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夜话-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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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朋友间接的介绍,她认识了陶丽莎。然后委婉地表示,她有意参加七女的聚会。
陶丽莎慑于高兰的财富,同时觉得在派对中多一个成员,也不见得太挤,便答应了。
高兰与商朴认识后,对他十分欣赏。这有两个原因,一来高兰夹在七女之中,所分配到的和商朴在一起的时间,自然不会太冬,不致因他的过量需索而吃惊,二来,商朴久和众女相处之后,就像一块粗玉经过琢磨,食来愈显得完美,缺点渐减而优点显露,高兰不自禁地对他迷恋。
于是她特别拨出一所豪华住宅,作为八女和商朴相聚的场所。以后相会也不限于每周一次了,什么时候高兴都可以见面。
她又要商朴结束他的小经纪行的业务,专责替她处理投资事宜,他的名衔是「高兰投资公司」的总经理。
女富豪高兰的投资,遍及欧美市场,每宗买卖以千万美元计,商朴担任了这个职位,当然比以前主持一家小经纪行重要得多。正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的收入提高之后,衣著也比前光鲜讲究,使他的外表看起来更为出众。
每天的工作除了处理投资事务之外,便是随侍在女富豪之侧,陪她喝茶聊天,或是一同出席会议。人人背地里称他是「高兰先生」,只差没当面叫出口而已。
高兰既雇用了商朴,本来可以把他完全占有。但是她不敢。
曾有一次,在一家酒店中,两人开完了会,在房中歇息。高兰一时情动,暗示要和他欢好。
商朴自是求之不得,可是他的坏脾气又再一发不可收拾。这一来,高兰可叫苦了。晚上八时左右,她不得不主动打电话给陶丽莎,要她立刻把其他女友召来,开一个临时派对,地点就在酒店。
陶丽莎说:「即时召集,不知她们是不是在家,各人晚上都是有工作的。」
高兰不悦道:「管她们在那里,把她们通通找来,叫她们以后不要再抛头露面侍候客人了。每月开支多少,我支付便是。」
陶丽莎也知道「救兵如救火」的道理,她本人曾受此苦,便即把杜玲和其他五个女即找到,分批赶到酒店救驾,高兰见了陶丽莎的面才如释重负,叫了声「谢天谢地」。
以后她再也不敢单独去惹商朴了。有什么事情总是把七个姐妹找来,甘苦共尝。为免那些女郎在外面任职,高兰每月给她们一笔丰厚的津贴,有四个索性搬到那豪华住宅去居祝高兰出门的时候,便把商朴和七个女郎带著同行。
一次,高兰忽然兴起,要作一次环球旅行,以半年为期。她带了商朴和陶丽莎等七个姐妹,还有一个女厨子,一个护士,一个秘书,浩浩荡荡向东方出发。
这日来到印度。他们在各处玩了几天,有个酒店经理好奇地问陶丽莎:「你们这个团体,十一女和一男。可是夜晚歇宿时,却无分彼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陶丽莎笑道:「他是我们的丈夫,我们都是他的妻子埃」
「什么。那位先生有这样厉害?」酒店经理不相信。
陶丽莎把商朴的习惯对他形容了一下。经理吐吐舌头道:「这样说来,我们这里倒有个彭小寡妇可以匹配他。她也是天生奇女,没有男人见了她不喜欢的;可是上了床后,却没有一个不害怕。死在她身上的男人不知有多少。」
「什么意思?」陶丽莎问。
「有些男人又怕又爱和她在一起,拚著老命奉陪,不到几天便一命呜呼。到今天,至少有二十个丈夫和二百个男人死在她身上。不过所有男人都是自愿的,不能算是谋杀。还有人说什么『彭妇身上死,做鬼也风流』呢。」
「那么这女人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要不就美得和公主一般?」
「美是美的,却不算太美。一双眼睛很媚,水汪汪的,令人销魂。不过这都不是她的特色,她另有一套。」
