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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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太大,要用温水泡。”他捧起一个尖兵的手,和缓地说:“放点盐,要不烟草也行。”
“是!是!是的长官!”尖兵连连点头,一个不小心,整只袖子都脱落下来,军装顿时变成了背心。汤森笑笑替他套上,顺手从兜里掏了个别针给他固定住。
“马队的人如果来要债,就带他们来找我。”交代完这个事,汤森转头问猴子:“另外,别的队伍,军服军械都配齐了吗?”
“大部分都是齐的,连做饭的厨子都比我们强。”也许是因为汤森的行为,猴子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畏惧他了。
“那尖兵队怎么这副模样?”汤森看看自己的兵:“难道你们把军械倒卖换钱了?”
“冤枉啊!长官!”猴子惶恐地摇头:“我们就是穿着这身来军营的,上头什么都没发!”
事实上汤森也不相信士兵们敢做这样的事,因为照目前的现象来看,尖兵队处于军营食物链的最底端,就是手上有东西也不敢倒卖,因为除了一顿暴打之外他们什么都换不来。
“上面不知道你们的装备状态吗?还是你们没有报告?”
“长官,其实前几天我们试着去领过一次,但是被打出来了。”猴子低声说:“后勤处的长官很凶,他最后说,等打完了这一仗,再、再视情况发放。”
“哦!要打完这一仗啊!”排除了手下倒卖军资的可能,汤森心里冷笑一声,就靠尖兵队现在这种装备和身体状态,打完这一仗他们就该死绝了!
清楚事情经过之后,汤森并不愤怒,他很平静。
如果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汤森也觉得好东西不能装备给歪瓜裂枣——好马才能配好鞍,眼前这群人不能说好、也不能说活着,他们就像喘气儿的木头。
这世界上没那么多公正公平,即使有,也不会公开。
汤森不是正义使者,因为他有高于一切的坚定立场。那就是以自我利益为核心,安全、快乐、享受、甚至肆无忌惮的生活——首先是要活下去,这点比什么都重要!眼前这群喘气的木头,现在都是自己的兵,是自己活命的基础!
军队是有法则的地方,作为一个头领,你必须给手下最基本的物资供应,至少要保证他们的温饱。否则就有人在你的早餐盆里吐痰、在帮你穿盔甲时把系绳打成死结、在战败逃命的时候给你下绊子。
更何况,他们用双手给自己打扫出一条没有马粪的走廊!汤森是衙内不错,但他是内心坦坦荡荡的衙内,别人把他当长官看,他怎么能把别人看成野兽?
这样的手下,或许可以试试看?
“带我去后勤,我可以跟长官们谈谈。”汤森没有多想,他转身吩咐:“你们跟上就是,就算有争吵,你们也别动手。”
汤森不是个有事非要自己扛的人,但就目前这种状况看,就是他命令手下跟自己一起动手,尖兵们也未必有这胆量。
但这句话他肯定要说——长官罩你们、长官抗下所有事!
尖兵们跟着长官走向后勤营的,所有人都一脸麻木,没人对此行抱有信心。唯一例外的人是汤森,他神情平静,步伐稳健,仿佛胸有成竹。
如果是在平时,汤森肯定不敢直接找上后勤官,因为在军队体系里,后勤官是最难缠、最吝啬、最婆妈的人。但现在是什么时候?要打仗了!在这种紧要关头,军官们秉承的理念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下级很是放任。
其实看看营地里的状况也知道,连招妓做买卖聚赌都没人管,自己正正当当的领点东西,这不是更简单吗?
汤森很快就发现,自己对形势的估计有些太乐观了。而且这种乐观,已经把自己逼到很危险的境地。
此时的状况是,汤森用标准军姿站在联队后勤部的院子里,那个挂着少校军衔的后勤官抖动着一脸横肉,正在用他能想到的最粗鄙尖刻的言辞奚落汤森。
从头到尾,汤森的手下连一声都不敢吭。
可即便如此,尖兵们却没能逃过厄运,一浪跟比一浪高的哄笑声里,他们被后勤处的士兵推来搡去,猴子头上还被盖了个痰盂之类的玩意,被无数只脚踢得满地打滚……而汤森,一个小虾米似的、来历不明的准尉,又能做点什么?
