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到时光的尽头-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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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google他了,犹太人,你小心别被卖了还帮忙数钱。”
“你觉得帅吗?有没有点像年轻版的AdrienBrody?”
“……”孙菀想说,那种神经质的阴郁表情确实有点像。但她们彼此都已经过了可以互相毒舌的年龄,女人的友谊往往会因为一句不得体的话支离破碎。思来想去,孙菀补上一句:“你喜欢上他了?”
“没错,我喜欢他能够带我见到施瓦辛格,我喜欢他买给我的新高跟鞋,我更喜欢他能够做主让我演某部B级片的女主角!老孙,我太兴奋了,我觉得自己好像活在一部电影里。我现在差不多可以立刻写出《风月俏佳人2》的剧本。”
“那种电影是骗人的。《欲望都市》才是真的。”
“已婚妇女果真是世界上最无趣的种群。”
孙菀瞟了眼时钟,快速敲下:“很晚了,早点睡吧,老熬夜对身体不好,已经不是十六七八了。”
“偏不,长命百岁不敌半世痛快,我今晚要去阳台上唱一晚上歌。”
“哪儿来那许多歪理邪说。”
“话不投机半句多,已婚妇女,我去洗澡了。”
孙菀甚至来不及说句“再见”,那边的头像就暗了下去。她在电脑前发了会儿呆,懒洋洋地点开电脑D盘,找出一部美国青春喜剧来看。这部片子,她看过几遍,并非因为剧情有趣,而是因为厉娅在里面跑了个戏份较重的龙套——扮演女主角情敌身边的亚裔闺蜜。
几乎所有美式喜剧都会找一个金发大胸的尤物做女主角的情敌,然后再找几个亚洲、非洲面孔去陪衬那位尤物。电影里,厉娅顶着一脸浓墨重彩,做着夸张的表情,却也丝毫不掩她的美丽。这部电影在北美票房很高,所以厉娅便以此为代表作,到处投简历,渐渐接到了一些电视剧龙套的角色:妓女、脱衣舞娘、中国菜餐厅的服务员……
孙菀不是演员,完全不懂得《演员的自我修养》每每看到这些影片中厉娅一闪而过的面孔,她都会有种难以言说的凄凉感。过后,她便会对卓临城生出些怨怼——尽管她明知这怨怼是不公道的。
“离婚”的念头冒出来后,一直盘亘在孙菀的脑海里,让她不堪其扰。她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结婚以来,卓临城从未给过她一丝一毫压力,相反还分寸恰当地给了她很多体贴。若是换个粗线条的人,也许会很乐在其中,但孙菀的直觉时刻在提醒她,她和卓临城之间一定有什么问题引而不发。像那个等最后一只鞋子坠地的失眠者一样,这个问题一天不爆发,孙菀的心就一天无法真正安宁。所以,与其说孙菀想要离婚,不如说她想要通过离婚这件事情,让那只悬在她头顶的“鞋子”赶快掉下来。
当然,她比谁都清楚,她没有离婚的主动权,只要卓临城一天不松口,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摆脱。更何况,她找不到离婚的正当理由,她总不好在法庭上对世人说,她的离婚理由是长期杞人忧天吧?
孙菀还未来得及就这件事情深入思考,就被某大会打乱了阵脚。每年的大会,都是各大报刊要过的重要“关口”,所有媒体都在积极上演“军备竞赛”。大会期间,总编辑室因人手不够,便将孙菀等新丁征调过去值夜班,大半个月时间,孙菀每天晚上都泡在报社找花絮图片、找数据、改文字,凌晨两三点回去都是家常便饭。
熬过了大会,报社领导非常人性化地组织了一次为期七天的九寨沟旅行。那七天的九寨沟之旅,除了累上加累,再没给孙菀带来半分收获。
一回到北京,孙菀就向报社请了两天病假,一动不动地缩在家里养元气,经过了兵荒马乱,孙菀这才知道现世安稳有多珍贵,遂将离婚的念头暂时压了下去。
这日,孙菀正在办公室做一个电话访问,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夏,捶胸顿足地将一本周刊撂在她桌子上。
孙菀对他做了个“嘘”的手势,将采访笔记上的问题匆匆问完,才收了线问:“夏老师,您这是怎么了?”
老夏又抓起周刊抖了抖:“头条让人家给抢了。”
“什么头条?”
