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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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良机,我岂能不去?”程不识的声音好似洪钟大吕,震得人耳鼓嗡嗡直响:“数十年来,大汉为何打不过匈奴?不是大汉军队不善战,不是将士们不愿拼命,而是我们各守一地,各自为战,容易给匈奴各个击破!”
汉朝奉行了数十年的防御战略,最大的问题就是军队分散,容易给匈奴集中优势兵力,逐个击破,这话说到要害了。
“这一次,有建章军牵头,我们这些边军要是再不抓住机会,打一个大胜仗,那就是错失良机!”程不识右手一挥,仿佛在指挥千军万马冲杀一般,威势不凡。
第二十章 见面礼
安陶城西,有一座不小的山脉,绵延百余里,山峰林木遍布。
离安陶城十余里的山坡上,有数十人,正打量着安陶城方向。是周阳,公孙贺他们。
撤离安陶城后,建章军就进入这山里隐藏。山中有不少山谷,正是藏兵之所,不要说藏两千人,就是藏数万人也没问题。
“周阳,你所料不差,飞将军,程不识将军,冯敬他们回讯了,一定参与此战。”公孙贺站在周阳身边,一脸的笑意:“有他们参与,此战就有七成把握了。”
建章军虽然少,可是,在边境上的汉军却不少,接近二十万之众。可是,因为汉朝的防御战略,如此之多的汉军分散在上千里的战线人,各守一城,造成了兵力的分散,没有兵力优势。
只要李广、程不识、冯敬他们答应出兵助战,那么这一战的胜数就大了许多。
公孙贺兴奋难已,声音有点高:“我粗略估算了一下,除了守城的军队,能抽调出来的军队少说也有四五万。四五万,比起单于十余万大军,仍是不足,可这也很难得了。若是应用得好,单于这次会吃一个大败仗。”
“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出其不意。”周阳微一点头:“伊稚斜虽然吃了败仗,可是,单于仍是瞧不起我们,他会轻视我们……”
“是呀,是呀!”公孙贺接过话头:“单于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出动这么多的军队,向他本部兵马下手,会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要他们出兵,我已经做到了。可是,接下来该如何用兵,就要看你的了!”
“用兵本无成法,只有相机决定了!”周阳现在发现,自己对兵法是越来越了解,越用越顺手。
“来了!”
公孙贺朝安陶方向一指。
“隆隆!”
闷雷似的声音响起,震得树上的树叶沙沙作响,仿佛风吹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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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陶城北,一朵巨大的乌云在飘动,向南卷去。
这不是乌云,是匈奴马蹄溅起来的烟尘,遮盖了天空,连阳光都透不过。
在这朵乌云下,是奔驰的匈奴军队,马蹄所过之处,草衰土翻,连蚂蚁也别想从匈奴的铁蹄下存活。
军臣单于胯下一匹神骏异常的战马,赤红的皮毛,没有一丝杂色,乍一看上去,好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奔行之际,光滑的皮毛荡起阵阵涟漪,好似雷电滚过,令人赏心悦目。
军臣单于对这战马极是喜爱,取名“雷电”。是万中无一的良驹,一日千里不是问题。
骑在马上的军臣单于放眼一望,入眼的尽是匈奴的狼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仿佛这是胜利的凯歌。
“中行说,你这次的谋划极好!本单于攻入长安,就封你做汉人的皇帝。”军臣单于巨口张阖之际,好似血盆海口,具有吞人噬骨的威势。
军臣单于身边有一个骑着骏马的汉人,身着汉人的曲裾深衣,面皮白净,颏下无须。他,就是军臣单于嘴里所说的中行说,尖细的声音响起:“大单于厚恩,中行说无以为报。可是,中行说此生不愿做皇帝,只愿做大单于的奴才!”
“容我打进长安,汉人的皇帝就是本单于的奴才,你大可做得!”军臣单于得意非凡,仿佛已经攻入了未央宫里似的。
“大单于,奴才不愿做皇帝,只愿天天随在大单于身边。”中行说尖细的声音有些刺耳了:“到了长安,奴才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请大单于把窦太后这瞎老婆子赐给奴才。”
“窦太后?”军臣单于哈哈大笑:“中行说,你们太监的喜爱与众不同呀,对瞎老婆子有兴致?”
