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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天王再临-第24章

小说: 天王再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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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和小男孩说话,一手停在琴键上的时刻。

梵洺边按ESC键,边扫屏幕。

这段拿来做证据的视频,他根本没仔细看,现在不得不盯着打量,他倒真发现了点不同寻常的东西——那个男人放在琴键上的手。无名指按着低音部的“Do”键,其他四根手指放松搭在旁边的琴键上。

闪电般回忆起戚以沫教他弹钢琴时的二三事。

——蜂蜜,手放错了,小指放在DO上,无名指放在Re上,中指放在Mi上……对,就是这样,弹吧。

——你不是这样放得。

——怎么不是?嗯……你说结束时那个手势吗?那是我的个人习惯,我喜欢用DO拉长尾韵,然后无名指又比较顺手。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你不用完全照着我来的。

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么?

如果后期模仿呢?

心里这么想着,电话拨到负责教习新人乐器课的麦克那里,询问他这方面的习惯是否可以扭转。

麦克爽朗道:“习惯跟性格有关,就像有的人嗜甜,有的人喜欢爱咸鲜。你让一个嗜甜的人爱上咸菜?那是不可能的,就算长期潜移默化,也会很变扭。”

“就是说一模一样不可能?”

“对,哪怕硬要模仿,他本身的小动作也不会消失。”

梵洺直直盯着屏幕,决意把它带回去研究。

强制关机重启,笔记本终于恢复运作。

梵洺登录邮箱将云图和朱茵茵的通话调了出来。这通电话很短,全程除了朱茵茵的哭泣咒骂,和最后掷地有声的一句“这周末我要见到100万,不然别怪我不义,把你放我进门找姓戚小贱人的事抖出来!”梵洺找不到其他有价值的内容。

不过这一点点,也够他推敲了。

他对云图的疑心始于他给的那封戚以沫的绝笔信。字迹是真的,口气也挺像那么回事,但他连着琢磨了三天,觉出一点不对劲来——称呼。

分手那天,戚以沫说得清清楚楚,两人好聚好散,从此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临走跟他道别“梵先生不见”。而信里却称呼他为梵洺,两人在一起七年却从未喊过的梵洺……

信是假的,那么云图找到人的说辞必然也是谎言。他真真假假唱了这么一出,又捞不到半点好处,是为什么呢?

梵洺想不明白,故去C市前诈了他一把,没想到云图主动找他请辞,说是他不想看到他为私事心神不宁耽搁公事,再者两人业已分手,何苦还要互相折磨呢?

不说云图自作主张、阳奉阴违这一茬;也不说他的理由牵强,借口拙劣;光凭他在F。R工作这么多年接触到的机密,就不能放他离开。下放到新开的子公司,派侦探监视,果然有问题。

居然之前就和朱茵茵搭上了关系……

朱茵茵,是朱氏房产的千金。他父亲朱志明收购地皮时被人摆了一道,几乎赔出整副身家,眼看破产在即,朱志明大手一挥,将女儿连夜打包送到他床上。梵洺对那个女人没有兴趣,适逢被大伯穷追猛打的没办法,便把朱茵茵拉来做烟雾弹。利用了人家女儿,总得给个交代,便带着朱志明做了几个项目,令朱氏房产起死回生。

没想到未满一个月,就遇见了戚以沫,梵洺动心,当即回绝了朱茵茵。朱家明里暗里闹了几次,一致被他挡在门外,后来烦不胜烦,让下面人把朱氏兼并了。

没想到还是被朱茵茵钻了空子……想到戚以沫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人欺负了,心仿佛在热油锅里滚过一遭,只恨自己无能。

其实那个叫司愔的说得对,钱再多,权再大有什么用?护不了心爱的人一分一毫,说到底,他还是一个废物。

被现实压迫的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他不由迷恋上了药物,颤颤巍巍从包间隔层,摸出一只新的注射器,一只管制玻璃瓶,按刻度抽满,熟练地注射进静脉。

熟悉的心悸,心跳失衡,快的时候似乎下一刻就会破胸而出,慢的时候又像下一秒就会永远定格。

他无声享受着这种濒死的感觉,汗水涔涔从额头淌下来,空气变得稀薄,喉咙像被人卡住,不由自主大口大口的喘气,手指抽搐着,摸上胸口——空的。一下子失去所有力气,脑海里走马观花地闪现和以沫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接过的吻,说过的话。

他很想他。

只是不知道,当他将针头推进血肉的时候,可曾回想起他?

