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苦之暗恋(惜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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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倒保特瓶,冬瓜麦茶没了,他移动身躯,辛苦自己往厨房方向走去。
然后,他听到妈妈和颜妈妈对话,他不是故意偷听,是声音自动跑进他耳朵里,成了他不得不接受的信息——
「育箴她爸的意思是,如果她考上台大,就留在国内念书,不出去了。妳也知道,她爸是那种死头脑的公务人员,从小就希望女儿当律师,我很难说得动他。」颜妈妈说。
「不怪妳老公,是我们家博承问题多,他不肯好好念书,留在国内,恐怕考不上半间学校。」
「博承很聪明,我从小看他到大,以他的资质,念书不是难事,妳记不记得去年育箴爸爸学校帮学生登记分数,不过是改了个计分方式,结果东错西错,把全校老师弄得焦头烂额,后来博承设计一个计算机程序,轻轻松松就把问题给解决,妳说他天不天才?」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他不想念书,这几年唯一能看的分数是英文,他一心一意想往美国跑,我们拿他没办法,只好着手替他找学校。」
「找到学校了吗?」
「申请到了,学校风评还不错,他爸捐了点钱,学校留名额给我们,我还是希望育箴能陪着过去念,有育箴在,我放心一点。」
「我也想啊!可是育箴她爸,唉……」
「我才烦呢!要是博承在外面给我招个番婆仔当太太,我怎么办?到时,我肯定活活哭死。」
「放心,先哭死的一定是我们家育箴,我再找她爸谈谈,如果育箴坚持出国的话,也许她爸肯让一步。」
「拜托妳了,不管怎么样,我们是一定要当亲家的。」
「没错、没错,我们安排那么多年,怎么能出错」
两个女人双手交握,不晓得是谁给她们这么坚定的意念,她们要当一家人,绝对!
博承的信息接收够了,漂亮眼睛一玻В皇歉鋈稳税才诺哪腥耍胤磕帽静咀樱叱隹吞蛄礁雎杪璐蛏泻艉笸庾摺�
「博承,你去哪里?」
「去找育箴。」
挥手,他不回头。
找育箴?两个女人相视微笑。
「等等,我给你钱,妈等一下要和颜妈妈去逛街,晚点才回来,你顺便带育箴去吃饭。」
「不用太早回来没关系,颜妈妈会很晚才回去。」
颜妈妈笑得很开心,一点也不担心自己女儿被吃干抹净。
收下大钞,博承脚步加快,一分钟不到,育箴的窗口让石头砸中,然后比一分钟更短的时间,她站到他面前。
「这是明天要交的作业。」
把功课递给他,几年训练,她已经练得「两」手好字,让老师看不出来,她有代笔嫌疑。
收下作业,他右手插进裤腰带,问:「妳的程度可以考上什么大学?」
「爸希望我上台大法律,不过,我认为什么学校都可以,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话说出口,她红红的颊炸出两酡鲜红。
「不准,妳要是考不上台大、念不了台大,我就扁妳。」
「我……你为什么希望我上台大?」
「因为……因为我和人家打赌,赌妳念台大。」
他随口编一个理由。很不错了,他要她做事从不给理由的,要不是这回事关重大,给她理由?哼!他才没那个闲工夫。
「那、那、那……」
她念了台大,要是他考不上台大,一北一南,相思……她不敢想象。
「等妳考上,我请妳吃牛排。」祭出重赏,他用眼尾余光瞄她。
吃牛排那是他说的话吗?不会吧!他要请她吃饭十八年来从未发生过的奇迹出现!
为了这顿饭,豁出去了,了不起未来四年,她周周下乡探访情郎,隔空爱情不也挺美丽?
点点头,她笑了。「好,我尽力。」
「很好,去念书吧!专心一点。」
他叫她专心一点?他好关心她哦!
头脑清醒的育箴遇上博承,清醒度立即降低,她想他的牛排、想他的关心,熬夜念书时,心里装的全是甜蜜。
果然,两个月后,她高中台大法律系榜首。
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要去美国?
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们的距离不是从台北到台南的四小时车程,而是台湾到美国,十六小时的长途飞行?
没人告诉她,当她在台北思念他时,他将在美国沙滩上欣赏天体营中的美少女。
没人告诉她,当她拚死拚活,要求自己进台大同时,他已经作好单飞准备。
站在机场大厅,育箴眼睛比核桃肿三分。
她哭了五个小时,悔恨自己答应他的要求。台大再好,没有他,心灵空虚、灵魂无依,空荡荡的感情……呜呜……寂寞冷清!