“大单于有所不知,奴才与这瞎老婆子有不共戴天之仇!”中行说恨恨不已的道:“奴才本是汉宫中的一太监,小心服侍,从未出错。可是,偏偏这瞎老婆子不放过奴才,看奴才不顺眼,要把奴才送到大匈奴服侍出嫁的公主。”
军臣单于眼中精光一闪:“要不是这瞎老婆子,你也不会成为本单于的奴才。”
“那是奴才的福份!”中行说忙着献媚:“奴才有一个心愿,就是要当面问问瞎老婆子,她为何如此看奴才不顺眼?当日,奴才在离开汉宫时,就暗中发誓,此生若到大匈奴,必做大单于的奴才,搅得汉宫不得安宁!”
“于是,你就为本单于谋划了这次进军长安的方略!”军臣单于手中的马鞭一挥,在中行说背上一抽,发出啪的一声响:“好奴才!”
“谢大单于鞭打!”中行说的马屁让人作呕。
“哈哈!”军臣单于发出惊天的笑声,马鞭朝前一指:“前面就是安陶城,杀进城去,不留一个活物!凡能喘气的,一律格杀!”
他这是要为伊稚斜之败雪耻。匈奴嗜血,只有这种方式才能渲泄他的心头之恨。
匈奴大军突然加速,高速冲去,很快就到了安陶城前。
此时的安陶城,一片安静,匈奴大军的到来,连一丝惊慌也没有造成,军臣单于眉头一挑:“想不到,汉人中,还有如此胆色的人!”
“大单于,不是汉人有胆色,是安陶城已经是一座空城!”中行说忙着讨好:“大单于未至,就吓得他们象受惊的兔子一般逃走了,大单于好威风!”
“哈哈!”这马屁拍得军臣单于很爽:“汉人胆小如鼠!你怎么知道这是一座空城?”
“大单于,您瞧,城中一道黑烟。还有一股粮食的焦糊味,这是汉军撤走前焚烧城中的积粮。”中行说指着城里的黑烟分析。
“跑?他们能往哪里跑?就算他们跑到长安,本单于也会追到长安!”军臣单于手中马鞭一挥,赤电直朝安陶城跑去。
中行说忙打马跟上。
在一队匈奴的簇拥下,军臣单于来到城下,果然,城门大开,毫无阻碍就进了城。
一进城,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浓烈的血腥气中,夹朵着让人作呕的腐臭味道。
“这是怎么了?怎么有这么重的尸臭?”军臣单于眉头一皱,想不明白。
他想不明白不要紧,可以看明白,前面不远处有一座人头山。真正意义的人头山,全是用头颅堆出来的。
这些头颅已经开始腐烂,发出阵阵恶臭。不过,仍能看清轮廓,耳朵上穿有孔洞。只有匈奴人才会穿耳朵,戴耳环,这些都是匈奴的头颅。
从这情形看,有五六千之多。
军臣单于一转念间就想到了,这是伊稚斜所部的人头。汉军把人头堆在这里,那是在向匈奴示威,是挑衅,是蔑视,是侮辱……
“可恶的汉人!”军臣单于双眼瞪圆,手中的马鞭乱挥乱打,心口急剧起伏,气恼得已经变了脸色。
人头山后面有一根旗杆,旗杆上飘扬着一面旗帜,旗帜上用鲜血写着一行字,军臣单于识得一些汉字,念道“单于远来,无以为敬。呈上见面礼一份,伊稚斜部头颅五千四百八十二颗,敬请笑纳!”
