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绝色宠儿-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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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的三途河和吊桥,就是她的仇恨之源,痛苦之源,每每看到,她都彻底崩溃和疯狂,然而此时,她只记得脚下的河里,沉睡着她这一生最亲近、最重要的人——幽风!
而现在,而且最后,陪着她的,是她这一生最最纠缠不清、最最刻骨铭心的人!
她如此心满意足,如此平心静气!
她甚至记不得前世那个把怀孕的她推进河里、名义上是她丈夫的男人长什么样了,也不记得他叫什么了,她曾经地那么地恨他,恨意渗透了前世后生——可是,她却在此时,全都忘记了!
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已经在她身边了,她没有任何遗憾了!
脚下传来巨大的声音,庞大的建筑正在不断地化为灰烬,不断地分崩离析,不断地倒塌坠落,他们的脚下正在动摇陷落,她和他,很快就要坠入无底深渊了。
最后的时刻,她缓缓道:“你不恨我了?”
弥殇道:“恨!至死都恨!”
她道:“我也恨你,至死都恨!”
弥殇道:“你夺走了我所有的爱,我不会再让你夺走我所有的恨了,所以,即使你死了,我也要盯着你,跟着你,缠着你,不管多少轮回,我都不会放开你。”
独孤转过头:“就这么办吧,你就死死地抓住我吧,别让我逃掉!”
说罢,两人微微一笑,手握着对方的手,紧紧地,再也不分开。
火焰终于窜上来,将他们身边的一切吞噬,这栋庞大的建筑,再也没有可以支撑他们的地方了!
脚下原本坚固的一切,彻底崩塌了!
他们不再满足于手拉手,而是紧紧地相拥,亲吻,在火光、木料、碎石的簇拥下,坠落,落进三途河里。
这算是婚礼吗?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壮丽的婚礼了吧?
每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来到这世上,他们却能以最独一无二的方式,这样死去,真是太棒了啊!
鬼狱山那场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天一夜,当火焰燃尽,整座山已剩灰烬。
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时,这座山竟然没有了秽气和死气——恶鬼们的魂魄,似乎也被这把大火烧光了!
在远离尘世的地方,这座山的毁灭,只有少数几个人知晓——当这几个人也从世上消失的时候,再也没有人知道这座山曾经发生过什么事,再也没有人知道这座山是如何毁灭的。
然而,关于这座山的传说,却一直、一直地流传下去,直到遥远的、不知过了多少个年头的未来。
沧桑巨变,所有的一切,已经与过去完全不同了。
数不尽的高楼大厦,纵横交错的大街小巷,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车子,穿着、打扮五花八门的人们,处处都是嘈杂的声音,还是闪烁的霓虹灯……这就是独孤九劫在她的“天书”里描述的天朝世界吗?
支离弥殇走在光怪陆离的城市街头,打量着眼前这个世界,竟然没有惊慌无措,而且很快就适应了这一切。
因为,在独孤九劫给她看的“天书”里,他已经无数次地见过和想象过这个世界了,只是没想到,他有一天会出现在这里,亲眼看到这一切!
他现在的穿着打扮虽然很狼狈,却并不能掩饰他与生俱来的出众容貌,人们纷纷惊讶地打量他,有些避开他,却并没有鄙视他,因为,他实在太优雅和出众了——就像落魄的王子!
弥殇不断地寻找,寻找独孤的影子!
既然他没有在那时死去,在岸边醒了过来,那么,独孤应该也没有死去,她应该还在这里!
她在哪里呢?他与她一起赴死,并不是为了与她分开啊!
如果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不如一起死!
无论过去多久,他都要找到她!
前面,有一个入口,上面写着“地铁”,那就是传说中的地铁吗?
地铁的入口处,有人在摆摊卖唱,弹着他没有见过的乐器,匆匆路过的人们,偶尔会有人往帽子里丢钱。
钱?他走近,那就是天朝的钱吗?啊,他现在很需要钱啊,只有钱,才能让他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并找到她!
于是,他蹲下来,对那个卖唱的孩子道:“你会弹英文歌《回忆》吗?”
那个孩子惊艳地看着他,道:“这么有名的曲子,当然会。”
他道:“你来弹,我来唱,得到的钱对半分,怎么样?”
那个孩子傻傻地点头:“好。”
美妙悠扬的音乐响起来,虽然光靠那孩子手中的乐器达不到最好的音效,但是,他的容貌和声音,弥补了所有的不足。
当他从他的喉咙里吐了美妙的歌声时,行人们纷纷停下来,围过来,惊艳地看着他,聆听他的歌声。
越来越多的行人,汇涌过来,欣赏着他,不断地拿手机拍他——有那样的容貌,又何必有那样的歌喉?有那样的歌喉,又何必有那样的容貌?
一曲结束,人们纷纷鼓掌,不断往帽子里丢钱,大喊着:“再来一曲——”
于是,他一口气连续唱了五道歌曲,都是独孤教他的歌,都是这个时代传颂的歌。
帽子全部装满了,他冲行人露出迷人的微笑:“谢谢。”
然后对卖唱的孩子道:“你数数,分一半给我。”
少年数完钱,将一半交给他:“一共是1250元,你数数。”
他接过钱:“谢谢。”就走了。
然后,他找了一家普通的时装店,买了一套衣服,在店里换好,然后又去理发店剪了个普通发型,接着又去吃了一点东西。
这时的他,已经是翩翩美男子了,不管走在哪里,无人不多看他几眼,还有无数的女人想搭讪他,还有自称是星探的人想跟他谈生意,但是,他都没有理会,只是寻找。
但找了一天以后,他忽然明白一件事,这样找只是大海捞针,根本不可能找到她!
他必须想办法,让自己成为这个时代有能力的人,才能找到她。
他有傲人的容貌,他有高超的身手,他有精明的头脑,他还有多才多艺,他对这个时代并非毫不知情,所以,他想在这个时代闯出自己的人生,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但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找到她!
三年以后,已经成为富翁的沙殇——他将自己的姓,改成了“沙”,终于在一家医院里见到了独孤九劫。
她躺在病房,紧闭双眼,一动不动,身上插着好几处管子,枯瘦如柴。
护士告诉他:“有人在河滩上发现了她,送她到这里来时,她已经成了植物人,我们一直试图寻找她的亲人,但是都没有任何消息。”
他在病床边坐下,握着她的手,道:“她什么时候能醒来?”
护士道:“也许永远不会。”
他看着她枯瘦的、有些苍老的容颜,眼泪慢慢地划下来,落在她的手上。
前世的事情,一点一滴地涌上他的心头,他张开双唇,慢慢地、深情地念起她经常念起的一段话:“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容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他握着她的手,吻着她的手,一遍遍地,念了又念,似乎想到今生前世未能说出来的话,全说回来。
很多的病人,很多的医生,很多的护士,都涌过来,几乎把狭窄简陋的病房围着水泄不通,他们的眼里,有感动,有同情,有羡慕,有祝福——这个植物人女人,还有时间和机会享受这个极品男人的深情吗?
当他的声音开始嘶哑的时候,有人惊叫起来:“啊,眼泪——病人流眼泪了——”
沙殇抹掉模糊视线的眼泪,看向沙难的脸庞,她紧闭的眼睛,正有一滴眼泪,从眼角划下来。
接着,他握着的她的手,手指也微微动了一下,接着又是一下,一下接着一手。
人们开始欢呼,奔走相告,简陋的医院,几乎成了狂喜的海洋。
沙殇跪下来,吻着她的手,哭出声来——这是他第一次哭出声来。
今生前世,他终于可以和她在一起了——共生共死,生生世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