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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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身躯被巨齿咬成两截时,烈火师最后的想法是:“三个打一个,不要脸!”
没错,荆棘玫瑰没有说明自己有三个异能师,但烈火师也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相当于异能师公会的二级异能师。
“哈哈哈哈……解气!”汤森心满意足的笑笑,然后对身后的战场指挥官说:“会打吗?”
“会!”看到黑色面甲对着自己,战场指挥官受宠若惊,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进攻!”
“那你还等什么?”汤森点点头:“我在这看你打,用点力。哦!马奇酋长我要活的。”
“保证完成任务!”战场指挥官立正行礼,然后跑到荆棘玫瑰旗下,大声发令:“左翼阵列——攻击!右翼阵列——横向移动!中间阵列——固守!”
战斗意志已经提升到巅峰的荆棘玫瑰部队,发出了山崩海啸一样的欢呼,马上就按照命令开始攻击——而遭受连续打击、士气一降再降的马奇人,他们如何抵挡荆棘玫瑰的冲锋?
荆棘玫瑰已经在意志上全面压倒了马奇人。
马奇人就像蛋糕最上面那层可口的奶油,而荆棘玫瑰的每一个阵列都像是一把刀子,他们随便一冲都能在马奇阵型中切下一块来。很快,马奇人的决战阵型就被完全冲散,从前到后都变得混乱不堪。
土著军队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混乱之后绝无翻盘的可能。因为他们的建制设定和指挥方式都不具备这种功能。所以在十分钟之后,汤森的近卫队已经冲进了马奇人的阵型核心,而且斩落了代表酋长权威的兽头旗杆。
仲夏清晨,气温宜人。
虽然鼻端还略有焦糊味,但在百花的芬芳中并不明显。
带着露珠的时令花朵,按照颜色深浅排列在羊毛地毯两侧。这条上百米长的羊毛地毯,一头连接着平坦的操演场,另一端铺进巨大、粗犷、表面贴满纯金薄片的帐篷里。
细碎的银铃声中,蒙着面纱的盛装少女走进大帐,她战战兢兢地走到主位桌边,沉默无声地跪下,两手捧着木质的绘金酒壶缓缓移到桌面上方。顿时,一束细细的酒汁从壶中倾倒而下,注入纯金的大号酒杯。淡红色的酒液打着旋儿渐渐升高,向外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位斟酒的少女,几天以前还是马奇部落最高贵的公主,但现在她只能跪着倒酒。她的母亲,马奇部落最位高权重的女人,也只能跪在地毯上,用颤抖的两手托着一只沉重的果盘。更靠边的位置上还跪着更多婀娜多姿的女人,有的丰盈醇美,有的清雅稚嫩。
只要是个正常男人,望之必然意动神摇。
大帐里有十九个客席,每个客席有两个位置,坐得满满当当。但这三十八人在此时却屏息凝神还将目光低垂,不敢发出任何的响声,更不敢对主位边的美女们表示出任何的垂涎。
因为,马奇部落已经完了。马奇酋长的大帐、马奇酋长的娇妻美妾、马奇部落的一切都已经改换了主人。一位年轻而强悍的主人,一位拥有黑色双瞳的主人。
他现在就坐在主位上。
就是他,带领着名为荆棘玫瑰的势力将马奇部落终结,随后又彻底击溃本地排名第二的另一个部落,更加令人不敢置信的是,这两次决战之间居然只相隔一天。
当一队队打着荆棘玫瑰旗帜的武士,把在战争中缴获的酋长兽头旗帜,还有几个血肉模糊的人头分别送到相邻的部落时,这些酋长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呆若木鸡。几天之前还完全陌生的荆棘玫瑰,直接用两个大部落的覆灭宣告了自己的存在。
荆棘玫瑰的威名,瞬间就在他们的心中建立起来。面对强者,土著们只能选择服从,汤森首领的邀请,谁敢无视?所以在马奇部落覆灭的第四天,周围十几个部落和小家族的头领都赶到这里——以往的马奇主营,现在叫荆棘主营。
首先,他们看见了熟人,然后,他们看到了悲剧。因为身穿金黄色铠甲的瓦胡,当着大家的面拖走了两个小家族的头领,之后大家再没见过这些在半年前背叛瓦胡部落的家伙……
所以在这时,即便面对着好酒好菜好女人,已经被吓得半死的他们也提不起半点兴致。
大帐的门正对着以前的马奇西营,这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被荆棘玫瑰攻占的马奇营地。其中大部分是马奇人,小部分是晨曦议会的人。不过这并不是因为里面的人很强大、所以荆棘玫瑰打不进去,实际上西营里的哭号声一直没有中断过,木栅栏边上也挤满了想要投降的人。
他们的哀求声嘶力竭,感天动的,如痴如迷。但荆棘玫瑰完全不为所动。
他们的部队包围在西营之外,木栅栏外面堆满了柴草。其中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他们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他们要打下西营给其他部落的首领看看——荆棘玫瑰似乎很喜欢用火,南营上空的硝烟还没有散尽,恐怕接下来,北营也逃不过这种厄运。
