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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系统维护中-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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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瞭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精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他拍拍耸拉着脑袋,饿的精疲力尽的狼王,手指着乌尔罕。巴图的方向,“去吧。”

狼王长啸一声,驰骋而去。

☆、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

但巴伦族人对他们的大汗虽有尊敬,却没有效忠。

在他们心里,只有两个字,生存。

乌尔罕。巴图就是巴伦族威望最高的男子,他坐上大汗之位那天,屠杀了二十多名强盗,用热腾腾的鲜血洒遍族外的双峰泉。

今日的摔跤节之所以史无前例的壮大,一是为了庆祝今年的牛羊丰收,二是与天朝的谈和协议。

月光下,火把上的光焰随风摇曳,族人们端起大碗爽快的喝酒,大口吃着烤熟的羊肉。

篝火边一匹银色的巨狼猛然窜出,正在饮酒的男子猝不及防,面前的火架被扑翻,酒坛被他掷出去,砸在那匹奔跑的狼身后,哐当一声响。

这一幕发生的太过突然,狂欢的夜晚在狼啸声中被打破,族人们看着银狼矫健的身影从他们视野闪电般穿过,等他们反应过来,寒光一闪,锋利的匕首直袭乌尔罕。巴图的心脏。

空气骤然震荡,噌一声,弯刀出鞘,乌尔罕。巴图粗壮的手臂猛地一挥,刷,弯刀劈下,头颅飞起,鲜血噗的喷涌,在半空划出血色的弧线。

所有族人没有一点恐惧,更多的是亢奋,对强者的崇拜。

那名不知何时站在乌尔罕。巴图身边的女子失去头颅的身体砰的倒在地上,浓稠的血咕噜噜的往外冒。

有族人上前撕开女子的衣服,后颈的黑蝎子图腾暴露出来。

是扎西里的人。

乌尔罕。巴图面色狰狞,舔着弯刀上的鲜血,本就骇人的眼神愈发可怕,他转动着嗜血的眼睛,忽而一睁,望着那匹已经奔至不远处山丘的银狼。

眯起眼睛望着男子抬起左手做出一个奇怪的手势,沈默瞳孔一缩,低估了对方的杀戮心。

原以为派狼王涉险去破坏暗藏的杀手对乌尔罕。巴图的行刺计划已经够表达他的诚意,现在看来,他太大意了。

眼看狼王离他越来越近,沈默突然微昂头发出一声长啸,啸声由小变大。

刹那间苍茫旷野里狼啸声横空而起,由远及近,一只只狼在高低不齐的山丘出现。

浓墨般的天幕下,一双双闪烁着森森绿光的眼睛在夜色中犹如死亡的幽火。

一阵呜呜的牛角号声突起,巴伦族人有秩序的靠拢,老弱妇孺纷纷进帐篷,坚守的全是年轻力壮的男子。

生活在草原的族群们都清楚狼群的追逐有多可怕,所以他们举起弯刀,却不敢贸然攻击。

沈默在狼王不停蹭他裤腿的情况下,(文*冇*人-冇…书-屋-W-Γ-S-H-U)伸手接过对方嘴里叼着的羊肉,表扬的拍了拍它的脑袋。

形势对他很不利,他在赌,赌乌尔罕。巴图对他的兴趣有多大。

“我刚才帮了你。”看着渐渐走近的暴怒狮子,沈默滚动着喉咙,黑亮的眼睛里有冷静,也有被掩藏的紧张。

乌尔罕。巴图脚步微顿,弯刀回鞘,他打量着突然出现在部落的陌生少年,身子骨比那群牛羊还要柔弱,能悄无声息闯进来,胆量不错。

扫了眼到少年腰部位置的银狼,乌尔罕。巴图眉峰微挑,狼这种野性凶残的动物竟然会被驯服。

有点意思。

耳边咕咕的声音挺大,狼王好像在说,它饿了。

沈默额角一抽,他不吃,狼王是绝不会先吃的,可这会实在不是享受美食的时候。

狼王嗷呜一声,低下脑袋,鼻子动了动,偷偷闻着肉香。

嘴里发出一个很轻的啸声,沈默撕下一小块羊肉塞进嘴里,剩下的全给了狼王。

胡乱吞下羊肉,他深吸一口气,“多柯勒草原东西南三个方向分别有两支骑兵,一支马队,他们会在今晚突袭。”

他的话一出,族人们纷纷震惊。

乌尔罕。巴图示意所有人安静,他看着这会还有心情吃食物的少年,对这个消息仿佛没多少在意,“哦?本汗凭什么相信你?”