「她在那里,我们能不能见见她?」陶丽莎心里有个念头,想叫商朴去和她儿个高下。
「我可以给你一个地址,她住在离这里二百里的彭慕拉镇,有巴士可以到达。」经理把地址写出来,又绘了地图指示。陶丽莎拿了,赶紧去向高兰报告。
高兰道:「真有这样的事?」她也有种孩子气的想法,让商朴去会会她,看看到底男的高强,还是女的霸道。反正旅途没事,几个女人商量之后,便决定明天全队人搬到彭慕拉镇去住宿。
彭慕拉镇位于山区,风俗闭塞,与外界隔绝。这一批摩登游客来到,令当地人大感讶异。
他们住在一家比较大的客栈中,但设备落后,非常不惯,要不是高兰等抱有目的而来,早就嚷著要走了。
到达不久,高兰等就扬言出去,说与她们同来的商朴是世界第一奇男子,每晚周旋于十几个女人之间,依然精力过剩,举世恐怕没有一个女人能压倒他。
这消息放出不久,村中人便窃窃私语。他们说:「我们有个彭小寡妇,凡是男人见了都害怕,那商朴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来这里放肆。」
有些好事之徒便怂恿彭小寡妇去会商朴,给他一点厉害看。
彭小寡妇正愁日长寂寞,无所事事,没有多少男人敢近她。当地风俗,对于贞操问题不大重视。听说有这样的事,她也是跃跃欲试。
「如果随随便便就胜过了他,太不值得,总得赌点什么吧。」有人这样说。
于是一唱一和,不久便集了一笔资金,约合一万美元之数,由一个代表持了去见高兰,说道:「我们这里有个女人,也是出了名的,从来不会输给男人,要不要来个打赌?」
高兰心道:「来了。」便问:「你们要赌多少?」
「一万美元。」那代表以为这数目会吓倒对方,谁知高兰淡淡一笑道:「赌了。」
于是择了第二天下午一时,男女双方在客栈见面。
这个消息传了出去,引动山区十几条村庄的居民,都要来彭慕拉看热闹,未到十二时,客栈前前后后都围满了人。
彭小寡妇这天薄施脂粉,在一群好事之徒簇拥下,来到客栈。
高兰等见彭小寡妇长得娇小玲珑,相貌妩媚,果然是个美人。只是她身高不到五尺,纤腰盈握,弱不禁风,这样一朵娇花嫩蕊,能经几番风雨?
陶丽莎等人嘴里不说,心里却在想:我们是稳赢这一场比赛了。
彭小寡妇非常大方,进来环顾众人一笑,眼波荡漾,众人顿时有种如醉的感觉。高兰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这女人的眼睛好厉害,我们是女人,尚且有所感应,要是男人,岂非更觉销魂蚀骨?」对她的看轻,不禁少了几分。
她们招呼她到餐厅坐下,先进午餐,并介绍商朴和她认识,彼此寒暄一番。
吃餐的时候,高兰问她要不要喝酒。彭小寡妇说:「如果有葡萄酒,我不介意。」
高兰叫了葡萄酒,彭小寡妇酒到杯乾,很是豪爽。高兰见她好酒量,索性叫侍者多开几瓶,看她能饮多少。
彭小寡妇菜吃得不多,但是酒一直不停。数杯过后,双颊微红,眉黛生春,更显得有种发自内心的媚态,娇滴滴难以形容。高兰和陶丽莎等自愧不如。
商朴向她望了两眼,怦然心动。他对这次会面本来以游戏态度视之,见对方个子细小,更不将她放在眼内。直到现在坐了下来,才逐渐被对方吸引,把她作为平等的对手看待。
在谈话中,彭小寡妇显示见识并不大多,因为她很少到大城市去。但是她态度纯真而不作伪,并不给人小家气的感觉。
饭后,她和商扑两人就像一双情侣一般,被引进一个客房中。
各人的心情开始有点紧张。高兰点上一根烟,斜睨陶丽莎道:「你觉得怎样?」
「很矛盾,我当然不希望灭了自己威风。但是另一方面,我也想阿商受点挫折,不要把天下女人都看小了。」陶丽莎道。
「我也是这样想。些少金钱输赢并不打紧,听其自然吧。」
杜玲道:「虽然你们这样说,我看阿商输的机会非常校你我都是过来人,不是不知道他的厉害。」
时间渐渐过去,终于到了晚上。外面等待的人都在交头接耳,讨论可能的结果。在没有获得消息之前,都不愿回家。许多熟食小贩乘机在客栈门口大做生意。八时许,陶丽莎悄悄对高兰说:「刚才我到房门口去倾听一下,发现里面像开了无线电,在播放印度歌曲。」
「这就奇了,房中并无无线电和电视设备。」高兰说。
「莫非那女人在唱歌?她居然还有这种闲情?」