本地以前的强者,瓦胡部落也好,马奇部落也好,无论强大到何种程度,他们的酋长只在细微处才会显得残酷,比如杀点奴隶战俘什么的。肯定不会像眼前这个年轻人,拿几千人的生命来震慑旁人——如果以前的人这样做了,那么不久之后,必然会被其他部落联袂讨伐。
但现在荆棘玫瑰就要这么做——部落头领们已经知道对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了。别的不说,残忍、凶狠、果断这三样,这个坐在主位后面并一脸微笑的年轻人,他已经占全了。
荆棘玫瑰已经摧毁了本地两个最大的部落,还杀了本地所有的异能师,如果只是想要维持之前那种治理格局的话,这种战绩已经足够辉煌。所以,部落首领中的聪明人已经明白到,荆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强大和不可撼动,他们要改变之前的惯例。
但他们要改到何种程度呢?其实马奇人上台之后,各部落的日子已经很不好过了,实在经不起荆棘玫瑰进一步的压榨,难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大帐内的气氛分成两半,部落首领们神情悲苦、内心凝重;而周围那些荆棘玫瑰的大爷们,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里都充满了骄傲和轻蔑。
沉默中,主位上传出一声轻咳,下面的脑袋立即齐刷刷地抬起来一点。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汤森。”年轻人拿起了酒杯,用非常柔和的语音打破了大帐内的沉默:“请各位举杯,祝贺我顺利接受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马奇人的一切。”
这个开场白,还真是坦白到残酷啊!
大家都是用两只手去端起酒杯,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当成不好的榜样拖出帐外砍为肉酱——想当初在另外一顶大帐里,瓦胡他爹就是这么死的,而现在呢,瓦胡就拿着一根狼牙棒在大伙背后溜达,还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冷笑。
如此阴森恐怖的气氛下,没人去想瓦胡跟汤森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虽然入口了,却如泔水一般难以下咽。
汤森首先举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个喝酒的姿态就放下了,连嘴唇都没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怪,难道酒里面有不好的东西?
“其实,我只是不喜欢这个酒杯,太他妈俗气了;我也不喜欢这个酒,太他妈粗劣了;我更不喜欢这个帐篷,因为上面镶着人皮。”汤森的理由很令人诧异:“我的出身背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身体排斥这些玩意。”
“端酒杯做样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给大家面子。另外嘛——作为拥有者,我至少要在丢弃这些东西之前使用一次。”汤森这说法很新鲜,但听在部落首领们耳中却很刺耳,心中的腹诽也不少:什么叫丢弃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这都是我们之前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东西好不好!?
那些跪在汤森脚下的女人们,都已经无法抑制的战栗起来。因为毫无疑问,她们也属于要被丢弃的物品之一,而丢弃的意思,不用解释大家都明白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想让你们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我跟你们不一样。”汤森把话说得很明白,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伤心。其实这种狠话也就只能在这个时候说,如果大家的关系更近一步,说这个就不合适了——吓唬人这种事,隔三差五就来一次的话双方都会疲劳的。
“为什么不一样?我也是两只眼睛,你们也是两只眼睛,哦!还真有一只眼的,抱歉抱歉啊!别担心,我们在长相上差不多。”汤森用食指点点胸口:“我们的真正区别在这里。”
部落首领们看着汤森,不明白他的用意。
“你们看重的东西,我不看重;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不想要。所以别以为我会抢你们的财产,奸淫你们的妻女,我没这闲工夫。”在大家的疑惑中,汤森说出了最终答案:“同样的道理,我心里想要的东西,你们无法理解;我要去做的事情,其实跟你们毫无关系。”
部落首领们大概明白点汤森的意思了,但这话……也太直白了!
