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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落日-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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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的面色如一潭死水,她用力一挣,挣开李靖的手,冷冷望着他:“别碰我,你的手脏!”

李靖沉默了良久,脸色也拉了下来:“你都知道?”

“相公!”红拂哄着那孩子:“我们在一起,有七八年了吧!”

看着红拂冷冰冰的脸色,李靖忽然感到一阵害怕,他忽然握住她的胳膊:“别这样奇_…_書*…*网…QISuu。cOm,你听我说——”

“我不听”,红拂第一次在他面前愤怒:“我只知道,我相公是个忘恩负义的无赖!”

她一转身,走进内屋。

李靖的手放在怀里,似乎要拿什么东西出来。但终究还是忍住,没有说话,跟着走了进去。

房里忽然传出一阵啜泣声,孩子的啼哭声,和李靖柔声的解释和安慰声……

六月。

柳树真的长大了,青翠的柳枝在塞北的蓝天下飞舞,柳叶大而舒展,绿的发浓。

咄?终于回家了。

他的脸瘦了一圈,腮边长满了密密的胡子,远远看上去,似乎整个脑袋上就只剩下一双眼睛,大而幽深。

叠罗施拉着他的手,看上去也是枯黄憔悴。

咄?松开叠罗施的手,顺着柳树的“长城”向前走。

他痴痴地折下一枝杨柳,目光由近及远地搜索——是在哪棵树下,白衣的朵尔丹娜对他嫣然一笑?

那春风一样美丽,婴儿一般纯洁的笑靥。

“到了六月,垂柳可以随意折来玩的时候,我们的……孩儿……也该……”眼前依然是她羞涩娇艳的脸颊和满是憧憬的目光。

“朵尔丹娜——”咄?忽然拔出刀来,用力向柳树上砍去。

一棵……

又一棵摇晃着倒下……

“住手!”附近几个牧人冲了上来,大声指责道:“你这家伙不想活了吗?这可是王爷为——”

他们立即认出了“王爷”,喝斥声硬生生顿在嘴里,一起叩拜下去。

咄?的声音沙哑而凄厉:“砍了,传令下去全部砍了!然后给我烧,烧干净了!”

牧人们喏喏地退下,其中一个壮起胆子问:“狼主千岁不是喜欢柳树么?”

咄?用力扭过头来,一把揪住那个人的衣襟,吼道:“你没听懂我的命令么?给我烧!”

那些柳树还没长到碗口粗,一天功夫遍砍了个精光。而后焚烧的浓烟三天后才散尽。

草原上每个人都知道了,朵尔丹娜再也不会回来了,也再也没有什么王子或者公主……黑烟在牧民们的心头缭绕,他们从咄?王的眼睛里看见了更大的火,更猛烈的燃烧……

唯一不知道的,只有那匹“摇光”,它每天在咄?身边蹭来蹭去,脾气小了很多,似乎是在打听主人的消息。

越是没有人搭理它,摇光越是焦躁,它和朵尔丹娜在一起这么久,还没有这么分开过。

怎么了?难道它已经跑的不够快了?摇光不服气的打着响鼻儿。

时间一天天过去,整个突厥国变成了灵幡的海洋。看着痛不欲生的咄?父子,摇光似乎渐渐明白了什么,安静了很多。

它开始拒绝进食,原先油光闪亮的皮毛一下子安静下去。

“王爷”,养马的人焦虑的禀报:“这马该遛遛了!这样下去不行啊。”

“嗯,是该遛遛了。”咄?抚摸着摇光的长鬃,叹气。摇光一瘦下去,显得马鬃特别的长,看上去极是让人心疼。

“走,摇光!”咄?翻身上马,现在他是唯一可以驾驭这匹马的人,抖手,拿起了搁置许久的寒阒枪。

摇光好象来了点精神,扑腾了几下,四蹄生风跑了出去。

它用全部生命在奔驰,在无声的呼喊,呼喊那个抱着它脖子和它说话的十三岁小女孩。

咄?只觉得人像在风中穿行,出发的时候没有备马鞍,他的大腿因为夹紧摩擦的生疼。他并不在乎,他是草原上为数不多的可以空身骑烈马的骑手,而且早在十九岁时就是最出色的一个。咄?闭上眼睛,心道:跑吧,咱们都需要发泄一下啊!