“附近都是我的朋友。”沈默的手摸了摸老狼王的脑袋,他淡淡的说,“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知道。”

老狼王抖抖一身银色的毛,舍不得吃完的羊肉放在自己的地盘,大张着狼嘴喘气,瞄准乌尔罕。巴图的喉管,充满敌意与警惕的眼神。

气氛一触即发。

乌尔罕。巴图野兽的视线扫视山丘的那些野狼,他突然靠近几分,露出森冷的表情,“小子,你想要什么?”

“我是人,不是狼。”骇人的气势袭来,沈默面上维持冷静,他抿着唇,语气绝对真诚,“我想加入一个族群生活,而你的族群是整个草原最强大的。”

刀锋般尖锐的眼神微眯,乌尔罕。巴图嘴角终于出现一点笑意,却比不笑的时候更加令人颤栗。

沈默收紧下巴微弯身,右手平放在胸口位置,致以草原最无上的崇敬之礼,并且说出整个巴伦族人都为之惊讶的效忠誓言。

“我愿献上所有的忠诚,一生追随你。”

=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童鞋想看将军篇的番外,咳,么希望了,送一段【【粗长】】的小剧场。

+=

“将军,我儿的丧事理应由我陆家操办。”先是丧女,接着又是丧子,陆志兴眼中尽是悲痛与绝望,看着上海滩不可一世的主人抱着自己的儿子不松开,一副失了魂魄的样子,他叹息着摇头。

眼眶深陷,颓废不堪的男人从军裤口袋拿出一枚戒指戴在青年已经冰冷僵硬的无名指上,发干的唇轻轻摩擦。

“他是我林建白的妻子。”

☆、卷四

沈默发出草原从未有过的誓言,的确震撼了巴伦族的人,那些人用“傻子,忠诚有个屁用”的目光看着他。

乌尔罕。巴图如果就因为这句独一无二的誓言信任面前的陌生少年,那比草原狼群灭绝还要不可能。

“八阔,他交给你了。”粗厚的嗓音把周遭凌冽肃杀的气氛击碎,乌尔罕。巴图从鼻腔发出一声嗤笑,转身大步离开。

沈莫一直绷着的神经终于松了一点,他摸摸狼王的鬓毛,对方发出呼啸,附近的狼群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叫八阔的青年嘴边八字胡很滑稽,他看着沈默,有明显的感兴趣,“小兄弟,晚上你的狼。。。。”

“跟我住一起。”沈默理所当然的说。

正走着的八阔闻言,脚下一滑,砰的摔在地上。

因为内应突然遭险,没有发出任何信号,东西南三个方向也就不敢草率行动。

寅时

两批骑兵从双峰泉后方出发,沿着多柯勒草原绕了一圈,最后前往南边。

夜幕下,整齐的马蹄声中隐约混杂着狼啸声,将空旷的草原从沉寂中拉醒,惊的那些猎食的动物四分而散。

巴伦部落是草原最强大的部落,在绝对的武力镇压后收服了那些分散的小部落。

但是收服不代表永远不会叛变。

而南边分布的几个小部落当中,以扎西里的部落为首,也是这次狩猎的目标。

两支骑兵一共34人,他们要在不惊动东西两边的情况下灭掉扎西里的部落,否则一旦打草惊蛇,等他们收拾东西迁徙,那接下来的战斗就是不死不休的拉锯战,耗费时间不说,还消耗大量的物资。

草原除了一望无际的绿草,还有那些高低不齐的山丘。

在那些山丘后面往往会埋伏着什么,突然出其不意,给出致命的一击。

黎明前的黑暗显的格外地漫长,沈默伏在狼王背上,在他两侧还有拿着长矛,马刀和弓箭的骑兵。

那些骏马都很焦躁,跟一头狼待在一起,它们开始不停的踢土,打着喷鼻。

“还有多久?”八阔拉了拉缰绳,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长久的等待在消磨着草原汉子本就不多的耐心。

边上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突然低喊了句,“他们出来了。”

远处有急促的马蹄声,是出去打猎的骑兵。

八阔做出几个手势,下一刻就见所有人分成四组,举着手里的武器朝那些帐篷奔去。

老狼收到沈默的指令,悠哉的步伐,走的很慢,偶尔甩甩尾巴。

天有一点鱼肚白的时候,屠杀才刚开始。

扎西里被活捉,跟女人们一起被带往巴伦部落,而剩下的那些老人孩子一个都不留。

慌乱的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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