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穿越--恨嫁下堂妇-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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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月眨巴着眼睛,在奶娘不停歇的教下,足足半个时辰没能插句话。
不是不想嫁人,只不过嫁人和做生意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再,还年轻着呢,不趁几年好好闯闯,等过几年,就是想闯也未必有个精力,至于嫁人,晚两年也没什么,反正是二嫁,早嫁晚嫁,并没有多少区别。
但些道理显然跟奶娘是不通的,所以转着眼珠子,直到奶娘累倒水喝的工夫,才贼兮兮的伏在奶娘的耳边道:“奶娘,不是直邵管事很适合吗?看他年到头东奔西跑的,哪儿顾得上跟培养感情,但若与他合开家铺子,见面的机会岂不就多许多?与他见面多,让他喜欢上还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到时候……就等着抱孙子吧……”
要服奶娘,讲道理不行,也可以讲歪理的嘛,而且巴月也不觉得自己番道理有多歪,虽然对那个邵九还谈不上喜欢,但是有很明显,那就是他们两个之间定有共同语言,起做生意赚钱的时候,两个人四只眼睛都是贼亮贼亮的。
巴月没指望过能在个陌生的时代找到和自己心心相印的爱人,因为生活的时代不样,让两个时空相隔千多年的之间,产生什么共鸣,那是件很荒谬的事情,观念、眼界、生活品味,绝对没有能发生火星般碰撞的地方。
曾经在网络上流行过首爱情诗:来自北京周口,来自云南元谋,牵起毛绒绒小手, 啊!是爱情让们直立行走。
诗很浪漫,但注定不可能是现实,北京周口和云南元谋之间的时间相差百万年,如果真的要牵手,那也不是毛绒绒的小手,而是五根白骨,假如那骨头还没有风化的话。而,和里的人,也相差千年。而千年之间的文化、意识形态还有观念上差距,甚至更大于那百万年。
巴月本来就不是个浪漫的人,所以不会相信从千年后穿越到千年前,就是为让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两个注定要相爱的人,跨越时空也能相见。在个陌生而遥远的时空的某个地方,有个痴情的人在等待着的出现,那是十七八岁的小生才会有的浪漫梦想。
别不相信个世界有样个人在等着,就算真的有,除非那个人自动出现在面前,否则是绝对不会去寻找的。嫁人嘛,何必要爱得死去活来,找个看得顺眼的就成,如果有共同话题,那更是捡到宝。
从总体来,邵九确实是个不错的对象,至少在穿越以来遇到的人里,邵九的条件算是最好的。用后世的标准来看,邵九就算不是高管,至少也是个中管,年薪在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有车有房有存款还没老婆,模样儿也过得去,三十岁的年纪正是人最有魅力的时候,就是兄弟姐妹多,可以想见的是那些叔伯姑姨肯定也不少,不过也是时代局限性嘛,除石匠那棵奇葩之外,里哪个人没个兄弟姐妹,就算是张小虎那娃儿,还有两个哥哥四个姐姐个妹妹呢。
所以,巴月倒不完全是在诳奶娘,如果邵九真有那个意思,是不会口拒绝的,而且夫妻档合伙开店,绝对少不共同语言。
果然,奶娘听番话,语气便松动,道:“有个心思便好,只是话……往后不要提起,个儿家,也不害臊。”
“是,是,都听奶娘的……”
巴月笑嘻嘻的,边应着,边开始着手做前往百陵州考察的准备。
百陵州
百陵州和常安府,个在张家村南,个在张家村北,从直线距离来看,其实两边的距离都差不多,也就十来里地的样子,但问题是,常安府到张家村,那是条官道马平川,而百陵州到张家村,中间就隔着那座被整个张家村人赖以为生的大山。
山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因为山中有只白鹿,村民们视为山神般,所以就叫白鹿山。从白鹿山上翻过去,走熟路的猎人,到百陵州也就半工夫,但巴月那双走不多少路的脚,翻山越岭对来,显然是个大难题,就算有只小毛驴代步,也不敢从山上走,万半路上被只吊睛白额虎拖去,找谁理去,虽然张小虎同志信誓旦旦的山里没有老虎,最多就是有熊啊狼啊的。
巴月听,直翻白眼,难道熊和狼就是吃素的?果断的拒绝张小虎同志的护送,牵着自家的小毛驴石头,顺着邵九的那只商队走过的路,往百陵州去。条路虽然连着官道,但却沿着山脚绕好大个圈子,十几里地的直线距离,愣是被拖成几十里地,骑着小毛驴也得走上整整。