“你一个小小的准尉,又能做点什么?”少校那根粗短的手指几乎戳到汤森眼睛上。
汤森一点都不生气,因为在对上这种人的时候,生气毫无作用。
没错,如果自己真是一个准尉的话,汤森除了打掉门牙和血吞,灰头土脸的滚蛋之外什么也不能做。但是,汤森并不是什么准尉,遥远记忆中,汤森对军队中上层的习惯和心态的掌握,也不是眼前这种人能够比拟的。
他知道,在目前情况下,单纯的强硬甚至哀求根本没有用,甚至不能让自己全身而退,最有效的反而是滚刀肉——所谓的滚刀肉,就是那种不触犯明文法规、不触犯最高长官利益、不断惹事起哄却明显有点用处的下流货色。
所以汤森笑着说:“小心点,长官。你的手指要是碰到我,我立马就会残废你知道吧?尖兵队的人,断个手指啊脚趾啊什么的最方便了,反正是不用上战场那种。”
“你说什么?!”少校显然还没明白过来:“准尉!你在威胁我吗!你再说一次试试。”
“我说,长官,你动我一个指头试试看啊!我老早就盼着这一天了啊!要不我给长官示范一下?您看着!”汤森瞥着嘴角回身过去,一把抓住个闹腾得最兴高采烈的后勤兵,翻过来就是一记撩阴腿!
后勤兵的裤裆里,似乎有鸡蛋碎裂的声音。
“啊——啊——啊——哦!”后勤兵的神情变得极精彩,他双手下插,夹着两腿开始打滚。
这销魂的姿势、这惨烈的叫声,顿时让整个混乱场面为之一肃!
那些举着锅碗瓢盆砖头木凳追打尖兵的人都不敢动了,猴子也终于有机会从桌子底下钻出来,惊恐万状地躲到汤森背后。
“就是这样!长官你看清楚了吗?”汤森没事人一样转过身来,看了发怔的少校说:“只要你给我这么一下,我保证尖兵队再也没人管。”
对汤森突然变成滚刀肉这个状况,少校后勤官很有点惊疑不定,没能立即做出反应,这就让他的气势为之一弱。但汤森又在这时对自己的士兵说:“走吧!我们去找中校验伤,娘的我们全是重伤!让这些大爷们去当尖兵!”
汤森的方法很粗暴,但内中却有讲究——这当然是威胁,而且是双重威胁。
一般来说,军队里最脓包最油滑的兵在炊事班,最怕死最享乐的官在后勤部,所以这两个地方的人最见不得血光和强硬手段;其次,部队最高长官一般不会过问属下的职权事务,但前提是不出事。
如果出事了,一旦闹开了,哪怕再鸡毛蒜皮的纠葛都会引发大风波。
因为军队不个某个人的,必然有派系监察这类人存在。追究起来,最起码也是当事人的能力有问题——上级对待下级的态度很单纯,不怕你贪、不怕你贱,就怕你压不住事!更何况现在还有尖兵的消极怠工问题。
闹大了,后勤少校肯定会被上面收拾,但他事后的报复也一定会有。可汤森现在那管得了以后?他都已经是尖兵了,还能怎么倒霉?而且战争迫在眉睫,想办法活下去才是正经。
汤森已经豁出去了!
在汤森带着尖兵们走向后勤处大门时,少校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他终于知道这个新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同时也明白自己要被新人欺负了。
但少校还是无动于衷,他就像个正在跟人砍价的小贩,一直到汤森的背影快要走出他的视野,少校眼中的愤怒和无畏才被他收起来。
“回来——准尉。”他大叫一声:“这是命令!”
“是的长官!”汤森很标准的转身、立正、敬礼:“请长官指导!”
汤森知道自己赢了。
军营里,规矩始终是规矩,闹翻了摆上台面,再多的潜规则也压不住,差别只是当事人的决心和付出多少代价而已。所以汤森知道自己这把稳赢,但同时他也知道,从现在起自己就算跟少校结仇了,绝不能给对方任何借口。
没借口不能发飚,少校骂骂咧咧地翻开账本,不情不愿的按照规定把物资调拨给尖兵队。
——作者感言:各位亲爱的们,傲世法则的收藏突破一千,这是你们的战绩!也是你们对小明最直接、最强大的支持!小明什么空话都不说,咱们三更!晚上九点前到位!各位,收藏推荐给力啊!汤森要训兵了!
