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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禁咒师vii-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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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觉得由吸血族统治世界也不太坏。
最少他接触的吸血族都是以一种被害、低调、坚忍而理智的面孔出现在他面前,即使他一直拒绝提供任何情报,对应他的窗口人员从来没有露出不耐的表情,但现在。。。。。。但他看到吸血族所谓“拯救世界”的做法,他震惊而狂怒,受困于言咒,他无法告诉任何人,但或许麒麟可以懂。
他。。。。。。不管血缘如何,内心终究还是个人类。
麒麟安静很久,久到他觉得已经开始绝望,她才突然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也用犹太话回答他,“弥赛亚听到你的心声了。”
史密斯的眼泪夺眶而出,“。。。。。。独角兽的传说?”

()
“我可是独角兽的眷族。”麒麟拍拍他,“我知道了,放心吧。。。。。。”
“但是。。。。。。。”
麒麟制止他,“我谁?我可是麒麟哪!交给我就对了。”
第二章   带着镣铐的救世主
等史密斯告辞,麒麟唤了镜华。
这个乌溜溜的少年常被误认是黑人,却有着东方的面孔。事实上,他是只魑魅。因为孺慕人类的养母,经过明峰的帮助得到压抑妖气而存留人间的权利,然而养母寿促,四十几岁就过世,伤心得有些失去理智的魑魅少年“投靠”了麒麟,后来麒麟将他安置在旧居留学。
(关于镜华的故事,请参阅禁咒的第三部“母与子的邂逅”)
名义上,镜华是麒麟的式神二号,实际上,麒麟对这孩子很放任,放任到放牛吃草的地步。所以突然召唤他,虽然镜华满脸不爽,还是很快的赶回来。
“你还真会挑时间!”镜华大叫,“就差一步了!我都已经登堂入室。。。。。。”
“才刚脱裤子而已不是吗?”麒麟闲闲的喝着威士忌。
“。。。。。。你不知道这坏人姻缘如杀人父母吗?”镜华暴跳起来了,而且越发狰狞。
“你又没打算娶她,”麒麟不为所动,“喂,去收一收行李,我安排你去红十字会念书。”
“我去专门收妖的红十字会读书!”镜华尖叫,“你想杀我不会一捧打死喔?叫我去红十字会等凌迟?!你这女人真是居心叵测。。。。。。”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啰嗦?”麒麟也大声了,“明里是你去念书,暗里要你保住史密斯的命!我先说喔,学费也是很贵的,你要有哪科成绩不及格,我打断你的腿,听到没有?!”
镜华还想咆哮,麒麟已经把铁棒抽出来,乓的一声拍在茶几上,他又把咆哮吞进肚子里。
当初妈妈过世,他伤心到失去理智,差点把医院拆了半栋,就是麒麟赶到制服他,硬生生打断了他两条腿,然后打包空运到英国。
面对这样的暴力分子,你真的很难不识时务。
“。。。。。。去就去。”他咕噜着,“你就会欺负我。。。。。。八百年把我扔着不管,待没多久你又赶我走,讨厌我收我干嘛。。。。。。”
“我还会欺负你师兄。”麒麟喝干最后一口威士忌,“你都几岁人了,恋母情结还是这么重喔?会把你扔来这里念书就是要你改一改这种恋母情结,结果勒?什么烂成绩,只会成天拐女人上床。。。。。。。让我发现你在红十字会把妹你就死定了!听到没有?!”
“好啦!”
“好什么好?动作快!没当过兵啊?”
“。。。。。。取消征兵制几年了,我会当过兵?”
你一言我一语顶了半天,麒麟火大了,将他和行李一起踢出大门,“史密斯掉了根头发,你就仔细自己的皮!”
蕙娘一直笑,“你是收式神呢?还是收个养子?”