大早出发,到到达百陵州的时候,已经是黄昏,经过城门口,看到出城的人远比进城的人多。不急着考察的事,反正已经打算在百陵州停留三四,便赶着在黑前,找家小客栈先落脚。
第二,起个早,梳洗完毕,向店伙计打听百陵州内最热闹的几处坊市,便牵小毛驴出客栈门。
大街上,已经有很多小商贩摆开摊子,捡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包子铺,坐下来要两个菜包子碗豆浆,吃饱才拍拍肚子,径自往坊市寻去。
百陵州有三条专门的布制织品街,三条街紧紧相邻,在交接的地方形成个奇怪的三岔口,名称倒是和常州府的样,都叫衣坊,区别只是在后面多个缀头,分别叫衣坊左街,衣坊右街,衣坊后街。
从表面来看,里的衣坊和常安府的没有任何差别,样的门面,样的建筑风格,样的店面布局,样的招牌布幌,甚至连招揽顾客的吆喝声都没有任何区别,但是等逛几家店面之后,还是瞠目结舌。
什么都没有区别,唯的区别就是里的布料种类更多,档次也明显高些,成衣的风格更趋向多样化,不像在常安府观察到的那样,所有的成衣,都是同种风格,按理常安府和百陵州相距并不算太远,别的不,至少在衣裳上面,不应该出现样的区别。
巴月怎么也想不通,倒不是的脑袋不够用,而是作为个穿越者,对古代那种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社会形态,还没有太多的体会,很多古代人,也许辈子也没有走出自己出生地方圆十里的范围,而现代人,飞机飞,的工夫就到百里千里之外去,种差别,现在还没有意识到。
当然,巴月并不是个喜欢追根究底的人,想不通的问题,就不想,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到那些商品上面。于是,发现云锦、蜀锦,缂丝等等曾经让垂涎三尺的名贵布料,甚至有些看上去十分珍贵的布料,连名字也叫不出来,些对来,都是真正的古董,哪里是学设计的时候用的那些晴纶、棉布能比的,除此之外,更让瞠目结舌的是四幅成套的屏风,屏面是用丝绸制成的,色彩鲜亮,五彩斑斓,让人吃惊的是,屏面上的图案,凹的凹,凸的凸,居然呈现出浮雕般的立体感。
难、难道就是传中已经失传的堆锦?
巴月同志自打看到四幅屏风起,就挪不动脚步,蹲在四幅屏风面前直流口水。堆锦不适合做衣裳,但是做装饰却是再好不过的,尤其是那种浮雕般的立体感,在整个世界上也是独无二的。
自打穿越之后,第次觉得,穿越并不完全是件坏事。
要学会……要学会……定要学会……正在拼命流口水的巴月同志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副好像馋猫儿见鱼腥的模样,已经引起不少人的注意。
好在里的店伙计素质不错,虽然见个样子,并没有上前赶人的意思,只是好心的咳嗽声,压低声音道:“位客人……咳……挡着别人的道……”
或许是声音压得太低,所以巴月同志也没有听见,依旧对着四幅屏风流口水。
时店堂里突然响起阵清脆的笑声,才惊动巴月,有些茫然的把眼神从屏风上面移开,还没有找到笑声的来源,便听到背后传来个脆脆的声:“大哥,看个姐姐好傻……”
“小妹,不得无礼。”又个声响起。
巴月时才彻底清醒过来,不好意思的抹抹嘴角,站起来,转过身看,却只见,衣着光鲜的站在离四五步远的地方。的大概二十二三岁的模样,长身玉立,气质洒脱,是个水准以上的帅哥,孩子明显要小得多,才十五六岁的模样,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在眼眶里滴溜溜的转动,十分活泼可爱。
既然嘲笑自己的不是什么面目可憎的人,不过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巴月也就不跟计较,反而大大方方的对笑笑,道:“乡下人,没见过么鲜艳华丽的屏风,时看呆眼,让小妹妹看笑话。”
小姑娘嘻嘻笑,道:“才没有笑话呢,刚才那样子是好傻,是实话实……”
“小妹……再无礼,以后大哥不带出来。”
帅哥在脑袋瓜子上敲下,小姑娘才抿住唇,不笑,也不话,躲到帅哥的身后,又不甘心的探出半个脑袋来,对着巴月偷偷扮鬼脸。
“位姑娘,小妹无礼,在里代致歉。”帅哥风度翩翩的拱手。
按理,巴月应该福身回礼,不过哪懂个啊,随便挥挥手句“没事没事,小妹妹挺可爱的”,倒也符合自称的乡下来的身份。
个意外事件发展到里,按双方应该挥手拜拜,偏偏小姑娘眼尖,鬼脸扮着扮着,就发现巴月所穿的衣服上面印花的特别之处,只能,只要是人,不管多大的年纪,对衣服打扮什么的,都有定的敏感性。
于是,小姑娘在自家大哥要拉着走的时候,又跑回来,拉着巴月的衣服,问道:“位姐姐,衣裳的料子哪里买的?”
