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秩序-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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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当即大喜,稳了稳激动的心神,恭敬道:“司士,某这几日也对此深思良久。此案为当街相遇,双方并无预见。受者辱人,而后受刀,案例清晰明了。依《永徽律》斗讼篇所录,杀人分六等,即谋杀、故杀、斗杀、过失杀、误杀、戏杀,此案显然出于激愤而将受者杀死,但因抽刃临于受者身,则当属故杀之列。疏议曰:斗殴者,元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者,谓斗而用刃,即有害心,合当斩。”
吴中佐的话引用律典,可谓判罚有据,同时明确了罪犯犯罪的性质及应当处以的刑罚,与刘子旭相比,高下立判,因此得到了冯道赞许。
唐律承隋代《开皇律》而来,经武德年间和贞观年间两次修改之后,于高宗朝最终形成完备,名为《永徽律》。其后则天皇帝的《垂拱律》和玄宗皇帝的《开元律》都是以《永徽律》为基础进行修改,在使用方面并未超出其范畴。因此,大唐天下仍旧以《永徽律》为法律依据,朝廷在科考取士时的明法科中,所考的内容便以这部法律为主。
中国古代的许多法律原则,都是在这部法典中最初得以集成和体现的,比如五刑之说,即处罚的五种刑罚——笞、杖、徒、流、死。比如十恶之行——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犯十恶罪者皆处以重刑,不享有赎、免等特权,所谓“十恶不赦”就是这个意思。又比如八议制度——八议的对象主要指亲、故、贤、能、功、贵、勤、宾,也就是皇帝的亲戚故旧及官僚贵族,这些人只要不是犯了十恶罪,其他罪行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减轻或免于处罚。…;
此外,《永徽疏议》还确立了许多延续至后世的法理原则,包括划分公罪与私罪、自首减免刑罚、共同犯罪、合并论罪、累犯加重、区分故意与过失、类推、老幼废疾减刑、同居相瞒不为罪、涉外案件等处理原则。可以说,一部永徽律,奠定了中华法系在世界上五**系之一的地位。
吴中佐的言论以《永徽律》为据,可见其家中必然藏有此书。冯道一边认真听着,一边已经开始打起了他家中藏书的主意。
吴中佐接着道:“至于是否祸及家人,则看司士是否依据前例。”
冯道问:“此话怎讲?”
吴中佐道:“若依营州都督府羁縻旧例,唐人为胡人所伤,除伤人者依律惩处外,其部族当偿付一定的牛羊,具体数额视犯者情节轻重。”
冯道问:“此为何时旧事?”
吴中佐道:“元和年间节度使刘总旧事。”
冯道被勾起了兴趣,又问:“天宝年间如何?”
吴中佐道:“天宝年间,安节度每遇此事,着即兴兵,必屠胡人部族方归。”
冯道默然,吴中佐又道:“此为营州都督府羁縻旧例,营州为胡人占据后,依照胡人旧例,胡人可以牛羊免罪,但一般不做惩处,是为空话,杀了也就杀了。”
众人正在听吴中佐引征旧事,忽听门外来报,李将军已经入城!冯道大喜,忙率众人赶到都督府衙前,翘首以盼。
过不多时,就见李诚中在众军将的前呼后拥下来到,冯道忙领众人上前施礼。
文武相见,好一阵热闹,李诚中知道冯道正在商议对一起契丹人当街杀人的案件后,便想先听一下,于是进了大堂,和众人一道坐了下来。在冯道的示意下,吴中佐再次详述了整起案件的经过,并将自己的判罚推定尽数道来。眼前之人是柳城真正的主人,吴中佐怎肯放过这自荐的大好良机,当下施展浑身本事,只恨不能将毕生所学全部展露。
但他这么一显摆学识,反而听得李诚中一头雾水,可谓弄巧成拙。李诚中越听越晕,毫不客气将他打断,转头向冯道看去,冯道和他搭档了大半年,自然知道他肚子里有几两墨水,微笑着点出一位“降臣”,让那人再次叙述了一番,这次却要简练明了得多。只苦了一旁的吴中佐,他被李诚中打断说话,所受打击之深实在无法形容,他自觉仕途渺茫,不免脸若死灰,呆呆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向李诚中重新解释的这个“降臣”名叫宗亮,是个当街卖字、替人占卦看相并兼写家书的读书人。宗亮年已四十,这辈子混迹市井之中,与最底层的老百姓打交道,说起话来最是好懂。他将吴中佐刚才说的那些话稍加转换,便简单明了得多,其中还习惯性的加上一些信口拈来的趣事,显得十分生动,说到精彩处,令李诚中身后的大老粗军将们都听入神了。
李诚中听完后,问冯道:“可道老弟打算如何判定?”