“他老妈的魂魄舍不得走,哭哭啼啼的要我照着,不照看成吗?”麒麟叹口气,“反正我担心史密斯的安危,这小子又长不大,让他们‘父子’相依为命倒好。。。。。。”
“。。。。。。。他是史密斯的孩子?”蕙娘讶异了。
“不是啦,蕙娘你怎么这么可爱。”麒麟笑了,“一个恋母,一个天生的老爸个性,他们会相处得很好的。”
寻常的吸血族想对史密斯不利,还得先过魑魅这一关,要动镜华的家人,可得付出相当代价才行。
“我担心的是别的。”麒麟将史密斯的事情告诉蕙娘。
蕙娘默默听完,一脸困惑,“。。。。。。你懂意思吗?什么基督、弥赛亚的。。。。。。”


“可能懂。”麒麟沉默了一会儿,“希伯来文中,弥赛亚是‘受害者’,指得是‘上帝所选上的人’。当初尤老大跟我说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弥赛亚’,虽然意义不太相同,但应该就是‘继世者’。”
继世者,纯血的人类。
而吸血族对医学和科学都异常发达。
“蕙娘,我觉得事情真的已经很糟糕了呀!”她皱起眉头。
麒麟难得的在约克郡停留了一整个礼拜。
她一改以前懒洋洋的样子,整天都待在书房,盯着电脑荧幕不放,不断的搜寻所有的资料,连房门都没出,饭都是蕙娘送上来的,蕙娘也没闲着,当她有空闲的时候都帮着麒麟收集资料。
麒麟针对着红十字会各式各样繁琐的报告跋涉着,然后用过人的耐性过滤,对照世界警察组织的失踪人口报告,忙足了一个礼拜。
意外的,她看到一个很普通的报告书。那是一则红十字会在撒哈拉沙漠试图救获一个“外星人”的报告。
这个“外星人”有着极大的头,却有三分之一是充沛的血液,大脑小得可怜,四肢细长,全身还覆着稀疏的毛发,没有性别,当然没有生殖能力,赤裸的趴在沙漠中,虽然被游牧民族救了,但等红十字会的人员赶到时,已经死了。
她试图想要翻出解剖资料,却发现档案损坏。
有一种极度厌恶的感觉让她有些反胃,她就着这点稀薄的档案,继续追查。发现类似的报告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地点几乎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她相信,有人跟她一样注视着这些资料,并且循线抹除痕迹。
她终于找到一个漏网之鱼,但那唯一有标本和解剖资料的地点,居然是太空总署。
。。。。。。早知道就不要弄得那么华丽,她才刚得罪过A国,现在要去他们太空总署。。。。。。
“走吧,蕙娘。”她叹口气,“不,还是先吃顿好的吧,华府的饮食根本就是在虐待我的胃。”
“。。。。。。。这次你要炸白宫?”蕙娘张着嘴。
“不,我希望这次能够文明的进入太空总署。。。。。。。”麒麟摆摆手,“不过有时候‘希望’和‘实际’有很遥远的距离。”
“。。。。。。”
靠着红十字会的恶势力,太空总署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麒麟的‘参访’,却死也不愿意让她参观资料和标本。
“。。。。。。原来太空总署也怕华府的恶势力啊。”麒麟摇摇头,“我还以为太空总署是独立自主又超然的顶尖科学研究中心。”
“谁说我们怕华府来着?”署长大怒。
麒麟耸了耸肩,“不用生气,是我说得太直了,预算捏在别人手心,当然不得不低头。。。。。。”
正为了预算和华府产生剧烈摩擦的太空总署,例外的让麒麟参观标本,还提供了详细的解剖资料。
麒麟迷惑的转头,“。。。。。。这不是什么外星人。”
负责解剖的医生耸肩,“原本就不是,但不弄点神秘色彩,就没有预算。”
这是人类,不管外观多奇怪,没有性别,但依旧是人类,他们的DNA完全吻合人类的特徵,虽然他们有异常发达的循环系统和过小的脑,但依旧是人类。
“你认为呢?”她问着医生。
“我是异想天开过啦,但我要说,这只是幻想。”医生强调,“这有点像|乳牛。”
“|乳牛?”
“我想美洲野牛看到|乳牛也会很惊骇吧?过度发达的Ru房,超过小牛该喝的奶水好几百倍。对野牛来说,|乳牛是一种畸形,是人类为了牛奶育种出来的。。。。。。”
麒麟的脸孔惨白了。


近万年的时间,吸血族一直都在人间,他们真正的核心并没有外出打猎,因为。。。。。。
他们发展了“畜牧”。
眼前的这个标本,就是个“养殖人类”,专供吸血的人类。
这让她有些想吐。
“小姐,你还好吧?”医生关怀的看着她。
“。。。。。。。还好,只是胃里有点不舒服。”麒麟异常客气的告辞了。
吸血族的“人类牧场”,到底在哪?
如果,吸血族豢养育种“养殖人类”已久,可能比人类还早获得基因的秘密,而他们根本没有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
弥赛亚!
他们想要“养殖”出弥赛亚?
但并不是纯血人类就是弥赛亚。。。。。。虽然经过基因科学的操弄,的确可以培养出最纯种的人类。
麒麟的心中,涌出无法遏止的怒火。
你们。。。。。。你们这些该死的移民!这样对待我的眷族,居然这样扭曲恶待我的眷族!