午后的暴雨,象上天的的愤怒一样砸了下来。

白马长嘶。

一道道闪电,在阴沉的苍穹上撕开一道道雪亮的口子。

天昏,地暗,鬼泣,神惊。

摇光马在一片灰茫茫的暴雨中也向一道闪电,箭一般南奔。

南边,是黄河。

黄河怒吼着,翻着浊浪,与雷电相应和。

滚木和石块在波峰和波谷间起伏。

整个河床发出了震耳的咆哮声,脚下的大地都在晃动。

咄?跳下马,也被眼前雄奇的景象震惊了。他只觉得胸中的郁闷也在随巨浪和暴雨翻腾,马上就要脱口而出。

他想要喊一声“朵尔丹娜”,出口,却变成了一声野兽的长号,在无人的旷野回荡。

“列神!祖先!

我若娶不到那个女人,我的床榻再不会有人逗留,传宗接代的使命与我无关!

请赐给我那个女子,我愿献上王子的尊荣与富贵,我愿用男人最可宝贵的血去护卫她!

我若失去那个女子,我遇天弑天,见人诛人!天地之间,再不会有安宁。”

十年前的誓言雷鸣一样在耳边爆炸,咄?完全失去了控制,他左手一提,寒阒枪舞起一团白光,在暴雨中劈、挑、刺、扫,疯了一样的发泄着。

摇光似乎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和戾气,马蹄不安地敲击着地面,忽然,它人立而起,长嘶一声,电一般向黄河冲去。

咄?一惊,伸手去拉时,只感觉到一片冰川般的冰冷滑腻从手中溜过。

没有人可以追上摇光。

自朵尔丹娜死了以后,绝没有!

摇光在离地三尺的地方,尽力一跃,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长尾和鬃毛在瞬间定格。而后,重重踏在如沸的波涛上,白影一闪,溅起一大片水花。

暴雨和炸雷淹没了马踏黄河的声音,转眼间,一切归于平静,只有下疯了雨,在肆虐,在施暴。

咄?几步跑到岸边,隐约还能看见一抹雪色在浑浊的河水中上下。

忽地,又是一股洪峰,一块硕大的岩石延着波峰砸下,那黄的发黑的河水里,渲染开一抹血红。

血色起初红的象落日的余晖,很快就淡了,淡的象少女面上的一抹胭脂,只能隐约看见一些淡红。

咄?顺着河岸奔跑,看着白马仍然有一下没一下的挣扎,眼见已经不行了。

“我送你,摇光!”咄?大喊一声,手中的寒阒枪化作一道白虹,向河里的白影飞了过去,转眼间,银抢和白马都消失了。

咄?颓然跪在黄河边,忽然也有了一种跳下去的冲动,跳下去,顺着黄河流向大海,再也没有揪心的折磨,就可以永远永远和他的朵尔丹娜在一起……

而他没有,一片片水花打在他脸上,和雨水混在一起。黄河的水是苦的,象泪水一样,苦极了。

暴雨终于停了,只看见一个人拖着沉重的步子,一步步向辽阔的北方走去。

 终章 落日

飘灯

(一)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唐。王之涣《凉州词》

公元六百一十五年,突厥精兵引兵入侵,隋帝杨广抱幼子杨杲,恸哭于雁门郡。雁门四十一城被攻破三十九城,中原危急。一向不听劝的杨广只得听从苏威的劝说,声明不再侵犯高丽,并悬重赏诏令天下勇士来援。突厥见来势汹汹,解围出塞。

然而,隋炀帝又一次失信于天下,成了独夫民贼。自风云盟解散,江湖各大组织纷纷招兵买马,群雄并起,几十路好汉各自挑起义旗,霸占一方。

雁门一战中,十六岁的李世民慨然应征,以他过人的胆识,娴熟的兵法,为自己争下了赫赫声威。

公元六百一十七年,李渊从李世民计,起兵攻长安,使长子李建军统帅左军,次子李世民统帅右军。三子李元吉留守太原。李渊自称大将军,率左右二军自河东郡城渡河至朝邑。随后,又令李建成据永丰仓,守潼关防东方兵马入关;李世民右军经略渭北一路招集二十余万人马,一举攻入长安。

公元六百一十八年,隋炀帝在江都死在宇文化及手下,李渊废隋恭帝自立为皇帝,国号为唐。

这就是历史上光芒夺目的天朝上国,大唐。

十八岁的李世民表现出了极高的政治与军事天赋,在大哥和三弟一个留守一个驻扎的

情况下,独挡一面,势如破竹不废吹灰之力取了中原关山。

这离他的“十年之约”期满,还剩两年。

面对着秦皇汉武的功绩,这个文质彬彬的少年会极淡的一笑,而眼底下却发射出炽热和攫取的光辉。每个人都已认定,他才是大唐帝国的唯一合适的接班人,但他还有一个哥哥,

东宫太子李建成。

看着他还不够宽厚的肩膀,李靖常常会想起年轻时的自己,二十年前的他也是象这样的

文武双全,带着一肚子的谋略天赋和野心,去摘取权力颠峰的王冠吧,只是,这少年比他更

有根基,更有霸气,更有王者的风范,他注定会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而自己,无

论怎么努力,也只能在其中的一页上写下卫国公李靖这个名字而已。

而那个人呢?那个草原上的传奇与复仇的魔鬼,他……又怎么样了?