把匈奴头颅堆在这里,已经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了,再看见这留书,军臣单于哪里还能忍受,怨气上腾,眼前一黑,一口鲜血喷出老远,仰面便倒。
第二十一章 雁门血战
雁门郡,是汉朝在北方的大城池,城高坦厚,周回二十余里,易守难攻。
城外的原野上,一片黑压压的人潮涌动,好象海浪一般朝着雁门城卷去,正是军臣单于指挥下的匈奴军队。
如雷的蹄声,震得大地都在颤抖,铁蹄溅起的烟尘仿若一朵巨大的乌云,向雁门城飘去;迎风飘扬的狼旗,遮天蔽日,匈奴十余万大军,仿若一头凶猛的怪兽,要把雁门城一口吞下。
军臣单于骑着赤电,打量着雁门城。此时的军臣单于脸色苍白,气息有些不匀,那是给周阳气的。
五千多颗人头送上,那是对军臣单于莫大的讽刺,他终于明白,为何伊稚斜龙精虎猛一个人,打了败仗回去变得奄奄一息,随时有可能咽气,那是气不顺,怒难平。
雁门城头上,汉军盔明甲亮,严阵以待,看来奇袭是不可能成功了。
“阿胡部坏了本单于的大事!”军臣单于气哼哼的,要是阿胡儿此时在身边,一定会给他治罪。
中行说尖细的声音响起:“大单于,此次行动,最重要的就是要奇袭拿下雁门城,夺取其攻城器械。大匈奴的勇士善打野战,不善攻城,要攻下雁门这座坚城,势必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只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雁门城,夺得攻城器械,才能攻破其他的城池。可如今,已经不能奇袭了。”
历史上,匈奴正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攻下雁门城。雁门太守冯敬,以及两千多官兵全部战死,阖城十余万百姓不是给匈奴屠戮,就是给抓去做奴隶,无一人幸免。
更可怕的是,匈奴夺取了城里的攻城器械,具有了攻城的实力,一路南进,攻城了不少城池,最后连骊山的甘泉宫都烧毁了。
整个“凌辱之恨”的开始之地就是雁门郡。
周阳设计,袭破阿胡部的营地,激怒了军臣单于,派兵攻打安陶城,这已经暴露了军臣单于的意图,周阳早就派人给冯敬示警,如今的雁门城守得跟铁桶似的。
匈奴不善攻城,更没有攻城器械,顿兵于坚城之下,正是军臣单于力图避免的。可是,如今已经由不得他了,不得不面对雁门城这座坚城了。
军臣单于长吸一口气,平复一下心神:“中行说,你去传话,要他们放下武器,要不然城破之时,鸡犬不留!”
中行说领命,打马来到城下,冲城上一拱手:“有请冯太守答话。”
“汪汪!”城上无人相应,倒是传来数声犬吠作为回应。
“有请冯太守答话!”中行话太次发话。
“汪汪!”又是数声犬吠传来。
中行说不明所以,眉头一拧,正待再说,只听城上一个兵士大着嗓子道:“兀那阉祸,太守大人说了,你这下贱坏狗髭不如,只配与狗说话,还不快滚!”
这是侮辱,莫大的侮辱!中行说哪里受得了,一口怨气上腾,手指着城头上,咬牙切齿的骂道:“冯敬,我要你生不如死!”
一口鲜血喷出来,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摇摇晃晃的回到匈奴阵中,再也坚持不住,一头栽了下来。
“太守,怎么不把这阉祸射杀了?”有兵士想不通。
“这些年来,这阉祸教匈奴为非,匈奴之祸,他罪大恶极,若是现在就杀了他,那是便宜了他。先破匈奴,让他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谋划给大汉一一破除,然后再抓住他,千刀万剐!”冯敬眼里闪着厉芒。
“中行说!中行说!”自从中行说到了匈奴,就为军臣单于出谋划策,这些年,匈奴之所以这么猖獗,就是因为中行说教唆所致。军臣单于早就把这个太监当作了心腹,一见他摔倒,不由得大惊,连忙传来巫师抢救。
还未交锋,就受到如此羞辱,军臣单于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气:“传令:攻城!不留一幢房!不留一人!”
“不留一幢房!不留一人!”匈奴咆哮着,挥着弯刀,朝雁门城下冲去。
太守冯敬一身戎装,站在城头上,看着象潮水般涌来的匈奴,嘴角掠过一抹冷笑:“破奴校尉所言,大汉比起匈奴最大优势在于先进的文明,发达的技艺。哼,匈奴,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大汉的技艺!”
“机弩,准备!射!”
冯敬手中的令旗挥下。
“咻咻!”
破空之声大作,无数的弩矢出现的空中,带起劲风,朝着匈奴射去。
弩,一发射就是数枝弩箭。雁门城是大城,城里的弩不少,这一发威,少说也有数千枝弩箭飞行,乍一看之下,好象一张箭网,朝着匈奴罩了过去。
弩矢的射程远,力道劲,穿透力强,是古代世界最犀利的武器。只见匈奴好象稻田里的稻草给收割一般,齐刷刷的倒在地上,只一轮箭矢,就有不少匈奴死于弩矢之下。
而此时的匈奴,离雁门城还有数箭之地。如此之远的距离,不要说普通兵士,就是匈奴引以自傲的射雕者,也是无能为力。
在弩机面前,再好的箭术也没用,射雕者又何能为呢?
这就是技艺的优势!
弩矢一波刚去,另一波又到,一张又一张的箭网,把匈奴罩上一次又一次,等到匈奴冲到城下,已经伤亡不轻,遗尸多达数百具之多。
数百具尸体,比起匈奴十几大军,不过是冰山一角。可是,光是在冲锋路上就付出这么多的代价,这伤亡相当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