哪怕是以恨的方式。

哪怕只有一丁点。

不不,半点就够,就足够心满意足。

等那阵几欲卷碎身体的浪潮过去,梵洺瘫在地上缓了缓,抹了把脸,摇摇欲坠的站起来。

他还不能倒下。

欠以沫的,总得有人去讨回来的。

谁也不能例外。

谁也不能。

*

戚以沫本着“在一天敬一天”的心态,将手头的通告理了理,近一个月的留下,其他的通通回绝,也方便对方找人替补。

梵洺送来的那本《汉武旧梦》,他翻了翻,觉得韩嫣这一角色的脾性非常合他胃口,恣意疏狂,心有沟壑,深情之余又不失傲骨,对演技是则非常大的考验。

戚以沫想演这一角色,他连夜查资料,阅读韩嫣相关的小说选段,务必将这个人物吃透。

关于梵洺可能施与的打击手段,他一点都不担心,他已经详细列出了当年知悉的一些不算重要、但足够让梵洺自顾不暇的一些隐私,若他下绊子卡了他的角色,那些秘密就会传递到梵洺对手的手中。

林泉得知他和梵洺大打出手的消息后,先是大大赞扬了他该动手时就动手的勇敢和果断,然后要求戚以沫绘声绘色地将事件描绘了一遍,并对把人裹成蚕蛹用皮带扣住的招数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罔顾戚以沫的意愿当场练习了一遍。最后表示担忧,毕竟梵洺不是吃素的,其睚眦必报的鬼性子两人都清楚。

戚以沫隐晦地提了提手里掌握的证据。

林泉正剥着橙子——他最近迷上了剥橙子花,用水果刀从橙子顶部划到底部,然后顺着纹路小心剥开,统一剥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停下,吃掉里面的果肉,留下一朵完整的“花”。随着刀痕的增加,难度也越来越大,他今天挑战的是十八瓣,眼看还剩最后一片就能功德圆满,没想到手颤了一下,一片“花瓣”顿时含恨而亡。

“虽说早就盼着你们分,但真闹到这个地步……”

他摇摇头,没有再说下去。

戚以沫懂他的黯然,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如果我用了,一定是深思熟虑过的结果。”

林泉勉强笑了笑。

林泉这几天很累。

要出新的专辑,忙着录歌,还得分神打听那两位的最新动向,阻止两人见面的一切可能。

他深怕梵洺干出什么蠢事刺激戚以沫,双方相看两生厌闹得鱼死网破;又怕戚以沫情绪不稳定,一个想不开干出点什么事来。

每天踩着录歌的间隙打电话陪戚以沫海扯,有关梵洺的消息他打听的比谁都勤快,小百疑惑道:“这是你要和董事长和好的节奏吗?”

林泉顶着一张发青的脸:“这是你主子我即将累死的节奏。”

当旁敲侧击出梵洺定了机票即将飞去Y市的消息时,林泉乐得一蹦三尺高,当场罢工,跑去告诉戚以沫这则好消息。

戚以沫用两只手指抚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一段枯树枝,那表情温柔地像在抚慰情人,“你说好,那便好。”

林泉:“……”他最近练习戏份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时而含情脉脉地对他笑,时而一脸肃杀地拿着纸片在他脖子边比划,吃饭切换成糙汉子模式,大口吃肉,笑声张狂。

林泉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已经很好地培养出了无视大法,便望着戚以沫头顶道:“嗯,你继续练习吧!到饭点我叫你。”

“你对我总是这般好。”

林泉:“……”求恢复本性!各种求!

也许老天听到了他的祈祷,第二天一早,他发现戚以沫穿着一套正经的西装,脸上带着喜气,要出门。

林泉:“干什么去?”

