能在等了,只能把鸟铳抬看来起来,几个人都瞄准自己的目标,然后只听见张想喊了一声。



“预备——打!”



他的话音还没有落,“砰”的一声枪响了,王义的鸟铳居然第一个开火了,目标当然就是他事先看准的那只最大的水鹿了。



但是他太紧张了,开枪的时间居然抢在了第一位,就他那枪法当然很差劲,打出去的子弹就贴着那水鹿的皮毛飞走了,没有给水鹿造成一点的危险。



这还不算什么,关键的是把那头最大的水鹿给惊动,它的头一甩,立马掉过身子,它的速度惊人,一转眼就跳上了岸,那奔跑起来的速度就像一阵风。



阿勇被眼前的状况给惊呆了,他那一枪慌忙开了火,但是他看中的那只水鹿的位置已经移动太多了,这样一枪下去,不要说一枪把那水鹿打死,就是能击中那只水鹿都不容易。



那些水鹿群警觉异常,不要说是枪声响起,就是稍微大一点的动静,都会让他们逃窜。这一下听到枪声,“哗哗”在水里都散开了,拼命的向岸上奔跑。



王义一看自己的一枪连水鹿的毛也没有看到,他心里急了,慌忙又举起了鸟铳,来不及瞄准,一枪又打了出去!



只听见“砰砰”的又是几声枪响,王义的那一枪当然又是打空了,不要说他就连阿勇的鼻子都快给气歪了,他的枪法是很准,但是急奔中的水鹿,而且越跑越远。



阿勇还来不及瞄准水鹿,眼看着那些水鹿越跑越远,就要跑出鸟铳的射程之外了,这个时候他也只能乱开一气,那里还顾得上能不能打中。



一阵飞尘扬过,岸上的水鹿已经散开,跑出了鸟铳的射程之外了,那王义还是不甘心,又追着放了一枪,看的阿勇在心里郁闷不已。



他自己的枪法好的很,要不是王义先开枪,打草惊蛇惊动了那些水鹿,眼前四五只水鹿说什么都能留下来一只,这就像一个穷光蛋,看到地上有一捆钱,狂喜之下捡起来一看,居然全是假币的感觉!



“完了,那些水鹿都跑了,这下就是煮熟的鸭子都飞了!”



王义哭丧着脸,从看到那些水鹿时的惊喜和意外,到现在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水鹿,都从自己的眼前逃跑了后,那种心酸和失落,让他的心里懊悔不已。



阿勇现在的心情更是低落,他都在后悔不该带着王义一起来,这要不是他,这些水鹿他最低可以打到一只。



“算了,最大的那只水鹿跑了,你们再看看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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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七十六章水鹿



张想看着阿勇和王义一脸沮丧的样子,暗自好笑,这个两个人心太急也太大了,总想着猎到最大的那只水鹿,却没有考虑到实际的情况。



一个人提前开枪,把那头最大的水鹿惊扰了,另一个人惊慌之下,准备不足在距离又远的情况下,鸟铳打不中那只最大的水鹿实在是再正常不过,能打中的话才是怪事?



但是张想开始选中的水鹿距离他最近,那只水鹿在水里的时候,距离他不过十几米。在王义开枪的时候,那头水鹿也被惊吓到了,它离岸边最近,遇到危险肯定马上上岸逃走。



而这个时候水鹿距离张想就更近了,也不过十多米。在这个速度下,对于耳目过人,枪已经上膛,却还没打出去的张想来说,根本没有难度!



所以他是手起枪落,一枪就击中了目标。距离他最近的一只水鹿,就像专门送给他打的一样,“噗通”一声从岸上跌落到了水里,那个时候阿勇他们正慌张成一团。



他们心里还在极力的希望,能补上两枪,好歹留下一只水鹿,所以对于那只跌落到池塘里的水鹿,根本就没有看到。



所以张想让他们看池塘边的时候,他们才注意到浑浊的水里,在水草缠绕的地方,居然有一只脖子上还突突冒着血的水鹿,就倒在那里,身上的肌肉还在抽搐。



“这,是你打的一只?在那么混乱的情况下,你也打死了一只水鹿?”



阿勇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一向自认为自己的枪法那是百里挑一的神枪手。在今天这样的情况下。被王义一搅和,居然放了两次空枪,也没有打中那只水鹿。



而张想在闷不做声的情况下。不显山不露水的就打死了一只水鹿,这怎么不让他吃惊,怎么不让他刮目相看?



“这个张想,还真的是小看了他,真是人不可貌相!”



看着水草里的一头不大的水鹿,阿勇在心里暗自的感叹,神色复杂。



王义可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他心里明白,这次水鹿群是被自己的枪声给吓跑的,要不然他和阿勇也不会一只水鹿也没打死。



“张想你好厉害。咱们还是快点把这头水鹿给捞上来,今天咱们的运气可真的不错,这样可是大丰收呀!”



王义说着就欣喜的跑到池塘边去捞那只水鹿,他发现那自己手短了。有点鈎不着。就试着用鸟铳的枪托,去拨动着那水鹿!



“扑通”声传来,阿勇已经把鞋子脱掉了,把裤子挽起来了,然后下了水去拉那头水鹿。



池塘的水不深,但是水鹿倒下的地方有不少的水草,藏绕着很不好行走,他勉强走了几步。伸手拉住那水鹿的一条腿试了一下,这才发觉倒地的水鹿分量还不轻。



“王义。张想都来帮忙,这个水鹿太重了,咱们都要加把劲才能把它给拉起来!”



阿勇使劲的拉了一下那水鹿的后腿,发觉在水草上面,只把它移动了几公分的距离,这要是靠他一个人,还真的有点拉不动,看不出来这水鹿还挺重的。



阿勇把水鹿移动了一点,王义就能勾住水鹿的一条腿,两个人齐心协力,这才把水里移到靠岸边的地方,张想也赶紧过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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