“余小菲的那个啊!我跟了一个多月,一根毛没捞着,被别人捡漏了。”
听见“余小菲”三个字,孙菀的心没来由重重跳了一下。
“余小菲那条绯闻,还是爆出来了。你看……”老夏将周刊在孙菀面前抖开,“上次那男的去看她,被不懂事的记者曝光了,还上了个封面。”
孙菀一眼就看见那周刊的封面用夸张的黑体字写着:神秘富豪夜探余小菲,送粥入香闺疑似交情不浅。
封面配图便是那“神秘富豪”的背影,和模糊难辨的侧脸。孙菀只将那配图略扫一眼,就默然收回眼神:“哦。”
“这个记者看样子是要滚蛋了,不过光那些照片的版权费都够他吃几年了。”老夏不是滋味地感叹了几句,将周刊丢在孙菀桌子上,“没事儿看看那篇报道,写得真不赖,学学。”
孙菀“嗯”了一声,淡淡说:“空了看。”
说完,她起身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走到卫生间,她紧绷的肩背不自觉松了下来,她倚在门口发了好一阵呆,慢慢洗了回手,才打起精神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老夏头靠着沙发椅,悠然地抽着根雪茄,搭在办公桌上的双脚有节奏地晃着,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炒绯闻最近不好使,余小菲的热度一时半会儿散不了……我不是说你没她红,是说人走清纯路线的,出道几年没绯闻,所以有看点,你走性感路线的,这当口爆几张不咸不淡的照片给我,很难引起什么关注度……喝下午茶?成,我这会儿刚好有点空。”
老夏精神抖擞地从椅子上坐起,抓起包,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门“砰”的合上时,奋笔疾书的孙菀下意识停下了笔头,她单手支着额角,笔尖机械地在纸上画横线。良久,她丢开手中的水笔,拿起搁置在一旁的周刊,翻到头条,逐字逐句地看了起来。
下班回家后,孙菀简单地冲了个澡,从厨房翻出袋泡面泡上。等泡面的空当,她懒懒倚在流理台的边缘,咬着筷子头发呆。三分钟未到,门口便传来钥匙转锁的声音。
她站直身体,转头往门口看去,刚好就见卓临城推门进来。
换过鞋后,他将脱下的正装外套脱下挂好,走到厨房门口,神色自若地问:“晚餐吃什么?”
孙菀低头,专注地看着泡面:“不知道你会过来,没有准备你的饭菜。”
闻到泡面的味道,卓临城蹙眉:“不要吃这个。”
孙菀漫不经心地说:“晚上还要加班赶稿,实在没时间做别的了。或者你去外面吃?”
卓临城走到她身后,轻轻按了下她去端泡面的手:“去外面看电视,我来做。”
孙菀不想在这种小事上与他拧着,点了点头,返身去了客厅。
卓临城打开空荡荡的冰箱,翻捡出鲜鸡胸脯肉,又从柜子里找到一袋香菇,娴熟在电磁炉上煮起粥来。
晚餐档的电视节目实在叫人难以直视,换了一圈台,孙菀无精打采地窝在沙发一角,拿遥控器抵着下巴,时不时去瞟厨房里的卓临城。他的衬衣袖子齐整地挽着,极耐心地将鸡脯和香菇切成丁,又细细地在那边切姜丝。
几年前他给厉娅煮长寿面的狼狈样子分明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已被黎美静调教成了一个合格的煮夫。
孙菀暗地里很喜欢看他做家务。一来是因为罕见,二来是因为他总能把拖泥带水的琐碎家务处理的干净利落,高效快捷。
新闻联播还在播环球时事,卓临城已经将鸡粥摆上了桌。他摆好碗筷,叫了声“孙菀”,见她纹丝不动,便走到她面前,拉着她的双臂将她从沙发里拖起来,带到餐桌前坐下。他在主位坐下,将一碗汁稠亮泽的粥推到孙菀面前。
孙菀舀了点粥放进嘴里,很鲜美细腻的口感,却叫她忽然有点食不下咽,她恹恹放下勺子:“你自己吃吧。”
说着就要起身,卓临城抬眼看她:“不合胃口?”
“单纯不想喝粥。”
卓临城顿了几秒,找到手机,拨出电话:“老陈,去华苑打包——”
说话的间隙,他转眸看向孙菀:“你想吃什么?”