戚以沫再次对镜理了理领结,“参加我二哥的婚礼。”

☆、35·婚礼

高远的婚宴设在郊外一家颇负盛名的度假中心。

戚以沫驱车上高速;一路遇见许多保姆车;时不时窜过两辆颜色抢眼的跑车;车牌号一个比一个熟悉。高远邀请了很多媒体前去观礼,反正早晚得和记者正面遭遇;艺人们懒得再伪装;大方地将自己暴露在各种闪光灯下,狗仔们拍照拍得手都软了。

一个小时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将车泊进停车位,捞起副驾驶座的风信子,戚以沫揉揉脸,极自然地绽开一个笑;脚步轻快地闪身进会场。

签到处人满为患。到场的宾客不是圈子里的就是和圈子沾边的;签完名互相寒暄一下;交换名片,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戚以沫一手捧着花,一手在玫瑰底纹的签到簿上落下龙飞凤舞的戚以沫三字。中途有人上前搭话,他来者不拒,对事业有益的就用漂亮话奉承着,该虚与委蛇的就打太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安全抵达贺礼登记处。

戚以沫掏出一盘包装精美的CD,交到登记处的工作人手中:“请务必转交给高远。”

“好的,请您在这里签名。”

工作人员接过CD后好奇地看他一眼,见过送珠宝首饰的,送玉器古玩的,再不济也是真金白银的人民币,真没见过送CD的……难道里面其实藏着一张支票?

望着戚以沫远去的背影,她摇摇头,反正又不是送给她的,想这么多干什么?将CD记录在案,转手塞进礼物堆里。

穿过紧贴水面而建的凉亭,就到了观礼的地方。

临时教堂搭在草坪中央,雕刻着天使丘比特的罗马柱撑起这方中空的天地。红地毯从门口直铺到神台前,将留给新人宣誓以外的空间一分为二,摆放木质长椅。年迈慈祥的牧师站在神台边,头顶高悬一枚大大的银白十字架。粉白相间的玫瑰缠绕在十字架底部,神圣的气息中掺杂着爱情的甜蜜和神秘。

高远就站在教堂迎客,头发一丝不苟全部梳到脑后,周身漂浮着肉眼可见的幸福的红色泡泡。

他与进门的每个人握手,欣然收下每一句祝福,始终在笑,乐呵呵的说着“承你吉言”,咧开的嘴几乎没合拢过。每当有人提及新娘子的时候,那位五大三粗的汉子就显得有些拘谨,黝黑的皮肤泛着红,讪讪地挠脑袋:“你说她啊?她人特别好。性子好,又体贴,又会照顾人,我兄弟以前见了也说好呢……挑不出一个不满意的地方,诶,你们见了就知道了!”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戚以沫躲在一旁偷偷看了好久。

看得出,高远很幸福,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他不由被那种被明媚柔软的感觉所击中,连日来积聚的一切负面能量,霎时被狂风吹散。身体里充盈着一股暖意,那是亲眼见证亲人步入婚姻殿堂、人生得以圆满的欣慰与喜悦。

遥忆当年,两人是高中同学,又住同一间寝室,按身高排辈分,戚以沫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老么,受高远照顾良多。尤其是上辈子生命进入倒计时的那段时光,高远嘘寒问暖不假人手。他们曾经约好,自己给高远当伴郎,高远给大哥当伴郎,临终却无法实现,他一直觉得遗憾,为错过高远终生大事而遗憾。

没想到上天给了他再一次机会。

让他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站在这里,祝福他的兄弟。

心头酸胀。

或许是近乡情怯,他抬了几次脚,都没能走过去。眼看吉时将近,人越来越少,他才下定决心,大步流星地走上前。

“高远!”

他克制着内心的冲动,与高远握了握手,“新婚快乐!祝你和嫂子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对方手握得很紧,高远抽了几次,都没抽出来。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青年,清眉秀目,唇红齿白,直视他的眼瞳半敛波光,似有千言万语。实在熟悉的一张脸,电视上天天都在放这个叫司愔的青年拍的广告,但高远确定自己不曾和他有过交集,根本不认识,而且确定他是不请自来。

事实上,今天到场的任何英华旗下的艺人,都算不请自来——因为高远没给他们发请帖。自打高远宣布和梵洺势不两立,便再没沾过英华那一圈的人,自然不可能给他们发请帖了。可高远人缘好,跟他合作过的艺人都对他印象不错,过来捧个场。高远看在今天是自己好日子的份上,不欲多计较。

可面前这个,打扮得西装笔挺,还像模像样弄了个小领结,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伴郎呢?而且一直握着自己的手不放,算怎么回事?

高远再次挣了挣。

对方意识到自己失态,赶忙松开手,解释道:“抱歉,我太激动了。”

“快开始了,你赶快进去吧。”高远说罢,转身迎接下一个客人,“呀,吴导!我听说你在青海拍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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