“个?”巴月愣下,才反应过来,拉拉自己身上的衣服,笑道,“小妹妹,喜欢上面的印花?”
“对啊,很少看到么生动的花色,看身上的衣服,花色都是织出来的,死气沉沉的,家绣娘绣的花色倒还好,比个还鲜艳,可是却没有身上些印花来得野趣。”小姑娘的手在印花上面摸来摸去,又皱眉,“料子好粗,摸着刺手,不好。”
巴月脸黑线,是粗布做的衣服,怎么能跟小姑娘身上的绸缎比,喜欢花色还嫌布粗,典型的千金大小姐。
那帅哥看到自家小妹拉着人家的衣服不放手,有些尴尬,但他个人又不好近前盯着人的衣服看,只得走开几步,装做观赏那四幅堆锦屏风,任凭自家小妹和个陌生人讨论衣服,他只竖着耳朵听,只要小妹的言辞不过分,他就不准备管。
“小妹妹,布料是自己染的,衣裳也是自己做的,别处可没有。咱乡下人,买不起好的坯布,只能穿粗布衣裳。”巴月解释下。
小姑娘听好多次乡下人,但显然并没有完全明白哭穷的意思,反而更进步道:“姐姐,想要样的印花布,料子要好的,能给做吗?”
有生意上门,自然没有推之门外的道理,巴月立刻笑容可掬,道:“家中还有几匹细布染制而成的,小姐若是不嫌弃,过几日给送到府上?”
听听,连称谓都变。
新的生意
帅哥听得清楚,用袖口挡住下半张脸,偷偷的笑,大概是觉得巴月的反应有趣吧,见钱眼开的人不是没见过,只是直白得么有趣的,还是头回见。
倒是小姑娘完全没注意到称谓上的改变,听到巴月答应,便兴奋道:“好……啊,不好不好,般的细布,也还是粗的,娘手里倒是有几匹上等的丝云帛,那料子是极软极薄的,比普通的丝绸还要好上几分,姐姐,能帮把丝云帛染出些花色吗?”
巴月愣,比普通丝绸还好的布,顿时出身冷汗,、、布就是给染,也不敢啊,那万要是染坏,岂不是把自己卖也赔不起?
正在思索是答应还是推拒,那帅哥却听不下去,不得不走过来低声对小姑娘道:“小妹,不要胡闹,那丝云帛是二娘的宝贝,岂能让拿出来。”
“大哥,娘最听大娘的话,大娘最听的话,帮去嘛,嘛……”小姑娘拉着帅哥的衣袖直撒娇。
帅哥微微皱眉,但却素来宠爱个异母妹妹,只犹豫下,便笑着答应。
他里答应,但巴月却不敢赚个钱,只得苦笑道:“……不大好吧,小姐家的布如此贵重,万染坏……”
普通的布染坏,最多不过损失百来文钱,再加上浪费十半个月的工夫,比丝绸还好的布,染坏,非肉痛死不可。上次因为那两车蓼草,损失千八百文,到现在还肉痛呢,可经不起再次的损失。
那帅哥倒是豪气,既然答应自家小妹,当下便是挥手,对巴月道:“姑娘尽管放心,若染坏,也不需姑娘赔偿,区区几匹丝云帛,还算不得什么。不知姑娘住在哪里,下午派人把丝云帛给姑娘送过去。”
有钱烧的,真是个活凯子。巴月心里虽然样想着,脸上的笑容却更灿烂,当下便道:“既然二位相信,那定尽心尽力。姓林,般人都叫八姑娘,住在白鹿山下的张家村,以染布卖布制衣为生,今儿到百陵州来是办事的,目前暂住在安顺客栈丙号房。对,还未请教二位怎么称呼?”
“姓李,家中行大,姑娘叫李大郎便行,是小妹九娘。”
又个李大郎,巴月脸黑线,不过见帅哥副公子哥儿的打扮,暗自给换个称谓:李大少爷,以免和那只中山狼弄混。看得出,个大郎,个九娘,都只是家中排行,而不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