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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傲世法则-第11章

小说: 傲世法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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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还好,这一看差点没让汤森气死!

可怜见的,这群人也能叫尖兵真是冤枉,商路上跑不出三里就能倒下一半,另一半哭爹喊娘洋相出尽,甚至还有跑到昏迷嘴里吐泡泡的!

“长官……真不行了……”猴子是少有的还能站着的人:“兄弟们,从来就没吃饱过……”

“平常大家吃什么?”汤森意识到这是个大问题。

“野菜汤,麦糠饼,过节的时候有半块黑面包,搭伙的时候还会被扣一半。”船长是另一个站着的人:“长官,说出来你都不信,我们来了这么久,连半片肉都没见过!”

一旦订下目标,汤森的手法通常很明确,属于那种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定要做到的性格。所以在很多时候汤森是个急性子,特别是看到手下掉链子时,他恨不得亲手把他们弄死。但看到士兵们一个个脸色煞白跟死鬼一样,他就知道这事急不来的,得另想办法解决……

“嗯!我会解决的。去把他们拖起来,站军姿,认左右。”面对困难,汤森面不改色心不跳,因为这种问题不会有其他答案……身体不行怎么办?补呗!

于是汤森暂且放下计划中的训练,转头带着手下们捞好处去。汤森所谓的好处,就是野外那些不需要金币、配额也不需要上税的东西,比如河里的鱼,山里的兔子(不一定是兔子,但体型跟性格都差不多)和那些野果。

在平时,这些出产都属于当地的贵族老爷,可汤森现在带的是军队,吃你一点喝你一点再正常不过。

但也有人觉得不正常,比如当地贵族领的一个小管事,汤森第一天带着手下打渔的时候,他就骑着一头驴样的坐骑杀到现场,跟汤森一阵大吼大叫,指手画脚,还威胁说要去告。

可惜他只是个管事,更可惜的是他不能打,于是先被汤森一耳光扇得鼻血长淌,接着被扒了衣服给尖兵们讲解人体要害部位——军队是暴力机构,才不会跟你讲爱与和平!

——作者的话:兄弟姐妹们,明天继续三更!收藏推荐顶起来!

小管事被汤森凌辱了,而且还被凌辱到到心服口服。从此之后,再没同类人物跑来找汤森的麻烦。尖兵们见识到了长官的威武,长官打人那叫一个狠啊!

看到汤森的暴戾之后,监视尖兵队的卫兵们也缓和了态度,对尖兵们和蔼多了,谁叫人家有个好军官呢?

但要当好一个军官很不容易,你不但要会打仗、会训练、会保护手下,甚至还要会安排食宿……总而言之,你的目光要长远,胆子要大,本事要够!

就拿现在来说,在狩猎和打渔这两个选择中,汤森就决定先打渔。因为尖兵们素质奇差,在河边活动不但更安全、更容易控场,而且收获的鱼类比较清淡,不容易让尖兵们长久缺乏营养的身体被补垮掉。

还能顺便训练游泳和泅渡,多好。

丢单勾、放排钓、拉拦河网,仅靠这些正常手段,汤森已经让手下见识了穷凶极恶、赶尽杀绝的风范。但衙内心里冷哼!这就服了?还没让你们观摩筑坝断流下药翻石头呢!

他先让尖兵们喝了三天的鱼汤,就是那种汤色很浓,鱼肉全部熬烂的汤。从第四天开始,才允许尖兵们在野菜粥里见到整条的小鱼——全是当年生的小鱼,大鱼全部制成鱼干不准动。

至于味道汤森完全不操心,尖兵里有个叫“厨子”的家伙,他总是把一些花花草草的玩意丢到锅里,最后煮出极鲜美的食物。一来二去的,汤森也学会了这一手。

能吃饱,能吃的有滋有味,尖兵们很知足,他们对汤森的言听计从变成了全力做到最好,所以几天之后,尖兵队在纪律方面已经不是问题了。

有了食物打底,汤森开始进行适应性的低强度训练,并开始给他们讲解军事常识。比如让尖兵们记住方位称呼,比如让尖兵们记住简单手势,比如让他们思考在行军侦察和非队列冲锋时、两个尖兵之间应该保持多大的距离……