「看起来真有点邪门!」
那些彭慕拉镇的代表,在客栈大堂不耐烦地踱来踱去,他们也在交相谈论:「彭小寡妇很少这样不济的,到现在还没有把那男人打发,真是少见的事。」「不是猛龙不过江,人家也许真有两下子哩。」「如果输掉了,赔了金钱不打紧,我们镇上的面子可真挂不住!」
九时零十分,在万众期待下,那房门打开了。商扑首先走出,脸容很疲惫,但仍然带著笑容,保持体育家的风度,说道:「我输了。」
这话一出,大堂上起了轰然的彩声,凡是彭慕拉镇的人士,包括镇上代表、客栈侍者、职员,纷纷拥抱欢呼,有的高兴得眼泪直流下来。「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他们大声地叫道,这消息传到客栈外面,汇成一股震耳欲聋的洪流。
镇上代表进房去陪彭小寡妇出来,但见她态度雍容,脸上微微露出两个酒涡,容光比前更焕发,只这一点,已确确实实把商朴比了下去。
镇上居民把赢来的彩金瓜分,彭小寡妇也分得一份。他们道谢一声离去,一场热闹总算结束。
他们走后,高兰等八个女人围住商朴问长问短,同来的护士替他量血压、量心跳,看身体有无受损。结果发现一切正常。
商朴喝了一杯酒,点上一根烟,元气稍复,慢慢谈论他失败的原因。
商朴道:「论精神和体力,我绝对胜过她,可是她有一种天生的本事,那是无法抵挡的。」
他呷了一口酒:「她的眼睛、体态、声音,似乎无一处不能运用作为她的武器,而这些武器又是互相呼应,浑成一体。总之,你和她在一起,每一处感官都体会到一种销魂蚀骨的境界,忘记了身处何地。在这种境界中,你很快便输了一截。」
「我自然可以再接再厉,并且每次都警惕自己,切莫受她迷惑。但是不行,她会说许多痴言浪语,令人神不自主。而最重要的是,她还能唱歌。那是我从来没听过的歌曲,虽然不懂歌词,但曲调抑扬有致,配合著她的表情和体态,令人灵魂儿飞上半天。总之,她一唱歌,我就知道输定了。」
「这算不算作弊?」杜玲插口问。
「不能算作弊。她的性格很单纯,我觉得她完全没有把成败放在心上。只是衷心喜爱这种让我们说是艺术吧,全心全意地投入。她觉得生命最完美就在这一刻。所以她的一切都是自然的,没有作伪的成分,譬如说,唱歌吧,那是她情到极致的表现,不知不觉就哼了出来。」
「我相信这女人不简单,她是有名师传授的。」陶丽莎道。
「我不认为如此。她是天生的。我觉得她迷惑男人的魅力,都是在不知不觉间表现出来。与其说她使用什么手段,不如说她是个天才。」商朴微带激动地说。
「你败在她手下,也觉得心服口服吗?」高兰问。
「的确是心服口服。到了后来,我自己也忘记了我和她之间还有著竞赛的关系。一次又一次沉浸在欢乐之中。现在我想想,完全明白那些男人为什么像扑火飞蛾一般,投向她的怀抱。大概和她好过一次后,就会觉得死在她身上也是值得的。换上体质不及我的男人,自然不到几天,她又变成一个寡妇了。」
他们谈谈说说,不觉直至深夜,各自回房安歇。
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不见商朴下来。陶丽莎笑道:「阿商很少到中午还未起床的,想不到元气一伤至此。」
高兰道:「让他多睡一会吧。」
可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仍然未见他下来,众女觉得有点不对,一齐到他房中去敲门。
房内没有应声,叫侍者用钥匙启开一看,里面空无一人。陶丽莎眼尖,见书桌上留有一封信件。拆开一看,那信写道:「各位心爱的女士:当你们见到此信时,我已远离彭慕拉镇了。」
「自和彭小寡妇见面之后,我们只觉相逢恨晚。她说,我是她毕生所见的最可爱的男人。只有我,能令她把爱的艺术发挥到极致。好比饮酒,有些人饮一杯二杯就已醉了,和他谈酒的好处是多余的。只有真正善饮的人,才体会到个中三昧。她毕生未遇到善饮酒的人,现在竟逢知音,怎不令她欣喜若狂?」
「在我来说,心情和她完全一样。我们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上帝造了我,大概是特地为她而活的。而她也觉得,本来一直