在李诚中面前,冯道自然不会再有所隐藏,当下正色道:“不分胡汉、不依前例、当循唐律。”
这其实是冯道和李诚中在当初募兵之时形成的共识,只不过那时在军,此刻则在民。按照两人的共识,今后的柳城应当淡化胡汉之分,强调“大唐子民”的概念,因此,在这起案件中便要依据唐律来进行判罚——即不管你是胡人还是汉人,你都是大唐子民,按照唐律,故杀则斩,不论其余。…;
实际上“大唐子民”的概念就是后世的所谓“国民”概念,对于各民族的处理政策,实行“国民待遇”。无论你是哪个民族,在遇到事情的时候,都按照大唐子民的身份来进行处理,既不优待你,也不鄙薄你。
在李诚中的认知里,强调胡族的独特性应当让位于强调各族的共同性,后世许多针对少数族群的优待政策,其实反而强化了对他们的非认同感,将其从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割裂出来。当然。李诚中不知道自己这种认知是否狭隘,但他既然穿越了,既然成为了柳城说一不二的主人,他当然要按照自己的认知来管理治下之民。
因此,李诚中完全同意冯道的处理原则——不分胡汉、不依前例、当循唐律。当然,作为穿越人士的李诚中强调了一点,就是在判罚执行之前,要尽可能做好宣传,重点在于突出“大唐子民”这一概念。说到这里,李诚中很是欣赏的看了看刚才讲解案情的宗亮,问冯道:“为此,我想成立宣传科,以宗亮为科员,可道觉得是否可行?”
冯道没听说过什么“宣传科”,但从字面意义上却一听就懂,他对宗亮十分赏识,本来就是借机向李诚中进行推荐的,见李诚中同意起用宗亮,当然赞成。冯道这大半年来对李诚中嘴里不停蹦出来新词早已习惯,便不以为意,只不过这个所谓“宣传科”究竟是什么根底,他打算下来之后再好好问问。
能够得到“科员”这个官职,宗亮心里大喜过望,他知道“科员”是冯司士手下第一批文吏中的佼佼者,是准备大用的人才,自己如今能够名列其中,表明他终于摆脱了市井,正式步入柳城的“庙堂”,将来在柳城的仕途必将一片广阔。
一干“降臣”都是羡慕不已,吴中佐更是哀叹连连,他已经琢磨过味儿来了,敢情这位李将军就是个大老粗,自家今天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早知如此,何必耍文,若是也如宗亮一般来点市井言辞,这“科员”一职,哪里还轮得到别人?
只听李诚中又小声问冯道:“刚才那个吴中佐如何?”
冯道回答:“此人学富五车,熟读经史子集,尤擅法典律令,可叹胡人不会使用。”
李诚中道:“我刚才听他说话,似乎是这么回事。干脆成立一个法律科罢,以他为科员,可道你看如何?”
冯道微笑,点头称善。
吴中佐今日心情大起大落,由落又起,沮丧中忽见仕途又重新呈现眼前,顿时激动得无法言语,只觉李将军果有识人之明,可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将军也!”