特别是最后一点,别说尖兵们不知道这个,连监视他们的卫兵也不清楚,可见安道尔联军的素质实在不怎么样。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们可以试验。”汤森解释说:“道理很简单,尖兵冲锋时并不会跟敌人发生身体接触,而且我们也不会向敌人大部队冲锋,所以我们遇到的敌人都是零散的,最大的威胁就是弓箭和标枪这种远程兵器。请卫兵兄弟为我们射几箭,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旁听的卫兵们很感兴趣,他们分别在十五米、三十米和五十米的距离上向标靶射出十箭。汤森叫猴子上前,拿绳子绕着最边上的羽箭一围,然后跟他们说:“这个就叫弓箭落点散布。”

“我们可以看到,射出的箭一般不会落到瞄准点上,因为有风、因为有震动,所以箭通常会落到距离标准点为中心的一个圆圈内,也就是猴子围起的这个圆圈里——这个圆圈,就是一个标准的间隔距离。”

尖兵们茫然,卫兵们也茫然。

“不懂啊?这么说吧!如果我们把一个人看成一块布,猴子躺下!好了,现在猴子就是块布,他占据了散布圈的十分之一的面积,十箭有一箭能射中他——船长躺下!”汤森实地演示:“现在有两块布在散布圈里,敌人五箭就能射中一个!明白了吗?”

“明白!”尖兵们恍然大悟,汤森心中苦笑。因为他这种解释并不正确,但方便唬弄人,而且效果看起来很不错。

尖兵们学会了距离原则,即:绝不能让敌人用一支箭的散布面笼罩两个尖兵,这样一来,敌人弓箭的命中率会大大下降……其实这是汤森记忆中的“不能让敌人一个点射撂倒两个自己人”的蹩脚翻译。

说起来简单,但为让尖兵们听懂听明白,他暗中花了很多精力。

就这样,在喝小鱼野菜粥的日子里,汤森把最粗浅也最重要的保命理论都用类似的方式翻译了,填鸭似的灌输给手下。

“你们不用明白,照做就是!”甚至到后来,他已经懒得翻译了:“听长官的话没错!”

于是尖兵们开始往脸上涂泥涂树汁,把叮叮当当的零碎装进不会晃动的口袋,把包裹都改成六点背负式,刀剑上的金属反光都盖住,还偷偷摸摸地跟着汤森做小弩箭……在此期间,尖兵们跟汤森的感情直线上升,长官博学正确的形象深入人心。

十天之后,汤森开始布置猎取野兽。比起打渔,打猎这事复杂而危险。

在被抓来当兵前,猴子是个猎人,干回老本行他得心应手,也教会汤森很多急需的野外知识。直到这个时候,汤森才明白过来,先前自己能在野外顺利生存,其实有运气成分存在,因为自己基本上是在谧蓝雪狐猎区活动,很多能威胁到谧蓝雪狐的凶恶野兽都被清剿了……

在猴子的描述里,他这辈子最大的猎物是三颅血牙狼,是整个村子的壮汉集体出动才啃下来的硬骨头,体积比中校的坐骑还要大一圈。但要真正算起来,三颅血牙狼只算是一般猛兽。而且这个世界的旷野山林里,还隐藏很多不为人知的生物,那才是最危险的。

听了猴子这种话,汤森更不敢冒然落跑了。营地远处的前后路口有人守着,现在想出逃的话,路线只能是野外,但是爹妈辛苦生他下来,并不是让他有朝一日跑去喂野兽的。

汤森这边在吃惊,却不知道自己让猴子更吃惊。

在猴子的心里,打猎这种技艺都是家传的饭碗,其中很多窍门能被人藏一辈子。长这么大,自己这点见识是一把血一把泪换回来的教训。但长官这样一个年轻人,打猎时却表现出异常的老辣和精明,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能在事前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按照长官的说法去布置陷阱、安排首尾,不但省时省力,而且能回避绝大多数危险。基本上,猴子的任务只是判断猎物的种类和习性,剩下的事情全是长官包办。

什么埋套、悬套、定点套、弹力套;什么一字拉网式陷阱、三角复合式陷阱、联动式围剿陷阱;什么鲜肉饵,腐肉饵、内脏饵、毒饵……尖兵们边学边琢磨,这些东西不但打猎好用,拿来对付人都行啊!

下好陷阱套子,接着就是满山疯跑着赶野兽进猎场。

其实在汤森看来,这是一个很讲究战术的活,所以他会要求尖兵们占领制高点,辨别上下风,隐蔽无声地发出信息……怎么接近野兽、怎么驱赶野兽、怎么评估危险,甚至在每天收工后还要展开集体讨论。

但凡准备不足的、临场惊慌的、不听指挥的尖兵,不但自己会被罚打板子加站岗,整个小组还要被连坐……在监视他们的卫兵们看来,尖兵队这就是没事找事,二十几个人撵个兔子都搞得跟打仗一样,晚上还要做什么检讨?还有什么批评与自我批评?已经疯了!