“等我找到你们。。。。。。”她咬牙切齿的说,“我非从你们的脊髓榨出汁来不可。。。。。。这是什么时候了!末日来临,你们这群该死的吸血蛭还来添乱!我非把你们灭个干干净净不可!”
“。。。。。。主子,小声点,这里是机场啊。。。。。。”
麒麟正在翻天覆地地寻找吸血族的大总部而徒劳无功时,明峰却意外的得到线索。
这时候的他,还一无所知。他原本照麒麟的指令,去非洲国家巡逻修复地维,却在东非发现了一个偏远地区的“先知”。
这个内乱不断,贫穷落后的国度,几乎没有交通可言,人部分的时候他不想引起注目和疑惑,都得搭乘长途到令人崩溃的破旧公车,有些地方得等到深夜,召唤英俊来加班才可以飞抵。
他们的适逢难得的雨季,所有的马路都成了烂泥巴,每走一步就得费力把腿从烂泥中拔出来,等他们发现人烟时,不禁感激涕零,最大的希望不是有干净的床铺,而是有个地方可以换件衣服,把泥巴从腿上刮下来。
这群蒙着头巾,像是阿拉伯人的土著,看到他们就四下逃散,他们狼狈的走入一户人家,这家人居然跳窗跑掉了。
。。。。。。若说他们是回教徒,不至于男人也要蒙面吧?
他和英俊相视一眼,默默的从行李里掏出衣物来换,抹掉小腿和脚上的泥巴。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家,佝偻的走进来,盯着他们不放,然后五体投地的趴了来。
让他们惊讶的是,他居然说着标准英语!
“大神,伟大的大神!”他哀求着,“请吃了我的血肉,就此离开吧,我们只想安安静静的活下去。。。。。。你们不会少我们几个奴隶的。。。。。。。”
“什么大神?”明峰的眼睛都直了。
不断用额头敲着地板的老人,疑惑的抬起头。明峰看到他的眼睛,不禁打了个冷颤。
若在漫画中,这样的眼睛当然漂亮,甚至是少女漫画的标准规格,但在现实中看到这样水汪汪,瞳孔大到非比寻常的眼睛,还是会打从心底冷上来。
“你!”老人一骨碌的爬起来,死死扣住明峰的手腕,“你没去魂魄?你不是弥赛亚吗?你怎么来到这里的?”
“你想干什么?”英俊大怒,明峰却举手制止她。

()
这个老人没有恶意,他很恐惧,使他言行有些失常,但他并没有任何恶意。
英俊自从有了性别,结婚生子之后,妖力一日千里,完全成了完全体。这样一个妖力高深的姑获妖鸟像是个会走路的杀人兵器,他必须比英俊冷静才行。
“老人家。”他安抚着惊慌失措的老人,“我们只是路过的旅人,你在害怕什么?什么是大神?”
老人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很久很久,“。。。。。。你是什么?”
虽然摸不着头绪,明峰还是本能的回答,“我是人。”
“人?人类?”老人喃喃着,拉低他的头巾,“你们是怎么来的?没有路!根本没有路可以上来!”
这个落后贫穷的村庄在一个群山环绕的台地,的确连个勉强算是路的野径都没有,但有个地维的结在这附近,若不是英俊载着明峰飞上来,还真的不知道怎么靠近。
但明峰并没有想太多,他以为是路径隐藏在他没注意的地方,只有当地人才知道。
“我是人类,”他指了指英俊说。“我的妹妹却不是,我们是飞上来的。”
老人死死的看了英俊几眼;又看看明峰。她喃喃的道歉,抹去额上的血迹。“。。。。。。让客人见笑了,但我们村子不欢迎外人。也请。。。。。。别告诉别人我们村子的存在。你们可以过夜,但天亮就请你们离开。”
明峰踌躇了一会儿,“。。。。。。来人家,虽然冒昧,但可否告诉我,你们在害怕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摆摆手。“客人,天亮即行吧。问这些做什么?若有什么需要,喊我一声就是”他犹豫片刻,“就叫我先知吧。村子的人都这么叫我。”
虽然疑惑,但明峰没有继续追问。他已非当年的少年,知道了许多人间的不得已。这些年东奔西跑,和许多人接触,越发圆熟。他深深相信,最好的相处知道乃是互相尊重。
他尊重先知的缄默。
先知倒是想当善待他们,遣人送了热水和食物过来。送食物来的女子不慎送了头巾,随时惊鸿一瞥,倒是让明峰为之一愣。在这种荒村,女子却如此美丽,但这种魅力有种奇怪的地方。。。。。。
超乎比例的大眼睛和听者的鼻子,润红得像是假的魅力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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