孙菀有些恼火,推开椅子,语气却很平静:“我什么都不想吃,就想安静地待会儿。”
卓临城看了她一眼,对手机那端说了句“不用了”,便挂了电话,一言不发地喝起粥来。喝完粥,他循例去二楼主卧冲澡。孙菀本以为他冲完澡就会离开,不料他却穿着睡袍下了楼,看样子是要住下过夜。
他见孙菀没好气地窝在沙发角落里,走到她跟前俯下身子,左手扶住沙发扶手,右手食指在她鼻梁上轻轻地刮了一下,低声说:“你这样子,很像一只坏脾气的猫。”
清新的水汽和红枫的香气自他的衣襟里传出,他的眉眼里亦有叫人心动的氤氲之气。
孙菀伸出根指头推他:“你挡我看电视了。”
卓临城好脾气地在她身边坐下,陪她一起看电视。孙菀故意把电视切换到他最讨厌的某卫视综艺节目上,让夸张刺耳的笑声对付他。
卓临城耐着性子陪她看了十几分钟,终于忍不住,伸手拿过她的遥控器,将声音降下来:“现在饿了吗?不如我去给你热粥。”
孙菀一听到这个“粥”字,有些情难自控,脱口讽刺:“不是全天下女人都爱喝粥的。”
卓临城了然地点了点头,将电视完全静音:“何必拿食物撒气?有什么问题,你尽可以坦诚地来问我。”
“我哪里来的气?”孙菀蜷在沙发上的双腿移到拖鞋上,一边套鞋子一边说,“我只是不喜欢回到家要加班做稿子,就这么简单。”
“可以听我解释吗?我们公司最近和余小姐合作了一部电影,所以我不免和她有些工作上的接触。”
“恕我孤陋寡闻,我不知道什么工作接触,还涵盖‘送粥入香闺’这种事情。”
话一出口,连孙菀自己都觉察到空气中弥漫的酸味,她及时刹住车,话锋一转,“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说过,你的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想过问。”
卓临城眼中明明闪过一丝笑意,语气却很诚恳:“前段时间,因为我们公司一个技术人员的失误,导致余小姐拍戏时摔伤手臂,停工回家休息。前天我从香港回来,闻讯后临时决定带Holly去看她,我见她一个人在家吃薯片,有些于心不忍,便留下Holly陪她,自己去附近打包了粥给她。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至于报纸上为什么没有Holly的照片,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孙菀在原地僵坐了一会儿,语气不自觉地软了一点:“关我什么事?我要去写稿了,你自便吧。”
卓临城及时伸手将她拉回沙发,右臂自然地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拥进自己怀里。他的唇贴着她的耳尖问:“你确定编八卦都比跟我在一起更重要?”
婚后一年来,他们还从未有过这种尺度的相处。孙菀感觉到他对她的某种热情忽然死灰复燃了,她不由自主地缩了一下,故作淡定:“如果今天不能把那个八卦编出来,明天的大会我会死得很惨,卓先生,砸人饭碗犹如杀人父母,你确定要和我结下这种不共戴天之仇吗?”
卓临城的手缓缓沿着她的背脊往上:“既然你这么喜欢八卦新闻,不如坐下来听我慢慢跟你说几条劲爆的。”
孙菀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掌心死死压住:“会比夜探女星更劲爆吗?”
卓临城顿住,张嘴在她耳尖上咬了一口。
孙菀伸手推开他,斜睨他一眼,起身“噔噔噔”地往二楼去了。
孙菀懒懒坐在书桌前,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一本电影杂志,电脑屏幕上,白晃晃的word文档里只象征性地写了一段导语。其实她根本就没什么稿子要赶,只是拿这个当远离卓临城的理由。
许是胸中块垒尽消的缘故,如此枯坐了半个小时,孙菀觉得有些饿了,渐渐出现的低血糖症状让她无法集中精力做事。无聊之下,她点开藏在D盘里的一款以“复仇”为主题的单机游戏,凝神玩了起来。游戏的主角是一只会格斗的人形兔子,这只兔子在家族被灭后,走上了一条漫漫复仇路。玩家要做的就是用鼠标和键盘操控这只兔子,用十八般武器杀掉越来越多、越来越强悍的仇人。
孙菀已经忘记当初下这个游戏的初衷了,兴许是这主题很能发泄内心的不快,大半年下来来,她逐渐也能独自暗杀掉一个班的敌人。只可惜,以她反应能力,她的复仇路一直止步在一片草原上。
她强忍着胃中空空的不适,用半小时让兔子穿过沙漠的哨卡,进入了那片必死草原。草原上的狼群龇牙咧嘴地向兔子扑去,孙菀应接不暇,只得逃跑。好在游戏有逃跑系统,只要跑出敌人的视线,就有活命的机会。
正在逃命的紧要处,门口忽然传来卓临城的敲门声。
孙菀胆战心惊地将游戏最小化,一手仍按着负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