“所以,我跟你们有所关联的层面不多,我对你们的要求也很少。消灭马奇人和另一个部落,是因为他们冒犯了我的朋友。”汤森笑了笑:“在他们攻打瓦胡部落的时候,你们有的出过人,有的出过物资。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被迫,这种罪行必须要用功劳来抵消。”
“所谓功劳,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资,但你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说了才算数。”汤森根本没给对方开口的机会,身为一个征服者,他的气势足够:“如果你们能做到,那么你们就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如果做不到或者妨碍到我,那你们就要被碎尸万段,家破人亡!”
“叮当!”一声,有人的杯子掉了。
“你是不是要反对我的话?”汤森平静地问他。
“没有!没有的事!”那首领吓得一个冷战,满脸恐惧地看着汤森,眼中全是祈求:“汤森大人!汤森大师!不是,我的王!我的王,我真的没有要反对!”
“哦!既然是无心的,那么罚款好了,金币一千枚。”汤森点点头,随口订下了王前失礼的处罚标准:“如果让我知道了你心里在反对我,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我不反对!我真的不反对!”对方就差涕泪横流了:“我带来了好多礼物,我这就去拿!”
汤森一挥手,站到小首领身边、随时准备杀鸡儆猴的两个近卫才退开,小首领感激涕零,他向汤森行了礼,又手忙脚乱地向大帐里的每一个军官和近卫行礼之后,才小心翼翼伏低上身,两手摊开,从地毯外缘倒退着出了帐篷。
看到这一幕,瓦胡的双眼有些湿润,这种小部落酋长的至高礼节,他幼时在父亲的大帐里常见。但那时的他绝没有现在这种内心感受,这份失而复得的荣耀,居然会痛彻骨髓!
按照本地传统,这些酋长和首领们带来了自己的帐篷和卫队,而且就搭建在不远的地方。这种现象已经是惯例了,因为即使在马奇人治理下,中小部落的酋长们还是有一定权利的。
其实无论是马奇人、又或者晨曦议会,他们都没办法越过酋长把手伸到普通民众中间去。说起来,这两者的统治方式在粗糙程度上差不多。之前的瓦胡部落时期就更不说了,瓦胡他爹对下面的部落基本都是放养模式,只要他们逢年过节地跑来问个好就很满意了。
小首领很快就回来了,他先把两手捧着兽皮口袋交给打仗门口的近卫检查,然后紧张兮兮地看着汤森身后走出一个管账的收走口袋,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紧接着,小首领在帐口位置单膝跪下了,向汤森说:“我的王,请看我奉献的礼物。”
小首领完全不顾暗中投来的怨恨眼色,他的部落又小又弱,这次是打定主意前来乞命的。
“你的名字。”汤森一点也不惊讶,仿佛早知道有这种人一样,但他的手下却很疑惑,他们知道这不是汤森的事前安排,他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这种经验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的王……我是马拉部落的马拉!”被问到名字,小首领一阵激动,这可是汤森第一个询问的名字,寓意非同小可:“我要祝我的王永远健康,祝我的王永远盘踞在这片肥美的平原之上!王的库房里将有用不完的丝绸,炉膛里将有烧不完的牛粪!”
很明显,经验丰富的汤森被马拉的贺词给噎住了,在那个瞬间,至少汤森身边的人看见他的嘴角抽了一下——不过谁也没指望小酋长嘴巴里说出文绉绉的贺词,他能说出“盘踞”这词,本身也算是刻苦学习的人。
丝绸跟牛粪这两种东西,前者应该是马拉的美好祝愿,后者是马拉部落的生活必须——这也表明马拉部落是放牧的,位置是在南方的狭长平原上。
“我允许你献上礼物。”汤森表无表情,只是点了下头。
“这是我部落世代珍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