博承身边围了一群人,送行的亲戚朋友、苏伯伯的公司员工,送花的、送礼的喧喧嚷嚷,没弄懂的外人,误以为是总统要出访邦交国。
「妈……我想出国念书……」育箴拉拉母亲。
母亲无奈望她。「是妳自己打定主意念台大。」她暗示过她了呀!只不过碍于爸爸的规定,没人敢告诉她博承申请学校的事情,怕影响她考试成绩。
「我不要念台……呜……大……呜呜……」
美国人多物博,美国女生胸部比头脑大,美国女人交男朋友速度比穿比基尼快。
怎么办?怎么办?博承一到美国,肯定被美国女生迷惑,忘记家乡的青梅正熟,酸着一颗心日夜等待。
「不要哭,于事无补。」
颜妈妈轻拍育箴,希望她暂且停下眼泪,别让记者误会她是空难家属。
「我后悔,我要重新选择。」
「不可以。」苏爸爸接口。
「美国是民主法治的先驱,到美国念法律一定比台湾行。」
育箴感激起自己不是念中文系,否则到美国念中文……是什么歪理?
「育箴,妳是我们家最懂事的小孩,想想妳到美国念书要花多少钱,弟弟还在念高中,我能不存点钱给他上大学吗?」颜爸爸语重心长。
他没说错,颜弟弟不爱念书,将来肯定上私大,私大学费贵,颜家爸爸只是小小公务员,不是大老板,没本事把孩子一个个往国外送。
「等我毕业赚大钱,再送弟弟出国。」
「傻孩子,妳要弟弟长到三十岁,等妳赚到大钱才升学吗?」妈妈说。
「我……」
「妳乖乖把台大念完,要是功课够好,可以申请奖学金,到美国念研究所啊!」爸爸想到折衷办法。
「没错,要出国,多的是机会,乖育箴,妳先去和博承说再见。博承最孝顺,他会常回家看妈妈,届时,你们又可以见面了!」
育箴哭着点头,现在也只能这样。往前走两步,她走进博承的亲友团中间。
「育箴来了,快,大家让开,让小两口聚聚。」
苏妈妈开口说话,众人纷纷让出一条路,这条路不是鹊桥,却把相隔迢迢的牛郎织女星牵起。
小两口?苏博承痛恨这个称呼。
他并不真的讨厌颜育箴,尤其是在她成为校花之后,可他讨厌被认定,认定他和她非得发生事情,讨厌她黏他,黏得理所当然。
当不满与日俱增,甩开她变成重大事情。
越靠近他,育箴越想哭,红红的眼眶是泄洪中的石门水库,下游地区居民请严加防范灾情,土石流的红色警戒区,尽速疏离。
「表嫂,不要伤心嘛!有没有听过『小别胜新婚』?」
博承的小表弟凑过来,嬉皮笑脸的表情和育箴的愁眉苦脸成对比。
「没听过,我只听过『十年生死两茫茫』。」
说着,她哭得更伤心了,豪雨成灾。
「那有没有听过『分别是为了下次再相聚』?」
「没听过,我只背过『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她要哭死了!她一定会哭死!还是同一句老埋怨,为什么不告诉她,她的竹马要远走他乡?
「自从爱迪生发明灯泡之后,蜡烛已经被人类淘汰不用。」表弟小小声说。
「不管有没有爱迪生,思念是千古不变的悲情。」育箴坚持伤心。
「那么可怜?要不要举国降半旗默哀三分钟?」
「你不懂……」抽抽答答,她哭不停。
「别难过,苏妈妈要到美国看博承时,带妳一起去好不?」苏妈妈舍不得媳妇的眼泪。
「乖,妳先在台湾念书,等过阵子博承安定了,再回来接妳。」
苏爸爸这句安慰有点不伦不类,彷佛眼前正在上演的片子是烽火儿女情。
众人的安慰声,传不进育箴耳朵里,她越哭越凶,恨不得连肝肠都哭出笼。
「不准哭,再哭我扁妳。」
终于,博承开口,他的话抵得过一千人的安慰。
魔咒下,育箴迅速将泪水、鼻水吸回腹腔,滚进胃壁间做回收工作。
「我没哭。」
育箴否认刚刚的泄洪动作,否认思念需要蜡泪相衬。
「妳好好留在国内,把四年大学念完。」博承规定。
母亲的眼光让他担心,深怕她心软,又把育箴送到他身边。
「我知道。」育箴不敢违背他的意愿。
「妳有本事第一名考进去,最好有本事第一名毕业。」
这句话的背后意思是——好好念书,给我顺顺利利从台大「毕业」,不要动转学念头。
「我会。」
她接收到的意思却是——认真念书,不要乱交男朋友,等我从国外回来,爱情继续。
「我毕业后,可不可以申请美国的研究所,陪你?」她轻声问。
「妳要到美国念研究所?」他挑着眉毛问。
「可以……吗?」
「随妳,不过话我先讲明,说不定四年后我决定回国念书,妳碰不到我,是妳自己的事。」博承冷冷地说。
换句话说,四年后他回国,他们再聚守?