但是尖兵们不这样想,他们发现只要按照长官的话去做、只要牢牢记住自己要做什么,事情就会变得很顺利。所以长官说一不二的权威、尖兵队的集体向心力,就这样被汤森培养起来。

慢慢的,这些生疏的事情,正在转变成习惯……

二十多人一起下陷阱驱赶野兽,这效果可是不同凡响。逐渐熟练之后,他们甚至能围猎大点的猎物。到十七天上,在长官的谋划下,尖兵队以三人轻伤、折断长枪一只为代价,猎取了第一头猛兽。

当马匹大小的猛兽被拖回营地时,整个联队都轰动了!要知道,这头猛兽不是无名之辈,它已经被当地通缉两年,前后有三十几个佣兵猎户填了它的肚子。要是换了以前,恐怕联队就要重建尖兵队了。

汤森带着洋洋自得的笑容,使劲夸自己勇武、强悍、指挥若定……监视他的卫兵们则把“真实”情况汇报上去,陷阱和狗屎运而已。

中校很满意,割了猛兽的六颗獠牙走了;异能师小妞也满意,割了猛兽的两对耳朵走了;大家都很满意,因为当天能敞开吃肉了。

说起来,尖兵队的狩猎战果早就影响到秃鹫联队,因为他们的猎物很丰富,类似岩羊、斑点鹿这样的猎物每天都有个两三头,还外加几大包河鲜。这些收获不但让尖兵队的伙食从每天两顿变成每天四顿,也极大的缓和了汤森跟同僚的关系。

二十多人根本吃不完这么多,所以汤森每天回营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上到下派发福利——其实就算在物资充裕的军队,上下最恨的也是吃独食,而新鲜肉食又是最受欢迎的食物。

只要你能给大家干瘪的碗里多放一块肉、多添一条小鱼,那你都是好样的。

只花了半个月时间,尖兵队就不再被人找茬,单独外出也不会被围殴。马队那边三天九次的欠账一笔勾销,甚至监视汤森的卫兵也跟尖兵们吃在一起……

当然了,尖兵队的地位上升并不是吃肉那么简单,任何事情都没那么简单。

根本道理是这样的:当你有一只鹿的时候,其实只是一锤子买卖,大家都会跑来抢;当你每天都有一只鹿的时候,这就成了长久生意,考虑到后果,大家会对你客气……汤森有实力对别人好,就有实力对别人坏,不明白这道理的就是傻子。

但尖兵们难以理解的是,汤森对别人很好,对待自己和手下却有点儿吝啬:他最初留下的肉类都不是最肥的,很喜欢把边角、兽血和下水一类的东西弄碎了给大伙儿吃,连捞起来的河虾也是连壳弄成碎末吃,同时还换了大量的面包来佐餐。

直到打猎五天之后,他才让尖兵们少量进食精肉,又过了段时间才让大伙吃半肥瘦的。奇怪归奇怪,但汤森自己都这么吃,手下们也没不满。

其实汤森吃那些碎末的时候也很痛苦,但为了不让这些以前吃不饱的手下不至于拉肚到死,他只能如此委屈自己——在军队中,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甚至你解释了也没人相信,最简单也最完美的解决办法就是以身作则。

没过多久,整个尖兵队的身体素质就开始提升了,士兵们脸上有了血色,说话也不再是被风一吹就听不见那种,顺着商路一口气跑上十里不成问题。至于其他的,汤森知道急不来。

他让他们吃好,让他们习惯执行自己的命令并具备一些基本技能,其实上战场时有这几点足矣。因为在联队长官看来,他们只是尖兵,只是那种遇到敌人就“哇呀”乱叫的报信兵,而不是被寄以厚望、要去摧城拔寨的精英。

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尖兵队的人能分清左右,没必要让人知道尖兵队具有作战能力,那很危险。所以除了猎物本身,汤森没在外人面前展示过战术实力,别说长官们不清楚,连尖兵们都不知道自己长了多少本事。

这一切都掌握在汤森手里,他甚至开始大量制作战时口粮。

除了自己吃和送人情之外,剩下的鱼肉被制成鱼干腊肠熏肉什么的,每个尖兵腰间都会缠上一捆,可以随时抽出来当钱用。汤森长官说了,这个暂时就当军饷,自己爱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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