昔日唐高宗起兵太原,准备取关中,先向突厥称臣极尽臣子之礼,使突厥大军不致兴兵南下。

短短一年,唐已立国平天下,咄?这才意识到那个弱冠少年的力量与心机,但席卷中土的最好时机已经失去。

公元六一九年,始毕可汗卒。弟苏察即立处罗可汗,旋暴毙……在苏察不明不白的死后不久,咄?终于众望所归的成为突厥的可汗,即颉利可汗。

消息很快传来,咄?上位不久即宣布立始毕之子什钵?为突利可汗,使之节制东方诸部。而自己的儿子叠罗施王子却仅仅委与部分兵权。

听到咄?登基的消息,李靖的心骤然颤抖了一下。

“是个极强的对手。”似乎看穿了他的担忧,李世民微笑:“李将军。”

“是的。”李靖回答,早在五年前,这个青年人就不再喊他“李叔父”了,似乎已经顺理成章的从父皇那里接手了他。

“李靖——”李世民的目光显然另有别意:“这天下只有你是他的克星,我知道,你也知道,我们再合作一次,无论如何,都要铲除他。”

李靖当然知道李世民口中的“他”是谁,他别无选择,只长叹了一声。

三年后,颉利可汗牛刀小试,引数十万大军直入中原,一路抵达晋州,一路破大震关,势如破竹,朝野震惊。唐遣使郑元寿求和,献金帛无数,行属臣之礼,咄?见时机未到,遂退回塞北。

这一次的狼烟,烧得中原汉人闻风丧胆,咄?王的战马在大唐的版图上肆意踏过,划下了一个血的箭头。

六百二十六年,唐高祖武德九年丙戌。

长安城里似乎多了几分春意。

大都督府的花园里,几枝垂柳刚刚吐出嫩黄的芽儿。

“小姐,小姐……”一个丫环急匆匆提着裙角跑着,喊道:“快回来,后花园有客人,老爷吩咐过谁也不许进去……”

前面传来一阵风铃般的笑声,只看见假山上黄衫一闪,一条人影已滑入花园。

那是个二八芳龄的女孩子,穿着件鹅黄底洒白梅的宽边窄袖?肩袄,配一条同色长裙。也许是小袄的狐皮绒边太白太宽,显得那个女孩子极是娇小清秀,象一只刚钻出壳来的小绒雀儿。

“呀,真的有客人。”一双秋水般的眼睛滴溜溜一转,那女孩子吃了一惊。父亲是从来不在后花园见客的,不知今天为谁破了例。

坐在李靖对面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一眼看上去,就好像一块蓝田美玉雕出来的一样,不那么刺眼,却温文尔雅,深的望不见底。他懒懒地靠在竹椅上,但偏偏没有人会觉得他身上有一个地方是松懈的。

“依依”,李靖脸上没有责怪之色:“你怎么这般冒失。还不快给二殿下见礼?”

“二殿下?”那个被喊做“依依”的少女大叫起来:“你就是李——”

她似乎自觉失言,一下捂住了嘴巴,忙马马虎虎行了一礼。一双眼睛却清亮亮,水灵灵地转来转去,打量这个在闺中听过他无数故事的龙子。

“李小姐,不必客气。”李世民似乎也被这天真可爱的少女逗乐了。

“你真的是李世民?”她还是忍不住,脱口问了出来。

“放肆!”李靖脸沉了下来,却丝毫没有怒气。

“不妨事,不妨事!”李世民似乎也有了兴致:“怎么,你认得我?”

“李……那个他还欠我帐呢!”虽被父亲呵斥的低下头,一双贼眼仍不安分地瞟来瞟

去。

李世民和李靖被逗的大笑起来,李靖忙解释道:“小女顽劣,殿下见笑了!”

“哪里,令爱天真可人,一见而忘俗啊!”李世民忙回礼道,又笑吟吟地转头:“我,

欠你什么?”

依依急忙提醒:“郡主啊,你忘了,三年前你主持修那个凌烟阁,说了封我做‘凌烟郡

主’的。”

“是了,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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