难得的,脸庞透出阳光,他的话,勉强安慰了育箴。
她揉揉眼睛,在他眼前举四指宣示:「我不出国,我在这里好好等你。」
「随妳。」
不理睬她,博承转身出走,跨两步,很不放心地偏头想想,再度折返,走到育箴身边说:「如果妳不用功读书,跑到美国看我,我一定扁妳。」
恐吓完,他后退三步,再转身,走入海关。
育箴愣了愣,然后想通他的意思,瞬地,甜蜜笑脸展露,她猛地朝他挥手,「我知道,我会好好用功读书,不胡思乱想,以第一名成绩毕业!」
博承这一走,就是八年。
第二章
博承是晚啼公鸡,非到二十岁才了解朝闻道夕死可以的痛快感,于是开始认真向上。
大三那年,他向父亲贷了一笔款项,筹备计算机公司,他们上市的软件很快地席卷美国和欧洲大陆。
研究所毕业那年,他公司的计算机软件已占了世界市场的百分之八强,年利润破二十亿,美国人崇拜英雄,苏博承这个亚洲商人的传奇在美国广为流传。
再说说育箴,她乖乖的由台大法律系毕业、乖乖进入研究所、乖乖考上执照,也乖乖进人事务所,成了一名年轻律师。
育箴的成就让家中长辈骄傲,连不爱念书的颜家小弟也受感染,在第二年重考时,考进姊姊的学校,成为育箴学弟。
两个优秀的颜家子女,让颜家爸爸在学校里走路都有风。
春假,育箴请几天假和弟弟回家,才四月初,南台湾热得让人想往水里泡,所以,小弟一回家就不见人影,只能从他黄昏回来时晒红的皮肤猜到,他一整天都在海边受太阳肆虐。
育箴毕竟是女生,她成天留在家中陪妈妈,往往一杯冰凉通透的冷饮,一本厚重原装书籍,便花掉她一整个下午,她尽量不让身体挪动,教热浪不至于在她身上造成影响。
啜饮一口冬瓜麦茶,这是她最擅长的饮料,她调的比例完美,不甜不腻、香甜爽口。
曾经……曾经有一个矮黑人的后裔,只要拿到这样一杯饮品,就心满意足,两道浓墨的黑眉敞开,散去额间-点无奈。
她迷恋苏博承。
这种迷恋在科学昌明的现代找不到原因,有人说爱情的发生始于费洛蒙的吸引,问题是,她喜欢他,比荷尔蒙分泌期早上十几年。
还喜欢他吗?
当然,对他的喜欢,她从没间断过,不过,二十七岁的熟女,已聪明得学会隐藏迷恋情绪,二十七岁的熟女心情,再不是隔着一片清透玻璃,任何人都能轻易窥见。
微微一笑,她从窗户往下望。
以前,博承总是从下面抛上来一颗小石子,她冲下楼,他要求她做一件事,大部分是做功课、做美劳,少部分是要她同他一起出去玩,毋庸怀疑,那个少部分绝对是苏妈妈对他提出的「无理要求」。
苏妈妈对育箴很好,就是博承在美国交女朋友,也不对她隐瞒。
她老是拉着育箴的手,信誓旦旦说:「育箴,妳放心,我一定会破坏他们,叫博承娶妳,我只承认妳是我的媳妇。」
可惜,苏妈妈的信誓旦旦,在博承自美国传回订婚消息时破功,她和育箴母亲一路坐火车北上,在育箴的公寓里,抱头痛哭半个多小时,一次次对她说抱歉,抱歉耽误她多年青春。
苏妈妈的哭声让育箴室友坐立难安,最后不得不抱起书本,跑到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