第三十一章 营州经略(三)
这书终于有了第一个执事,谢谢猪猪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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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李诚中在营州“得道”,他身边的部将从属必然相应的纷纷升官加爵。这也是藩镇中默认的军头制度,同时也是军头们能得部下效死的直接驱动力。否则主官拼死拼活一个人累,没有旁人襄助,再牛比的穿越众,再能开金手指,也是注定扑街的命。
对一心一意扑在民政上的冯道来说,在他打定主意随李诚中出关闯荡的那一刻起,便逐渐打上了李诚中的烙印,当然,他身上同时也有刺史张在吉的烙印,是张在吉征辟并启用了他。冯道在为李诚中处理民事政务上可谓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让李诚中能够抛开繁杂而琐碎的事务,全身心投入到军队建设上。
经过大半年的磨砺,年轻的冯道也逐渐展现出了性子中的沉稳,在与最底层百姓的来来往往中,他对民间的疾苦和百姓的需求更加理解,行为方式也更为变通,在与李诚中的同甘共苦中,两人之间的友情逐渐加深的同时,相互间的配合也熟稔有余。
作为李诚中身边的唯一一个文官,冯道在论功行赏中自然排在了第一。
冯道的正式官职是平州刺史府六曹之一的司士曹,这个官职如果在太平年间,应该为七品或六品,但在这个乱世之中,朝廷对官职的封赐已经成为了一种荣耀,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以藩镇属官的品阶早已与往日有了天壤之别。
强势一些的藩镇,封赏部属官阶之时,可以同时向朝廷行文讨要,朝廷也不敢批驳,比如河东节度使李克用,或者宣武节度使朱全忠。还有一些与朝廷相距较远,或者与朝廷有过明显不合的藩镇,便只能在自己的职权下封官,因为他们向朝廷讨要官职的公文,一般会被政事堂拖延下来,往往无疾而终,比如西川节度使王建,还有就是卢龙节度使刘仁恭。
刘仁恭为儿子刘守文讨要义昌军节度使官职的时候,朝廷不是很爽快,当时刘仁恭为此曾经谩骂过天子,因此两边关系比较紧张。所以刘仁恭向长安讨要官职的公文都会被拖延很长时间,到了后来,不是特别需要的官职,卢龙方面就不会去触政事堂的霉头,这也直接导致卢龙辖下各官的官阶不是很高,绝大部分只能在节度使本职范围内解决,一般不会超过五品。
周知裕的四品宣威将军和张在吉的兼职营州刺史就需要长安政事堂批复,但他们收服营州的大功在那里摆着,政事堂诸位相公也不至于厚着脸皮硬撑着不给,只不过批复必然要晚到数月,当然卢龙军全镇都不在意,他们已经自己默认了这次升迁。
基于以上原因,冯道的平州刺史府司士曹仅为八品小官。
冯道的功绩是看在李诚中眼里,记在李诚中心里的,他还记得当年曾经答允过冯道,要帮助他成为营州刺史,因此,李诚中首先想到的就是为冯道一步步攀升而努力。
节度府在这次营州重置的调整中默认了平州系对营州的统辖权,任命张在吉“兼知营州诸军事”,可在平州内部,无论周知裕也好,张在吉也好,都很清楚营州到底谁说了算,对于营州刺史府的组建,必然要征询李诚中的意见,这种“征询”更带有一种听之任之的意味在里面。…;
李诚中回来的时候,在平州刺史府待了一天,与刺史张在吉讨论的重点便是新营州刺史府的构成。在谈论这个问题的之时,李诚中对张在吉显然没有对周知裕那么客气,语气依然恭敬,但态度却十分鲜明——营州是我李诚中的,营州刺史府属下的官吏当然由我李诚中来举荐!
这个年头,有兵就是王,对于李诚中的营州,挂名刺史的张在吉显然很懂规矩,他只做了一项任命,即任命冯道为营州刺史府长史,官阶正七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李诚中付出重大代价,他答允每年上缴平州刺史府钱三万贯、牛二百头、羊两千只。
当然,李诚中也不是没有所得,契丹人不重农耕,这一年里整个营州的田亩都处于需要重新复耕的境地,所以他和张在吉达成了协议,即以钱两万贯、牛两百头、羊三千只的代价,购买了一万多石粮食,其中包含一千石种粮。按照每人每月半石的耗粮数,这些粮食可以养活一万耕农两个月,若是佐以羊肉混合,可以让一万耕农四个月不用为吃饭发愁,为营州的复耕打下重要的基础。
此外,李诚中又花了一万贯,购买了大批锄头、斧子、镰刀、犁具等,这些都是冯道指定购买的物资,李诚中现在有钱,买起来毫不吝啬。为了满足李诚中的采购,张在吉组织大批工匠开始打造,预计将在两个月内分批送往柳城。
冯道对自己获得营州刺史府长史一职十分欢喜。长史本为幕僚官,即掾属之长,秦汉之际,丞相、三公等大员府中所置长史权势极重。唐制,上州或中州均设有长史一职,位在别驾之下,却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