后勤那边按最低标准执行,但发下来的东西依然比较多。
包括一套军官铁甲(因为倒霉蛋那套甲早被汤森埋了),两套镶铁片的全身皮甲,二十一副带头盔的半身皮甲(主要防御正面),二十支长枪、三柄腰刀和一柄长剑。所有人的军服鞋子都有了,毛巾毯子什么的也给了点。
他们甚至还在仓库里翻了套锅碗瓢盆丢出来。
“终于可以自己开伙了,今天就自己开伙!野菜粥管够!管够!”猴子都疯癫了,他死抱着这套餐具就再也不肯撒手,谁敢伸手去摸就会被他咬上一口,最后还是被人拖回去的……
从猴子忘情的表现中,汤森可以想见尖兵队以前的日子有多惨。
“你给我老实点!”汤森把泪汪汪的猴子敲醒,命令他:“赶紧烧水洗澡换衣服,旧军服都给弄个破锅煮了晾干,留着备用!”
汤森亲自压阵,徜徉在幸福中的尖兵队终于有机会在帐篷区占了一角,他们把身上的污迹跳蚤什么的都洗干净,换上刚刚发下来的装备。当然,这些东西都是半新不旧的玩意,但没有补丁也没有洞,甚至还有军徽,大伙儿穿戴起来之后,总算是有了一点士兵的模样。
尖兵们的精神为之一振,望向汤森的目光顿时充满了敬畏——他们的原话是:果然有了军官当家就是不一样啊!自己再不是没爹的野种了!
“长官,这种皮甲穿起来太大了,那些半身皮甲也有很多不合身的。”作为汤森的亲近属下,猴子得到了一副镶铁皮甲,名叫“船长”的旗手得到了另一幅。汤森已经默认了他们的地位。
因为在此之前,没有配备军官的尖兵队就是这两个人在维持,他们有威望,管理中也没出过大问题。
“这也要我说?”汤森在营地里转了半圈,已经大致上明白这支军队的现状和规则:“不管是盔甲还是兵器,不合身就去跟其他人调换,叫他们带货过来,敢玩阴就给我打!记住了,编号什么的都要补好,别让人抓住把柄。还有,从今往后不准单独外出,至少十人才行。”
“记住了!”猴子连连点头,长官的威风是长官的,他们单独出去难免不被欺负——别的不说,马队那边还挂着三天九次的账呢!
尖兵队得到了好处,汤森也为这件事付出的代价,第二天早上他被叫到中校那边,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在信誓旦旦的保证尖兵队会变强变有用之后,他才被放回来——除了让手下们更服帖之外,另一个好处是得到了营地外训练的许可。
当然,汤森知道自己还是跑不掉。
他在中校的帐篷里看到随军异能师了,这小妞只在无意中看了他一眼,用的是睥睨跟冷漠的目光,仿佛汤森只是一粒不起眼的微尘……而事实上,汤森觉得自己在异能师面前就是一粒微尘,而这小妞对他来说,就是架在头上的利剑!
“总有办法的,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汤森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先练兵!赞本钱!”
中校不可能完全放心,他指派了几个卫兵来尖兵队“指导”。
在他卫兵毫不掩饰的监视下,尖兵队的野外训练总算开始——之所以要在外面训练,那是因为军营里根本没这个条件,所有宽敞点、平坦点的地方都被别人占了。
尖兵队能在菜市场里训练什么?掀摊子撵妓女吗?一来汤森不想干这种事,二来那些赌档妓寨都是有打手的,一个尖兵队未必干得过人家。
是的,尖兵队就是这么弱小,而汤森就要带着这些人上战场,如果他不主动去改变他们,分分钟玩完。
好在汤森会练兵,天上飞的水里潜的林里钻的兵他都会训,更何况这群人还算听话。短时间内把他们训成精锐什么的不敢说,但训到及格绝对没问题——古往今来的好兵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军营第一练是纪律,第二练是血性精神,第三练才是作战技能。
但令人遗憾的是,尖兵队首次出营,还没到达汤森选好的训练场就不能行了,他们先是神情恍惚,然后脚步开始飘忽、最后东倒西歪跟喝醉了似的。
汤森很纳闷,按说手下们出身贫贱,身体条件不至于这样啊!于是他让尖兵们休息半个小时之后跑步前进,他要仔细观察一下尖兵队的身体素质。
不看还好,这一看差点没让汤森气死!
可怜见的,这群人也能叫尖兵真是冤枉,商路上跑不出三里就能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